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水利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及建议
2011-02-14罗勇
罗 勇
(贵州省麻江县水利局,557600,麻江)
要顺利完成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宏伟目标和历史使命,必须要有一支强大、精干、高素质、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来保障。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否则,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新时期水利工作的短板,直接影响水利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贵州省麻江县水利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亟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及水利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麻江县水利建设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麻江水利建设事业蓬勃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调查,截至2009年年底,全县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845处,总投资9183.01万元。其中:蓄水水源工程115处(总蓄水量1018.6万m3),引水工程248处(渠道总长 1112km,引水量10.7 m3/s),提水工程187处 (水轮泵101座181台,电灌86座3043.5 kW),农村饮水工程276处,烟水配套工程19处。
二、麻江县水利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麻江县水利干部队伍除主要包括县水利局下辖的人秘、水资源、水政监察、计财、管理、安全及质监、农电、防汛、水保、水库管理所等 11个正股级机构及乡镇供水站1个企业外,还有县域内归口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9个乡镇水利管理站,现有人员共43人。
1.干部队伍人员编制少,部分内设机构职能性质认定、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混乱
一是水利干部队伍人员编制核定偏少,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根据编办、人劳部门的核定审批结果,当前麻江县水利干部队伍人员编制总数为52名,较1993年、2002年两次机构改革时的59名和56名分别少了7名和4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国家对水利的投入剧增,水利建设项目的类别和数量越来越多,建设规模和投资额越来越大,水行政许可及水事管理事项不断增加,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范围、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工作质量要求标准越来越高,工作任务剧增。据统计,仅2010年,麻江全县的水利固定资产建设投资为2152.54万元,是2002年以前年均水利投资的10.76倍;目前县级水行政许可及水事管理事项由2002年的不足10项增加到了40余项,较1993年以前增加了3倍。
由于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任务的剧增,要确保各项建设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即便是1993年时的水利干部队伍编制(59名)也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求。水利干部队伍编制偏少,导致一些必要的机构无法设立,而已设立的机构又因人员太少无法开展正常工作,不能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和职责。
二是部分机构性质认定、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混乱,部分岗位缺失。在经编办、人劳部门批准的《麻江县水利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事业机构改革文件中,将防汛、水保等一些承担有大量水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认定为事业性质,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一些工人身份的人员被安排为水行政执法人员,与相关法规不相符,存在执法主体不合法问题,影响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一些兼有多重工作职能或正常工作需要多名人员日夜值守的机构,如水政水资源、水保、水库管理所等,均只设置有2个人员编制,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未设置水保监测机构,不能依法对全县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保持成效进行有效监控,无法为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造成职能缺失。
2.空编、空岗情况严重,进一步加剧了人员紧张矛盾
一是编制内空岗缺员情况严重。据统计,麻江县水利干部队伍现有43人,缺员9名。其中质量监督和安监站至今尚无人员,缺员1名;水土保持监督站、水政水资源股、宣威水库管理所、水冲水库管理所、景阳乡水利站和杏山水利站等6个机构均只有1人,分别缺员1名。严重的空岗缺员使这些机构的工作无法正常全面开展。
二是在编人员不在岗情况普遍。据了解,2006—2010年,麻江县水利局有3名工作人员被长期抽调到县项目协调办等机构工作,有2名工作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长期离岗开展自主创业,加上人口普查、农村合作医疗、森林防火、农村养老保险等中心工作阶段性抽调的人员,麻江县水利部门能在本职岗位正常工作的人员通常只有30人左右。在编人员不在岗,进一步加剧了人员紧张矛盾,出现了部分岗位因长期无人,大量工作被迫搁浅的情况。
3.事业人员绩效工资不兑现,工资管理混乱,干部待遇不平等
一是事业人员绩效工资不兑现,事业人员工资较行政及参公人员悬殊。自2007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之后,公务员、参公人员工资大幅度增加,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迟迟不予落实,导致事业人员与公务员、参公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较大。
二是工资管理混乱,部分干部工资未按其所属岗位性质发放。大多数事业人员都是部门中的技术骨干,长期以来除了极其繁重的专业技术工作外,还承担着大量的执法管理任务,工作量及工作压力较许多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还要大。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酬,长期的待遇差距使许多干部的工作信心和积极性受到打击,严重制约了队伍的健康发展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学历及职称层次偏低,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较低
一是平均年龄偏高,年龄结构不合理,部分梯次干部出现断档,队伍的整体创新能力不强。据统计,麻江县现有的43名在职水利干部中,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24岁,平均年龄为41岁。其中45岁以上的干部有14人,占干部总数的33%。而35岁以下的仅有8人,只占干部总数的18%。30~35岁年龄段干部只有1人,出现断档。
