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百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综述
2011-02-14洪琼林朱声鹏赵泽万
洪琼林,朱声鹏,赵泽万
(安徽水电太湖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太湖 246400)
安徽太湖县地处大别山南麓,境内水力资源丰富,“九五”、“十五”、 “十一五”期间, 太湖县农村水电实现了跨越式的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批准在太湖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建设。经过太湖水电人的不懈努力,到2010年底,太湖县百旺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建设工程已顺利通过安徽省政府组织的验收。通过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建设,项目区内取得了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三赢的效果。
1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的建设
太湖县百旺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区位于太湖县西北边陲北中镇,项目区总面积35km2,为退耕还林区、长江防护林区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
至2009年6月底,太湖县百旺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已按照规划要求全面完成。从2009年6月起,项目区北中镇三村、江河、马嘶3个村共1596户代燃料户执行代燃料电价。
1.1 代燃料水电站
代燃料水电站——百旺水电站位于太湖县北中镇境内,水电站坝址控制集水面积35km2,集中落差85m,设计装机容量2×800kW。
2003年5月,安徽水电太湖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庆市花凉亭水电公司合资组建 “太湖县恒升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出资进行太湖县代燃料电源点——百旺水电站的建设。百旺电站于2003年6月正式动工兴建,2005年5月投产发电,2005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
太湖县代燃料电源点百旺水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有压输水隧洞、发电厂房和升压站等组成。在百旺水电站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工程施工中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主机设备实行了招标采购。
根据设计,百旺小水电代燃料水电站总装机l6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446万kWh,完全满足项目区居民代燃料电量的需要。
1.2 代燃料项目区
百旺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区包括三村、江河、马嘶三个村,属小水电供电区。自2006年以来,项目区结合水电供区农网改造,共新建及改造配电台区15个,配电变压器总容量1650kVA,新建10kV线路6.06 km,改造10kV线路5.8km,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94km。项目区电压合格率达99.5%。结合村村通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共改造乡村道路22.5 km,改厨1036户,改水127个,改厕453个。项目法人向代燃料户优惠销售电磁炉217个,电饭煲231个,电水壶177个,电暖器130个。
2009年7月,太湖县物价局根据百旺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并经反复测算,以太价函[2009]50号“关于小水电代燃料用电项目电价问题的函”,批准百旺项目区实施代燃料电价,同意项目区代燃料用户自2009年6月25日起,每月生活用电100kWh以内按0.38元/kWh的代燃料电价收取电费,超过部分按省物价局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期限暂定3年。
自2009年6月25日起,百旺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区已有三村、江河、马嘶村1596户6326人实现代燃料电价供电。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项目区用电量合计为290.6万kWh,户均月用电量107.1kWh。根据项目区历年用电量情况分析,户均年代燃料用电量达到了1200 kWh的目标。
1.3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概算总投资903.2万元,实际完成项目总投资964.4万元,其中百旺水电站投资711.6万元,项目区建设投资250.8万元(含供电线路改造、进户线、开关、室内线等改造、电炊具补助资金、改水、改厕、改路补助资金)。除中央补助资本金l45万元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428.4万元,通过股份制融资391万元。
2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运行效果
百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完成后,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已经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效。
2.1 生态效益
通过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建设,项目区2.08万亩森林植被得到了保护,其中实现退耕还林面积0.28万亩,天然林保护区面积0.42万亩,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l.38万亩。过去因砍柴及开荒而人为破坏森林植被的行为被有效遏制。多少年未曾见过的成百上千只白鹭或高翔于青山绿林间,或嬉戏在潺潺小溪边的景象又在项目区再现。昔日房前屋后的柴堆现已被花坛绿树取代,门前架起了规范的电力线路,屋顶上已不再有袅袅炊烟,厨房里摆满了成套的电炊具。项目区内的森林覆盖率已达到70%以上。
