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会
2011-02-16李冬花
李冬花
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企业,而作为党与职工群众联系的桥梁——工会,必须在创建和谐企业、创建和谐社会的宏伟工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和众多的工会工作者一样,作为基层工会工作者,我们在创建和谐企业和谐工会中不懈的探索不断的实践。 创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的和谐企业、和谐工会
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理解为:社会各阶层、各集团、各机构及各家庭和个人之间的政治意识、行为道德、经济利益等诸方面的协调、融洽、互利与包容。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强盛的最为重要的社会基础。同样一个企业,无论是外企国企私企乃至乡村集体企业,要想长足发展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浪潮中不败,创建企业和谐当然是至关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工程。
一个社会只有在和谐状态中才能顺利进步,一个企业也必须在和谐状态中才能继续发展。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以完善为主题的新阶段,在当代世界汇入“竞争中合作”为特征的新潮流,追求并实现企业内外部和谐状态,就必然地成为企业重要的核心理念。因此,构建企业和谐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同时也决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为企业营造和谐
工会在建设和谐企业中发挥作用,最重要的就是妥善地处理好企业与职工的关系问题,只有这样工会才会体现和谐企业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职工在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企业中、既具有企业主人的地位,也存在着按社会分工所确定的劳动者双重身份、享有法律规定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各项劳动权利、这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的。因此,职工群众除了享受有体现主人地位的各项权利外、还享有作为劳动者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职工群众有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代表职工就劳动条件问题对企业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和个人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女职工依法享受有特殊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的权利等等。
工会的根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以人为本”主题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始终。企业的主体和核心是职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维护好职工的利益,这样才会维护好企业的长远利益,工会要发挥职能作用,保证职工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达到两个维护的统一。 在企业管理方面工会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参与权,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在参政议政方面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在生产劳动方面维护职工的生命权;在薪酬待遇方面维护职工的享受权;在教育培训方面维护职工的受教育权。在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必须坚持已人为本,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宣传企业文化,协调干群关系,培养职工主人翁意识,调动发挥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为创建和谐企业打好基础。真正成为党群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创建和谐氛围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 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和谐企业建设,需要企业工会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理解企业的各项改革。企业工会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动员职工群众支持、参与改革,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依靠职工群众,努力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的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 创新企业工会工作,进一步促进和谐企业建设。企业工会应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工会工作机制,使企业工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企业经济越发展,对职工队伍素质的要求就越高,劳动者必须掌握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知识、观念、能力和本领。
建设一个和谐型工会 工会在企业中发挥引导和协调的作用,通过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来提高全员素质,培养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感情,增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信任,不断改善企业人际关系,激发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企业、职工之间的真正和谐。 基层工会组织要立足大局,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提高职工工作效率,激发职工工作热情,不断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一是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作用。基层工会组织代表基层职工参与单位的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就是在坚持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企业和个人二者利益关系处理好,起到桥梁的作用。二是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作用。基层工会组织是基层的群众性组织,基层工会组织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以班组和部门为基本单位,鼓励和引导员工重视学習、崇尚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 (作者单位:吉林省公主岭市新华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