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技术为本 加强沟通与协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中期会议总结发言
2011-01-25严卫星
严卫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这个会议很务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借这个机会,我与大家共同来探讨二个方面的问题
组织管理方面
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协助拟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督促检查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执行。
在这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中,涵盖四大类202项标准,包括食品产品标准74项(18类),检验方法标准99项(61项理化检验方法、15项微生物检验方法、23项毒理学方法)、生产经营规范5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24项,由卫生、农业、质检、大专院校等众多单位组成各个工作组承担标准研制工作。
秘书处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包括各个工作组之间、食品产品标准与方法标准和基础标准之间以及涉及到的各分委员会之间等。要以标准项目的内容为主线,对相关标准工作组尽快沟通协调。对于食品产品标准,要着眼于宏观的标准体系,从食品安全角度结合行业和社会意见尽可能归并食品大类,使标准覆盖面更广。标准不是监管的唯一手段,要避免监管环节极度依赖标准的情况继续发生。
为了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如果条件成熟,可以考虑在工作组层面对于标准内容相近或有联系的工作组间设立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协调这些相关、相近或相似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专业技术方面
尽可能完整地收集所有相关资料
一是要收集现行的所有标准,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的,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推荐性的,包括地方的标准,认证的标准……都尽量收集,这样可给我们提供更宽广的视角,考虑问题会更周全,在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完善工作中可参考的内容更广泛。
二是收集部门的所有相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许多部门规章涉及的内容也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中需要考虑和参考的。例如,过去很多食品卫生规范即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现,这方面的内容如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衔接,也是需要大家共同思考并探讨的问题。
清楚的撰写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是标准制修订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起草单位需要按编制说明的书写要求进行清楚描述。有时候,一些起草单位的标准材料交到了秘书处后,就因为编制说明没写清楚而返工。编制说明中关于技术指标的设定理由、国内外标准现状如不描述清楚,也会给后续的审查带来很多问题。
本次会议重点关注的内容
关于规范类标准
规范类标准应加强工作,食品产品标准数量的减少,意味着管理端口前置,过程控制的增强。同时,规范类标准一般应避免写成GMP或HACCP的要求,应当围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重点写出与健康相关的内容。
关于检验方法标准
检验方法标准的适用范围应描述清晰,力求宏观,而前处理方法应与范围对应。当方法具备特殊性时,要仔细区别。仪器、设备、试剂等不应出现商品名称。由于检验方法标准的专业性较强,因此要求从事检验方法标准研制的工作组在提交秘书处标准材料之前要更加仔细地检查、核对标准内容,将各种可能的错误与疏忽降到最低。
关于标准体系框架
在这次清理过程中,我们也需要考虑在现有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框架,这样我们就会有个清晰的思路,也容易知道在这个体系中缺少了什么,需补充什么。
关于产品标准
原则上产品标准要最大可能的引用基础标准,避免标准之间的矛盾。如某类产品有自己独特的指标(指基础标准管理范畴的独特指标),则请起草单位在研究过程中尽早提出来,大家一起来讨论——或纳入基础标准,或暂时在产品标准中保留。
微生物指标的问题: 目前正在制定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的基础标准,将来涉及的是食品产品标准中如何引用的问题。而关于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这类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的具体工作思路是与规范类标准相衔接,但现状是规范大大滞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想法是根据不同食品种类分步实施,具体还希望微生物分委会、产品分委会和各位专家能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
与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由于产品不同,对其理解也不同,应考虑与安全性关联度高的指标,比如与营养有关的指标,当其针对特殊人群时就考虑纳入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若普通食品,则可能一般不需要。
可能不同的产品,在与安全有关的指标问题上,大家的理解都不太一样,同一指标在不同产品内也是不完全一样,也无法进行统一规定,这就需要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清理过程中认真研究。
营养指标的问题:《食品安全法》中已有规定,婴幼儿食品和特殊人群食品的营养指标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范畴,那么,其他食品的营养指标又该如何界定?什么是特殊人群?这些问题目前还是没有界定,这也是需要我们考虑的问题。
总之标准清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产品形态、营养成分、主流生产状况等,除了科学因素外还应兼顾社会影响。这次清理工作的确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基础的东西还没完全统一,还需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不断凝炼,逐一研究。
严卫星简介: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 研究方向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监测评估及食品毒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十五”攻关课题《保健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价技术与标准的研究》;作为分题负责人参与完成科技部《食品安全标准》课题中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的研究、科技部转基因专项《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安全性评价研究》中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程序的研究;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973项目《农业重要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研究》、863项目《重组蛋白纯化工艺、安全和功能评价规范》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