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陂创建问题再探
2011-02-14李可可王友奎
李可可,王友奎
(1.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史志研究室,430072,武汉;2.敦煌研究院,730000,兰州)
芍陂是安徽省寿县境内一处古代大型蓄水灌溉工程,是我国历史上创建最早并一直留存至今(今安丰塘水库即为芍陂遗存)的大型水利工程,创建年代比著名的都江堰还要早一百余年,在中国水利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针对该工程的创建问题,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史学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以金家年先生为代表的学者肯定了芍陂是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孙叔敖所创建的传统说法,而何浩、徐义生等对此提出怀疑,认为楚国控制芍陂所在地区的时间段与孙叔敖任令尹的时间不符,并提出了子思创建芍陂的观点。
由于年代久远,文献记载简陋,又缺乏考古的实物证明,因此仅仅从古文献对于芍陂的记载来理清其创建的历史是非常困难的。石泉先生曾指出,楚国“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人力物力条件以及生产技术水平,是否有必要与可能,在那样匆忙的时间内,进行这样的大型水利工程?”这实际上为我们今天研究芍陂提供了新的角度。因此,本文试图从孙叔敖任令尹的时间、楚国东扩的史实、当时社会经济状况及其对水利工程的需求等方面,探讨芍陂的创建问题。
一、孙叔敖与芍陂创建
关于孙叔敖的出身与出仕,古代文献记载了不同的说法。目前,学界大多认为,孙叔敖于楚庄王时期(公元前613—前590年)出任令尹。《左传·宣公十一年》:“令尹为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杜预注:“艾猎,孙叔敖也。 ”《正义》:“服虔亦云:艾猎,贾之子,孙叔敖也。”说明鲁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年,楚庄王十六年),孙叔敖已经是楚令尹。但孙叔敖何时开始就任此职,目前学界仍有争议。据《左传》,此前楚国有令尹子越,但在庄王九年(公元前605年)“若敖之乱”中被杀,此后令尹应为沈尹茎,他可能与文献中记载的虞丘为同一人。《韩诗外传》载孔子语曰:“虞丘名闻天下,以为令尹,让于孙叔敖,则遇楚庄王也。”该书又载:“沈令尹相楚数年……而进孙叔敖;孙叔敖治楚三年,而楚国霸。”《吕氏春秋》:“沈尹茎游于郢五年,荆王欲以为令尹,沈尹茎辞曰:期思之鄙人有孙叔敖者,圣人也,王必用之,臣不若也。荆王于是使人以王舆迎叔敖以为令尹。十二年而庄王霸。”根据这些记载,似可认为:沈尹茎在楚国担任过令尹,但时间可能不太长。清人顾栋高在其《春秋大事表》中列出的楚令尹只有子孔、子越和孙叔敖三人,并推断孙叔敖在楚庄王十年即担任了令尹。本文认为孙叔敖担任楚令尹的时间是在楚庄王十年(公元前604年)或以后的一两年内。
《淮南子·人间训》:“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庄王知其可为令尹也。”期思,为故蒋国,楚成王四十年(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战后,楚国东扩灭蒋,之后置期思,地在今河南淮滨县;雩娄,在今河南固始县(也包括商城的一部分)。期思、雩娄两地相邻,境内有淮河上游干流,淮河支流潢河、白露河、史河、灌河等流经,“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当为引白露河或灌河水,灌溉下游的平原地区,相当于今鲇鱼山水库中干渠、马堽干渠所灌地区。这一地区位于白露河与灌河之间,无论是从白露河上游还是从灌河上游开渠都能方便地引水实现自流灌溉。然而,以孙叔敖当时的身份是否能创建期思雩娄灌区?1993年出土的郭店楚简的一段文字回答了这个问题。这段话出自《穷达以时》篇,曰:“孙(叔)三射(谢)恒阝(期)思少司马,而出为命(令)尹,堣(遇)楚臧(庄)也。”即孙叔敖三次辞去期思少司马一职,然后被任为楚令尹。由此可知,期思雩娄灌溉工程是孙叔敖在任期思少司马一职时所创。由此判断,期思雩娄灌区的创建时间应在楚庄王十年 (公元前604年)之前。
可见,孙叔敖在任楚令尹之前,就已成功创建了一项水利灌溉工程,这无疑为他日后修建芍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正因为这项水利实践活动,使“庄王知其可为令尹也”,为孙叔敖担任楚令尹提供了前提。
