国家发改委: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
2011-02-17
中国科技产业 2011年5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经国务院批准,发改委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根据国务院《决定》,需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部分调整时,由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并公布。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其中新增的“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共有35个条目,涵盖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装备和救援服务的主要领域;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三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相应的生产和消费环节中,都增加了相关内容。
总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将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