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的转型逻辑与战略选择
2011-02-02陈少晖
陈少晖 朱 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根据全国工商联提供的数据,我国企业70%以上都是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创造的产值占我国GDP总量的60%以上,85%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源于民营经济。因此,民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营活力的激发,对于新时期整个国家经济“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大意义。[1]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框架
国内外很多专家学者对民营经济的内涵分歧、存在问题、影响因素、转型模式等方面进行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笔者在梳理借鉴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对“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的转型逻辑与战略选择的分析。
(一)关于民营经济的理论内涵
民营经济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经济形态,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对“民营经济”一词的内涵作出规定,其既没有理论上的权威定义,也没有法理上的严格概念。现行法律或者官方文件在提及民营经济的时候,一般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表述。迄今为止,对于民营经济的提法和理解仍存在分歧,争论的焦点在于民营经济是一种所有制形式还是一种经营方式。
第一种是从所有制的角度来定义,可分为三个观点。其一,认为民营经济是个体和私营经济;其二,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即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其三,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经济,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营经济是国有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的统称,狭义的民营经济则将港澳台和外资经济排除在外。目前在使用“民营经济”概念时,人们普遍把“民营经济”视为一种经济性质。
第二种是从经营方式上界定,认为民营经济仅是一种与经营资产有关的经济形式,其范畴不涉及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它的经营方式可以是国有经营也可以是民有民营。
(二)民营经济与经济转型的关系
北京大学王跃生教授(2010)指出,民营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如果我国经济要强大,经济增长方式要真正的转变,没有民营企业的大发展是做不到的。清华大学研究员袁钢明(2010)认为,转变发展方式一定是有利于民营企业更好的发展,而且民营企业比较快、比较好的发展也是有利于发展方式的转变。[2]甘肃省工商联副主席赵满堂(2011)认为,“十二五”期间民营企业应该主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力军。[3]也有学者指出了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认为我国民营企业存在传统体制落后、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处于产业价值链末端等问题,其迫切需要在管理模式、发展战略、企业家文化等方面实现转型。[4]《经济转型中的民营企业发展——2010年度千户民营企业问卷跟踪调查报告》指出,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人工成本上升、高层次人才短缺已成为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重要困难,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创新是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基础。[5]
(三)“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
2008年底,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元投资计划,社会上就出现“4万亿元投资会造成对民营经济的挤出效应”的论断。2009年,又逢国企主导山西小煤窑的整顿案例。于是,学界掀起了对“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的热议,并形成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支持“国进民退”,代表者有乔新生(2009),冯冬宁(2009)等。他们认为资源领域内的“国进民退”是顺乎经济发展规律的,以国有企业为主导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夏业良(2009)、陈志武(2009)等人则持第二种观点,他们指出强化“国进民退”的趋势,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将使中国经济模式的转型难以实现。第三种观点则是不赞同“国进民退”的提法及“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之争。卫兴华(2010)认为“国进民退”这一提法和论断,无论在国家的宏观政策取向上,还是在市场竞争的微观操作层面上都是没有根据的。[6]袁恩桢(2010)主张少一点“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争论,认为不管是何种经济形式,关键是锻炼内功,提高企业适应市场的竞争力。[7]钟军(2010)也持同样的观点,主张真正应该讨论的不是“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的问题,而是如何运用体制机制保证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以及社会公平的问题。[8]
(四)逻辑思路与研究框架
基于以上对文献的梳理,笔者把民营经济界定为狭义的非国有经济,即国有经济、港澳台和外商经济之外的经济成分。笔者主张在“十二五”时期,应少一些关于“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的争议,而应把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体制机制的优化设计、自主创新的提升等问题上。而在此过程中,民营经济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然而,民营经济的发展存在市场准入壁垒高、融资障碍多、缺乏高层次人才、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等问题。在“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应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寻找合理的战略转型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因此,笔者首先运用计量分析方法,就民营经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进行实证分析;其次,阐析民营经济的发展瓶颈,指出民营经济转型的迫切性;再次,借鉴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等民营经济发展较为成功的经验,为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可资借鉴的蓝本;最后,对“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前瞻性的思考并提出相应的战略选择(见图1)。
