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探析
2011-02-09郭文丽
郭文丽, 刘 琪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人文社科教研部,北京 100038;2.山东警察学院专业基础教研部,山东济南 250014)
0 引言
当前,社会复杂的治安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以及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而公安机关能力的高低、实力的强弱并不仅仅取决于财政投入、警察人数、警用装备等硬实力,而且也取决于它拥有多大的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即软实力。
中共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意味着软实力已进入国家决策的范畴。在2008年1月11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明确提出要切实增强公安机关的软实力。目前,如何有效提升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笔者认为,研究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内涵及特性,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对于公安机关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履行职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1 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内涵
公安机关软实力即指公安机关通过对公众的吸引力而不是强制力来实现其目的的能力,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是公安机关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软实力由素质力、文化力、亲和力和凝聚力等构成[1]。由于“文化”具有广泛渗透性及柔性力量的重要特征,因此,文化是公安机关软实力的第一要素,居于最重要的地位,是公安机关软实力的核心所在。
公安文化是指公安群体在警务实践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精神生产活动及其成果,带有鲜明的公安职业特色。它包括警察的价值观念、道德风尚、情感意志、精神风貌、行为规范等文化心理、意识形态及其外化特征。而公安文化软实力则是指公安文化本身所张扬出来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它以其柔性的、魅力的、亲和的、持久的形象特征作用于全国各行各业的广大人民群众,从而使公安工作得到他们的理解、认同、支持、参与和合作,吸引公众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行为作斗争。
基于上述理解,笔者认为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公安机关为实现其使命而提炼出的、对其是什么、要成为什么的原则,它是人民警察做人、做事的标准指导,决定和影响着警察的行为方式,是人民警察的价值灵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核心,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精神支柱。其重要功能在于提升民警的精神追求,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群体素质的提高及其内部凝聚力的加强、精神面貌的改善、敬业精神的增强及队伍战斗力的形成与提高。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对塑造民警所起的作用,有一种由内而外、由里及表、潜移默化的特点。公安部党委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概括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2],这一概括被视为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权威表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通过行为文化的塑造,统一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树立其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从而使公安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和配合。
二是警察职业道德观的亲和力。警察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负担特殊的使命。其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职业道德要求的特殊性。警察的职业道德是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评判其职业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3]。和其他职业道德相比,警察职业道德具有法律性、政治性、强制性和示范性等特征。1994年1月颁布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概括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和文明执勤等八个方面。这些不仅是警察群体的基本行为规范,更是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法宝,发挥着动员、组织、吸引社会公众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行为作斗争的重要功能。当警察群体人人都成为道德主体,都能够自觉地去道德执法时,文化就获得了最强劲的亲和力和影响力。
三是警察良好社会形象的感召力。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组织、抑或是政府机关,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可以产生积极的力量,反之则会产生负面的、破坏性作用,公安机关也不例外。警察形象是警察组织或警察个人给予公众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印象、感受或总体评价。警察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既不是靠权力树立起来的,更不是靠强制造就的,而是靠公安机关的每一个警察的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爱民亲民、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所作所为自然而然地形成的。警察拥有了这样一种公众形象,其执法活动就会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公安机关也就拥有了对广大民众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动员力。
2 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特性
公安文化以其特有的文明和道德特性作用于社会公众,并通过作用于社会公众而作用于社会,这就是公安文化的影响力。公安文化影响力的大小,取决于它是否是先进的。先进的公安文化的性质和功能,在于它以先进的思想、高尚的道德、进取的精神和高度的智慧,源源不断地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实践活动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并通过对警察品格的提升和警察精神的塑造,形成对社会公众巨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先进的公安文化作为公安机关的软实力,其特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求真。世界上只有真的东西才是有力量的,假的东西永远是力量薄弱的。先进的公安文化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它永远是一种求真的文化。可以说警察全部职务活动的第一位就是求真。侦查案件、行政执法都是以一定的思维方式,通过“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分析,还事物的本来面貌,求得事实的真相。它容不得有半点虚假,因为任何的失真行为都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归属、声誉损毁或人身安危。所以,求真永远是警察的追求和基本的文化精神,这种文化精神不能搀杂任何杂质、任何功利色彩和任何私心杂念。
二是求善。有人认为公安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惩恶文化,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公安文化当然要揭露、鞭挞、惩罚恶的东西,但是它的本质是一种求善、扬善的文化。先进的公安文化的最高境界是对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文关怀,是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它更侧重于引导人们的行为趋向符合社会规范,使之不仅有利于自己,而且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进而建造一个和谐、至善的社会。即使惩恶,最终也是为了使恶人重新向善,并警示全体社会成员远离罪恶的深渊。求善是警察基本的文化精神,也是公安文化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源泉。
