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小河流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2011-02-15张同刚蔡伯宁王廷永
张同刚 蔡伯宁 王廷永
淮安市中小河流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张同刚 蔡伯宁 王廷永
一、淮安市中小河流现状
江苏省淮安市属北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气候带,年降雨量800~1100mm,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3.5亿m3。东西与南北的最大直线距离分别是132km和 150km,总面积 10072km2,其中:低山丘陵面积占18.79%,平原坡地占43.71%,低洼圩区占25.68%,湖泊水面占11.82%。境内集水面积在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共32条,其中里下河地区2条,渠北地区6条,白马湖宝应湖地区8条,沂南地区10条,洪泽湖周边及以上地区6条。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淮安市境内中小河流主要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功能,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原设计标准偏低
目前,除渠北地区、里下河地区基本达到5年一遇排涝标准,沂南、白马湖宝应湖、洪泽湖周边及以上地区均不足5年一遇,部分地区不足3年一遇,远不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河道长期缺乏治理,淤浅严重
长期以来,中小河流治理缺乏投资机制和渠道,治理资金严重不足。尤其是“两工”政策取消后,农田水利群众投入机制和组织方式发生很大变化,河道治理日趋减少,河床淤积,普遍淤深2m以上。
3.沿线建筑物年久失修
中小河流沿线建筑物主要为穿堤涵洞、圩口闸、灌排泵站、交通及生产桥,多建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原设计标准低,经多年运行,老化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4.缺乏有效管理
不合理拦河设障、向河道倾倒垃圾、违章建筑侵占河道等现象日渐增多,靠近城镇的河道两侧尤为严重,引排能力衰减。
三、中小河流治理的实践
1.实施情况
淮安市列入2009年《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共计6条中小河流,其中渠北地区的古盐河、白马湖宝应湖地区的草泽河作为中小河流试点项目,已实施完成;沂南地区的渠西河、公兴河、洪泽湖周边及以上地区的团结河正在建设;白马湖宝应湖地区的老三河近期即将实施。列入全国第二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共计10条,包括里下河地区头溪河,沂南地区一帆河、唐响河、孙大泓、民便河,白马湖宝应湖地区白马湖上游引河、利农河、浔河,洪泽湖周边地区仇集大涧、维桥河,均正在编制初步设计,计划2011年、2012年分批实施。
2.工程效益
已完成的古盐河治理投资2601万元,治理河段39.16km,278km2范围内排涝标准提高到5年一遇以上;草泽河治理工程投资1754万元,治理河段18.8km,201.5km2范围内排涝标准提高到5年一遇以上。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效益:
一是成片提高了治理区域防洪除涝标准。结合流域、区域治理工程的实施,治理范围内排涝标准由不足3年一遇提高到5年一遇以上,治理河段两岸堤防全面达到2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
二是加强了跨市、跨县河道的水系沟通。上下游同时整治、畅通水系,恢复了河道引排功能。
三是有利于灌溉、供水效益的发挥。多数中小河流具备灌溉引水功能,治理后,水量、水质均有保障,较好地改善了沿线灌溉条件。
四是美化了周边环境。部分河道实施了生态防护,减少了水土流失,为沿线居民提供了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3.主要做法
(1)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规划编制之初,根据水利部、财政部确定的立项原则,淮安市多次组织专家审查,严格筛选。项目安排上,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协调好防洪排涝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小河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全部委托咨询机构进行技术咨询,严格把关。
(2)制度保障,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江苏省财政厅、水利厅联文转发,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江苏省实际,对工程初步设计报审、投资计划下达、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江苏省水利厅专门制定《江苏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淮安市出台了《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将中小河流工程建设作为重点项目内容,强化考核。
(3)多措并举,保证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淮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投资30%,省级补助40%,市县级配套30%。为落实配套资金,该市一是全力争取市县财政性资金投入;二是成立6家水利融资公司,搭建融资平台;三是开发两岸土地资源,利用环境改善后土地升值,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
(4)严格奖惩,推进项目有序实施。江苏省明确,省级以上资金预留总投资的10%作为奖补资金,根据工程绩效评价进行奖励。淮安市进一步明确,将评价指标与下阶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安排挂钩;与省级、市级投资计划的下达挂钩。对于项目实施好的市县,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同时,鼓励地方将中小河流治理与区域治理以及农村水利工程的实施相结合,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最大程度发挥中小河流项目整体投资效益。
(5)加强督查,确保“三个安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江苏省水利厅建立了工程质量、进度巡查制度以及资金使用月报制度、资金使用稽查制度。淮安市水利局成立了督查组,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中的监察督查力度,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四、长效治理的思考
1.注重规划,成片治理
1991 年淮河流域大水后,国家和江苏省加大了治淮工程建设力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流域性防洪工程体系。2003年起,江苏省委、省政府分批安排实施县乡河道疏浚,至“十一五”末,农村河道基本疏浚一轮。与大江大河及农村河道的治理相比,区域性河道治理明显滞后。因此,中小河流治理应统筹流域、区域及农村水利规划,以流域治理为依托,结合其他区域治理项目以及农村河道的整治,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骨干河道疏浚整治,大、中、小全面推进、成片治理,发挥整体效益。
2.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战线长,难度大,地方矛盾多,因此地方各级尤其是县区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加大投入,淮安市列入规划的16条中小河流治理,总投资达到4.5亿元,需地方配套1.3亿元以上,市县财政的投入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3.从体制上保障中小河流治理的长效投入
淮安市流域面积在200~3000km2之间的中小河流32条,介于100~200km2之间的河流还有20余条,这部分河流都是区域骨干引排河道,存在问题较多,治理要求迫切。国家安排了部分中小河流治理,解决了最为迫切的问题,但仅靠国家投入远远不足。同时,淮安市境内河道比降缓,流速小,极易淤积,因此中小河流治理是个长期任务,各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长效投入保障机制,有计划分批安排轮浚,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
4.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
从2008年开始,江苏省全面推广实行“河长制”,明确各级地方主要领导任河道“河长”。淮安市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意见》,提出按照统一建档、统一着装、统一保险、统一签订协议的“四统一”要求,建立河道保洁队伍,将管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现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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