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民生 着眼长远
2011-02-15朱兵
朱 兵
(四川省水利厅,610017,成都)
突出民生 着眼长远
朱 兵
(四川省水利厅,610017,成都)
四川;小农水;民生
2009年,财政部、水利部在全国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四川省抓住这一难得机遇,结合省委、省政府“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宏伟蓝图,采取“竞争立项”的办法,分两次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出46个农业增产潜力大、群众积极性高、县级投入多和整合能力强的重点县。一年多来,在水利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四川水利、财政协同合作,以机制创新为抓手,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扎实有效,亮点纷呈。
一、围绕民生,突出发展,小农水建设硕果累累
“领导重视程度空前,资金投入力度空前,群众建设热情空前”。有了这三个“空前”作保障,重点县项目区内农业生产条件焕然一新。目前,四川第一批20个重点县已全面完成2009年的建设任务。完成投资16.03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3.74亿元,调动市县财政投入1.45亿元,引导农民自筹和投劳折资1.34亿元,整合其他涉农资金9.5亿元,共建成渠道6 331 km,整治山平塘5 382处,整治石河堰277座,建设蓄水池10430口,改造提水泵站625座;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53.64万亩 (3.58万hm2),改善灌溉面积64.64万亩(4.31万h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1.47万亩(3.43万 hm2),集中打造规模 2万亩(0.13万hm2)以上的片区38处。以巴中市平昌县为例,该县通过2009年项目的建设,实现新增蓄水437万m3,新增灌溉面积 2.17万亩(0.14万hm2)、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5.55万亩(0.37万hm2),增加补灌面积0.26万亩(0.02万hm2)。完成改造山平塘582口,整治石河堰9处;新建渠道464 km,改造渠道46 km,新建蓄水池362口,整治蓄水池160口,改造提灌站1处,建高效节水面积 440亩(29 hm2),新建囤水田 763 亩(51 hm2),庭院改土 2 160 亩(144 hm2),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在产业带动上,利用小农水建设搭建的平台,特色种植业、畜牧养殖业在项目区迅速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群众增收提供了新的保障。苍溪县将“小农水”建设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围绕猕猴桃、雪梨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布置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项目区建成万亩现代农业园区1个、千亩特色产业园4个,规模发展猕猴桃1.3 万亩(0.09 万 hm2)、雪梨 0.7 万亩(0.05 万 hm2)。2010 年,尽管遭遇特大干旱,猕猴桃、雪梨仍实现丰产稳产,产量达到2万多t,实现经济收益2.3亿元。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引起了经济上的集聚效应。“小农水建设到哪里,基础设施配套到哪里,产业发展跟进到哪里,群众增产增收到哪里”已经在四川重点县内形成广泛共识。
二、着眼长远,勇于探索,小农水建管机制推陈出新
在重点县建设过程中,四川以调动地方积极性为主线,调动民力为民生,着眼长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勇于探索小农水建设管理新模式。
1.立足保障,建立制度护航
为规范从立项到建后管护各个阶段重点县工作,省级出台了《四川省201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申报指南》《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2010年出台的 《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为加快发展、共同推进重点县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省级将部分重点县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总结为 “三项原则”“三主思想”“七步工作法”,在全省大力推广。“三项原则”即“群众自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三主思想”即“群众主体、县乡主抓、行业主导”,“七步工作法”即“落实权属、自主申报、竞争定项、自主实施、监督监管、验收奖补、确权发证”。
2.党政引领,提供组织后盾
各地党委、政府把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作为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的重中之重来抓,各重点县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党政牵头,真抓实干,为项目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有效解决了落实地方投入资金、协调部门配合等问题。在2009年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开展经验缺乏的情况下,各县强力推进,通过明确奖惩,绩效考评等措施,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任务。通江县委、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平昌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财政、水利、纪检、监察、审计等系列管理制度。苍溪等县还组织项目区群众大会,交代各项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可以说,正是落实了县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县建设组织责任主体,才有了目前的良好发展势头。
3.竞争立项,转变分配模式
为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项目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两年来,四川省引入竞争立项机制,通过自愿申报、合规审查和专家评审,在两批共170余个申报县中,比选产生了46个县(市、区),比选产生的重点县名单在四川日报、四川财政网和四川农村水利网上进行了公示。平昌县、西充县为充分调动各乡镇、村组的积极性,探索广泛依靠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模式,对2009年项目开展县域内的竞争立项,将省内的重点县竞争机制进一步延伸到县级。在建设方式上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充分调动乡镇,尤其是项目实施地群众的积极性。通过乡级(或村级)自愿申报、领导陈述、专家评分、公平比选等程序,在全县内选择群众基础好、干部能力强、基础条件优的项目实施。根据评分结果,区别对待“核心区”和“一般片”,科学调配有限的建设资源,达到最优的建设效果。
4.资金奖补,激励地方投入
按照中央以各级财政小农水资金为引导,通过资金整合、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战略,全方位推动小农水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四川建立了省级激励补助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增加投入,并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努力激发受益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为确保重点县迅速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建设目标,在资金安排上,四川省实现了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真正做到了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真正贯彻了“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46个县直接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规模平均达到了一年2 300万元,创小农水资金安排规模的历史最高水平;加上整合资金和农民投入,46个县平均投入总规模达到了一年8900万元。
5.群众参与,发挥“民办”优势
全省在建设地点确定、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建后管护各阶段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农民参与工程规划、筹资、投劳、建设、运行、管护的全过程。平昌、通江等县坚持“先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载体,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工程项目由农民自愿申报、自主实施、自主监督、自主管护,建成验收合格后国家再给予补助。确立了群众在小农水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使小农水建设成为在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下的群众自愿行动。通过这种方式,把“民办公助”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了“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进而成功破解了小农水建设 “投入主体单一、建设主体缺位、建后管护困难”等三大难题。平昌县、通江县不断完善制度,改进程序,逐步探索出一条盆周山丘区小农水建设发展之路。据当地典型调查,采取民办公助平均年度建设周期缩短30~45天,投资放大20%左右,同时,还可以减少部分项目实施的中间环节。
6.规划龙头,连片整合推进
目前,各重点县已完成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县人大批准。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重点县建设的各类项目能统筹在规划框架内,较好地破解了项目资金整合的难题。2009年20个重点县项目,省级财政率先创新投入机制,将3亿元地方债券资金用于重点县建设,充分发挥了杠杆作用和集聚效应,有效引导了各地加大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各地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龙头,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平台,通过与土地整治、耕地质量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村镇规划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庭院风貌改造有机结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共9.5亿元,拓宽了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渠道,强化了“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效益发挥,“1+1>2”的整合作用得以充分体现。
三、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推动小农水项目再创佳绩
四川省将按照 “综合性治理,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用水户参与”的总体思路,力争把“小农水”项目建成精品工程和亮点工程。一是坚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与区域产业发展相结合。在产业区内规划配套建设蓄水池、塘堰等水源工程,建设田间工程,改造末级渠系,建设节水工程,夯实基础设施,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小农水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二是坚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整合部门项目,以科学规划为基础,以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建设为支撑,整体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综合发展,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三是坚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与山水田林路综合建设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山上植树造林,山间整治土地,配套小微水利工程,发展有机产业,山下田间进行排灌沟渠和节水灌溉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建设。
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四川正紧紧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宏伟目标,以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契机,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精神,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彻底改变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现状,为四川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更好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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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000-1123(2011)03-0045-02
2010-11-25
朱兵(1966—),男,副厅长。
责任编辑 李计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