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三十三条
2011-01-27
公众聚集场所因聚集的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人员疏散转移困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近年来,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和受害者的家庭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防范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是安全监管工作不可忽视重要环节。
对本条的有关规定要求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公众聚集场所的含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界定为: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二、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条件。为防范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有一系列具体规定要求。如《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9号令)也有详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离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2、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3、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4、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对安全疏散设施规定要求: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2、在旅馆、餐饮场所、商店、医院、公共娱乐场等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湖南衡阳电影院火灾
三、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定员监管。生产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和减少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所作出的规定。实践中,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了片面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不顾生产经营场所的容纳能力,超核定容量对外吸纳人员,导致大大超过自身的实际容纳限量,聚集大量的人员,这样很容易引发人员拥挤、秩序混乱,极易造成人员践踏等伤亡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