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情况综述
2011-01-30云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650223张建斌罗永新
□云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650223 张建斌 罗永新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09]10号)的要求,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承担了我省2010年水产品例行监测工作。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全省相关州市渔业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圆满完成了2010年水产品例行监测工作。
1 水产品监测基本情况
1.1 监测城市
2010年水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分四个季度进行,每次监测3个城市,昆明市作为省会城市每次必检,此外再从我省16个州市(地级市)中选取2个城市。2010年1月第一次监测的城市为昆明、玉溪、曲靖;2010年6月第二次监测的城市为昆明、芒市、保山;2010年7月第三次监测的城市为昆明、普洱、景洪;2010年10月第四次监测的城市为昆明、大理、楚雄。
1.2 监测环节
2010年水产品例行监测主要是对被监测城市中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抽样。力争做到被监测城市的监测环节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当地水产品消费状况。
1.3 监测种类
2010年例行监测的水产品种类有对虾、罗非鱼、鳗鲡、大黄鱼、大菱鲆、牙鲆、加州鲈鱼、草鱼、鲤鱼、甲鱼、鲫鱼、乌鳢、鳊鱼、斑点叉尾鮰、鳜鱼等。品种的选择原则上根据被监测城市水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在上述确定的监测品种内选择抽样。
1.4 抽样数量
2010年我省每次被监测样品数量均为30个。抽样比例为6∶2∶2,即每个被监测城市批发市场抽样6个;农贸市场和超市各抽样2个。
1.5 监测参数
2010年例行监测要求对所有样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4种、磺胺类8种、喹诺酮类3种的药物污染进行检测。
2 监测结果
2010年市场抽样均按《水产品抽样方法》(SC/T3016-2004),规定执行,全年共计监测9个城市,抽样120个,检测120个(监测数据见下表)。
3 监测结果分析
3.1 监测城市
2010年,云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0%。
表1 各监测城市间受检情况及结果比较表
表2 各受检水产品品种合格率情况表
表3 各监测水产品品种参数不合格检出次数表
从4次采样数量来看,昆明市共采样44个,种类9种,涵盖了2010年全省所有采样种类,合格率达88.6%。作为水产品种类最齐全,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最多的省会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还是可喜的,水产品质量还是较为安全的。
作为水产大市的曲靖、玉溪合格率达到了90%,其他州市也达到80%以上甚至100%。由此可见,云南的水产品质量是较好的,也是令人放心的。
3.2 监测种类
作为云南主要消费的大宗水产品鲤鱼、草鱼、罗非鱼,其合格率均达80%以上,这值得令人欣慰。由外省进入云南市场的大黄鱼、对虾质量安全状况也是可喜的。但令人担忧的是,全年5个样品只有2个合格的乌鳢,其质量安全状况不令人乐观。
3.3 监测参数
从监测参数来看,2010年所监测水产品不合格参数频次较高的是孔雀石绿,其次是呋喃唑酮。
4 建议
1)每一个渔业工作者或从业人员,应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的观念,从产地到餐桌均严把质量安全关,不使用违禁的投入品,不滥用药物,使我省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更上一个新台阶。
2)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省水产品质检队伍,加大监测力度,使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成为常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