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探讨
2011-02-16余明勇
余明勇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430070,武汉)
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探讨
余明勇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430070,武汉)
对湖北省四湖流域水污染源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水污染现状和各水体的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在总结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对策与建议。
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一、四湖流域概况
湖北省四湖流域是长江中游一级支流内荆河流域的别称,地处长江、汉水之间,为江汉平原心腹地带,跨荆州、荆门两地级市和省直管市潜江,流域面积11547.5 km2,其中约70%在荆州市境内。四湖流域拥有中国第七大、湖北省最大的淡水湖泊——洪湖以及湖北省第三大湖泊——长湖。四湖流域水体尤其是大型湖泊具有调蓄、生态环境保护、灌溉、供水、渔业、航运、旅游等多种功能,在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0世纪50年代以后,四湖流域湖泊遭受了大面积的围垦和开发。特别是近20年,流域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及下垫面条件显著变化,使得四湖流域的水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湖北省环保局的监测数据表明,2000年以来,洪湖的水质整体呈Ⅲ、Ⅳ类,局部区域水质出现劣Ⅴ类的恶化现象,洪湖水体富营养化趋势显著。长湖和总干渠、下内荆河、豉湖渠等流域主要河流,近年的水质则基本上处于Ⅳ~劣Ⅴ类,局部水面、河段长年为劣Ⅴ类的恶化水质。与此同时,流域内长湖、洪湖湿地和大部分河流的生态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水生植物群落退化,水禽和天然鱼类资源急剧减少,湿地生物多样性受到一定程度威胁,水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破坏,湖泊调蓄功能和环境功能下降,局部生态环境恶化。保护四湖流域湿地生态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的问题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现状
为了切实保护好四湖流域尚存的湖泊湿地生态系统,拯救濒危、珍稀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国家、省、市政府对流域湖泊湿地实施了多项保护与恢复工程。湖北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确定将四湖流域综合整治列为全省“五个专项”治理工程之一。
为了加强对长湖资源环境的保护,荆州市政府从1996年起就加大了对长湖湿地保护的力度,把城市发展和长湖保护管理进行了统一规划。2002年荆州市政府行文成立了长湖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
洪湖湿地保护工作在社区宣教、湿地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对外合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特别是2004年以来,加大了对洪湖湿地的保护与管理力度,仅2005年用于洪湖湿地生态建设的投资就达2700多万元。为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遏制洪湖生态退化,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了洪湖生态治理工程,并出台了《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编制了《洪湖水污染防治规划》,将洪湖生态建设纳入了湖北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为洪湖湿地生态建设与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法律依据。
三、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措施
1.科学制定流域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在回顾和总结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下的流域污染特点,并在对未来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作出准确预测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近期和中长期 《湖北省四湖流域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通过环境保护规划,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短期政绩与长远功绩、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加快四湖流域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2.调整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
四湖流域应以生态型产业和项目为主,适宜发展无污染的工业,金融、贸易等服务业,生态型农业、渔业、旅游业,避免盲目的资源开发而造成生态破坏,严格控制污染企业上马和新的入湖污染源项目建设,禁止新建重污染型工业项目,严禁在大湖内围湖造塘养鱼(围堤)和超法定面积比例(10%)围拦养鱼。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传统产业的生态化转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3.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
(1)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措施
①工业污染整治措施:依据《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四湖流域的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废水进行达标治理,并对废水排放量较大(大于1000m3/d)的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监控水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环境监管,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尤其是对造纸、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②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措施:根据四湖流域城镇人口的分布和排污去向,拟建荆州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处理能力为15万t/d),集中处理城南工业和生活污水,截留入护城河的污染;扩建草市污水处理厂(3万t/d),截留草市片入西干渠的生活污染;建设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5万t/d),集中处理荆州市技术开发区污水;建长湖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1.5万t/d),集中处理荆州区纪南、川店和八岭山3个镇的生活污水;建江陵、监利、洪湖、沙洋4个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分别集中处理城区生活污水。流域内各乡镇要分期逐步建设适度规模的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使全流域乡镇以上城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
③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措施:根据“禁止无控制倾倒”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垃圾处理原则,首先,将过去从垃圾末端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管理,采取限制过度包装、鼓励净菜上市、改变燃料结构等措施,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其次,要加快城镇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再次,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医院固体废弃物则必须建设焚烧炉,集中焚烧,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④水产养殖整治措施:首先要控制养殖规模。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相关要求,大湖内围拦面积严格控制在全湖面的10%以内。目前,洪湖大湖内围拦(网)已于2007年年底前全部拆除。长湖则应停止发展围拦(网),逐步收缩现有围拦(网)养殖面积,使大湖内围拦面积控制在12.25 km2以内。其次要控制养殖结构和方式。渔业结构上要强调向生态渔业发展,尤其要控制湖内投饵量和湖周投肥量。原则上不得在大湖投饵、投肥养殖,禁止湖内网箱养鱼。
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严禁在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和限制开发区新建任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流域内其他区域的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项目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新建、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项目要以所在区域水环境容量为基础,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配套环保工程措施,务必达标排放。加强对畜禽养殖业废水、废渣的综合处理和利用。