孙叔敖极富才干,善于统筹规划,并且特别熟悉土木工程的施工组织。《左传·宣公十一年》载:楚庄王十六年 (公元前598年),“令尹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分财用,平板干,称畚筑,程土物,议远迩,略基址,具糇粮,度有司。事三月而成,不愆于素。”意思是说,孙叔敖善于进行施工规划,较准确地计算并合理地分配了工程量,准备了充足的物资、粮食,配备了良好的施工组织人员,因而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就完成了一项浩大的筑城任务。可以说,在整个春秋战国时期,楚人中擅长于土木工程如孙叔敖者,更无别人。
孙叔敖一生十分注重水利,主持了多项水利工程的修建。后世文献记载他利用沮水兴修水利,在江陵附近修建了大型的平原水库——“海子”。《史记·河渠书》则载孙叔敖在担任令尹期间,“宣导川谷,陂障源泉,堤防湖浦,收九泽之利”,司马迁由此断定 “堤防之设,始自楚相孙叔敖”。所以说,孙叔敖是春秋时期楚国(也是诸国中)难得的水利大家,因此孙叔敖完全有能力完成芍陂的创建。
二、楚国东扩与芍陂创建
楚国向淮河流域扩展势力,最迟从楚成王时期 (公元前671—前626年)就开始了。可以证明,孙叔敖担任楚国令尹期间,今安徽寿县已属楚国疆域。
春秋时期,弦、江、黄、道、柏等小国,在淮水上游一带形成了一个亲齐的集团,这自然不能为楚所容。这些小国中,弦国位于今河南省光山县及其西南一带,一说今大悟至红安一带;黄国在今潢川县;道即今汝南县南部,一说在确山县;柏相当于今河南西平县。根据《左传》的记载,僖公五年 (公元前655年,楚成王十七年),“楚斗谷于菟灭弦,弦子奔黄。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僖公十二年(公元前648年,楚成王二十四年),楚灭黄,“黄人恃诸侯之睦于齐也,不共楚职”。僖公十四年 (公元前646年,楚成王二十六年),楚灭英(《左传》中又称为英氏),英(氏)国在今湖北英山、罗田、浠水一带。僖公十五年,楚伐徐,败徐人于娄林,当时徐国国都在今安徽泗县,这说明楚国的军队甚至已经深入到淮河下游地区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楚成王时期,楚国向东扩张的趋势就已十分明显,这时楚国应该控制了淮河上游、支流史河以西地区 (约为今湖北、安徽、河南交界一带以西地区)。而这个时期,楚国主要的力量还是集中于北上扩张。
僖公二十八年 (公元前632年,楚成王四十年),晋楚战于城濮,其时晋文公统治下的晋国国势方盛,楚师败绩。此后,楚国便将争霸的重心由北上转为东扩。文公三年(公元前624年,楚穆王二年),楚师围江,次年灭江。江国在今河南信阳东北正阳县一带。文公五年,“六人叛楚即东夷,秋,楚成大心、仲归率师灭六。冬楚子燮灭蓼”。六,即今安徽省六安县;蓼,应为今河南固始县至安徽霍邱县一带。文公十二年(公元前615年,楚穆王十一年),“群舒叛楚。夏,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遂围巢”。群舒包括一系列偃姓小国,如舒庸、舒蓼、舒鸠、舒龙、舒鲍、舒龚,在此前应是楚与国,故称“叛楚”,其地在今安徽省舒城、庐江、桐城一带,巢国则在今安徽巢湖市。这些都表现了楚国向东扩张的历史事实。
楚庄王时,楚国又开始问鼎中原,正当楚在北方取得较大进展时,群舒又叛。宣公八年(公元前601年,楚庄王十三年),“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吴、越而还”。此处的“舒蓼”,不是指群舒中的一支,而是泛指群舒。滑汭,意即滑水弯曲或入江之口,学界一般以为地点不详,今庐江县东有滑水河,不知是否为此滑水。“疆之”,杜预注“正其界也”,即划定边界。至此,淮河以南、巢湖以西的广大区域已确定为属楚,而芍陂所在地(今寿县一带)已经正式成为楚国的疆土。楚庄王十三年,正是孙叔敖担任楚令尹的时间,楚国出于发展经济、巩固边防的考虑在此兴建灌溉工程,应该是合乎情理的。
楚庄王时期,吴国势力不大,并未引起中原各国的注意。至楚共王七年(公元前584年)吴入州来后,吴楚两国便在淮上开始了长达百余年的争夺。《左传·昭公三十年》(公元前512年,楚昭王四年)吴王阖闾问伐楚之术,伍员对曰:“若为三师以肄焉,一师至,彼必皆出。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既罢而后以三军继之,必大克之。”吴国使用这种“疲楚”的战略,往往攻城后弃而不守,楚则在城池失而复得后驻兵把守。可见由于吴、楚两国的战略不同,楚国实际上一直控制着这一地区。所以,“一般说来,当时的淮南楚境并没有后缩的明显迹象,反而在灭掉一些亲吴小国后可能略有扩展”。
综上所述,芍陂所在地区在孙叔敖任令尹期间,已经是楚国的正式领土,所以孙叔敖完全有可能在此兴建芍陂。即使是后来这一带成为吴楚交兵争夺之地,楚国仍然实际上控制着这一地区。
三、地区经济社会与芍陂创建
一项水利工程的兴建往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受人口、科技等条件的制约。春秋时期,各国出于发展经济、增强国力、成就霸业等愿望,都开始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例如楚国以北的郑国,就在郑简公三年(公元前563年)有“子驷为田洫”之举,“为田洫”即兴建农田灌溉渠系。楚国较早认识到农田水利的重要性,在发展水利方面无疑走在了各国的前列,而孙叔敖对此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楚康王十二年(公元前 548年),楚国令尹屈建让掩(孙叔敖的孙子)“数疆潦,规偃潴,町原防,牧濕皋,井衍沃”(《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说明楚国后来十分重视水利建设的传统得到了发扬。
