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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界定及其相互关联

2011-01-14李醒民

关键词:科学家科学研究

李醒民

(中国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049)

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界定及其相互关联

李醒民

(中国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049)

从整体和宏观上看,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是现实存在的,两者并非边界模糊乃至完全消失。在定义——从科学活动的目的和动机、科学研究的结果和终局、科学理论的层次和程度——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基础上,就价值关联、精神气质、评价承认、知识产权、自决程度、组织管理、资助来源七个方面以及意图、功能、认知上的歧异对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加以区别。当然,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也有诸多联系和某些相同或相近之处,因此两者的区分在某种意义和某些个案上具有相对性和约定性。

科学;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定义和异同

有不少人认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以至技术)相互渗透乃至混为一体,两者之间的边界模糊不清乃至完全消失了,难以甚至根本不能把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区分开来。费伦斯(M.Ference)曾经在福特马达公司和芝加哥大学工作多年,他确信科学是包括其应用部分和纯粹部分的统一体。哈佛大学教授、美国科学委员会领导人布鲁克斯(H.Brooks)相信,“在限定的范围内,基础和应用趋向是无意义的,但是在一定的环境之内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种立场,或许还有些意义”。朱克曼(S.Zuckerman)1961年在《研究与开发的管理和控制》的研究中认为,“在两种研究形式之间存在一条永远分不清的界限”。本·戴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中写道:“为什么一些应用研究不能也是基础研究,这是没有理由给以说明的,反之亦然。一项研究无论目的何在,其成果能够有益于知识积累,也有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则它既是基础研究,也是应用研究。”在《组织里的科学家》一书中,佩尔兹(D.C.Pelz)和安德鲁斯(F.M.Andrews)研究了1300位科学家和工程师后发现,成功的科学家并不把自己的活动限制在应用方面或纯粹科学方面,他们对两方面都感兴趣,且工作是多方面的。[1]77-78

持这种看法的人大都是从现实上着眼的。例如,布莱克宣称,今天作为总括活动的科学不再被认为是对真理的无功利的追求。即使科学正在致力于最纯粹的、没有明显实际应用的科学之处,科学家也无法逃脱责任的窘境,因为发展的速度是这样的,发现往往十分迅速地被利用于工业的、军事的或其他实际的应用。今天,这种纯粹研究的类型是罕有的。许多研究直接对准特定的目标。它不再被看做是中性的,而是实行心目中确定的意图:增加工业利润,或加强政府的权能。今天,组织工作的方式意味着科学家往往工作在多重纪律结合的团队中,以致在进行基础研究的同时,也在探索把它们应用于特殊的目标。例如,在研究等离子体物理学时,就与从裂变中发电的目的联系在一起。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存在把基础研究和它的应用分开的现实方法。这隐含着科学中性的终结,也隐含着对道德中性的任何合理性要求的终结。[2]普罗克特基于科学和工业的现存关系断定:

尤其是在近年,把科学和它的应用分开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了。政府承认“无用的研究的有用性”。结果恰恰不是发现和应用之间的被缩短的时间延迟,而是科学和工业之间崭新的关系。在现代工业实验室,在预期应用的领域寻找发现;生物技术的建立确认探索重组DNA的技艺是工业资助的“基础研究”的最近的例子,以便期望把获得的知识应用到医学或农业。由于这些以及其他理由,情况变得日益难以沿着传统的路线把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分开。不再容易把无利息的、无功利的“科学”与起改造作用的、所从事的“技术”分开。应用科学日益对原理起作用,纯粹科学日益依赖于大规模的仪器设备。最实践的科学家都意识到这一点:科学中的许多东西由纯粹的技术构成。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的传统区分从两个方向修正:在应用科学对原理起作用的程度上,而且也在纯粹科学具有社会起源和后果的程度上。这些起源和后果的评价,尤其是在近年,已使科学成为政府和工业二者的极其重要的方面。[3]3-4

不过,也有人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戈兰指出,把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分开的想法和做法是神话。“从近代科学起源到最近,科学和它的应用之间的区别即便被承认,也是很模糊的。一个课题的先驱者总是积极地从事这一课题的所有方面的工作。”例如,伽利略对实际问题也很感兴趣,就在他去世之前,他还提出在海上测量经度的一个不令人满意的方法,也参加了荷兰国会的科研征文竞赛。帕斯卡既发现了液压原理,也造出了第一台计算器。微积分的发明者莱布尼兹说:“在我看来,真正的科学的价值,甚至其标志,在于从中得出有用的发明。”核物理之父卢瑟夫设计过测量振动的仪器,并渴望得到酬金。发现固氮方法的F·哈伯,在技术方面也取得了许多成就。甚至连研究最为抽象和最为不切实际的课题的爱因斯坦,也有一些技术发明,并曾考虑申请专利。[4]

齐曼等人立足于划界标准,认为“明显的效用性已经不再是划界的标准。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已经相互渗透:从长远来看,它们变得难以区分”。[5]210基础科学即“纯粹”科学本来的目的只是收集知识而无特定的用途;换言之,是为知识而知识。今天,“纯粹”科学与应用科学的分野已很模糊。由于政府和商业公司在背后注视任何科学研究的资料以便加以应用,因此从“纯粹”知识到被使用的时间就慢慢地缩短。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实在无法分开,科技的进步已经把它们融为一体。[6]柯拉赫则从术语的语义上看问题:“应用科学”这一术语是毫无意义的。众所周知,没有一门科学是不能部分地得到应用的。它总是在别的学科领域中,或者在实践中,得到部分的应用的,即便是抽象的数学,它也总是可以在某个地方得到应用的。“应用科学”这一术语包含了一个正确的术语“技术科学”或“技术”。[7]

由于这一切理由,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划分是人为的。卡皮查的观点具有某种代表性:

由于科学活动规模的扩大,于是就产生了把科学划分为基础科学(认识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现象。但是,我想应该看到,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划分是人为的,因为你很难俨然划分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界限。这种做法,仅仅与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的科学家所追求的何种直接目的有关。在更大程度上,这是科研的拨款规划、控制和管理的需要。因此,与其说这是划分的客观实在性,到不如说这是由于行政管理上的需要。现在的情况是,基础科学家越来越多地集中到了国家科学院的各个研究所和各个大学,而应用研究则集中到工业科学研究院或研究所。[8]