二是干部队伍平均学历偏低,理论水平不高。据统计,全县43名水利干部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3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1人,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的20人,具有全日制中技学历的3人,具有高中学历的8人,具有初中学历的7人。水利干部的全日制教育学历多为中专及以下,理论水平整体较低。虽然近年通过在职函授教育等方式,大部分干部的学历达到了专科及以上,但理论水平整体不高的状况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善。
三是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干部较少,干部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级别平均偏低。据统计,全县43名水利干部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有33人,其中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19人,技术员5人,技工2人。没有一名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偏小,专业水平不高,技术力量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全县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建 议
1.深化水管体制改革,修订水利部门“三定”方案,增加编制
一是当地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水管体制改革精神,结合麻江实际进一步深化全县水管体制改革,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对全县已建及在建水利工程类别及性质进行合理划分,将以经营性为主的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任务从水利部门分离出去,交由企业或水管协会来负责,减少水行政管理的事项和工作量。
二是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编办、人劳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结合水管体制改革,依法对水利部门的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及时修订水利部门“三定”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尽快解决水利干部队伍人员编制问题。
2.加大协调力度,及时补员,确保编内人员在岗稳定
一是在 “三定”方案未修订或未获批准之前,要尽快对现有编制中的空岗进行补员,以解燃眉。如新的“三定”方案获得审批,则要严格根据各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能及工作性质,及时调整和配备人员,壮大水利干部队伍力量,确保各项工作的合法性。
二是水利部门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多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加深上级领导对水利工作现状的了解,促使其提高对水利干部人员严重不足问题的重视,争取不抽或少抽水利干部从事非本职工作,尽量保持编内人员在岗稳定,集中精力投入水利工作。
3.尽快落实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政策,规范工资管理
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水利工作的调研,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之后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研究,尽快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及时落实绩效工资政策,规范工资管理制度,使所有水利干部都能在同一个平等、公正的环境下愉快工作,增强他们的工作自豪感和信心,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是要改革进人制度,有计划、成梯次地进行人员补充,构建年轻化、年龄结构搭配合理的水利干部队伍。水利部门应结合工作需要,着眼长远,及时制定出一套较为科学、系统的用人、进人制度及水利干部队伍发展规划。应根据缺编空岗情况,充分考虑队伍持续稳定发展,特别要对各个阶段因退休、退养、组织调整、干部交流等原因可能产生的减员有一个较为准确的预判和超前安排。根据岗位职能和工作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采取公开招聘、遴选、竞聘等方式,逐步构建起一支充满生机和创新活力的年轻化水利干部队伍。
二是要创新机制和思路,努力提高水利干部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首先,水利部门要积极探索推动水利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体制,选择一些与工作关系密切的课题,组织广大水利干部开展专题研究,努力探索水利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和工作新途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全县水利建设管理科技水平。其次,广大水利干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影响和制约全县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因素和问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全县水利工作建言献策,在大力宣传麻江水利工作成绩的同时,积极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个人素质提高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加强在职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水利干部学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同步提升。首先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除按规定组织专人参加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常规培训外,还应鼓励并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干部参加国家、省、州各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促进广大水利干部知识更新和业务能力提高。其次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职继续教育学习机制,鼓励广大干部积极通过自学或参加成人教育来提高自己的学历和素质。对学习中成绩突出者可由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和扶持,并将干部各阶段的学习情况与本人年度考核结果挂勾,促使广大干部转变参加继续教育的态度和观念,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在学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上得到同步提升。
四是要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和学习活动。水利部门应经常组织广大干部到相关工作比较突出的兄弟县、市或其他地区参观考察,参加国家、省、州、县各级业务部门、学会、研究会组织的水利工作及学术研讨、交流会议,学习和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拓展视野和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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