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积极作为
2011-02-15马承新
马承新
(山东省水利厅,250013,济南)
创新机制 积极作为
马承新
(山东省水利厅,250013,济南)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山东省
自2009年国家正式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山东省先后有48个县被确定为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山东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按照“规划先行、竞争立项,整合资金、集中投入,突出重点、区域推进,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式发展,用水户参与”的发展思路,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创新机制,积极作为,全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竞争立项,科学确定重点县
为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确保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现高点起步,山东省把重点县遴选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连续两年采取“竞争立项、公开评选”的方式,严格按照“县级申报,专家评审,公开陈述,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全省公示”的程序,公开择优确定重点县。一是重点县资格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打分确定,评审专家事先严格保密,主管部门不参与,不干涉,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全过程进行监督,操作阳光,程序透明,重点县确定更加公平公正。二是省里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从9个方面确定了评审内容及赋分标准,评审专家“一把尺子量到底”,真正把重点县资格交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地方,重点县确定更加客观科学。三是各候选县对竞争立项工作十分重视,大多数党政“一把手”直接指导和参与建设方案制定、支农资金整合等重点工作,并亲临现场进行陈述,提高了重视程度。新闻媒体纷纷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为重点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由于重点县建设资格获得需要经过激烈竞争和残酷淘汰,各地纷纷将其视为一种荣誉和机遇,倍加珍惜,自觉维护,充分激发了各地开展好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实现了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山东省专门成立了由副省长任组长,省财政厅厅长、省水利厅厅长和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任副组长,财政、水利、发改、国土、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参与的全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贾万志副省长对重点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听取汇报,并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机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务求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同时,省里还成立了重点县建设技术专家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咨询论证和效益评价。各有关市、县也都层层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重点县全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并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为确保重点县建设工作尽早启动,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每年召开一次启动会议,对新增重点县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并与各重点县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确保重点县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三、拓宽投资渠道,大幅度增加投入
山东省各级财政将重点县建设作为新时期财政支农的重要平台,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思路,切实加大对重点县建设的投入力度。根据项目建设方案,48个重点县3年规划总投资(不含整合项目)38亿元,平均每个县投资8000万元,相当于以往10年的投资水平。2009年,省财政分两批安排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2.73亿元,平均每个县1 300万元,是中央投入的1.63倍;2010年,省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9亿元的基础上,通过预算追加形式,使省级投入达到3.9亿元,平均每个县813万元,与中央资金达到1∶1配套。同时,山东省在竞争立项和分配省以上资金时,将市县级财政投入作为重要因素,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投资重点县建设的积极性。2009年,21个重点县市县级财政投入1.65亿元,平均每个县788万元;2010年,48个重点县市县级财政投入4.2亿元,平均每个县876万元。
四、加强项目整合,发挥规模效益
山东省把资金整合放到与资金投入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指导,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加强与粮食高产创建、千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等重大项目的有机衔接,努力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举各方之力共同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一是在重点县竞争立项时,将资金整合作为公开评审的重要内容,对整合资金多、规模大、措施实的县,优先纳入扶持范围。二是要求重点县按照“统一规划,多方投入,分别实施,连片推进,整体考核”的思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资金整合方案,确定项目实施区域,明确资金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调度资金整合进展情况。三是将资金整合落实情况作为资金绩效考评的重要方面,对缺乏统一规划、实施分散、项目简单叠加的,都不认定为整合资金。从2009年重点县省级验收情况看,21个重点县共落实整合资金3.24亿元,是重点县中央小农水项目投资的46%;从重点县年度实施方案看,2010年48个重点县计划整合资金13.2万元,是重点县中央小农水项目投资的96%。此外,2010年山东省还充分利用中央调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方向这一契机,将12个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麦产业项目县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通盘考虑,按照统一的立项程序、建设内容、投入标准和管理模式,一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形成了资金和政策合力,实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
五、理清发展思路,建设精品工程
