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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灾害事件群体创伤心理障碍与救助研究*

2011-01-23万明国夏东海

关键词:心理障碍救助灾害

万明国,夏东海

(1.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0;2.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湖北武汉430020)

非常规重大灾害事件不仅给受害区域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还会带来整个受灾区域人们精神上的巨大伤害,通常会引发相当多数的人群出现一系列的应激心理障碍。在一定意义上,这种群体性的灾害应激心理障碍可以说是重大灾害的自然产物和必然后果。当遇到这种突然强烈的刺激,容易出现不同于个体创伤心理特征的群体性心理防御机制的破坏,导致群体性的心理支柱无法支撑如此大的压力与哀伤,从而失去常态下的社会控制能力,造成群体性的心理失衡、心灵创伤等问题,极端的情况可能会出现社会秩序遭受破坏的现象。在突发重大灾害事件,如地震、海啸等发生之后,如何有效防止重大灾害造成的群体心理障碍,实施有效及时的心理救助,成为灾害应急管理与重建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重点探讨重大灾害情境下群体创伤心理障碍的形成机理与心理救助问题。

一、灾害事件心理伤害的相关研究

通常,在一些灾害发生初期,大多数作为个体的人会产生一些心理与行为反应,如恐惧、悲伤、焦虑等负面情绪,以及一些不良躯体症状,如疲倦、失眠、发抖、噩梦、心跳加快等。这些属于不正常情境下的正常反应。在重大灾难事件后,即刻发生的严重的心理障碍多为急性应激障碍。长期遭受心理创伤又没有接受及时干预和治疗,将可能导致人们的心理行为失衡,出现重度抑郁、焦虑症,有自杀的想法或行为等。更重要的是,这种心理伤害不仅影响一个人的生活,甚至会波及与他相关的人,最终影响个人的社会关系和集体生活的正常社会功能的发挥。因此,灾害心理明显不同于人们的常态心理,主要反映在从心理反应倾向、反应节奏、情绪表露与传染及其对心理行为的规范约束等方面,都可见到异于一般的变化。据研究表明,受害者创伤体验所表现出的创伤反应各不相同。大灾后两个月,心理出现应激相关症状的人占18.6%;在灾难之后一年内,大部分人都能够慢慢恢复,但仍有一部分人恢复较慢,而有约5%的人将持续终身[1]。许多人经历了创伤性和应激性事件后,会在接下来几天或几周内表现出一些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症状。有研究表明,8%的男性和20%的女性会持续发展PTSD,而大约有30%的这些个体会表现出持续整个后半生的慢性症状[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灾害事件发生之后,约20%~40%的受灾人群会出现轻度的心理失调,30%~50%的人会出现中度至重度的心理失调,而在灾害一年之内,20%的人可能出现严重的心理疾病[3]。

重大灾害、灾难研究在1980年代以前的美国,大多集中在救灾组织、小区准备、灾民的反应、社会调适与安置问题、灾难危机管理等[4]。到了1980年代末期,灾难研究转向关注受灾者与救灾者个别或集体的灾害创伤经验,也就是创伤后压力疾患的问题。既往的研究表明,灾害作为一种集体性大规模的应激处境对心理健康会产生持久而明显的影响。灾害受难者应激障碍的主要表现是调适障碍、急性应激障碍、极度应激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5],其中PTSD因其对人的心理危害性更大而尤其值得关注。应激研究最早始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医学领域,其创始人是加拿大著名的生理学家Hans Selye。他认为,应激是指人或动物有机体对环境刺激的一种生物学反应现象,由加在机体上的许多不同需要而引起,并且是非特异的。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应激的传统学说,即“一般适应综合征”。它分为三个阶段:警觉期、阻抗期和耗竭期[6]。

与通常的个体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相比,重大灾害事件对财产与生命的损害往往是大面积的和非常严重的,明显不同于一般性灾害事件对个体心理的创伤,它的形成对相当范围的人群的心理造成极其巨大的伤害。重大突发灾害事件的群体心理行为,也属于应激反应的范畴。由于重大突发灾害具有发生突然,难以预料,危害大且影响广泛等特点,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形成大规模的集体性的心理障碍应激反应,它给事件的亲历者们造成的心理反应非常强烈,神经系统遭受强烈刺激,导致集体生活的社会秩序与群体心理行为的混乱无序,高度的惊慌失措和无助感。因此,群体性创伤心理障碍不止限于个体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还会导致个体性的忧郁和创伤后应激障碍以外的症状,如:群体智力偏差、集体焦虑障碍、群体身心障碍等。这种持续的状态(尤其是超过灾难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可以称为“重大创伤后群体心理障碍症候群”。

