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前夜的“挣扎”
2011-01-16耿雁冰
◎耿雁冰
事业单位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根据媒体报道的改革时间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2015年完成,而到2020年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面对日益逼近的改革,部分事业单位正在积极申请参照公务员管理。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以后,不但能保证改革后薪资待遇水平不降,而且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兜底,很多事业单位都在‘跑’这个。”一位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告诉记者。
一旦经过人事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等同其他行政机关。而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最大的阻力,正来自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对待遇水平下降的担忧。
尽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是,鉴于部分事业单位还在申请参照公务员管理,再加上部分事业单位对改革方案仍有争议,多位接受采访的人士均表示:“目前事业单位改革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
由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批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就该单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是否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正分别征求相关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的意见。
“各部门协调起来难度很大。”上述人士说。
部分事业单位寻求保障
在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进展发布会上,人社部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尹成基曾明确表示,“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改革不会带来他们相关待遇的下降,会保证各项待遇在原有基础上不下降。”
尽管如此,由于2008年确定的5省市试点方案中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的表述,不少事业单位仍然担心改革后待遇下降。因此,争取参照公务员管理,成为部分事业单位在改革前夜寻求保障的手段。
目前,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辅助作用、属性为社会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参照公务员管理。
最典型的包括监狱、交警队等单位。此外,如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在民政部、建设部等部委之下。
按照人社部今年人事制度工作改革的安排,将推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不在此条例管理范围内,而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据介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员的人事制度,工资待遇以及工资构成和公务员相同,而且不实行职称工资,人员招聘和行政机关一样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
“我主张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一起改,这4000万人的改革,晚改不如早改,越晚改革,阻力越大,造成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就越大。”社会保障研究专家、社科院拉美所所长郑秉文说。
行政职能单位“参公”可能性大
据郑秉文介绍,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分为三大类:行使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性活动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其中,第二类从事公益性活动的事业单位又分为三小类:资源不宜市场配置的、涉及到经济社会安全根本利益的;资源可部分市场配置并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的;在政策支持下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接受采访的专家们认为,按照目前事业单位的三大分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可以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为行政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的,仍属于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从事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
这其中,最有可能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将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但是,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要回归公务员序列,如何保证不突破机构限额与人员编制,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既模糊了公务员身份,又能实现管理和待遇上的‘过渡’,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当然想要争取。”前述接近人社部人士表示。
郑秉文则认为,“事业单位的三个类别应一起改革,在养老保险上也不应分等级。同时,事业单位改革与建立企业年金应同步进行,以弥补改革后待遇降低的部分。有了待遇水平不降低的预期,才能给所有人一粒‘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