不宁惟是,还有人力持一种最为激进的立场,宣称根本不存在纯粹科学或基础研究。阿罗诺维茨声称,科学研究不再是个人的学术领域,它现在是庞大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事业。它处在社会的主流建制中:大学、公司以及常常与学校和商业联系在一起的“独立的”研究所。在纯粹和应用分支中的研究过程的性质与高技术装备有关,这种装备十分昂贵,且往往不可移动,即不能用于其他项目,因为它是专门为某一方案的科学实验特制的。[9]雷斯蒂沃讲得更为干脆,他说“纯粹科学的神话是近代科学作为礼拜堂的基石”,“科学的偶像崇拜根植于纯粹科学的神话”。纯粹科学是纯粹理智的或认知的创造,而与社会事实没有接触。这种观念即使未被当代的科学社会学家推翻,也被大大削弱了。[10]在此,我们随便说一句:否认科学和技术区分的人,一般也否认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有别,有的甚至主张取缔纯粹科学。

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固然有诸多相同或相通之处,但毕竟是两个异质的研究取向和活动领域,在概念上当然是不同的。为了澄清混乱,明断是非,我们拟在此厘清一下“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概念。首先,我们从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定义说起。

对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下定义,大体上有三种视角。其一是基于科学活动的目的和动机的定义——这是一种意图性的定义。坎贝尔指出,纯粹科学是“旨在满足智力需要的一门纯学术分支部门”。[11]34一本《科学和技术活动测量手册》的标准定义为:

基础研究是实验性的或理论性的工作,目的是为了获取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根本基础的知识,而事先没有特定的应用目的。[5]23

瓦托夫斯基和邦格也分别给出各自的定义:纯粹科学“直接关心的不是应用理论概念的理解以求得实践的成功,而是为了满足不牟利的好奇心,或是为了满足关于事物的整体化或秩序化的‘非实用的’美学爱好”。[11]34“基础科学研究就其自身目的而言,是探索真理。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从事的就是这类研究,而最初促动这类研究的是探询知识而非实际应用。……总之,基础科学家想要理解实在,而非主宰它;他们追求知识而非权力。”[12]38西博格则径直指出: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的区别,在于隐藏在研究背后的动机,以及被用来决定将着手什么、随着研究发展在研究路线上将造成什么变化的标准上。在基础研究方面,促动力量不是功利主义的目标,而是追求更深刻地理解宇宙和其中的生命现象和无机现象。它的基调是理智的好奇心。[13]3

至于“应用科学”或“任务取向的科学”或“受控制的科学”或“公共利益的科学”,拉维茨认为,这项具有巨大重要性和稳定成长的工作的引导者能够在政府、工业实验室和大学中找到。在这类科学中,人力和设备资源被调度,有时在庞大的规模上针对某个外部目标设定问题,服务于军事的、商业的、政治的或社会的利益。[14]26

在下定义时,人们往往把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并置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凸现两者的差异和区别。邦格指出,科学的目标原本是增加我们的知识(内在的或认知的目标),派生地增加我们的福利和力量(外在的或功利的目标)。如果目的被严格界定为认知的,便产生基础科学;如果目的在长时期内是功利的,便产生应用科学;如果目的在短期内是功利的,便产生技术。[15]29①邦格在这里举例加以说明:如生物化学是基础科学,药物学是应用科学。当代技术的主要分支是:物理技术(例如电气工程),生物技术(例如医术),社会技术(例如运筹学),知识技术(例如计算机科学)。他还认为,所有这三种科学都使用系统的方法,无论哪一个的发现都能够被其他两个使用。布朗不满意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仅仅在时间尺度上有差别的看法,他觉得这一论点掩盖了两者目的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他看来,基础研究的目的在于增加关于我们自身以及我们周围世界的知识,用科学政策的行话来讲,就是所谓“好奇取向”。应用研究的目的则是达到某一明确认识到的实际目标,即所谓的“任务取向”。[16]114莫尔与之“心有灵犀一点通”:“任务取向”的研究意指在应用领域已知的地方所做的工作,“好奇取向”意指专门促进真正的知识,从而加强科学的理论框架,加强现在的范式的可信性。[17]阿什比(E.Ashby)也表达了同样的见解,他说:

在纯粹科学中,其目的非常简单,只谋求在专业范围内(化学、生物学或其他学科)解决一些问题。如果科学家成功了,他将得到一个在专业范围内非常固定的结论,这将使他满足,这也是他向往的一切。在应用研究领域,他有双重目的:谋求在专业之外解决某些问题(通常有社会目的:医治疾病,增加产量,改进运输),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寻求专业之间可利用的方法和技术。[1]79

考尔丁的论述更为详尽。②考尔丁说:“在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的代理人的一般观点之间,依然存在根本不是难以捉摸的差异;差异的理由是在两种类型的工作所服务的目的差异中找到的。纯粹科学的目的是理解,是人在智慧和美德方面的进展,这应该是自然的理性研究的结果。科学应用的目的是借助这种理解控制物质的行为:为人的物质福利控制自然。目的差异不是无结果的区别。它相应于许多科学家所关心的观点方面的差异;相应于选取研究课题、在计划说明中采取的强调重点的取向的差异;最终相应于‘基础研究’应该采取的方法看法的差异。事实上,这正是从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中浮现出来的十分精确和截然分明的区别。科学家、机构、政策可能以变化的比率考虑这些目的一个或另一个,或两者。”参见E.F.Caldin,The Power and Limit of Science,London:Chapman& Hall LTD.,1949,Chapter X.贝克则得出一个言简意赅的总括性的原则:纯粹科学只能为科学而科学。应用科学则相反,不能是为科学而科学。这是因为,我们不能预知科学发现的技术成果。[18]84-85

其二是基于科学研究的结果和终局的定义——这是一种与意图性定义不同的功能性定义,即两种科学研究活动所获得的成果的功能有别。默顿不仅从这一视角出发给基础研究下一个定义,而且顺便涉及两种定义方式的差异:“基础研究旨在发现自然和社会的一致性,以及对所提出的一致性提供新的理解。这个概念不同于流行的根据研究者的目的对基础研究所下的定义。它所指的是基础研究的客观结果,而不是指从事这种研究的人的动机或目的。”①当然,默顿也承认“目的”和“结果”的相关。他紧接着说:“无疑,研究者的目的极大地影响着其研究的实际过程和结果:以获得新知识为目的,将使研究者有可能是基础性的,而不是应用性的。与之相反,应用目的的研究常常只是利用基础知识去取得实际结果。”参见默顿:《社会研究与社会政策》,林聚任等译,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于2001年出版,第246-247页。德布罗意在谈到纯粹科学诞生时,就是从这一视角看问题的:科学家越来越强烈地感到自然界存在一种秩序、和谐和一致,它至少部分地能为我们的智慧接受,科学家每日都竭尽全力从事于更多地揭示这种和谐的本质和范围。这样就诞生了我们经常所说的“纯粹科学”,也就是说,我们思维的能动性不为功利主义的偏见所左右,而最终达到其成果——关于自然现象的以及在现象间建立起来的纯粹理论关系的知识。[19]齐曼的定义一目了然:“学术科学是一种社会建制,它在可能达到的最广泛的范围里,致力于建立观点的合理的一致性。”[20]18