二、重大灾害事件群体创伤心理特征

国外有关研究表明,灾害造成的重大创伤后群体心理障碍症候群的重要表现特征之一就是它本身是一个包括多种不同程度的心理伤害所造成的应激障碍反应的复合体,因此,形成了多种临床表现的症状。

(一)重大灾害事件群体创伤心理应激障碍的类型

依据临床表现可以将创伤后群体心理应激障碍区分为四种类型。见表1。

表1 创伤后群体心理应激障碍分类

国内吴华[7]等人对松花江洪水受灾人群心理健康状态分析发现,受灾组焦虑症状检出率达到63.93%,抑郁症状检出率达到57.52%,明显高于对照组(P<0.0I)。李洁、林杰[8]等采用SCL-90对遭受洪灾的中专学生与一般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考察,发现受灾学生抑郁与焦虑因子得分显著高于一般学生。

(二)重大灾害事件群体创伤心理过程的三阶段模型

随着研究的深入,社会-心理-生物现代医学模式建立带来医学领域的观念改变,应激概念的应用正在从心理学领域进入到预防、康复等医学领域。近年来,应激的研究也已从疾病范畴扩大到健康范畴,并逐步扩展到创伤心理障碍的救助研究领域。现代应激理论认为,应激是个体面临或觉察(认知、评价)到环境变化(应激源)对机体有威胁或挑战时做出的适应和应对的过程。研究表明,应激的产生包括应激源、中介变量和心理生理应激反应三部分,从而使应激研究具有了整体性与明确性的分析框架。基于此,本文将重大灾害事件的群体心理应激反应过程理解为从疾病产生到心理恢复的三个不同阶段,其心理影响也表现出相应不同的特征。

第一阶段为警觉期,即受伤害群体对重大灾害形成的创伤和灾难的感知觉、情绪、认知等心理过程的压力反应期。受伤害者甚至失去行动能力,事情过后往往对此不能回忆。此时,个体机体尚未产生适应性,这段时间里,生存是第一要务,人们联合起来对抗灾难,心理问题表现并不明显。

第二阶段为对抗期,一般是从灾后几天到几周内。此阶段机体动员了全身的防御机制,阻抗能力高于正常水平,是适应的最佳时期;出现重大创伤后群体心理障碍症候群,急性应激心理反应成为群体心理伤害的常见疾病症状。在此时期,绝大多数灾难幸存者、搜救者及照顾者都会经历相当大的压力,其影响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情绪影响,如震惊、恐惧、悲伤、生气、罪恶、羞耻、无力、无助、无望、麻木、空虚,以及丧失快乐及爱的能力;二是认知影响,如困惑,犹豫,无法集中注意,记忆力丧失,不想要的回忆,自责;三是身体影响,如疲倦,失眠,身体疼痛,身体紧张,心悸,恶心,食欲改变,性欲改变;四是行为影响,如无法信任,无法亲密,失控,觉得被拒绝,被放弃,群体失范。严重者会出现避免接触与高度警觉的心理症状。

第三阶段是康复期。经过自身调整和(或)外界帮助,受伤害群体心理重新达到平衡状态。大部分人在一段时间后可以自己恢复心理平衡和功能,也有部分人可能出现严重的心理障碍,需要有效的心理救助干预才能恢复。这一阶段是群体心理伤害救助的关键时期。

重大突发灾害的群体障碍心理过程的实际进展会呈现出波动的特征,它是人们对外部刺激的情感性反映,并涉及受伤害人群的多方面反应状态,包括躯体反应、集体心理反应及社会行为反应等几个不同的方面。在警觉期反应趋于上升,并达到顶峰状态;对抗期出现反复,平静平和与无助恐惧会交替出现;恢复期则趋于稳定。重大灾害的群体心理障碍机制与心理救助,理论上讲要依据群体创伤心理过程的不同阶段特征而采取一定的差异性措施。