图1 研究框架
二、民营经济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仅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内容和形式,而且在创造社会财富、优化产业结构、吸纳就业人口、实现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民营经济具体在多大程度上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一些学者从区域性的角度作了实证的分析,而较少从全国性且大样本的视域进行验证。基于这种思考,笔者以1980—2009年度的经济数据为样本,分析我国民营经济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一)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本文运用计量经济学模型,以1980年~2009年度的经济数据为样本,借助于Eviews5.0软件,对经济发展与民营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见表1)。笔者选取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经济发展的代表,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减去国有经济、外商经济、港澳台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差值,即民营经济投资额(MYJ)作为民营经济的代表。由于自然对数变换并不改变变量特征,且能使其趋势线性化,消除时间序列的异方差性,故对国内生产总值与民营经济投资额进行对数变换,分别用LGDP、LMYJ表示自然对数的国内生产总值和民营经济投资额,以此考察经济增长与民营经济投资之间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和短期的波动关系。
表1 1980—2009全国GDP和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变化情况/亿元
(二)协整检验与ECM模型的建立
对1980年 ~2009年的 LGDP、LMYJ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发现时间序列LGDP~I(2),LMYJ~I(2),LGDP和LMYJ均为二阶单整序列,因此两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笔者使用两变量的EG检验法来检验这两个变量是否协整。
设回归方程LGDPt=α+βLMYJt+et,其中α和β为回归系数。模型残差数列{et}可以通过et =LGDPt-α-βLMYJt得到。检验et的单整性,若et为稳定序列,即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两变量存在协整关系。
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并利用表1数据进行回归,可得国内生产总值和民营经济投资的自然对数之间的回归方程:
LGDPt=0.720732×LMYJt+4.436685
t=(37.39433)(26.23236)
R2=0.980369 DW=0.283659
残差序列et=LGDPt-0.720732×LMYJt-4.436685
由DW值可判断该模型的随机干扰项可能存在自相关。使用Eviews命令LS lgdp c lmyj ar(1),消除一阶自相关,效果不理想(DW= 0.631158),表明原模型扰动项可能存在高阶自相关。利用拉格朗日(LM)乘数检验可确定原模型存在二阶自相关(DW=1.715605)。使用Eviews命令LS lgdp c lmyj ar(1)ar(2),估计结果如下:
LGDPt=0.174442×LMYJt+12.19582
t=(2.555368)(4.635606)
R2=0.998960 DW=1.633874
从回归结果看,模型的自相关性已消除,可初步认为是LGDP和LMYJ的长期稳定关系。
则残差序列et=LGDPt-0.174442×LMYJt-12.19582
对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由于协整回归中已含有截距项,则检验模型中无需再用截距项。其检验结果显示为:
D(et)=-0.848179×et(-1)
DW=1.800987
t=(-4.199520)
由检验结果可知EG=-4.199520,查协整检验的EG或AEG临界值表,N=2,a=0.05,T=30的临界值是 -3.59,而 EG=-4.199520<-3.59,所以et为平稳序列,LGDP和LMYJ两个变量存在协整关系。
根据上述结论,取显著性水平为0.05,对LGDP和LMYJ建立误差修正(ECM)模型,首先从协整检验中的协整回归中求得残差et。然后估计ECM模型,结果如下:
D(LGDP)=0.584439×D(LMYJ)-0.351592 ×ET(-1)
DW=1.299648
t=(9.843432) (0.939979)
同时,对LGDP和LMYJ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发现LMYJ是LGDP的Granger原因,而LGDP不是LMYJ的Granger原因。
(三)实证分析结论
上述的分析结果表明,从1980年到2009年民营经济投资额LMYJ与国内生产总值LGDP保持着一种长期的正相关关系,当期民营经济投资的对数每增加一个单位,就会引起当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数增加0.584439个单位,民营经济中的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显著的,经济增长与民营经济投资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此外,因调整系数是显著的,说明每年实际GDP与其长期均衡值偏差中的约35%(0.351592)被修正。而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可以发现,民营经济投资和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单向的因果关系,民营经济投资促进了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并没有对民营经济投资形成促进作用。
三、“十二五”民营经济转型及发展瓶颈
