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兽药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1-02-12赵坤张彬孙健
赵 坤 张 彬 孙 健
(1.江苏省睢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睢宁 221200;
2.江苏省睢宁县桃园畜牧兽医站,睢宁 221200;
3.江苏省睢宁县官山畜牧兽医站,睢宁 221200)
《兽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后,为兽药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对睢宁县兽药经营管理工作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笔者发现在县内的20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 存在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重利益,轻质量
部分兽药经营企业对那些利润高而来源不明的假、劣兽药及违禁药品采取极为隐蔽的销售方式,想法设法逃避兽药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严重扰乱了兽药经营的正常秩序。另外,一些兽药批发商和小兽药生产厂家,用微型面包车或厢式运输车直接给县、镇级的畜禽技术服务部、兽药经营门市不定时的送货上门,他们没有规律,随意性大,使兽药监管工作失去了从源头杜绝假、劣兽药的良机,增加了兽药经营市场监管的难度。
1.2 从业人员素质低
兽药经营人员专业水平低,特别是镇级兽药经营企业多是夫妻店,一半以上的经营者未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对兽医、兽药知识和法规知之甚少,更不知道如何去识别假劣药,导致进了假劣药也不知道,被查处了感觉自己很冤枉。
1.3 经营场所不规范
兽药经营企业经营行为较混乱,有的经营场所随意,不固定,超范围经营;个别经营者还把兽药、添加剂、饲料同玉米、豆饼等原料放在一起。
1.4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混乱
虽然只有县畜牧兽医站一家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但县畜牧兽医站仅仅提供强制免疫的疫苗,其他的疫苗不供应。而广大养殖者需要除强制免疫外的疫苗,导致许多兽药经营企业和畜禽技术门诊部为了扩大服务面,追求较高的利润,违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他们多采用存放在邻居家的冰箱中、商店的冰柜中,更有甚者还和一些小饭店的冷藏食品存在一起或其他更为隐蔽的手段。
1.5 无经营许可证
少数兽药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办证,拒绝抽检等。有些兽药经营者为了逃避检查,采用装病、装疯,甚至殴打辱骂执法人员等手段,阻挠执法工作,直接威胁到《兽药管理条例》贯彻执行的严肃性。
1.6 执法手段落后
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检验设施和设备。兽药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中,对假劣药的识别主要凭执法人员的眼睛去看。随着造假水平的提高,现实的监督检查中很难发现假劣药许多药品,也就无从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化验设施设备,直接影响着兽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7 包装标识不规范
许多兽药生产厂家出于商业秘密,对其生产的兽药配方秘而不宣或一药多名,包装袋上不印药品成份,给兽药检验工作增加了难度。
2 对策
2.1 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加强对兽药监督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兽药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掌握好假、劣兽药的鉴别标准;让每一个兽药监督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兽药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2.2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采取多中形式加大对《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四个面向”即“面向领导宣传、面向有关部门宣传、面向社会宣传、面向从业人员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使公民知法、懂法,经营者守法,不断提高社会对《兽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和支持力度。
2.3 完善实验室设备、设施,扩大兽药检验范围
县里兽药监督管理部门要不断争取财政资金,配备必要的化验仪器,提高化验技能,搞好兽药经营市场的动态管理。
2.4 做好兽药的抽检、送检工作
加大对兽药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检查和抽检,严格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兽药的单位和个人,净化市场,规范兽药流通秩序。
2.5 抓好兽药GSP的推进力度,规范兽药经营行为
《兽药经营管理规范》已经颁布实施,要加大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快兽药GSP达标验收工作,坚决淘汰不能达到《兽药经营管理规范》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
总之,兽药经营市场的净化不仅需要兽药监督管理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而且更需要兽药经营从业人员加强自律。同时,也需要广大养殖者熟悉兽药的相关知识,增强辩假识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