邦格从科学研究的功能性着眼,认为应用科学寻求具有使用潜力的真理。像基础科学一样,应用科学旨在增加知识,而不是设计机器、社会纲领或其他人工制品。但是,不同于基础科学的是,应用科学处理可能有实用价值的问题。而且,它使基础科学得以广泛地应用,然而却不机械地跟随后者。②邦格随意列举了一些应用科学名目:材料科学、天然产物的分析、有希望的聚合物的实验合成、可能给工业带来利益的植物研究、药理学和食品科学、医学研究、教育学以及基础科学应用于研究社会问题,诸如失业、边际的状态问题、犯罪、吸毒成瘾、官僚主义、军国主义、政治冷淡等。他还说明应用科学家也创造新知识:空间科学家开发新材料,研究失重和与社会隔离条件下的人的生理学和心理学,他们致力于探索的问题,不可能仅仅借助于现有的知识加以解决,他们确实产生新的知识。任何应用科学的特征之一,在于它的领域和范围比相应的基础科学狭小些。见邦格《科学技术的价值判断与道德判断》一文,该文由吴晓江译,刊于《哲学译丛》1993年第3期,第35-41页。伊利英和卡林金也注意到,应用科学不只是纯粹科学知识的应用,也增加新知识。③他们两人在批评费布尔曼(Feibleman)时说:他把technology(技术)描述成skill(技艺),技术因应用科学进一步接近实践任务。他没有注意科学在接近实践时新知识的产生。在他看来,应用科学是应用于实际问题的纯粹科学。类似地,技术是同一纯粹科学的进一步的应用——出于不同的意图。参见V.Ilyin and A.Kalinkin,The Nature of Science,An Epistemological Analysis,Moscow:Progress Publishers,1988年第165页。默顿的对照更能显露两类科学在功能上的区别:

我们放弃以科学研究的目的或意图作为惟一的定义标准后,就可以对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加以区别。应用研究是利用已有的知识(理论性的和经验性的),以新的方式取得实际结果。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根据已有的知识发展新知识方面是相同的。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基础研究所发展的新知识,可增加我们对一致性的基本认识,而不限于任何特定的应用;它旨在扩大构成基础科学的知识之库。而应用研究则是基于已有的知识,找出实现实用目的的新方法,这本身超出了基础知识的范围。[21]247

其三是基于科学理论的层次和程度的定义——这是认知性的定义。前两种类型的定义都处在科学的认知结构之外,惟有第三种视角的定义是就科学理论本身的内容而下的。要知道,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所形成的理论,在普遍性或具体性上的层次和程度是不一样的,需要仔细推究方可确定。伊利英和卡林金从这种视角看到,基础科学是反映实在的最普遍、最深刻、最基本的方面的研究;与之相对,应用科学是或多或少直接与实践相关联的,指向解决经济和生产任务以及增加我们对自然力的研究。科学史有许多例子表明,在动机和目标的基础上区分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之间的差异是不恰当的。知识本身并不包含目标,也几乎不包含具有不同特征的动机。属于人的目标和动机处于知识的认知结构之外。把科学分为基础的(“纯粹的”)和应用的更有效的标准或基础是定律、模型和实际图式的深度和普遍性,或者换成另一种提法,是定律、模型和实际图式的具体性程度。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的概念反映科学知识发展的主要特征,以及科学中的差异和整合的基本形式。应用科学恰恰不是一门科学在另一门科学中的应用。科学的综合在许多场合发生,但是它并非总是导致应用科学的出现。在两门科学的学科综合或整合中导致的新知识对应用研究来说并不是足够的。应用科学不仅由在基础科学的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新知识概括其特征,而且由工业任务、生产任务的解决概括其特征。[22]27-28B·巴伯也有相近的看法:

“纯粹”科学可以定义为这样的,它主要并直接致力于发展概念体系,包括对概念体系做出扩充、修订和检验;这种发展本质上是一种建立暂定“真理”的无尽的过程。那些充分考虑到“纯粹”科学这一特征的人,常常将其称作“基本”科学或“基础”科学,这表明他们充分认识到概念体系对于科学进步的重要意义。“应用”科学则致力于用这些概念体系来为其他社会目的服务,而不是将追求这些概念体系本身当作一种目的。过去,许多“应用”科学都基于相对经验性的、低层次的概念体系,基于很难加以普遍化的概念和假设,甚至直到现代,情况仍是如此;在高度理性化的工业中,应用科学是大量“呆板的”、单凭经验的技术领域。[23]

由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定义亦可看出,两者在意图、功能、认知上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基础科学在意图上是为科学而科学的好奇取向,在功能上是提供对自然(以及社会)的和谐性、一致性的知识与理解,在认知上揭示自然的深层结构和基本规律;而应用科学在意图上是满足解决实用的问题,因而是任务取向的,在功能上提供能够直接运用于实践或技术的知识,在认知上的普遍性较低而具体性很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除了意图、功能、认知上存在歧异外,还有其他一些差别。①我先前也简单地讨论过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差异:在应用的时间尺度方面的差异,在研究目的导向方面的差异,在研究者自由程度方面的差异,在取得成果的时间长短方面的差异。参见拙文《基础研究及其社会意义》,刊于《国外科技政策与管理》,1991年第6期,第21-23页。我们先列出一些综合性的评论,然后再进一步加以细究。