由第二部分的计量分析结果可知,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显著的,经济增长与民营经济投资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民营经济对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居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等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民营经济已影响到了经济、社会、政治等多个范畴,没有民营经济的转型,就不可能有中国经济的转型。此外,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得我国许多民营企业停产甚至倒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民营企业的传统发展方式难以应对危机带来的压力与挑战。在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正致力于发展低碳经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寻求新的竞争优势。“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也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培育创新型产业是这一时期的关键内容。因此,总体上仍处于传统低端产业和粗放型增长的我国民营经济必须加快发展转型,抓住“十二五”时期的新机遇,实现由制造向创造、由要素投入型驱动向技术创新型驱动的转型升级。
民营经济的发展尚存在管理模式落后、法制不健全、融资困难、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发展瓶颈的存在一方面迫切需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若这些发展瓶颈未能有效克服,民营经济又很难实现转型。因此,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迫切需要认识并克服这些发展瓶颈,实现结构的转型升级。
(一)根本瓶颈: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滞后
长期的实践表明,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最大的瓶颈是理念瓶颈。我国的民营企业多数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至少占到90%以上。[4]这些企业传统的家族理念,使得民营经济采用了家族化的组织形式、用人方式及管理模式。这种家族理念和管理模式在民营企业成立之初有其合理性,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企业凝聚力。然而,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家族管理模式将不利于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也不能有效发挥非家族人力资源的作用,不利于制度建设与企业文化的形成。首先,在以亲情为纽带的家族式企业中,企业产权结构较为封闭,阻碍了资本的集聚与集中,从而在资本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其次,民营企业缺少优秀的人力资源。家族式企业的管理层往往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加上专断粗放的管理模式、任人唯亲的用人政策及欠合理的薪酬制度,使得民营企业严重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再次,家族式的企业治理结构,不重视制度建设,缺乏科学决策程序,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难以形成对决策层有效的约束机制。
(二)制度约束:法律体系不完善且融资障碍多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政策环境逐步优化,然而,从总体上看,较为完整的关于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框架尚未形成。尽管《宪法》已赋予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但至今仍然缺乏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民营经济进行调整,而只是通过颁布一些规范性政策文件予以指导。这些政策文件缺乏法律的权威性,难以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实质性的推进作用。例如,2010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试图打破某些行业的垄断,扩大民企的市场准入领域和范围。然而该政策已实行一周年了,而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中央和地方未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市场准入政策上仍设置了较高的“玻璃门”。此外,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作了诸多限定。从直接融资来看,国家对民营企业有严格的上市条件和审核程序,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很难通过直接融资获取资金。从间接融资来看,由于银行信贷规定的限制,民营企业从银行贷款的利率高于基准利率,而且即使承担了高利率,信贷审批也很严格繁琐。不完善的法律体系与较多的融资障碍抑制了企业家对民营经济的投资热情,从而使过剩的货币资金流入虚拟经济和房地产市场,不利于民营实体经济的稳健运营。
(三)创新不足: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
民营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不够重视,大量民营企业缺乏创新发展战略,加之创新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多数企业不愿冒险,而选取了模仿创新或是产业追随的策略,加之一些企业追求“短平快”的效益,从而使得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普遍较弱,尚未形成核心技术。而且,民营企业缺乏高科技人员和管理人才,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技术转移、技术支持等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消化吸收新技术、新工艺较难,从而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此外,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型产业中,产品档次以中低档为主,多数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很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以及金融、保险、证券等第三产业中,自主品牌更是鲜见。
四、民营经济发展转型的典型模式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民营经济发展长期走在全国的前列,并形成了三种典型的民营经济发展模式。一是以乡镇企业发展为主的“苏南模式”;二是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主的“温州模式”;三是以中外合资企业为主的“珠江模式”。然而,这些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弱点,金融危机更是强化了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迫使它们积极寻求模式转型,推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苏南模式