⑥农业种植污染源治理:改善农业种植结构和种植方式,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大力推广以测土配方施肥为主的平衡施肥技术以及应用低残留、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防治病虫害,推广生态农艺技术。积极推广秸秆、粪便沼化还田,加快农业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
⑦农业分散生活污染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在流域内大力推广使用无磷洗衣粉以及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结合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的“农村环保小康活动”,每户投资3000元左右建立一座 “三位一体”(即 “养殖—沼气—种植”一体化)生态沼气池,集中处理人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剩余庄稼秸秆等。
(2)水环境监测与监控
①水环境质量监测:以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龙头,联合荆门市、潜江市、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环境监测站,形成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技术指导及质量监控考核。监测结果需按要求定期、分级向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报,其中长湖和洪湖的水质监测结果在《湖北省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月报》上发布。
②重点污染源监控: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对荆州区拍马工业园内造纸企业,其他地区造纸、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污染控制企业,安装和完善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环保局联网。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污染举报和投诉电话,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多方监督。
(3)水生态环境修复与建设工程措施
①洪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人工采集洪湖现有天然的野菱、野莲、荇菜、芡实、菰等植物的繁殖材料,在退渔还湖、拆围还湖增加的区域进行繁殖,加快挺水植物、浮水植物的繁殖速度及天然群落的恢复进程。恢复后洪湖湿地水草覆盖率要达到75%以上。
②长湖、洪湖湖滨生态恢复和建设工程:在湖边滩地以及湖岸正常水位200m范围内大量种植当地湿生植物,如蒲草、荻、狗牙根、艾蒿等,恢复湖岸边草本植被。荒山荒坡采用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局部地区实施退耕还草等方法,种植乡土植物、经济树种,实行乔、灌、草结合,加快植被恢复,保持水土,减少流失。
4.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1)建立协管机制
由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共同组建湖北省四湖流域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或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监管,并建立会商、听证、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评等制度。三市政府成立保护四湖流域领导专班,由环保部门牵头,会同发改、科技、交通、水利、卫生、建设、农业(渔业)、林业、国土资源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与协调下,按职责要求做好四湖流域水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计划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把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由监察和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环境损失或者生态破坏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3)加强环境监管,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尤其是对造纸、化工、印染、石化、医药、电镀、电力、轻纺等行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全面推行规划环评,试点开展重大战略决策环评。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环保手段,赋予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停产治理权和强制处罚权。
5.强化环境法制,提高环境综合执法能力
(1)健全和完善流域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建议尽快颁布实施《湖北省四湖流域环境管理条例》,并制订有关流域生态保护和恢复、循环经济、土壤污染、环境损害赔偿、农村环境保护、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保护四湖流域环境安全。
(2)强化环境法制,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
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从严处罚环境违法的有关责任人。加强联合执法,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环境违法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的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
6.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推进市场机制下环保投融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①荆州市、荆门市和潜江市三市政府要列出四湖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
②调整和完善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服务性收费政策,在近期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远期逐步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③积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贷款资金,以及联合国有关组织的资助。
④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开放市场和资本准入,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投资和经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厂,包括独资、合资、合作、BOT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7.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建立环境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做好科学决策。运用环境标准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推动环境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高环境治理的技术含量,引导工业技术改造。协调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力量,对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进行攻关,解决环境保护技术难点。
8.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环境警示教育力度,逐步建立有益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和消费体系。建立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各级政府和重点排污单位要通过建立环境质量和排污总量日报或月报制度等方式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及企业环保行为。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1]周怀东,彭文启,等.水污染与水环境修复[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黄漪平.太湖水环境及其污染控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 张瑜洪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discussion on water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of the four lakes basin
Yu Mingyong
The water pollution source of four lakes basin in Hubei Province were analyzed.According to the four lakes basin water environment,water pollution and water environment functional categories,on the basis of summing up the wate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and wat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the wate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measures and some suggestions are given.
four lakes basin;water ecological environment;protection;restoration
湖北省四湖流域生态水环境研究(项目编码:2006—218—006—01)。
X171.4
B
1000-1123(2011)13-0018-03
2010-05-09
余明勇,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