斯平纳通过对纯粹科学旧秩序的三个本质揭示,展示出它与应用科学的云泥之别。第一,知识和财产的分离,于是构成具有公开接近和自由使用的“知识公有性”的王国。所有已发表的科学知识为科学家共同体共同“所有”。这保证科学知识不能被垄断,不能变成权力。第二,“观念”和“利益”的分离,于是构成“无功利的”、“无偏见的”、不受限制的、不受外部影响的对真理追求的王国。因此,无功利的科学与意识形态的既得利益区别开来。第三,理论和实践的分离,于是构成以传统纯粹科学理想之名义的最大的科学进步,该理想不受必要的实际行为而是非符号行为(像思维、论辩、写作、检验而不是实验室外的实现)的妨碍。这仅仅保证科学家对所生产的知识的质(原创性等)和量(发表的数目)负责,而不涉及任何科学探究的超科学的后果。不难看出,科学的旧秩序包含科学家无责任的纯粹科学的精神气质。这公然与在科学之外发生的事情相矛盾,在那里每一个人都对他的行为后果负有完全的责任。①不过,他紧接着说,在上面提及的分离王国中,科学家不承担责任是可以理解的,这个领域由于超规则的大分割而与现实的和负责行为的王国分开。这就是说,科学精神气质的“功能的”规范是可宽容的,像科学家的行为的“道德”一样,只要“建制的”先决条件以所述的方式起作用。B·巴伯详尽地罗列了衡量“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四个差异,②第一个差异在于,前者力图提出概念体系,而后者则致力于利用它们为社会利益服务。这种区分当然仅是分析性的。在这一意义上的两类科学可以并且时常参与到同一具体的科研项目中去。两类科学都出现在不同的科学组织中。第二个差异的重要尺度是不同类型的科学活动所具有的精神价值。我们所描述过的全部精神理想——合理性、普遍性、个人主义、公有性及无功利性——都属于“纯粹”科学,尽管我们已经看到且还将进一步看到,即使在这里它们也不是没有局限性的。在“应用”科学中,这些精神理想的局限会特征性地变大。概念体系的发展和“纯粹”科学价值的充分实现,典型地存在于自由社会的大学和学院里。相反,在工业和政府的研究组织中,这些目标和价值却并不十分通行。第三是在科学活动和其社会后果之间的相对时间跨度基础上的区分:这一时间跨度对于“纯粹”科学来说尤其显得大一些,但是并不一定如此,原子弹就是一个例子。最后一个区分是个体科学家的个人动机。这种动机是就其欲达到的目的和结果而言的,无所谓哪个高尚哪个不高尚。“纯粹”科学也许具有某些特征,能够吸引一种或多种特殊性格类型的人;而“应用”科学也许对其他一些性格类型的人产生感召力。参见B·巴伯(B Barber)所著《科学与社会秩序》,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于1991年出版,第113-119页。其中首尾两个与前述的功能性定义和意图性定义是同样的意思。默顿则从个人、文化、社会三要素——其中个人要素和文化要素也相应于前述的基于动机的定义和基于结果的定义——剖析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区别:

基础研究在三个要素上区别于应用研究。研究目的大致可以看做是研究的“个人要素”,而研究的实际认知结果是“文化要素”(知识财富的发展与应用构成了科学与技术文化的一部分)。第三是“社会要素”,所指的是那些从事科学研究的研究者的社会角色。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者的角色有如下特征:在选择所要研究的问题方面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在研究过程中,他们有更大的自由度去决定是否从原来的研究问题转移到其他那些他们认为更有趣或更有发展前景的问题上;这种角色提供了基本的“参考群体”,那些对他们认为是中心性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价的个人和群体构成了重要的科学家同行,而把非科学家远远地拒之门外。……从事应用研究的工作者的角色却趋向另外一端:尽管研究者有时可以自主选择问题,但是这种选择通常要受到需获得特定的实用结果的限制,因为其他人要求获取这类结果;一旦开始研究工作,更常见的情况是,研究者并不期望有所变动;在更大的程度上,对研究工作的决定性的评定是由制度化的参考群体做出的,而构成这类参考群体的成员并不属于科学界的人员,他们的职责主要是促使研究成果的实用化。[21]247-248

与技术的11个组元相对照,邦格也枚举了构成科学研究活动的10个组元:研究共同体、研究共同体的东道团体、研究域、总的观点、形式背景、专业背景、疑问点、知识储备、成员的目标、研究方法。[12]35-41无疑地,这些组元有助于我们对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异同的分析。李汉林列表比较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组织结,[25]①此表“组织产出”一栏中,“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组织”的组织产出,似乎与从事技术研究的组织产出没有什么不同。要知道,应用科学也生产应用性的新知识:这种知识虽然不像基础科学知识的普遍性高,但是却高于技术知识。显得一目了然: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组织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组织组织目标组织类型组织分工组织成员的三维空间时间维专业维社会维组织产出组织管理生产新知识,探求新规律创造性组织以专业、学科领域分工无严格的时间限定无直接的科研合同科学界的社会承认论文、定理灵活主动,动态管理将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适应性组织以问题、产品分工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直接和具体的科研合同科学界内外的社会承认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比较严格、定期、有组织有计划的评价

考虑到各家观点的长短和盈缺,我们在定义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时所选取的三个视角的基础上,再归纳概括出几个区分维度,以加深对两者差异的辨析。

其一是价值关联,包括科学研究及其结果的价值取向、价值涉入和功能价值。②关于科学价值问题,请参阅笔者几年来所刊发的有关论文和著作。《关于科学与价值的几个问题》,刊于《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总第65期),第43-60页;《论科学的精神价值》,刊于《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1年第2期(总第63期),第1-7页,该文由《科技导报》转载于1996年第4期,第16-20,23页;《科学的文化意蕴——科学文化讲座》,该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7年出版,见第2章“科学价值”(第85-144页)。在价值取向上,正如波兰尼所说,纯粹科学家和工业科学家在动机上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纯粹科学家受科学自身的价值即优秀专业标准的激励。在工业科学中则相反,这种激励最后必须用金钱来表达。技术专家由出售他们的发明专利而得到报酬,而科学家对他们发明的任何结果却得不到金钱报酬。科学家在工作中的技术成果,绝非科学家本人所想要的,如果给予报酬,这的确是不合情理。同时,如果科学家在进行研究时所想的就是取得报酬的可能性,这对他们的研究工作也是十分有害的。[18]84-85布鲁克斯表示,学术科学研究的重点还是由学术科学的标准和价值来决定的。学术科学的标准首先需要围绕学科组织研究,这种学科可定义为已整理过但还在发展的理论知识的概念性体系。“学术研究在自身之外没有确定的‘使命’,例如特定的社会目的,学科就是知识的继续和积累的主要源泉。”[26]46-49,41弗罗洛夫一针见血地指出:

所谓的纯粹科学或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之间的差异在于下述事实:前者把最高的价值放在真理上;对于后者而言,真理只不过是某个实际目标的问题。换句话说,在基础科学中,真理是自给自足的价值;而在应用科学中,真理则是工具的价值。这是基本的差异;它也与科学在社会内的自主性程度的差异有关。[27]