为真正把重点县建设这件强基础、惠民生、管长远的好事办好,确保农民长期受益,山东省探索确立了“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式发展,用水户参与”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三十年不过时,五十年还能用”的精品工程。系统化规划,按照从水源规划到田间地头的原则,一次性论证,分批次实施,努力构建配套完善的灌溉系统。规模化推进,以重点县为单位,以项目区为单元,不同年度、不同来源的项目连片实施,集中推进,确保规模效益。高标准建设,所有项目全部参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实行“四制”管理,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验收组对工程质量终生负责,确保工程“用得住、留得下”。新技术支撑,积极推广IC卡、风力扬水等十大农田水利新技术,着力培植U形渠防渗自流灌溉、无井房射频卡控制灌溉、多水源联合调度自压管道灌溉等模式,大幅度提升农田水利技术水平。文明式发展,注重生态环境,注重人水和谐,注重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灌溉,不进行水资源论证的项目不予立项。用水户参与,通过充分征求农民意见、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及时落实管护责任等措施,积极组织引导农民群众参与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2009年项目区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供水服务公司、用水经纪人等新管理者300余个,所建工程全部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管理责任。
六、严格建设程序,保障工程质量
山东省在重点县建设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小农水项目建设成农民满意的“放心工程”“百年工程”。一是严格执行“四制”。所有工程全部参照基建程序建设,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委托专业技术队伍精心设计与施工。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以县为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从来源上保证材料质量。二是加强工程监理。各重点县按照有关规定聘请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对于规模较小的工程,县级水利部门成立工程质量机动检查队,实行巡回监控。积极推行群众监督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省里编制出台了《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手册》和《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图集》,为工程设计、施工提供依据。四是加强观摩交流。省里多次召开市县分管同志、技术人员参加的现场观摩会,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实地察看典型工程,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在充分总结第一批21个重点县项目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山东省还总结形成了日照市莒县小店镇六库串联自压节水灌溉、淄博市桓台县低压管道配套射频卡控制器无井房灌溉、引黄灌区“一泵一卡两表”管道灌溉等“十大工程亮点”,并在全省印发推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强化监管措施,建设阳光工程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山东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并要求各重点县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制度办法或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集中支付、报账提款等制度,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钱”。省里创新资金拨付方式,采取专户直拨方式,将省以上补助资金打捆直拨到县,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确保了资金早到位、早发挥效益。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山东省还把重点县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委托财政监督、财政投资评审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日照市莒县审计部门对重点县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和套取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八、坚持建管并重,确保长效运行
为确保重点县建设的项目“建得好,用得住,管长远”,山东省将工程管理摆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全面推行工程更新改造与重新确认管理主体和重新核定水价“三位一体”的建管模式。一是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各重点县在项目区确定后,及时组织引导当地农民自主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积极参与工程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是及时进行产权移交。小农水项目验收后,相关水利设施产权移交给农民用水户协会,由协会按照“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运营管理。安丘市等重点县还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用水户协会+供水公司”的管理模式,水利设施实现专业化管理。三是同步建设测水量水设施。将测水量水设施作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主体工程建设,配套完善测水量水设施,为推进水价改革,计量收费奠定基础。目前,重点县建设的工程全部配套建设了测水量水设施。四是重新核定水价。重点县项目区全面推行“科学计量、按方收费、一价到户”的农业用水新机制,不但从根本上解决了水利设施管护维修经费来源问题,而且降低了农民灌溉用水成本,真正使农民群众“浇明白水,拿舒心钱”。
九、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
山东省按照“有指标、可量化、易考核”的思路,探索建立了“竞争立项+考评验收+动态管理”的推动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评验方式,对各市及重点县实行拉网式绩效考评和项目验收,及时将考评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通报全省,并抄送有关县人民政府,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良好效果。同时将考评验收结果与重点县资格、资金分配挂钩,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项目一年一考评,资格一年一确定,资金一年一调整,奖惩一年一落实,有效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2010年,山东省在分配省以上重点县建设资金时,以绩效考评结果为依据,考评成绩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县在资金规模上分别相差300万元,在重点县中引起极大反响。这种奖优罚劣、动态考核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了各地开展好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工作压力和动力,也大大提高了省级管理效率,确保了项目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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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000-1123(2011)03-0040-03
2010-12-05
马承新(1963—),男,副厅长。
责任编辑 韦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