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持续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2011-02-16四川省宣汉县水土保持局
黄 锋(四川省宣汉县水土保持局)
宣汉县持续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2011年,宣汉县水务局把舆论宣传工作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式强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是3月1日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收看了水利部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议,会后又认真学习了新法条文,并结合本县执法现状,开展了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法的大讨论。二是3月1日,向全县广大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客户发送新水土保持法正式颁布施行的相关信息,受众达15万多人。三是3月1—15日在宣汉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水土保持宣传标语。四是3月初,在宣汉至罗江、南坝、天生、双河等 4条交通要道上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标语,并要求各片区水利站在辖区内的矿区、水土流失治理区刷写宣传标语。五是3月22日,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型宣传活动,县委领导在宣汉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当天在东门广场开展了“争当保护水资源的卫士”志愿者签名活动,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5 000多份,并以图片展板展示了宣汉县治山治水成效。六是3月至5月利用乡镇赶场天,组织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先后在胡家、天生、新华、南坝、樊哙等乡镇面向广大群众,深入全县各煤矿企业、各砖厂以及其他生产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七是利用7月2—5日召开的县人代会、县政协会议,向全体代表、委员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宣传资料。八是在《新宣汉》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开辟专栏,进一步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九是分别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分管领导,县委政研室、县政府法制办、县人大农工委、县政协财经委、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发改局等相关单位赠送了水土保持法文本和水土保持法释义。
下半年还将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将组织全县生产开发建设业主、水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长等进行培训,开展新水土保持法专题学习,明确职责,共同把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关。二是开展新水土保持法进校园活动,特别是结合四川省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小学读本,宣传学习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知识,树立小学生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和生态文明的观念。三是利用县委党校、干部行政学院等宣传阵地,在每期干部培训班上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四是在条件成熟时,由县政府组织召开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座谈会议,讨论出台《宣汉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规定》和《宣汉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等可操作的地方规章。
黄 锋(四川省宣汉县水土保持局)
(责任编辑 李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