(三)群体创伤心理伤害的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对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群体心理障碍研究显示,有些人群容易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如:曾有其它创伤,长期贫穷、失业、无家,群体性重大生活压力等。重大突发灾害会诱发出每个人之前存在记忆中的创伤经验,更可能会强化容易受影响群体的心理、身体与行为反应方面的各种障碍问题。但是否出现群体创伤后心理障碍症候群,取决于不同的影响因素。

第一,事件因素,也可以称为应激源因素,是重大灾害及后续灾害事件本身的影响强度与持续性特征。应激源往往具有异常惊恐或灾难性质,因而可能对患者导致深度的悲伤或忧伤,如重大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等,这类事件称为应激源。

第二,群体因素。不同于个体受人格特征、教育程度、智力水平、信念和生活态度等形成个体易患性的影响特点,群体遭受重大灾害会出现心理与行为反应的复杂性特征。这取决于群体社会心理认知与心理行为的独特机理,以及群体结构的特征与演化规律。群体重大灾害的社会心理动力学特征明显不同于个体的灾害心理行为影响因素。就个体而言,个体因素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生物免疫系统,通常会通过性格或人格的状态发挥作用,不同性格的人抵抗力会存在差异。外向人格对各种社会精神刺激、焦虑和抑郁情绪有一定抵抗力,而内向人格则相反[9]。据研究,群体智力与群体平均及最高个体智力无关[10]。

第三,中介变量,如物质性帮助的可获得性、社会文化背景等。此类中介变量因素影响着当事者对于应激源因素的解读方式与参照对象。该因素影响了对精神性创伤经历的反应强度,包括控制力、预见性和觉察威胁的程度。中介变量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社会支持系统,它提供着物质与精神层面的补偿机制,是否能够获得及时的物质帮助,是灾害受伤害人群能否重获安全感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极大地决定着心理障碍形成的可能程度。社会支持系统构成重大灾害后心理重建恢复的先决条件,包括生命线的恢复,安置点及过渡房等的建设和经济支援等。群体因素与中介变量的交互作用可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新的解释变量,如安全感的获得,新的人际社会关系等,对重大灾害的群体心理症候群会产生重大影响。群体因素与中介变量二者的交互作用可以形成灾害事件条件下的群体认知系统,它尝试提供对群体最小心理伤害的感受能力以及缓解现实的困惑。群体认知系统发挥作用机制的实际效果,将极大地决定着对灾害应激源因素的危害程度。

重大灾害事件是出现群体创伤后心理伤害症候群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大多数人在经历重大灾害事件后都会出现程度不等的症状。以上相关影响因素对于受害人群的实际影响程度以及心理救助干预的效果都存在关联性,关联性的大小与作用方向会因影响因素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并由此构成复杂的网络结构关系。重大灾害群体创伤心理症候群的急性应激心理过程、影响因素、心理障碍形成途径与作用机理及其心理救助的网络结构关系,见图1。

图1 重大灾害群体创伤心理过程模型与作用机制示意图

三、重大灾害事件群体创伤心理救助的关键问题

重大灾害事件群体创伤心理救助是指由政府或其它社会力量组织以心理专家、医学专家为骨干的专业心理救助队伍,针对受灾区域群体障碍心理症候群症状,运用心理学、医学等相关知识,对存在心理危机的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缓解因灾难带来的心理压力,并对心理受到严重创伤者进行心理救助工作的总称。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曾对张北地震心理危机干预所做的调查显示[11],震后9个月创伤后应激心理障碍的发病率为24.4%,受灾程度重,但灾后得到救援和支持的发病率可以显著下降。重大突发灾害事件发生后的心理重建要求建立长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高危人群进行密切跟踪,同时普及心理干预知识,巩固和加强受灾区域的经济与社会领域的重建效果。群体障碍心理救助的实施过程要处理好三个关键问题。

