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治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与思考
2011-02-14吴贵勤
吴贵勤
2010年6月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治理淮河作了部署。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进一步治理淮河。2011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治理淮河面临大好机遇,抓紧抓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是关键。进一步治淮前期工作单项多、涉及范围广、协调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而按时保质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进一步治淮任务。本文结合当前进一步治淮项目前期工作总体进展,对治淮前期工作中有关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总体进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水利部的统一领导下,淮委及流域各省水利部门紧抓机遇,稳步推进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已完成的前期工作成果大部分还在各省水利厅和淮委初审、水利部审查的阶段,进入国家发改委评估、立项程序的项目相对较少,其中经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的有洼地外资项目、入江水道整治等2项可研,水利部报国家发改委淮河干流行洪区蚌埠~浮山段行蓄洪区调整、新汴河治理、安徽省沿淮等洼地治理应急工程等3项可研和出山店水库项目建议书等;进入项目实施阶段的有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利用外资项目1项。已完成的前期工作成果与进一步治淮总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采取措施,加快前期工作编制、审查和审批进度。
二、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问题分析
从已开展的前期工作和进展情况分析,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前期工作任务尚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导意见》,成为进一步治理淮河的纲领性文件,但目前有关各方对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项目总体安排、投资规模等缺乏统一认识,开展前期工作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二是前期工作成果质量有待提高。随着中央1号文件出台和国家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流域水利前期工作将呈现项目多、勘测设计任务重的局面。目前,省级勘测设计单位承担的前期工作任务普遍较重;部分地市设计院承担的前期工作项目,相关专业力量薄弱,前期工作成果与规程规范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难以对设计提供有效支撑,前期工作成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治淮前期工作普遍要求时间紧、周期短,一些勘测设计单位存在重视进度、忽视质量的问题,在一定程序上影响前期工作成果质量。
三是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进一步治淮前期工作单项多,经费需求大,但目前前期工作项目特别是由地方财政落实的前期工作经费普遍不足,勘测设计单位在前期工作中垫资压力大。如居民迁建按户补助,实施方案编制费用无着落,前期工作承担单位积极性不高,困扰了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前期工作立项周期长。按照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指导意见要求,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主要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而目前水利前期工作立项周期普遍偏长,除前期工作任务繁重、投入力量和经费不足、部分前期工作质量不高等原因外,还有前期工作涉及环评、水保、移民规划、土地预审、矿产资源压占、地质灾害评估等多方面,工作涉及的环节多;前期工作成果的审查、评估、修改时间长。如2003年以后开始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入江水道整治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均历经数年才得以批复,立项周期长。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环境保护等政策要求,需要破解一系列的相关难题,如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后退为河滩的土地征收和利用问题,淮南采煤沉陷与淮河中段治理的关系等,均需要做深入的分析研究和沟通汇报,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项目前期立项进程。
三、措施
1.尽快印发实施方案
抓好进一步治理淮河项目前期工作,既要超前安排,又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进一步治理淮河单项工程多,为进一步明确目标,统一思想,淮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内容,已编制进一步治理淮河实施方案,宜尽快印发,以统一认识,明确要求,有效地指导进一步治淮各项工作。
2.提高前期工作成果质量
在加快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的同时,各主管部门和勘测设计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质量。一是要认真落实质量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充分认识到前期工作质量是工程能否成功立项、顺利实施和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因素,高质量的前期工作不但可以减少主管部门立项前的审查次数和实施中的设计变更,也可以减少勘测设计单位重复、无效的劳动和财物的浪费,是加快前期工作审批周期的重要方面。二是加强不同层面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规划方案形成之前,根据具体情况,宜提前进行沟通、协调,尽早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避免出现大的反复,减少无效投入,缩短审查、审批周期。
3.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
进一步治理淮河前期工作是关键,应多渠道筹集前期工作经费,保证前期工作需求。一方面,中央应加大对跨省和流域重大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和补助力度,根据前期工作实际情况,建议适时从基建投资中预安排前期工作经费,以解决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加快推进进一步治淮前期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地方各级财政也应加大本地区治淮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同时要积极探索更多的融资渠道,如建立地方水利前期工作基金,先垫付前期工作所需经费,待工程批复后再返还,形成良性循环,保证前期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
4.加快前期工作编制、审查和审批进程
加快前期工作编制,缩短前期项目立项周期。一是水利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要求,组织加快前期工作编制进度,如抓紧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后退为河滩地的土地征收和利用等问题的研究,破解难题,为项目尽快立项创造条件。二是加强沟通和汇报,对已完成上报的前期工作成果,应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汇报,加快前期项目的审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治淮项目作为公益性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堤防加固、河道治理、建筑物除险加固等项目,对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是有限和暂时的,长期影响是正面的,要积极呼吁发改、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的支持,简化工作程序,缩短项目立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