在价值涉入和功能价值上,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基础科学的研究活动和社会建制包含的价值以及与外部的社会价值的联系都不多,其理论结果本身是价值中性的或价值无涉的,一般而言也是无害的;基础科学对社会的贡献主要在精神价值方面。相形之下,应用科学自身则包含一定的价值因素,与外部的社会价值具有较多的关联,其转化而成的技术应用有可能对社会构成危害;它对社会的贡献主要在物质价值方面。普罗克特和邦格部分地涉及到这些差异。普罗克特表示:“按照科学的一个共同的涵义,政治或价值被发现对科学来说只不过是外在的——在它的使用而不是在它的起源上,在它的失败而不是在它的凯旋上,在例外的或边缘的东西上,而不是在日常的和根本的东西上。这是纯粹的或无价值约束的科学的观念形态,即相信科学‘本身’是纯粹的,价值或政治只是作为污染进入科学。”[3]3-4邦格表示,基础科学家并无做危害事情的机会,除非以假冒、剽窃和懒惰的方式进行危害,即便如此,他们能够造成的危害是有限的。应用科学家有大量的危害机会,虽然他除了设计自己的实验外并不设计任何东西,但是他能为企图作恶或在应用上有明显危害作用的人工制品或工艺程序的设计,提供基本概念。因此,应用科学正是由于它的这种性质而不可能在道德上是中性的。[12]35-41一句话,基础科学在道德上是无害的,应用科学和技术科学能够是有害的。[15]29

其二是精神气质或规范结构。也就是说,基础科学的精神气质和应用科学判若鸿沟。齐曼洞察到,默顿关于纯粹科学的精神气质的规范,明显地与集体化科学建制的利益和结构原则相矛盾。[20]209-211①齐曼还论述说,虽然在过去几十年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关系经历了急剧的变化,但是“纯粹”科学与“应用”科学之间的区别仍然持续着。这种区别毕竟不是组成“研究与开发”的成分区别,因为一个在工业实验室中的“应用科学家”,直接为了说明一般现象和为了决定基本资料的工作,可以和为了检验和证明一个具体产品或设计的工作具有同样的份量。正如形容词“纯粹”一词所指出的,这种区别本质上是思想观念的。它声称学术科学对于所有物质的或者社会的考虑而言,都是独立的;它坚持“为科学而科学”进行研究的美德。它抛弃对于科学的工具概念,因此保持着学术的精神气质。它暗含的论据是,虽然科学的最终社会价值是通过科学的应用实现的,但这是不能预见的,它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科学发现过程,科学发现有它自己的特殊规律。参见同书,第186-187页。斯平纳也注意到这一点。①斯平纳这样写道:科学和技术的目前的成长消灭了“纯粹科学”的旧秩序,而有利于现实化的科学即现代技术——包括作为中间阶段的应用科学——的新认知建制。在这些发展的结果中,传统的科学精神气质与它的过时的建制的先决条件彻底不可靠了,即使没有明确地否定它的规范。参见H.F.Spinner,The Silent Revolution of Rationality in Contemporary Science and Its Consequences for the“Scientific E-thos”.Revolution in Science,U.S.A.:Science History Publications,1988年第192-204页。齐曼后来对此做出细致的分析:一方面他承认,学院科学和产业科学这两大系统彼此紧密相连并相互依赖,并在技术上和管理上趋同,它们各自的存在总被认为是另一方保持活力所不可或缺的。但是在另一方面则认为:

学院科学和产业科学很难在同一屋檐下共存,并往往保持一定的距离。学院科学和产业科学在其社会目标上仍然显著不同。这种差别经常被学术界夸大,但是这种夸大并非完全是意识形态的。可以用默顿规范来描述学院科学的社会组织。当然,这种描述是高度理想化的,但并不是完全不切实际。与此相对,产业科学的几乎每个方面都与这些规范相抵触。当然,原因是产业科学不以这样的知识生产作为目标。其(实用的)目标极其多样。达到这些目标的各种生活方式,并不是那些要求忠于不成文的精神气质的自觉共同体的生活方式。实际上,产业科学特有的社会实践,建立在有效反对此类精神气质存在的原则之上。非常简略地说,产业科学是私有的(proprietary)、局域的(local)、权威主义的(authoritarian)、受委托的(commissioned)和专家内行的(expert)。它生产不一定公开的私有的知识。它集中在局域的技术问题上,而不是总体认识上。产业研究者在管理权威下做事。他们的研究被委托要求达到实际目标,而不是为了追求知识。他们作为专门的解决问题的人员被聘用,而不是因为他们个人的创造力。而且,这些特征被正好缩写成“PLACE”,就不是偶然的了。为了做好产业的工作,你适用的是“PLACE”,而不是“CUDOS”。

齐曼还就两种科学的另外一些精神气质做出具体阐述。②他说:在公众眼里,学院科学家及其机构的主要美德是,即使学院科学家确实意见不一,他们也会“公正地”提出他们所知道的东西,不管这种高度的信任是否真被证实过,正是这一点建立起了科学在社会中的权威性。没有它,不仅科学事业会失去许多公众支持,而且一个多元的、民主的社会所建立的许多传统也会面临严重威胁。但是与学院科学家不同,后学院科学家并不非要说出“全部真相”。为了他们的雇主、委托人或者赞助人的利益,他们经常被阻止公开其发现或表达其怀疑,而这些怀疑将使他们的证词面临一个非常不同的局面。已经说出来的东西的意义,被没有说出来的东西暗中破坏掉了。参见齐曼的《真科学:它是什么,它指什么》,(曾国屏等译,上海科学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95、213-215页)。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该书中,译者把“PLACE”的各个组元分别译为“所有者的、局部的、权威的、定向的、专门的”,我对其做了适当改动。另外,“CUDOS”是默顿所说的四种科学精神气质——communism(公有性)、universalism(普遍性)、disinterestedness(无功利性)、organized skepticism(有组织的怀疑论)——的缩写。雷斯尼克在谈及科学家离开学术环境而进行工业研究或军事研究面临的伦理困境时,也涉及到学术科学和应用科学之间在伦理规范上的裂隙:“虽然在军事和私人工业之间有许多不同,但是它们引起类似的伦理争端,因为它们两者具有的目标和政策往往与科学的目标和行为标准不一致。在私人工业中,利润最大化是首要目标,对这个目标的追求往往与公开性、诚实、自由和其他研究的伦理学的原则冲突。军事的主要目标是必须保护国家安全,这个目标也能与许多科学标准冲突,包括公开性、自由、诚实以及对人和动物实验对象的尊重。当这些冲突引起时,在非学术环境中进行研究的人必须在行为的科学标准和其他标准中进行选择。”[28]157

其三是评价承认。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成果的评价承认的标准和主体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按照科学固有的普遍标准即实证、理性和臻美标准,由国际科学共同体进行审查、批判、评论、承认的;后者的标准主要要考虑实用和效益,科学共同体之外的评议人往往起很大作用,还要得到社会的认同。布朗说得对:

在基础研究中,工作的质量通常比课题重要,而在应用研究中,情况往往是相反的。[16]121-122

布鲁克斯也十分清楚:学术科学常常是个人性质的。这个标准意指同行的评价和承认,而不是院校长官或其他不直接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的评价和承认。而且,取得学术研究的成绩和承认的标准常常超越国家团体的范围。通常越是“基础的”研究领域,其标准越是带有普遍性。科学家对科学贡献的价值是依据与学科概念、结构的关系来评价的。在基础科学中,尽管它的大部分经费来源于政府,但是科学界自有控制它的策略:同行评议甚至也涉及到资源的分配、职位的评聘、成果的鉴定等方面。在应用科学中情况并非如此。[26]46-49,41

其四是知识产权。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对其知识成果无财产权或所有权,一般都会迅速公开发表,以取得非物质利益的优先权;相反地,应用科学家则对其发现或发明可能拥有知识产权,并在研究过程中注意保密。雷斯尼克清楚地指出,公司能够通过专利、著作权、商标和商业秘密控制知识产权。保密通常在工业中的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控制中起重要作用。如果公司正在寻求专利发明,它可能要求保密,以便在专利申请被接受之前保护研究。通过保密,公司使自己的红利最大化,但是这也妨碍知识的发展。也许某一数量的保密是为工业研究的许多好处付出的微小代价。由于工业研究有益于科学与社会,在工业研究中禁止保密会像杀下金蛋的鹅一样:这种做法可能在短期内产生某些好结果,但是在长时段与其说做好事,还不如说是做坏事。而且,即便使所有的工业秘密公开了,科学进展得到改善,但是科学在没有完全公开性情况下也干得十分好。[28]157范伯格也注意到知识产权和保密对应用科学的积极作用和对基础科学的负面影响:

作为赢利的事业也有可能在科学中做出第一流的研究,这已被美国贝尔实验室和荷兰的菲利普斯实验室所证明。然而,也存在潜在的问题。如果生物学的前沿研究大部分受到私人来源的支持,那么保密在生物学研究中会比在以往的物理学研究中起更大的作用。使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可能与科学家相互交流的目的相冲突。贝尔实验室的历史表明,情况不需要如此。无论如何,如果利润动机导致对交流的实质性的限制,那么就会对生物学的进步显示出实在的威胁。不管研究实验室多么大以及它的员工多么杰出,在不从外界获得思想交流的情况下,都不能保持研究的高水平。[29]

正是鉴于这种状况,科学家对于在研究中保密和维护财产权的做法举棋不定。而且,由于所有竞争群体断然使用“权利”这一术语,使得关于所有权的争论大大复杂化了,以致难以协商并达成妥协。①内尔金这样描述道:一方面,科学的行为规范要求把开放的交流和分享资料作为道德命令和实践需要。作为建制的科学被认为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它的成长和发展固有地与公开交流联系在一起。保密被认为是对科学的损害:是对创造性、对进步必需的积累工作、对维持科学工作的质量和完整性必需的同行评论体系的阻碍。因此,科学家常常为反对保密限制、忠诚宣誓、保密分类的扩大、同行保密或其他会限制交流的措施而斗争。另一方面,在对这样的限制的反应中表达出来的道德义愤常常具有某种惯常的质,因为保密是所有群体包括科学家使用的强有力的技巧,以保护信息和维持自主性和控制。维护秘密是理性的和作为手段的行为。科学家利用保密支持他们在优先权争论中的地位,转移竞争,避开外部干预,保证在此前结果的准确。科学家本身控制信息,为的是防止他们的资料不受信息自由法案的要求和传唤,甚至在商业利益处于生死攸关时保护他们的资料不被同行使用。在竞争的科学文化中,包括保密在内的斗争不是偏离常轨的,而是局域流行的,是科学家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在漫长的科学优先权的争论史上是明显的。参见D.Nelkin,Science as Intellectual Property,Who Controls Research?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1984年第97-100页。

其五是自决程度。无论从哪方面讲,基础科学的共同体的自主性强,基础研究的科学家自由度高;而应用科学或应用研究的科学家要受到诸多外部的和内部的制约,自主性和自由度要小得多,甚至在某些方面或时期丧失殆尽。这是两种科学之间最显著的不同点。波兰尼开门见山地说:“你不可能为两个主人服务:你必须做出选择,要么献身于知识体系的进展,这就需要自由;要么推行应用科学,这就要求顺从。”[18]84-85拉维茨的见解与之共鸣:工业化过程是不可逆转的,学术科学的清白和自由再也不能得到了。这种彻底工业化的科学将必然变成科学事业的一部分,从而分享研究领域的资源,容许一点小规模的个体研究的残存者。工业化科学大量地通过它对工业和国家提出的技术问题的解决,而对社会负责。科学家与他们的领导人和建制将是“驯服的”:接受赞助人的委托和承担相应的责任未必鼓励公众批评他们的研究和政策。[14]312布鲁克斯深得学术科学的真谛:学术科学中重点的价值制度抵制外行和国家的批评和干扰。科学家虽然要对外部压力和内部政策做出反应,但是科学家努力捍卫科学的自治权和科学的内在价值。[26]46-49,41布什也讲过同样的话语。②布什说:基础研究是认识和理解的源泉。只要它们是健康的、有生气的,它们的科学家可以自由地追求真理而不管它会导致什么结果,于是那些能够把它应用到政府、工业或其他地方存在的实践问题中去的人将会获得新的知识。参见布什(V.Bush):《科学——没有止境的前沿》,张炜等译,中国科学院政策研究室内部出版,1985年第1版,第42页。还是波兰尼,一句话就把两种科学在自决程度上的差异讲得泾渭分明:

我们回到了早在伟大的现代启蒙运动使之黯然失色之前即已为人熟知的一个平凡的真理:那便是,既存在着纯粹科学,也存在着应用科学,它们在性质和培育条件方面都截然不同;前者是要在自家的学术土壤中找到,后者则需在工厂以及其他与实际生活紧密联结的地方发现。[30]

西博格甚至把自主性和自由度视为判别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分水岭:“我们能够使用某些思路决定一个研究规划如何是基础的。如果最终目标被十分精确地陈述,那么该规划可能不是太基础的。如果研究者在他的规划里不能自由地做彻底的改变,不能自由地追踪在他的工作中出现的、激起他的好奇心的、未曾料到的问题,那么该规划不可能是基础的。”[13]4

其六是组织管理。由于上述诸多特征上的差异,顺理成章地,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在组织管理上也应该有所不同——实际也确实如此。也就是说,