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兴起的乡镇企业迅速发展,逐步演化成为极具特色的“苏南模式”。在苏南模式发展的初期,大部分乡镇企业是由乡镇政府兴办的。这种政府推动型的模式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促进了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但随着社会大背景的变化,这种模式暴露出了产权不明、政企不分的内在矛盾。从1996年开始,苏南地区进行了乡镇企业的所有制改革,或者租赁、承包给个人经营,或者改为规范的股份制企业,从而明晰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权,传统的“苏南模式”向“新苏南模式”转型。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苏南地区的民间投资热情高涨,有力地促进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9]此外,“新苏南模式”还确立了发展外向型经济作为经济增长的突破点,逐步由资金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
(二)温州模式
不同于以乡镇集体企业为主体的苏南模式,温州一开始就大力发展以家庭企业为特征的个体私营经济,并形成了以家庭工业和联户工业为支柱,以专业市场为纽带的“温州模式”。温州模式以明晰的民有财产为基础,带有强烈的自组织特征,其动力来源于民间力量和温州的传统文化,而政府的作用则是间接的、辅助性的。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温州模式在改革与发展中不断创新,家庭手工业、个体私营企业开始走向联合,创立了一批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形成了“多元产权+特色产业+专业市场+城镇集聚+政府引导”的“新温州模式”,相应地,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转向资金密集型,温州经济也从低水平、低层次向高水平、高层次迈进。
(三)珠江模式
改革开放后,珠江三角洲借助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发展“三来一补”,并利用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引进外资和技术设备,创造了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外向型快速工业化经济发展模式,即“珠江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珠江模式”中珠三角地区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于1994年,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七个城市。后来,“珠三角”又包含了惠州和肇庆两个城市,即演变为包含九个城市区域的“小珠三角”。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础上出现了由广东、香港、澳门三地构成的“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又提出了“泛珠三角”的概念,“泛珠三角”包括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9省区,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瓶颈期,珠三角凸显出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所带来的高投入、高污染和低效益、低层次等问题,面对经济增长乏力,“珠江模式”着手调整产业结构,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建设,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逐渐向技术密集型转型升级。
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转型的模式来看,“苏南模式”为乡镇企业转制型,拥有苏南地区先进的技术资源、优秀的人才资源以及较好的市场辐射资源,能够有效地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温州模式”为个体自发型,其缺少丰富的资源与大城市的辐射,加之国家投资的严重匮乏,从而使温州走上了一条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其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创新,从而转型为各个区域都在竞相效仿的“新温州模式”;“珠江模式”是政策支持型,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与国家的开放政策,形成了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在高投入、低产出的现实困境面前,珠三角地区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进民营经济的再次腾飞。这些具有区域效应的转型模式为“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转型的战略选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蓝本。
五、“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转型的战略选择
由上述分析可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民营经济不仅带动了我国GDP的提升,而且在优化产业结构、吸纳就业人口与实现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生力军。然而,民营经济的发展尚存在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落后、法律体系不完善且融资阻碍多、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而苏南、温州、珠江等地区的转型模式恰好为我国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与价值。因此,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十二五”时期,总体上仍处于传统低端产业和粗放型增长的我国民营经济应加快发展转型,克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利因子,构筑包括管理战略、发展战略、融资战略、人才战略在内的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转型战略模式。
(一)管理战略转型:建立现代公司管理模式
