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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2011-01-23龙士云

关键词:工人阶级非公有制阶级

龙士云

(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63)

一、密切党与不同方面工人阶级的关系,巩固和强化党的阶级基础

(一)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要有组织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从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地把自己定位为无产阶级政党,代表和反映中国无产阶级的利益,要努力实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一个政党,在思想上、认识上对自己的阶级属性进行定位,只是在理论和原则层面解决了阶级性问题,要使它在实际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体现出来,需要通过多方面的条件来保证。其中,在其所定位的阶级当中建立起自己的组织,是最基本的条件。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之后不久,就明确地指出:中国共产党不是一个停留于书斋的研究性团体,要使中国无产阶级真正成为自己的基础,必须深入到无产阶级之中去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在中共二大前夕,中共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对有关党务工作的计划就提出要“多收工人党员,务求居全数一半以上”[1]53。在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则明确宣布:“我们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我们既然不是讲学的知识者,也不是空想的革命家,我们便不必到大学校到研究会到图书馆去,我们既然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1]90在《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中指出:“中国工人要联合在各种工人阶级组织之内,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力量”。在关于《工会运动问题议决案》中多次指出,“在工人群众中吸收党员已成为刻不可缓的工作,因为工人群众中没有我们的组织做主干,我们决不能和群众结合深切的关系。所以我们应当赶紧组织工厂及铁路等处的共产党支部,这些支部负有指导工会工作或组织工厂小组的责任,担任普遍群众中的政治教育及工人党员的训练等的工作”[1]349-350。中国共产党正是由于在建立初期就对这一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深入到中国工人阶级之中,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并在他们之中建立自己的组织,才能够在中国无产阶级中迅速地产生广泛和巨大的影响,使他们聚集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实实在在地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在建立之后不久的1922至1923年,便掀起了中国工人运动的第一次高潮。由于中国工人阶级不仅仅在纲领中在原则上而是在社会运动的实际中成为自己的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因此在中国革命过程中能够起到中坚和砥柱的作用。

同阶级基础一样,群众基础也需要党深入到群众之中,在他们中建立和发展自己的组织,才能够把他们吸引和团结在无产阶级的周围。中国共产党在投身到革命的实际斗争之中后,很快地认识到,中国革命仅仅依靠中国无产阶级的力量不可能取得胜利,必须把其他具有革命要求的阶级、阶层都发动起来,尤其是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类型的群众,使他们成为无产阶级的同盟军。据此,中国共产党在工人阶级中进行宣传、教育,建立组织的同时,也在农民、小资产阶级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特别是在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失败后,在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了广大农村地区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对农民阶级进行了长期而又复杂的艰苦工作,在农村根据地建立了自己的组织网络,从根本上把广大农民动员和组织起来,成为自己在农村的坚实基础,最终形成农村包围城市,取得革命胜利的决定性局面。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在1949年取得中国民主革命的最终胜利,坚实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保证和基础性的条件。这种保证和基础性条件的形成,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迅速地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等阶级阶层中建立和形成自己的组织系统,努力使理论、原则和自己的社会实践达到统一。

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在这前后,中国共产党对自身状况再次做出判断,又一次提出要加大对工人阶级的组织工作。如上所述,在建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认识和强调要通过组织条件使中国无产阶级成为自己实实在在的基础,而且,在进行这种组织工作的实践中,曾经还出现过分强调党内的工人成分的偏向。但是,在整个民主革命期间,由于国民党对城市的控制严密,中国共产党被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长期在农村发展,党自身组织的实际状况是工人成分的党员数量偏少。有鉴于此,在解放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在有关组织发展的决议中提出要把组织工作的重点放到工人阶级上面。1948年12月21日,在《中央关于大量提拔培养产业工人干部的指示》中,提出和强调要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的问题,认为这是组织发展的中心任务,“我党必须从一切解放区的产业工人和职员中,立即训练,培养和提拔大批的干部,以便能够派遣他们和老干部一起去接管新解放的大城市及大的工商业,并参加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大批的培养、训练和提拔产业工人和职员干部,已成为目前全党性的迫切的中心任务之一”[2]709。“在城市中尤其大城市中,宁肯在吸收党员时对上层知识分子暂时关门(对个别要求加入者,可鼓励其先努力工作),在已有基础的地方如上海等地,一般发展也可从缓,以待解放后再说。但在工人中及学生中,则应采多吸收积极分子入党的方针”[2]719。1950年5月在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中提出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工人阶级中,要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里吸收三分之一的产业工人入党[2]28,认为“目前首先应该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吸收新党员与建立党的组织。这是党在城市中的重要任务之一。”[2]81这些决议的作出,目的就是要通过组织发展的途径使党的阶级基础切实地建立在中国工人阶级之上,使自己上台执政之际阶级基础更加坚实。要指出的是,从历史的实际情况看,为使工人阶级作为自己的基础切实可靠,曾经几次出现过片面地强调工人成分的倾向,甚至陷入唯成分论、唯出身论的误区,但是,通过组织条件来保证自己有可靠的阶级基础这一基本思想是必须肯定的。可以想象,如果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之后,不是通过组织发展的途径,在工人、农民等社会阶级阶层中进行长期艰苦的组织工作,建立和发展起在工农群众中的组织系统和网络,不管是阶级基础还是群众基础,都不可能实实在在地构建起来,中国革命当然也就无从取得胜利,执政的基础就会难以得到巩固。