应用科学可以绵密计划、周密组织、严密管理、缜密实施,一般而言可以按部就班地达到预期的结果;其研究群体在组织管理上分工应明确,协作应密切,沟通应及时,领导应得力。但是,基础科学就不同了:它难以计划,甚至不可能计划,往往只有一个臆度的研究方向、大致的研究领域、模糊的研究轮廓和冒险的事先猜想;一般是以个体或少数人的小组进行的,没有强大的组织管理机构时时监管,在很大程度上出于自愿、自觉、自主、自律,自由度较大;在研究过程中修正预想和增减科目犹如家常便饭,甚至改弦更张、掉头转向也在所难免——这在应用科学中往往是不大行得通的,甚或是不被允许的。

哈勃对工业科学的组织管理特点洞若观火:工业实验室完全不同于纯粹研究的实验班子。它们不是致力于无利益的探索,而是专注于对特定问题进行急速的、高效率的解答。它们的急剧发展表明,它们是商业冒险,极为有利可图。这样的研究都组织得十分严密,从而限制和剥夺了探索自由。[31]雷斯尼克对工业研究的这一特征可谓尽收眼底:“工业实验室研究通常是通过高度有结构的的官僚体制进行的,这些官僚体制控制研究问题的选择、材料、工具、雇员以及研究的其他东西的划拨。在这些实验室工作的科学家通常不容许自己设定研究事项,他们往往签署契约,放弃他们的知识产权,以交换雇佣、特权和其他类型的补偿。虽然工业研究往往生产知识,但是这个目标的进展并不是为知识而知识。如果一个研究领域可能为公司产生显著的红利,公司将探索它;否则,将忘记它,即使该研究领域能为社会产生有价值的结果。不过,一些公司在某些领域也资助纯粹研究,因为它们相信,它将有某种直接的、实际的回报,情况也往往如此,例如资助固体物理研究。”[28]156

相反地,正如西博格所说:“基础研究是由理智的好奇心、而不是由直接的实际问题驱使的研究。它的结果通常是不可预见的,不能制定计划。”[13]390威格尔斯华绥在谈到二战时期研究实用问题的理论科学家时,贴切地说明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进路的重大差异:

在他们所习惯的纯粹科学领域里,如果他们不能解决问题A,他们就可以转向问题B,而当他们在研究这一或许成功希望渺茫的问题时,他们可能突然遇到解决问题C的线索。可是现在,他们必须找到问题A且只有问题A的答案,毫无余地。更糟糕的是,还有给解决问题带来不必要困难的烦人的和出人意料的守则:有些解决方法因现有原材料不足而被排除,有的则因所需太昂贵而被否定,还有的因为可能对人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危险而被放弃。[32]

其七是资助来源。基础研究由于无利可图,一般由政府和各种公益性的基金会资助;应用研究往往由工业或军事等部门投入经费。当然,这种状况也不是绝对的:在不同制度的国家(比如以私有制为主的国家和以公有制为主的国家)或不同的时期(比如和平时期和战争时期),情况有所不同。即使工业集团,有时也向基础研究投资,这不用说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或者为了赢得名声以获取广告效应——不管怎样,这对科学发展总是有好处的。

无庸置疑,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也有诸多联系和某些相同或相近之处。齐曼明确地认识到这一点:“学院科学和产业科学这两大系统彼此紧密相连并相互依赖,自一个多世纪前它们被职业化和分离以来,它们各自的存在总被认为是另一方保持活力所不可或缺的。”[5]95而且,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区别并不像许多人想像的那么明显。比如说,它们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并没有差别,工业科学和学术科学一样,使用的是同样的理论、方法、概念和术语。工业科学家和学术科学家一样,经过同样的教育机构,并且常常具有在高级学术研究中的很高水平的经验。工业科学家常常追求学术共同体的承认,也在很大程度上遵守学术科学的规范。[20]186瓦托夫斯基也明白两者的联系:“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这两个知识方面显然具有密切的联系。理论受到实践的刺激、被实践丰富并从实践中获得内容;实践依靠理智的反思,通过各种对实践具有启发和指导作用的规则及理性原理的系统阐述而变得不是单纯的盲目模仿、重复,超出了本能的或动物的习性。因此,时常发生这样的情况:这种可能远离直接的实际生活的理论知识,具有令人惊愕的出乎意料的重要实践意义。”[11]35考尔丁揭示出两者在材料、方法和结果等方面的类似:

纯粹科学意指仅仅为理解自然而研究自然,脱离任何物质的利益。它的方法是实验(或观察)、概括和借助某些假设解释结果,这些假设尽管是暂时的,但也给予某种程度的理解。应用科学使用相同的方法,并达到相同种类的知识;但是这一知识主要是为了应用它的缘故。在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之间存在许多亲密关系。它们赖以工作的材料相同,所使用的科学方法相同,产生的东西类似,两个领域的工作者可以有密切的接触。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之间的区别不能通过工作者的训练和能力、或组织、或方法、甚或工作的直接结果的差异引出。在两种研究中,方法都是自然科学的方法,结果都是对自然的新理解。[33]

中国学人任鸿隽早有先见之明:“应用科学与纯粹科学,只有材料之殊,并无方法之别。而且许多应用都直接由纯粹科学得来,它们是分离不开的。”①见任鸿隽《农业教育与改良农业》(二),《独立评论》1932年第23号。

也许正因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有诸多相同或相近的地方,特别是学院科学和工业科学具有不少共同的特征,齐曼才提出后学院科学的概念——它既与学院科学和工业科学有相同之点,也有相异之处。齐曼注意到,学术研究现在正在被一种新的“知识生产模式”所补充甚或被其所替代。后学院科学履行一种新的社会角色,受到新的精神气质和新的自然哲学的协调。它不仅仅是知识生产的新模式,而且也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对紧迫的实际问题的无数即时解决的结果;是权宜之计的产物,而不是设计的结果。然而它建立了一种或多或少连贯的文化,不是因为它被规划成这样,而是因为科学是一种典型的复杂的自组织社会系统,它机会主义般地适应变化着的环境。他接着追溯了学院科学的起源:

从历史上看,后学院科学产生于学院科学,与后者交叠,保持了后者的好多特征,执行了很多同样的功能,并位于极其相似的社会空间,如大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典型的知识生产机构。尽管学院科学和后学院科学彼此交融,但是它们的文化差异和认识差异足够重要,表明其新名称的合法性。