我国的民营企业普遍是家族式企业,这种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民营企业成立之初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企业凝聚力。随着民营企业进入成长期,家族制企业日益暴露出其管理弊端,从而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瓶颈。这就要求民营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由家族管理模式向现代公司管理模式转变。首先,改变封闭式的产权结构。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封闭式的产权结构难以满足其规模扩张的需要。因此,需要打破封闭的产权结构,引导民营企业通过相互参股、技术入股、高管人员持股等形式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以股份流动性吸引非家族成员,从而提高产权开放度,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其次,进行所有制改造,逐步实行两权分离。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应是控股化和集约化,因此,应逐步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民营企业,促进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家族可以掌握控股所必需的股份,但应实行两权分离,以拓展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第三,还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要改变家族制企业靠个人决策和血缘亲缘关系维系企业运营的现象,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企业内部制衡、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形成人人参与管理、自动运转、科学高效的管理局面。
(二)发展战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企业中,产品档次以中低档为主,多数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低端,产业利润低,竞争力弱。苏南、温州、珠江等地的民营经济在发展初期也面临着这些问题,它们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积极寻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从而带动了民营经济的腾飞。因此,我国民营企业可借鉴这些地区的经验价值,抓住“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具体而言,一方面,在当前全球制造业已供过于求且制造业附加值较低的情况下,民营经济应朝微笑曲线的两端发展,改变以初级产品加工为主的状况,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新兴产业,加快实现由低档次、低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效益产品向高档次、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的转化。[10]同时,延伸产业链,不仅使产业链进入到基础产业和技术研发的上游环节,也应进入市场拓展的下游环节,进而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可借鉴“新温州模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品牌产品。我国民营企业要彻底改变世界廉价工厂的命运,就必须增强创新意识,培育核心竞争力。民营企业要树立全方位创新观念,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注重技术与管理创新中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可以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自主创新,且自主创新应与品牌培育相结合,形成企业的自主品牌,从而更好地推动产业升级。
(三)融资战略转型:构建以金融三元结构为主的多元化筹资方式
如第三部分所述,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受限于国家的信贷政策,很难通过直接融资与银行的正规融资获得资金,而民间的融资成本又比较高。因此,民营企业的外源融资严重不足,民营企业难以达到意愿的投资水平。由实证分析可知,民营经济投资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并没有形成对民营经济投资的促进作用。因此,国家应从宪政的视角给予民营企业切实有效的市场地位及相应的投融资制度,鼓励民营经济投资,实现民间资本的自由流动。在此基础上,建立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三元结构,并辅之以股权融资、信用融资等多元化的筹资方式。作为政府主导的政策性金融,应适当增加对民营经济的资金投放,尤其是大型民营企业中长期项目的资金投放,从而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的长贷问题;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开发性金融是指由政府搭建市场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支持与抵押担保,从而达到既满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又减少融资风险的目的;作为市场主导的商业性金融是指在市场主体日益成熟、政府因素从金融支持领域退出之时,向具有信息透明的正规民营中小企业提供短期信贷支持。[11]在建立金融三元结构的进程中,民营企业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创新活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企业资信度,以更好地满足各种金融制度安排中的融资规定。除此之外,民营企业还可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产业投资基金、寻找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等多元化的筹资方式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
(四)人才战略转型:创建复合型的人才队伍
人力资源是当代企业最宝贵的资源,而家族制民营企业任人唯亲、举亲避贤的人事制度是不重视人力资源的表现,这种人才战略已不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民营企业应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与企业人才的发展战略模式。首先,民营企业应转变封闭的用人理念与模式,通过员工培训、人才引进、发展外部智囊等途径吸引人才,用激励约束机制留住和有效使用人才,从而创建一支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的人力资源队伍。其次,培养人力资源尤其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应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再次,要提升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十二五”时期,民营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目标与战略环境,需要民营企业家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与文化素质。第四,塑造企业家品格。企业家品格指导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决定着企业文化的总体面貌和基本特征。当然,在创建复合型的人力资源队伍的过程中,要与公司产权、董事会的构成与权力、职业经理人的选择、公司法治环境的健全等结合起来,运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培养与公司股东利益相一致的职业经理人,以防范类似“国美电器”(我国民营企业的缩影)出现的职业经理人侵占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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