虽然各国兴修水利的具体情况见于文献的不多,但从《周礼》的记载中可以看出西周至春秋时期农田水利工程的成就。《周礼·稻人》:“稻人,掌稼下地,以潴蓄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浍泻水。”这里,潴是指水库、陂塘,防为堰、坝,沟为引水干渠,遂为支渠,列为斗渠,浍为排水渠。可知当时已经形成了从蓄水、引水,到分水、排水,具有不同级别渠道的排灌体系了。又《周礼·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说明不同级别的渠道对应不同面积的农田、不同级别的道路体系,类似于今天的农田园田化建设体系。《考工记·匠人》:“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专达于川。”这里,主要是记载了当时农田各级渠系的布置与尺寸设计。
虽然,目前学术界对于古代的井田沟洫系统存有争议,但鉴于上述文献记载中对于各级农田渠系的合理描述,笔者认为,首先,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农田排灌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应是有了广泛的实践,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文字中所描述的这一整套完整、合理的农田渠系,是难以靠对“井田沟洫”的理想化想象完成的。所以说,从春秋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实践来看,楚国修建芍陂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都已经具备了。
其次,淮南地区的稻作农业对灌溉水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淮河流域稻作农业源远流长,这已为近几十年来的考古所证明,淮河流域可能是我国稻作文明的起源地之一。稻作对于水利的要求比之旱作要高,既要保持稻田起码的水深,又不能太深淹没秧苗,因此需要有较复杂的田间灌排体系。直到汉代,广大南方地区仍实行“火耕水耨”这一耕作方式,其中“水耨”,即用水淹的办法去除田间杂草,更是对稻田灌水的时间、水量、水深等提出很高的要求。可见,稻作农业与灌溉水利必定是同步发展的。春秋时期的南方,人们往往聚居于水源条件良好的山地、丘陵和小块平原。淮河流域诸方国在楚人到来前,已经借由稻作农业的发展具备了相当的实力。淮河中上游的淮南地区,地势自北而南逐渐倾斜,有潢河、白露河、史灌河、淠河等小型河流向北入淮,水源条件良好,防洪、除涝的要求较低,加上良好的气候与土壤条件,特别适合稻作农业的发展,也具备发展农田水利的条件。当楚国开始着力经营这一地区时,首先发展灌溉、兴修大型灌溉工程,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第三,大型水利工程的创建必须建立在具有一定人口规模与密度的基础之上。在春秋时期,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人口是国家生存与扩张的基本资源。因此,各诸侯国一方面始终注重发展本国经济,增加人口,另一方面通过战争、迁徙、招徕、引诱等多种方式掠夺和吸引别国人口。《墨子·非攻》引“饰攻战者”言:“南则荆吴之王,北则齐晋之君,始封于天下之时,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数百里也;人徒之众,未至有数十万人也。以攻战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春秋战国时楚国的人口规模。 又《国语·楚语上》:“(楚)灵王城陈、蔡、不羹……(曰)今吾城三国,赋皆千乘,亦当晋矣。”陈国即今河南淮阳县一带;蔡即今河南上蔡县一带;不羹,分别有东、西不羹,在今河南舞阳至商城一带。这些地方人口众多,三个城所在地可以组织起战车共3000乘,如果按每乘步卒72人、甲士3人计算,3000乘共有22.5万人,反映当时楚国所占领的淮河上游地区人口已比较稠密,应在百万以上。楚灵王时期(公元前540—前529年)与楚庄王相距半个多世纪,而人口的发展是需要一定基数的,由此可以推断楚庄王时淮河上游地区应是具备相当人口规模的。
因此,楚庄王时修建芍陂水利工程的人口条件应是具备。另一方面,较稠密的人口也对粮食产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增加灌溉面积,自然是增加产量的必然选择。