(二)工人阶级分布和存在的新状态要求新的组织措施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中国社会的阶级结构体系中只有工人和农民两个阶级。知识分子虽然在特殊的时期内曾被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看待,但它在实质上只是工人阶级中的一部分。因此,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的阶级结构都比较简单,工人阶级的分布状态和构成也因此而相对地简单,主要存在于国营和集体企业之中,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中的一部分,除了在国营或集体企业中存在之外,另外的就是存在于各种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之中。所以在那一时期,在这些机构、单位之中建立了党的组织,中国共产党便把中国工人阶级都纳入了自己的组织网络之中,能够通过自己的组织途径对工人阶级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和动员,从而使自己的阶级基础实在可靠。改革开放之后,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社会的经济形式和组织结构变得十分复杂,各种形式的经济活动主体的大量产生和存在,使工人阶级的分布因此也变得十分复杂。国有、集体经济组织内和事业单位中的工人、知识分子只是整个工人阶级中的一部分。在这之外,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港台资企业、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等经济组织中的工人、知识分子、管理人员逐渐形成为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另外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下表中的数据是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2008年具有工人阶级属性的社会成员分布状况的大略情形。见表1。

表1 1956-2009年中国工人分布于不同类别企业的状况①单位:万人

从表中数字可以看出,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上世纪80年代初,具有工人阶级属性的人员只分布于国有制(上世纪90年代前称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这种分布逐渐变得复杂,私营、外商、港澳台商投资的企业中工人在整个工人阶级中的比重不断增大。到2009年,不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工人,仅以私营、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工人计算,在工人阶级中的比重占到了24.82%。这是以十分宽泛的标准来计算的。如果仅以城镇中的职工数计算,这一数字则要高出很多。2009年城镇职工类就业人口数为15 931万人[3]118-119,128其中私营和港澳台资、外资企业的人数为6 078万人,占职工总数的比重达到了38.15%。如果减去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主要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 394.3万人[3]122,则达到41.81%。这一情况表明,在社会经济市场化,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的今天,如果不注意不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就有可能形成阶级基础方面的真空领域;或者,在表面上重视,但措施、方法力度不够,仍然有可能形成党的建设中巨大的薄弱区块。如果这样,党的阶级基础就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虚化。阶级基础是党的整个执政基础中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如果没有阶级基础来提供保障,党的执政基础就不可能很好地得到巩固和加强。由此可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首先是强化党的阶级基础的需要,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形成有关的制度机制,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是加强整个党的执政基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中国共产党现有的建设方式要求在非公有经济组织加强党的建设

要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工人切实成为党的阶级基础,必须在这些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也是由中国共产党现有建设方式所决定。一个政党要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基础,在群众中发展自己的组织可以有多种方式,一是在人口的居住社会区中建立和发展自己的组织,二是在各种社会组织、单位中建立和发展自己的组织。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党的活动主要是在社区进行,在强调政经分离等口号下,一般不在各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建立和发展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是将两种方式结合,在农村,以人口的居住地块为依据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在城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一方面在各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中进行,另一方面也在社区进行。一般而言,有组织有单位的人,社区党的组织都不将其作为发展对象。单位、团体和组织中的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单位或组织中加入党的组织,在事实上就基本上没有加入党组织的渠道。中国共产党建设的这一特点决定了非公有经济组织中如果没有党的组织,那么其中的人员在事实上就处于共产党组织发展和活动的范围之外,加入到党的组织中来的途径几乎没有或者很少。这样,其中的工人要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阶级基础就没有可能,其他人员要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群众基础也不可能。因此,在中国共产党现有建设的模式下,把非公有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放到应有的位置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