通过测算,百旺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区每年可减少烧柴9400t,折合木材8700m3,增加蓄林面积0.23万亩,增加吸收二氧化碳7400t;代燃料装机每年可节约标准煤873t,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181t,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1.1t;可获得生态效益57万元。
2.2 社会效益
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建设,一是大力促进了项目区内的新农村建设,三村村、江河村现已建成新农村11处4.82万m2,有322户农民住进了新居,正在建设的新农村7处4.3万m2,有265户陆续住进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新农村16处11.6万m2,建成后可容纳约800户农村居民。二是明显加快了项目区农民的脱贫致富步伐,百旺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区在实施前,一个4口之家的农户,每年用于上山砍柴耗工120~180工日;项目区内1596户代燃料户以小水电代燃料,可节省19万多工日,劳动力大量向当地其他产业转移或出外务工,户均增加收入5787元,而代燃料电费支出仅为432元,增加的劳务收入大大高于支付代燃料电费金额,使人均纯收入增加l446元左右。三是改善了生活环境、减轻了劳动强度,通过改水、改路、改厨、改厕,项目区老百姓的生活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做饭不烧柴,取暖不烧炭,告别了烟熏火燎,提高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四是缩小了城乡差别、促进了社会和谐。
2.3 经济效益
项目区内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年发电量446.2万kWh,按平均每kWh交纳所得税和增值税0.04元计算,每年获直接财政收入为16.11万元。
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的建设,加快了项目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江河、马嘶村的油茶已由过去零星种植发展到集中成片种植2000余亩的规模;三村生产的茶叶已打出了 “花冲茶叶”的品牌。
项目区内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实施后,可提供260万kWh的电量用于工农业生产,每千瓦时电量可创造国内生产总值7元,按10%的综合税率计算,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每年可获得间接财政收入180万元。
3 经验总结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是通过政府一定的无偿补助兴建水电站,降低发电成本,向农村居民供应低价生活用电,避免农民上山砍柴,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太湖县政府将大力开发山区的水力资源当做山区的支柱产业来抓,制定了一系列的发展小水电的优惠政策,并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
3.1 成立领导机构,搞好组织协调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及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和管理,对全县小水电生态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总责。安徽水电太湖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所在的北中镇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及施工环境协调。为保障对项目进行持续有效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的效益,项目法人、北中镇、江河村、三村村、马嘶村和代燃料用户代表组成了 “百旺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
3.2 制订相关政策,规范管理行为
县委县政府继续推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和 “以电养电”政策,要求并督促县国税局执行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关于小水电增值税率为6%的优惠政策。
县发改委、物价、水利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监督和稽查办法,对项目申报、审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资金、财务等进行跟踪监督;督促供电部门严格执行小水电代燃料的电价政策,避免压缩代燃料电量和提高代燃料电价等行为的发生:督促代燃料户履行自己的义务,对破坏山林植被的行为进行处罚。
3.3 集中各方力量,促进整体发展
县委县政府把开发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常抓不懈。根据电气化事业新形势发展的需求,在用足、用活国家给予小水电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量安排与项目区建设有关联的项目,项目之间相互促进,树立整体形象。除电力部门外,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在人畜饮水、道路及园林化建设、封山育林、新农村建设等各方面给予支持。为加快项目区建设,安徽水电太湖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收入中挤出十几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区代燃料电器推广和道路建设。代燃料户购买电磁炉、电饭煲、电水壶、电暖器,凭用户证和购买发票在公司领取30%的补贴款;项目区农户在规定期间修建水泥路面,通过验收后补助10元/m2。
3.4 实施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
为确保代燃料生态目标的实施,县政府与北中镇政府签定了百旺代燃料生态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镇政府履行对代燃料项目区的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项目区的停垦还林、停薪还林、封山育林、保护水土、维护生态目标的实施。北中镇政府与项目区内各村签订协议,明确划定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保护范围,协助当地村组订立了停薪还林、封山育林的村规民约。项目区所在村将责任逐一分解到户,明确山林保护范围及面积,并将小水电代燃料户与新农村建设挂钩,以此激励项目区内的农户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