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冀精神科护士对精神科暴力行为应对能力的对照研究
2011-01-28刘杰侯安营田梅胡子正栗克清
刘杰 侯安营 田梅 胡子正 栗克清
(1.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河北精神卫生中心,河北保定 071000;2.香港葵涌医院)
港冀精神科护士对精神科暴力行为应对能力的对照研究
刘杰1侯安营1田梅1胡子正2栗克清1
(1.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河北精神卫生中心,河北保定 071000;2.香港葵涌医院)
目的了解香港及河北省两地精神科护士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的能力及差异,为进一步做好精神科护士应对暴力行为知识和技巧培训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自制调查问卷,以香港和河北省的部分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的护理人员为调查群体,对两地精神科护士应对精神病人暴力行为能力进行对照分析。结果 (1)港冀两地精神科临床暴力行为普遍存在;(2)精神科暴力行为使临床护士感到紧张、焦虑和惧怕;(3)香港各级卫生管理者和护士自身对精神科护士职业安全的关注程度远远高于河北省(χ2=83.03和129.06,P<0.001);(4)处理暴力的能力,包括了解掌握、处理暴力先兆、了解掌握应对暴力行为技巧以及处理危险性暴力行为能力方面,港冀两地护士之间差异有极显著意义(χ2=28.55、87.58、59.73和83.22,P<0.001);(5)应对暴力的效果:港冀两地护士之间差异有极显著意义(χ2=81.78和206.15,P<0.001)。结论河北省精神科护士在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能力、应对效果、领导重视程度等方面与香港存在较大差异,要提高领导和护士自身对精神科护理职业安全的重视,加大对精神科护士防暴知识和技巧的培训,减少精神科暴力行为伤害。
香港护理 精神科护士 暴力行为 应对能力
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通常是指精神病人直接伤害另一个人的躯体或破坏某一物体的攻击性行为[1]。据调查,精神病人暴力攻击行为发生率约为一般人群的10倍。有研究发现,在精神病人的攻击对象中,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占首位,而护士所占的比例又最高[2]。国内有关精神障碍患者暴力行为发生的原因、特点、相关因素及如何预防暴力行为的研究和报道较多,但关于精神科护士对于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如何应对方面,相关研究及报道较少。由于住院精神障碍患者的暴力行为具有突发性和难以预料性的特点,尽管精神科临床护理采取了很多预防措施,但仍不能完全避免随时可能发生的暴力行为。为探讨目前精神科护理人员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能力的现状,了解香港及河北省两地精神科护士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的能力及差异,为进一步做好精神科护士应对暴力行为知识和技巧培训提供依据,不断提高精神科护士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精神科暴力行为,从而减少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对护理人员及其他患者的伤害,我们2008年12月~2010年1月选择了香港和河北省部分精神科专科医院的临床护士进行了抽样调查,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采取随机抽取原则,抽取河北省5所精神病院及香港3所精神病院精神科临床护士。其中,香港护士200名,河北省300名。
1.2 研究工具 采用自制调查问卷行无记名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一般人口学问卷;第二部分包含12个问题、5个方面的内容:精神科暴力行为现状;暴力行为对护士的影响;对暴力行为的关注;处理暴力的能力;应对暴力的效果。
1.3 评定方法 每项按0~3分4级评定,反映攻击行为严重程度及应对能力、应对效果等。
1.4 统计学方法 全部资料采用SPSS 11.0 for windows统计软件分析,数据使用描述(表格)性统计方法和χ2检验。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2份,问卷有效率为96.40%。其中,香港有效问卷191份,有效率95.50%;河北291份,有效率97.00%。河北省护士总数291人,男护士69人(占23.80%),女护士222人(占76.30%),最大年龄58岁,最小年龄20岁,平均年龄(34.18± 10.12)岁;香港护士总数191人,男护士67人(占35.10%),女护士124人(占65.00%),最大年龄55岁,最小年龄21岁,平均年龄(38.35±6.64)岁;受教育程度:河北省中专118例(占40.60%),大专137例(占47.10%),本科36例(12.40%);香港中专96例(占50.30%),大专21例(占11.0%),本科69例(36.10%),硕士5例(占2.6%)。
2.2 港冀精神科暴力行为现状(表1)
表1 港冀精神科暴力行为现状分析n(%)
由表1可见,港冀两地护士在工作时是否经历过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方面,差异无显著意义(P>0.05)。但在控制精神科暴力行为时是否受到过伤害和严重伤害两方面,河北省精神科护士受到精神科暴力行为的伤害程度比香港护士高出很多,差异有显著意义(P<0.001)。
2.3 精神科暴力行为对护士的影响 河北省精神科护士对精神科病房工作中的暴力行为感到紧张、焦虑和惧怕的程度比香港精神科护士高出很多,港冀两地护士之间差异有显著意义(χ2=85.08P<0.001)。
2.4 精神科护士和管理者对精神科护士职业安全的关注情况(表2)
表2 港冀护士和管理者对暴力行为的关注情况分析n(%)
由表2可见,香港护士和各级卫生管理者对精神科护士职业安全的关注程度远远高于河北省,两者之间差异有显著意义(P<0.001)。
2.5 港冀两地护士应对暴力行为的能力(表3)
表3 港冀两地护士处理暴力行为的能力n(%)