二、融洽、和谐党与新社会阶层的关系和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扩大和增强党的群众基础

扩大和增强群众基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途径。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最初时期,曾经一度认为自己是无产阶级政党,只争取中国无产阶级的利益,“我们应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攻击的政策”[4]。但在革命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逐渐认识到,在中国无产阶级数量很少的国情条件下,在争取无产阶级利益的同时,不仅必须将农民、小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纳入自己斗争的目标之中,而且还要考虑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使他们也能够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的队伍。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制订和形成了能够兼顾不同阶级、阶层的民主革命纲领及具体的方针与政策,把众多具有民主革命要求的阶级和阶层都吸引和团结到自己的周围,使自己不仅有坚实的阶级基础,而且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最终取得了革命的胜利。

在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时期以后,阶级结构一度简化为只有工农两大阶级,在工人阶级成为自己阶级基础的前提下,只要注意对农民阶级的领导,兼顾他们的利益,使他们与工人阶级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中国共产党也就有了极其广泛的群众基础。但在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30年的现阶段,不仅工人阶级的分布状况变得十分复杂,而且社会整个的阶级阶层结构都变得非常复杂。在今天,在工农两大阶级之外,出现了数量众多的新社会阶层。中国共产党如何定位自己与新社会阶层的关系,采取什么样的途径与他们建立广泛的联系,实现对他们的领导,是关系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能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否坚实巩固的重大问题。

在众多的这些新社会阶层之中,私营企业主阶层是举足轻重的一个部分。从数量上看,到2008年底,私营企业的投资者人数达到1 507.4万[5]。从相对数量看,虽然他们在13亿人口中所占到的比重不大,但他们所掌握和拥有的资源与影响力远远地超过其人员数量的比重。他们的积极性如何,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既可能在政治上有着重大的影响,也会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重视和加强非公有经济组织党的建设,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在通过组织条件使这些经济组织中的工人切实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的同时,把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使这一对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和影响的阶层成为中国共产党群众基础中可靠的组成部分。因此,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和强化执政基础的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不仅表现在能够密切党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关系,把他们吸引在党的周围,而且还有助于融洽、和谐不同社会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人员主要有私营企业主和企业中的工人两大部分。他们之间既有利益上的一致性,也存在利益上的差别、矛盾与冲突,这是不需要回避的客观存在。从一致性看,私营企业主利用自己的资金和其他资源创立企业等经济实体,可以为自己带来利益,也能够创造就业机会,这些经济组织中的工人就是因为其提供的这种机会而在其中就业。他们之间利益上的矛盾在于,私营企业主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来压低工人的工资与福利,工人则希望尽可能多地争取自己的工资和福利。对这种矛盾乃至冲突的解决,可以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多种途径来进行。比如,双方在工资、福利问题上出现分歧,既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在内部进行协商,使问题得到解决,也可以通过外部的仲裁机构、司法机构来裁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可以在这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非公有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的进行,把私营企业主和其工人中的优秀分子都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有利于减少私营企业主和工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首先,通过党组织的工作,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在执行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的过程中提高自觉性,在追求自身利益时,能够更多地从工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更富自觉性和主动性地保障工人合情合理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工人理解现阶段党发展非公有经济的政策,正确认识发展非公经济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工人阶级自身利益的关系,在争取自己的利益时不超越应有的限度。这样,便可以从源头上减少非公有经济组织中企业主阶层与这些企业中的工人之间的矛盾。其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既然包括企业主和工人中两方面的优秀分子,可以通过党组织内部的形式双方及时交流、沟通有关情况,更好地了解对方的问题和要求,从而使矛盾在萌芽之际就可以被注意和重视,避免或减少矛盾的扩大与升级。由此可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对和谐阶级阶层关系,牢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能够发挥出其他途径无法发挥的作用。

