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重庆等六省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实施方案获批
2011-02-14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1年8期
7月29日,水利部、财政部对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6省 (区、市)编制的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 《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联合批复。根据批复意见,6省 (区、市)2011-2012年将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试点项目共620个,改造前装机容量88.1万千瓦、前3年平均年发电量27.5亿千瓦时,改造后装机容量将达到110.2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39.1亿千瓦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增加25.1%和42.2%。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 [2011]50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浙江、湖北等6个试点省 (区、市)编制了 《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实施方案》包括全省 (区、市)农村水电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改造项目及实施安排、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中央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计划、效益分析、配套政策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水利部与财政部共同组织专家对 《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试点的6省 (区、市)对 《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正式上报。7月29日,水利部、财政部对6省 (区、市) 《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联合批复。根据批复意见,2011-2012年试点项目共620个,改造总投资37.5亿元,所需资金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适当补助、项目单位自筹等方式解决,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3亿元。
目前,各试点省 (区、市)2011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央财政将于近期按照批复意见安排今年的中央财政补助预算,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即将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