(一)明确政府责任,正确识别目标群体

政府要在重大突发灾害事件重建过程中通过受灾区域的广大群众进行及时有效的良性互动,疏导与稳定社会公众在危机状态中的不正常心理,奠定灾后心理重建的良好基础。特别要区分灾后心理重建的目标人群,明确群体救助的对象与任务。灾后群体心理救助按照心理损伤严重程度从高到低排列,可分为五类:一是灾难亲历的幸存者,如伤员、幸存者和居丧者;二是灾难现场的目击者,如灾民、现场指挥、救护人员;三是与前两种人群有密切关系的人,如幸存者和目击者的亲人等;四是灾难发生后在灾区和后方开展救援服务的人员,特别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人员;五是媒体新闻覆盖的人群。研究表明,可以针对幸存者、遇难者家属、救援人员和一般公众四个不同群体,进行有区别的心理援助效果会更好[12]。

面向群体层面的心理重建工作是实施重大灾害群体心理救助的直接目的。归纳四川汶川地震灾害的群体心理重建经验可以发现,有效的群体障碍心理救助取决于一系列有效的社会行动过程。第一是在第一时间,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赴重灾区,指挥救援工作。他们所展示的关注,坚定的态度和必胜的信心,通过媒体传递到中国每个角落,对灾民和全国人们是巨大的心理安定剂,让人民在灾难面前,鼓起信心,战胜因地震而产生的强烈无助感。第二是媒体全天候关注灾区救援进展,随时通告信息,让人们有定期、固定途径,及时了解权威信息,从而增加对灾难的可控制感,恢复心理平衡。第三是迅速组织多种渠道,给民众创造方便快捷的多种爱心表达方式。这些方式包括捐款、捐物、献血、志愿者培训、哀悼仪式等。处在灾难带来的巨大痛苦中的人,能够参与到有效的行动中来,帮助灾区人民,会让行动者体验到成就感、自信心,驱除掉无助无望的心情。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设立全国哀悼日,除表达对死难者的哀思外,主要是让民众有充分的理由宣泄压抑的情感,从而降低抑郁情绪。第四是尽快恢复灾区民众的正常生活。媒体对灾区重建的报道,对未来生活规划进度的介绍,让灾民及早“安居”,帮助群众重建生活信心和希望,较快摆脱心理阴影,恢复良好心理状态,回归到正常生活中来。

(二)确定适当的群体心理障碍救助方式

以汶川地震后群体创伤心理救助为例,灾区心理志愿者队伍一度无序扩张,国内各高校、心理咨询机构、志愿者蜂拥而至,各种心理调查问卷也使灾民对心理干预有所疑虑。由于部分心理咨询机构只是发放了调查问卷,对调查结果并未处置,导致当地受灾居民对心理咨询不信任,对进一步开展心理干预工作带来阻力。我国地震灾后群体心理救助干预早在对唐山大地震进行总结和反思的研究中,就有学者呼吁对地震后人们的心理受损状况建立评估体系和指标,并且呼吁进行灾后心理救助的研究,如用沟通技术对群体应激反应进行紧急救助[13]。群体心理障碍救助的目的是预防疾病,缓解症状,减少共病,阻止迁延,重点是预防疾病和缓解症状。主要措施包括:

1.心理疏泄。干预方式包括各种形式的情绪处理,鼓励回忆或情绪反应正常化等。有研究表明,单次会谈的疏泄既不能减轻心理痛苦也不能预防PTSD发生,即一次性疏泄不能降低焦虑或抑郁、心理障碍的患病率。

2.严重事件集体减压(CISD)。在重大突发灾难中,对于幸存者、灾害救援人员、急性应激障碍的病人,可以按不同的人群分组进行CISD。CISD是一种心理服务的方式,并不是正式的心理治疗,面对的大部分是正常人。实践表明,CISD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心理干预方式[14]。

3.药物治疗。PTSD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是选择药物治疗。理想的药物治疗是能够针对特定的生理心理系统状态来选择特殊类别的抗抑郁剂和抗焦虑剂。实际使用中应以抑郁、焦虑量表作为临床检测。

4.认知重建法。认知重建法是一种可靠的治疗方法,特别对于PTSD的特殊人群具有很好的疗效,其焦点是注重对病人的思维、推理和信念以及在认知中包含的态度等进行矫正。尽管各种认知重建法都关心病人的认知,不同的认知治疗学派在治疗技术上各有差异,如,Ellis的合理情绪疗法认为病人的情绪障碍和不适应行为是由于存在不合理信念造成的,所以在治疗时通过与不合理信念辩论来重建信念系统,以改变症状[15]。