由表3可见,香港护士对处理危险性暴力行为和暴力行为先兆方面都能够基本了解,而河北省护士不了解者占5.8%和4.5%;在了解和掌握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先兆表现和应对暴力行为专业技巧方面两地护士之间差异有显著意义(P<0.001)。
2.6 应对暴力的效果 港冀两地护士目前掌握的技巧能否有效应对暴力行为和精神病专科医院目前应用的约束工具对暴力患者的约束效果方面差异有极显著意义(χ2=81.78和206.15,P<0.001)。提示香港护士能够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技巧和科学先进的约束工具,较好地控制精神科暴力行为的发生;而河北省护士利用目前的知识、技巧和约束工具不能有效控制精神科暴力行为的发生占24.7%和40.2%。
3 讨论
精神科护理是一高风险的行业,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受精神症状、无自知力、拒绝住院等因素的影响,随时可能发生难以预料及防范的暴力冲动行为,无论对患者自身还是对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均构成威胁。精神科护士由于与患者接触密切,更容易受到患者暴力攻击。据报道[3-4],护理人员承受了患者攻击事件的95%和严重伤害的97%。严重影响着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护理队伍的稳定性。护士经历暴力事件后心理创伤明显,表现为抑郁、焦虑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5]。本调查也显示,精神科护士对精神科病房工作中的暴力行为感到紧张、焦虑和惧怕。
本调查显示:港冀两地护士在工作时经历过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方面差异无显著意义,说明精神科临床暴力行为普遍存在。但在对精神科暴力及职业安全的关注上,香港组各级领导、精神科护士自身对于护士职业安全关注程度更高,河北组管理者和护士自身对护士职业安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据遭受暴力攻击后的支持方式调查显示,实际支持最多来自同病房其他护士,其次为配偶、其他家庭成员和朋友等。而护士最期待的支持源是护理管理层[5]。因此,首先要提高各级管理层对精神科临床护士职业安全的理解和重视,不断加强对精神科护理职业安全的关注。同时,精神科护士自身也要加强防护,学习专业的精神科防暴知识、技能和技巧,主要是临床上常用的脱身法、控制与约束法。患者一旦发生暴力性行为,护士可采取已学会的应对方法(脱身法和控制法)去加以制止,保护患者的同时保护自己。
目前,在职的临床精神科护士在面对患者的暴力行为时,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大多由经验得出,相当有限,护士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培训,操作的方法各不相同,有的甚至在遇到暴力行为时束手无策。本调查也显示,港冀两地护士在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能力和效果方面都存在显著性差异,说明河北省精神科护士在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能力和技巧方面还存在不足,所以河北组精神科临床护士受到的暴力行为伤害和严重伤害的程度远远高于香港组。因此,进行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专业知识和技巧的系统化培训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应借鉴香港地区的培训经验和模式,加强河北省精神科护士的专业防暴技能培训,把精神科防暴技能和技巧作为精神科专科护士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从而提高护士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的能力,这也将是未来精神科护理专业发展的需要。各级领导应重视精神科护士的职业安全,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防暴技能培训,把精神科防暴技能培训作为精神科护士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设置培训课程,满足精神科临床护士的需求,让护士掌握处理精神科暴力的方法、技能和技巧,提高精神科护士处理暴力的能力。
总之,精神科护理的特殊性决定了精神科护士随时都有受到病人暴力攻击的可能。这就要求我们除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及较高的业务水平外,还要掌握对精神科暴力行为的评估能力和处理暴力行为的专业知识和技巧,从而有效地控制暴力事件的发生和升级,减少精神科暴力行为对护士和患者的伤害。
[1]李凌江.精神科护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45.
[2]陈维梅.关于暴力行为的理论与对策[J].国外医学精神病分册,1990,17:139.
[3]Anderson,C.Report of workplace violence by Hispanicnurses[J].Journal of Transcultural Nursing.,2003,14(3):237-243.
[4]Salim,M.A.,Ahmad,K.A.,Shadia,K.Al-S.,Najwa,E.G.,Mariam,Al-R.Violence against nurses in healthcarefacilities in Kuwait[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ursingStudies,2002,39:469-478.
[5]徐柳柳,朱玲,朱玉兰.精神科患者暴力攻击事件对护士的影响[J].中外健康文摘,2006,3(1):14-15.
Hong Kong nursing Psychiatric nurses Violence Response ability
R473.74
A
1002-6975(2011)11-0996-03
河北省保定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项目编号:08ZF0048)
刘杰(1970-),女,本科,副主任护师,护理部主任,研究方向:精神科风险管理
201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