三、全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利,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和加强党的建设,从国家政治的层面看,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更全面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不同社会阶层权利的重大问题。因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各方面人员都是人民的构成部分,他们与其他领域中人民的构成部分一样,都具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对他们的这种地位和权利的保障与落实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这里首先必须说明和弄清的一个问题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各方面人员是否都属于人民的构成部分。非公有经济组织中的工人属于人民的构成部分,应该没有人会持有异议,关键的是其中的私营企业主是否也属于人民的构成部分。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问题。对区分是否属于人民的标准,毛泽东早就有过经典性的论述。他认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6]毛泽东明确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时期内,区别是否属于人民的主要依据就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是否有利,凡是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对社会主义事业有促进作用的人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我国今天出现的众多的新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只有工农两大阶级,知识分子只是其中的一个具有较多特点的阶层。在改革开放不断推进之后,工农两大阶级中的一些成员陆续地走出来,离开原来的岗位,进行自主创业,形成了今天的新社会阶层。从源头上看,新社会阶层的成员本来就是工农两大阶级当中的构成分子,属于人民的范畴。从作用上看,他们更应该属于人民的范畴。新社会阶层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他们利用所拥有和掌握的资金等资源,创办各种各类的经济体,在为社会提供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国有、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替代,对搞活整个的社会经济,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都不是可有可无的。基于这样的社会现实,江泽民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年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且,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7]结合新社会阶层的实际作用,毛泽东、江泽民关于人民和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论述,新社会阶层理所当然地属于人民的构成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部分,他们应该拥有其他领域人民同样的主人翁地位和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地位和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非公有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在我国的政治制度框架下,人民主人翁地位的体现和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主要的途径一是选举权,通过选举权选举能代表自己的人为人民代表,由这些代表来代表自己行使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权。二是被选举权,即自己被选举成为进入权力机关的代表,代表自己的群体直接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三是通过自己群体中的优秀分子进入共产党的组织,一方面把自己的意愿、要求经过党组织的渠道反映到各级权力和决策机关,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进入到有关决策机构,对涉及到自己群体利益的决策产生直接影响。四是作为公民通过一定的渠道向党组织和政府机关、决策部门对国家和社会事务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或批评性意见。这几条途径,直接地看与党的组织和建设关系密切的只有一条,但在实际上,党的组织和建设与其中的每一条都有着重大乃至决定性的影响。

在我国现在的实际政治运行机制中,选举活动的组织,人民代表候选人员的产生与确定,都是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之下进行的,党组织在其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还有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人民代表中绝大多数的实际当选人都是共产党员;在全国性和地方性乃至基层的重大事务中,法律的制订和重大决策的出台,相应层级党的组织起着主导作用。在这样的实际政治运行机制下,如果没有非公有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或者建设的力度不够,达不到应有的水准,那么其中的工人作为党的阶级基础,不仅一如前述会被虚化,而且作为人民的构成部分,与私营企业主一起,其主人翁的地位和权利也会被虚化,在实际上被大大地削弱和损害。他们的选举权有可能因此而类同于种族歧视时期的南非那样,只能够选举被指定充当黑人代表的白人候选人来代表自己,被选举权则基本上成为没有实际意义的法律上的规定。党组织作为密切与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对他们也只是外在物而不是与自己的群体血肉相关,他们的意见不能以党内直通车的方式反映,因为没有“自己人”,在各层级决策中的影响力当然也要打折扣。

因此,在非公有经济组织中进行党的建设,非常重要的一个意义就是这些组织中的人员作为人民的构成部分之一,其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最根本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有了保障。否则,实质上就是把他们排斥在人民的范围之外,是对他们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和当家作主权利的极大削弱甚至于实际上的否定。这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一构建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因此,加强非公有制党的建设是一个关系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得到切实坚持和保障的重大问题。

四、推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强固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从根本上讲,是由现阶段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在现阶段,公有制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其他多种所有制经济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私营、外资、港澳台资在工业、国内贸易等方面的一些数据,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非公经济在社会经济和生活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见表2、表3、表4。