群体心理救助的方式在实践中可以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心理救助方式,都需要遵守一些共性的基本原则。第一,必须是团队合作,需要尊重配合指挥系统,并且融入基本物质救助系统去帮助幸存者及工作人员。第二,做最务实的接触及沟通。先聆听而后给建议,要询问目前状况,协助提供必要环境条件,如食物、饮料、衣物、防晒物品、杂志报纸、通信工具等。第三,问一些普通的问题。如:你目前需要什么样的安置环境?我可以帮你和什么人联络吗?等等。第四,评估危险因素,仔细评估其危险因素及症状,给与适当帮助。

(三)合理规划群体心理救助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和实施途径

群体心理救助的综合性解决方案与实施途径是指具体心理救助方式的实现路径与作用平台。最为重要的实施途径是获得物质帮助的状况,通过物质帮助可以有效缓解受伤害群体的最初恐惧感,它是心理重建的基本前提。其次是一般安全感的回归。通过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使灾害中受伤害的群体重新获得普遍的社会支持,正确认知灾害造成的财产生命危害与心理伤害,增强心理抵抗力。再次,针对群体症候群症状反应实施直接心理救助措施,以获得心理的平复与校正。据调查,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虽然逐渐进入尾声,但开展最早的灾民心理重建工作的普及率仅10%,专家估计还需要10年时间完成灾民的心理重建工作。汶川大地震使4%的灾民出现了心理障碍,而选择主动就医的为数不多,还不到10%[16]。因此,就汶川地震灾区群体心理重建而言,需要着重考虑建立灾区心理卫生长效机制,组建一支基层心理卫生工作队伍,承担培训地震灾区乡镇、社区卫生医务人员基本精神卫生技能,为灾区群众建立连续、完整的心理健康档案,形成动态的数据资源库,推动灾民心理重建工程有序发展。

四、结 语

重大灾害事件的群体创伤心理不同于个体创伤的心理影响,群体重大灾害事件的创伤心理呈现出复合型的群体性伤害特征。重大灾害群体创伤心理反应划分为三个阶段:警觉期,即受伤害群体对创伤和灾难的感知觉、情绪、认知等心理过程的压力反应阶段;对抗期,即出现重大创伤后群体心理症候群的急性应激心理反应阶段;康复期,即群体创伤心理重新达到平衡状态的阶段。

首先,基于重大灾害群体心理症候群的心理过程、影响因素分析,重大灾害群体创伤心理症候群的形成受不同因素的影响,其社会支持系统、群体认知系统与生物免疫系统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群体心理障碍形成的内部网络结构关系。其次,重大灾害群体心理救助需要在一定的社会支持的基础上,提升灾区群体的安全感,恢复受灾群体的心理平衡和功能。建立和健全灾区群体安全感成为群体障碍心理援助的中心环节。“5·12”大地震后,国务院公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明确规定,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工作。这是灾后心理援助在我国首次被纳入制度化轨道。回顾汶川、玉树地震灾害重建中出现的群体心理伤害现象及其救助实践,使受灾群体最大程度上获得安全感是十分有效的心理救助及灾区社会秩序重建的坚实基础。再次,从政府危机管理的角度出发,政府实施群体心理救助要体现出分阶段、分层次、有选择的灾害心理救助的实施策略,提升群体心理救助能力。按照群体障碍心理过程内部结构关系与作用机制,围绕受灾区域群体幸福感形成的需要,进行具体的群体心理救助。

制定灾后心理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负责心理援助的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范围,建立灾后心理援助常备组织,只是做好心理援助的必要条件,灾区群体心理安全感的获得才是关键目标,它取决于专业人员保障(应包括心理伤害评估、识别与心理干预评价等)、组织协调保障以及长期的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等多方面的满足程度。这也意味着,非常规重大灾害的群体心理救助需要突出发挥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运用社会保障等国家公共政策工具,针对灾难中各个群体的心理伤害进行全过程干预,始终将加强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纳入到心理救助的制度保障体系之中,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中实现强有力的干预作用,成为灾区心理救助的安全保障,使灾区群体在心理重建中快速获得安全感,恢复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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