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改革发展建设湖南水利强省
2011-02-16湖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军勇
湖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军勇
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强调,水利事关国家的盛衰、民族的兴旺和民生的安澜,并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湖南省委1号文件奏响了全面加快湖南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号角,要求通过5~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
我们要从政治大局、宏观全局的高度,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意图,像重视国家粮食安全一样重视水资源安全,像严格土地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像抓好节能减排一样抓好节水工作,像加强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建设一样加强水利建设,大力推进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全面推动湖南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全面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1年7月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水安则邦安,水兴则邦兴,水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加强水利建设是强国富民的重大举措,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把水利提升到治国理政、现代化建设和民族振兴的高度,是我们党对水利工作认识的又一次重大飞跃。
湖南是水利大省、水资源大省。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组织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治水兴湘,全省水利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湖南水利工作面对重大挑战,经受重大考验,取得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一是水利投入再上新台阶。全省累计投入各类水利建设资金430亿元,包括争取中央投入168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24倍。其中,2009年中央投入32亿元,居全国第三;2010年中央投入60.73亿元,居全国第二。二是防汛抗旱夺取新胜利。科学防御“碧利斯”“圣帕”等多轮次台风暴雨袭击,科学应对2009年秋冬大旱等旱情,持续开展湘江枯水期生态调水补水。三是水利建设再创新成绩。加快洞庭湖综合治理,实施35个山丘区县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推进37个全国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804座大中型及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解决了11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四是水资源管理迈出新步伐。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出台《湖南省用水定额》,开展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韶山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五是水利改革频现新亮点。签订《水利部、湖南省湘江流域和洞庭湖治理、开发与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部省合作新机制,完成716处大中型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任务,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六是依法治水实现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水文条例》《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水法规,修订了《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水情仍然是湖南省重要省情,水患仍然是湖南省的心腹大患,季节性缺水和局部水质差仍然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全省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不健全仍然是关系到水利长远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
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出台,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召开,预示着水利发展春天的到来。在水利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湖南省被确定为全国水利综合改革试点省,迎来了更大的机遇,肩负着更大的使命。因此,必须以全新的认识把握机遇,以坚定的信心应对挑战,以创新的精神加快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增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大力推进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
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围绕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促进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水利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措施,大力推进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加快建立人水协调的现代水利体系。通过5~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
大力推进安全水利。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首先要攻克防洪薄弱环节,确保防洪安全。要坚持兴水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加强防洪控制性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一湖四水”防洪减灾体系,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构筑安全水利屏障。一是加快洞庭湖治理。全面完成《洞庭湖治理近期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加大四口河系整治力度,提高湖区综合防洪排涝能力。二是加快病险水库治理。2013年前,完成国家规划内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和新出险及存在遗留问题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5年前,全面完成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三是加快四水流域控制性防洪工程建设。加快涔天河、金塘冲、宜冲桥等一批流域性防洪枢纽工程建设。四是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完成330条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任务,完成96个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网络。五是加强水文气象基础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站网布局,增强水文气象监测预报能力。六是加强洪水调度。最大程度利用雨洪资源,实现洪水效益最大化。
大力推进民生水利。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和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民生水利新发展。一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2015年前解决城镇人口和2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前基本实现村村通自来水。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抓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开展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和渠道疏浚。开展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建设,组织发动农民群众开展力所能及、广泛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大力推进生态水利。走符合湖南实际的生态水利发展之路,让生态水利成为“绿色湖南”“生态湖南”的新名片。一是加强水生态保护建设。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建设生态优良、适宜居住的新农村。二是加快全省江河湖库水网体系建设。建设一批河湖连通工程,积极推进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污染严重的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三是加强农村水电建设,大力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和农村水电配套改造。
三、突出重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
加快湖南水利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省水利改革发展任务的全面实现。
一是科学规划。围绕湖南新时期水利发展总体目标和任务,着力抓好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十二五”水利规划编制。以前期工作为重点,逐步完善全省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突出水利规划对水利建设、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
二是加大投入。据测算,“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全面完成26大类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需要投入水利资金1 471亿元。要以建立水利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投入机制为突破口,抓紧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水利建设融资机制和农民兴修水利激励机制,不断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特别是要保证中央投入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三是强化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守住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三条红线”,加快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四项制度”。从2011年起,湖南省已把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尽快扭转水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污染严重的局面。加强和改善招标投标管理,建立水利工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推进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建立水利工程养护机制,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四是推进改革。按照《湖南省水利改革试点方案》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五项改革,即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机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水价改革。特别是在湘江流域管理、中小型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乡镇水管站建设和水价改革等方面要有创新、有突破,力争3年出成果,5年见成效。
通过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最终要全面构建 “六大体系”,即洞庭湖和四水流域防洪保安体系、城乡统筹饮水安全体系、服务现代农业的水利保障体系、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水资源水环境生态体系、廉洁高效的水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引领水利发展的技术人才支撑体系,争取5~10年内实现“江河安澜、保障有力、水域秀美、生态友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