表2 2009年规模以上几类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单位:亿元

表3 2009年规模以上批发与零售业几类企业的主要指标单位:亿元

表4 2009年限额以上餐饮与住宿业主要指标单位:亿元

从上述2009年有关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在工业生产领域,私营、港澳台资和外资企业虽然其总资产比国有企业规模小,但其年生产总值在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生产总值之上,高出十几个百分点,它吸纳的就业人数高出国有、集体企业就业人数则达到23个百点以上。在批发与零售业中,其经营额度达到36%以上,在其中就业的人数占到了该行业就业总人数41%以上的比重;在餐饮和住宿业中,国有、集体企业只占37%略多,私营、港澳台资和外资企业达到60%以上,在其中的就业人数占到该行业就业总人数56%以上的比重。这些情况表明,在今天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非公有经济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如果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社会经济和生活将不堪想象,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将被大大地削弱。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确保非公有经济健康、快速向前发展,是今天和今后都必须努力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非公有经济健康和快速发展,最基本的在于两大方面:一是必须有正确的方针、政策与法律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市场机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地发现和作出正确的处理;二是非公有经济组织的生产与经营能够切实坚持在政策和法律的轨道上进行,其违背法律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第一个方面看,中国共产党要制定出能够保障和促进非公有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推动立法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首先就必须了解非公有经济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的信息尽可能全面地掌握。要做到这一点,其可能的途径之一就是调查研究,即通过有关的调查和研究人员对非公有经济组织进行了解和考察。在这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作为认知对象,通过这一方式不太可能就有对它的全面认识,其深入的程度也可能会有局限。因为它有如外部摄影一样,是一种对认知对象的摄取式信息收集方式,对对象内部的情况不可能很深入。同时,能够实际去调查和了解的对象总是极其有限的,不可能很多或全面。弥补这一不足的重要方式就是作为认知对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自我信息传递。非公有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可以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成员,生活和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内部,他们对其发展中可能存在的市场机制的缺陷,政策与法律的疏漏,社会环境的障碍,比局外人会更清楚更系统,会有更真切、具体和全面的了解,其感觉会更深刻。加强非公有经济组织党的建设,通过党组织管道能够更多更真实地也更深入地把可能存在的这些问题及时传递到党政的决策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从而使有关方针政策、法律的制定能够更加及时和更加有针对性。现代政治强调不同社会群体的参与,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每一社会群体的自身成员对其自身状况的了解会比其他人更清楚,不同社会群体参与到政治活动中来,有可能更真实地把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反映到社会的政治中枢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对中国共产党随时地了解和掌握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保证和推动其健康发展,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

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自身活动看,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通过党组织在其中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监督作用,可以增强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通过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生产者、经营者对党的方针政策,对现阶段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义,有更全面的了解,使他们能够认识到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所具有和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提升其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形成贯彻执政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的内在心理动因。几千年前的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礼,齐之以德,有耻且格。”[8]其意思就是统治者如果只颁布政策、法令和其他规定,对违背者予以惩罚,人们因此不会做统治者不希望其去做的事情,但并不会因为有了这样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如果用道德去教导人们,在其内心确立了道德的标尺,人们就会因为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而有羞耻感。在这里,孔子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人们对社会规范被迫与自觉遵守的问题。现代伦理学认为,对道德和法律规范遵守的最高境界是自律。所谓自律就是行为主体对社会道德原则、法律规范有很高的认同度,因而能够自觉地去遵守。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增强人们遵守道德和法律的自律程度。现代的思想政治工作其实质性的作用也是要提高人们对社会管理所需要的政策、法令和道德等各种规范的认同程度,从而增强其执行和遵守的自觉性。非公有经济组织党的组织通过其在经营者和工人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提高这些经济组织中各方面人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认同程度,可以发挥其他途径不容易发挥的作用。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在参与其生产经营的过程之中,对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能够随时发现,可以通过个人或者组织渠道及时向非公有经济组织的经营者予以指出并要求其纠正。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可以看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可以从行动的源头上减少非公有经济组织不规范的可能性,对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着特殊的作用,减少其负面作用发生的可能性,可以降低社会的监管成本。因此,不管从整个社会的发展还是从强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都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

注释:

① 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1990年、2000年、2009年、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前四年均来自1990年鉴,1999年来自2000年年鉴,2004年和2008年来自2009年年鉴,2009年来自2010年鉴。2004年、2009年集体、私营单位就业人数根据城乡同类项目相加计算得出,其中私营企业的工人数为在该类企业就业的人数减去投资者人数(1507.4万)。个体和农业中就业的人员未列出。

[1]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2]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八卷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

[3] 国家统计局.2010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4]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8.

[5]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132.

[6] 毛泽东.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317.

[7] 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1-07-02(1).

[8] 孔子.论语[M].刘胜利,释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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