三是求美。世界上最真最善的事物才是最美的,而虚假不是美,恶是美的对立面。先进公安文化中表现出来的警察那种特有的求真求善的行为美、人格美、人伦美,以及他们按照这种美的价值尺度和美的规律引导社会成员、塑造美的社会的实践活动等等,都赋予公安文化无穷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 提升文化软实力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公安机关要全面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以及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等“四个能力”,不仅面临着尽快增强硬实力的迫切任务,而且也存在着一个增强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迫切任务。在我国建国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文化软实力曾经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优势,这种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得到保持、发展和增强,才能使公安机关在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中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拥戴和信赖,才能完成日趋复杂的执法任务。当前,在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有的警察职业道德欠缺,在执法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甚至贪赃枉法、执法犯法的现象;在警察形象方面,对群众态度存在不同程度的“冷、硬、横”现象,为谋取部门利益的“三乱”问题仍时有发生,在办案过程中的刑讯逼供现象并未绝迹;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司法救助有些仍不到位,影响着公安机关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在警察文化产品方面,存在着商业性质文化对精神性质文化的冲击、媚俗对文明的消解、低俗对审美的排斥等等。上述列举的不良现象损毁了公安机关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产生巨大的破坏力量。因此,当前必须重视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建设,这是提高我国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提高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和系统的工程,需要全面统筹,科学谋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常抓不懈。主要应重视以下几点:
(1)加强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研究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改善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措施,例如颁布“五条禁令”、进行“大走访”活动、实施“三项工程”建设等等。这些措施都具有提升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性质。但是,提升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毕竟是一种新的警务理念,由于缺乏系统的研究,缺乏理念层面上的把握,容易陷于技术层面上的就事论事之中,因而影响到其长期效能的发挥。目前学术界对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研究还没有上升到公安机关提升整体能力的高度,也没有把它置于同硬实力同等的地位。笔者认为,当前我们在强调“科技强警”的同时,亟需加强对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使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研究系统化、理论化,从而给公安机关的“四个能力”的提高以理论支持。这无疑是一项具有基础性意义的重要工作。
(2)培育人民警察精神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思想道德、警务技能、精神面貌决定了公安文化软实力的整体水平。公安精神文化作为一种先进的公安群体意识,不可能自然形成,也不会一蹴而就,需要下大力量精心培育。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信念以及民族和时代的精神来教育熏陶民警,使广大民警自觉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警精神重在培育民警的人文精神,引导民警去追求崇高的人生价值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倡导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使民警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安工作的规律,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在公安机关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使每个民警在良好的人际环境中愉快工作,形成民警共同的群体意识。通过建设,达成民警精神人格化,使公安精神文化完成由非自觉到自觉的飞跃,从而强化人民警察精神,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3)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
警察形象由于具有外显性和直观性特征,容易被公众所感知,从而成为公众评价警察最直接的标准。先进的公安精神文化要通过“观念的物化”体现出来。因此,要让全体民警时刻意识到,每个人的一言一行、态度作风都代表着公安机关,都关系到警察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必须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去精心维护。公正执法、文明值勤、警容严整、行为规范、讲究礼仪、遵守公德是对中国警察形象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个现代警察,还需要具有合作精神、出色的专业能力,以亲民和善、充满智慧的形象展示当代中国警察应有的精神风貌。由公安部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自200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四届,评选出的任长霞、王法金、金光镇、王百姓等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公安英雄模范人物,他们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警察形象的典范。这一活动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已成为推动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展示新时期人民警察风采的重要平台。良好的警察形象,会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同感、信赖感和敬仰感,使公安工作在社会公众的支持、配合下得以顺利进行。
(4)加强警察文化市场监管
在当前文化走向市场的条件下,近年来以反映警察执法活动以及侦查、破案为题材的小说、影视作品等“文化广告”大量增加。这既可以成为推动警察文化发展、扩大其社会影响力的巨大动力,也可能增加原本属于精神文明的东西陷入媚俗、猎奇的误区的可能。当前,我们面临着一个不易平衡的双重任务:既要积极推进先进的警察文化进入市场,又要保持警察文化的纯洁与本真,保持其思想不被污染、道德不被消解、精神不被侵蚀。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要大力培育警察队伍内部的作家和艺术家,同时又要吸引更多有社会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的作家、艺术家参与到反映警察工作生活的创作队伍中来,以生产出更多的警察文化精品。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还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一道加强对警察文化市场的监督,防止那些充斥着凶杀、暴力、黑社会、地痞流氓等内容的“黑色”文化产品,充满刺激性描写和性暴露的“黄色”文化产品,充满颓废消极和虚无麻醉的“灰色”文化产品,以及充满神权主义和封建迷信的“白色”文化产品等等[4]流入文化市场,避免以被丑化和歪曲了的警察形象影响读者和观众,进而影响整个公安机关在社会公众中的正面形象。
4 结语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公安各级部门的领导认识到提升公安机关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一个警察的影响力要远远大于一个警察的人力,如果将影响力提升为文化力的话,其效果将更为深远”[5]。可以预见,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我国公安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公安文化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与此同时,公安机关日益需要将公安的“硬实力”与以公安文化为核心的“软实力”有机融合统一,更好地展现公安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使公安机关顺利完成日益繁重艰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大众。
[1] 柳汉男.关于提高公安机关软实力的思考[J].公安研究,2008(9):71.
[2] 袁渝.在“五个角色”中实现人民警察价值观[N].人民公安报,2010-02-07(3).
[3] 肇启军,朴龙浩,周德群.思想道德修养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50.
[4] 邹广文,常晋芳.当代大众文化的本质特征[J].学海,2001(5):68 -73.
[5] 林牧.现代公安文化体系与现代警队[N].人民公安报,2009-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