第四,生产力与科技发展水平亦是水利工程成功兴建的前提条件。春秋时期,青铜工具(农具)在楚国获得了比较广泛的应用,这已为近现代考古发现所验证。其中,在淮南—江南古铜矿带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发掘的一些战国晚期的墓葬中,仍有青铜工具存在。这种现象应该与当地丰富的铜矿资源有关。后德俊先生认为,楚国的发展壮大是与江南古铜矿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时间上,至迟在春秋中期或稍早时,楚人就占有了江南古铜矿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楚人占据这些铜矿的过程,正是楚国向东扩张的过程。大量铜矿资源的占有,必定会促进青铜生产工具的大量制造与运用,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生产和土木工程建设的效率。
春秋时期,各地的农田水利工程技术已达到较高的水平,已见前述,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修建一项大型的蓄水灌溉工程,按照“以潴蓄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浍泻水”的原则布置渠道体系与灌区,是完全可行的。加上芍陂工程是在天然湖泊基础上加高湖岸而成,工程量不至大到无法承受的地步,可知芍陂的兴建不存在技术方面的困难。
最后,修建大型水利工程还需要有足够的粮食与物资供应,这在当时是否可以得到保证?《左传·文公十六年》(公元前611年,楚庄王三年)载:“楚大饥,戎伐其西南……又伐其东南……庸人率群蛮以叛楚,麋人帅百濮聚于选,将伐楚……自庐以往,振廪同食。”从这条史料中可以断定,至迟在楚庄王初楚国就已有了运行良好的粮食储备制度,保证在大饥之年可以发仓赈粮,不仅国内平安地度过了饥年,而且后来还灭掉庸,盟服群蛮。由此推断,修建一项大型水利工程的粮食、物资应该是可以得到足够的保障的。
四、芍陂的效益与影响
《水经注·肥水》首次记载了芍陂的规模与效益:“周一百二十里许”,在东汉时可灌田一万顷。考虑到东汉时芍陂已经过改进,“陂有五门,吐纳川流”,再加上当时芍陂附近有很多中小型陂塘兴起,因此我们不妨确定春秋时芍陂灌溉效益为东汉的一半,即5000顷(50万亩,按汉制计,相当今25万亩左右),其灌溉面积是可观的,效益是明显的。芍陂从此推动了当地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寿县一带逐步成为楚国重要的产粮区,并带动了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根据历史文献和考古发现,寿春城的历史可能开始于战国初期,到了战国中期,这里已是淮南重要的商业和军事重镇。铸造于楚怀王六年 (公元前323年)的“鄂君启节”,在1958年、1960年于寿县出土并非偶然。公元前241年,楚考烈王将都城从钜阳迁至寿春,寿春从春申君的封邑升格为都城,也证明了战国后期寿春在楚东国的重要性。《管子·度地》:“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饶者”。寿春之所以能一度成为楚国国都,是与其地经济繁荣直接相关的。寿县一带在芍陂修建后的二三百年里,由一个边陲的普通乡野发展成为淮南重镇,芍陂的灌溉效益不容忽视。
[1]金家年.芍陂得名及水源变化的初步考察[J].安徽大学学报(社科版),1978(4).
[2]何浩.楚国的两大水利工程——期思陂与芍陂考略//楚文化新探[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
[3]徐义生.关于楚相孙叔敖的期思陂与芍陂[J].安徽大学学报,1979(4).
[4]石泉.古代荆楚地理新探·续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5]杨伯骏.春秋左传注[M].上海:中华书局,1981.
[6]白于蓝.孙叔敖“三相三去”考[J].中国史研究,2001(2).
[7]陈伟.楚东国地理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
[8]任重,马绍林,任尔平.淮河流域稻作农业起源再探 [J].农业考古,1998(1).
[9]路遇,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上)[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
[10]陈振中.青铜生产工具与中国奴隶制社会经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11]黄冈市博物馆,黄州区博物馆.湖北黄冈两座中型楚墓 [J].考古学报,2000(2).
[12]安徽省文物考古所,潜山县文物管理所.安徽潜山公山冈战国墓发掘报告[J].考古学报,2002(1).
[13]后德俊.试论楚国青铜器与江南古铜矿的关系[J].江汉考古,1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