不过,很难定位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转变的时刻。齐曼本人的印象是,科学的“新体制”或“新模型”概念自1960年代末已经流传,但是直到十年后,大变化才实际开始发生。对于后学院科学的一些典型特征,齐曼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梳理。在他看来,后学院科学朝着更集体化的行动模式发展:设备的复杂化,研究人员之间的团队合作、网络化或其他合作模式,论文署名的人数增加,这与学院科学的高度个人主义的文化形成对照。后学院科学推行“考评制”,强调“效率”。后学院科学处在为金钱增值的压力之下和应用的语境之中,科学被强制征用作为国家的R&D系统的驱动力和作为创造经济财富的发动机。有用性因素使科学的运作对科学共同体以外的人和机构负责。科学政策的出现,是向后学院科学转变的一个主要因素:政策制定者不了解学院科学,但是却直接监督它;国家赞助会将政治带进科学,也将科学带入政治;赢得这些资助变成一个目标,致使研究团体变成小商业企业,科学论坛变成服务市场。后学院科学是“产业化的”,是技术科学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后学院科学呈现出“官僚化”的倾向:科学正在被有关实验室安全和精明赞许的规章所束缚,被卷入了项目申请、投资回报和中期报告的海洋,谨慎地防范骗子或不轨行为,被包装和重新包装成业绩出众,被管理顾问重组和缩小规模,并常被视为似乎只是另一个追逐私利的职业小组。后学院科学是根据市场原则组织的。研究由半自治的研究实体来完成,它们通过承担一些由种种投资机构(包括私营部门企业和政府部门)资助的具体项目来维持生计。其中的一些机构为维系科学的独创性和诚实性进行了大量的努力。但是,甚至像研究理事会这样的准学术公共机构,也被要求支持具有明显“能够创造财富的”或者具有实际医学、环境或社会应用前景的项目。实际上,一个后学院研究项目无论多么远离实际应用,也被贴上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标签,而这种潜力也许是不成熟的或者是机会主义的推测。尽管如此,它还是把该项目分配给具有相应物质利益的实力机构。后学院科学与实践之网络紧密纠缠在一起。在其中,社会经济力量是最终的权威。齐曼特别指出:

后学院科学不仅仅只是跨学科。其多元论的观点具有挑战性的后现代意义。它欢迎对知识的广泛定义,具有偏离中心的广泛多样性,丝毫不惧怕可能的矛盾。“应用语境”不可避免地引入“跨认识”因素,例如人类价值和社会利益。其生产的知识不会围绕着理论问题来,也不会自动地遵循一致、可信、清晰的规则,它将会把认知的和非认知的元素以新颖和创造性的方式糅合起来,以表明认知科学自身。以大学为基础的研究和产业研究之间的渗透——例如在生物医学领域——能够证明具有不同于学院科学传统的研究文化的杂交形式。[5]23,74

以上学者的观点大都是有道理的,尽管他们之间有微妙的分歧,尽管我不完全同意他们的个别看法。无论如何,我坚决反对这样的见解: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没有鲜明的区别,①瓦托夫斯基说:科学所代表的这种认识活动,肯定涉及到这种知识在作为人类用来支配自然界的一种工具方面的效能和力量。它还涉及满足某种渴求理解的愿望,某种不属于实用范围的好奇心。因此,科学的工具功能(它如何“使人获益”)和认识功能(不牟利地追求真理)也许不像它们有时被描述的那样具有鲜明的区别。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范岱年等译,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1版,第36页。它们之间的相似远远多于差异。②戈兰认为,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两个领域之间的相似性远远多于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两方面都要采用把一个问题局限于很小的范围内加以解决的办法,通过试验和经验对结论做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在探索过程中,案例分析和统计分析大概要以相同多的频率用于这两个领域。由于习惯,所谓的纯粹科学家可能愿意用一个有点傲气的词“研究”,而那些被称为应用科学家的人或许更熟悉这样一种说法“开发”。事实上,他们的行为方式并没有区别。经验主义——很少祈求于理论,只讲实际的结果——无疑更多地是被那些在大学的实验室以及那些在工业研究中心的人所启用。参见《科学和反科学》,王德禄等译,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78-79页。不过,我们也要强调,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之二分在某种意义和某些个案上具有相对性和约定性,在某些科学研究中,它们两者之间没有清晰的界线,③邦格这样写道:应用学科夹在基础科学和技术之间。而且,这三个领域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每个领域逐渐过渡到另一个领域。每项基础研究的成果可能启示一系列应用研究,进而应用研究可能指出技术上的设计项目。参见邦格《科学技术的价值判断与道德判断》,吴晓江译,刊于《哲学译丛》,1993年第3期,第35-41页。很难在它们之间划出楚河汉界来。诚如齐曼所说,所谓“基本性”,并不是科学活动的一个客观性质。仅仅通过考察科学研究活动的目标或结果,来判断某一研究是不是基础研究,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顶多只能说,某一研究与其他研究相比,或多或少更为基本。如此看来,我们讨论的是一个完全依赖于语境的相对特性。[5]27伊利英和卡林金也表明,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划分具有约定的和相对的性质,两者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科学和知识在解决实践任务时在特征方面能够变成应用的。为此,对实践的分析对于确立应用研究的特性具有首要意义。科学史也提供了许多应用科学转化为基础科学的例子。科学知识发展的连续性在每一个给定时刻都制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相互渗透的趋势的存在。为此理由,在科学发展的每一具体阶段,要在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之间划出界限是相当困难的。[22]18-29除了两者能够相互转化的理由,默顿还将科学家的主观目的与客观结果时而一致、时而分离作为理由。他说:“有些目的本来是想获取基本知识的研究,结果却经常取得意想不到的应用;而一些目的为应用性的研究,反而取得意想不到的关于自然和社会的一致性的知识,尽管并不是经常出现这类情况。”[21]247此外,这种二分也依赖于我们教育和科学的参照系。因此,我们毋宁像默顿那样,把纯正的基础科学和纯正的应用科学视为科学研究的两个极端:

大量的科学研究可能是包括个人目的、文化结果和社会角色这三个方面的混合体。这三个要素很可能是相关联的,但是其相关程度并不清楚。目前的许多研究,尽管其学科类别不同,但是都可以划归到纯基础研究和纯应用研究这两个极端类型之间。[21]248

通过对科学的历史和现状的考察,我们也许可以说:少数科学研究处于或大体处于两个极端;多数研究或接近基础科学一端,或接近应用科学一端;至于处于中点附近的研究,恐怕也不是太多。例如,齐曼所谓的后学院科学,难以划入纯粹科学或学术科学之列,也与工业科学有些许距离,但是它在总体上接近工业科学和技术科学,理应纳入应用科学的范畴,尽管它也带有一些基础科学的特点,做一些基础性的研究。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界线虽然有某些模糊之处,但是两者还是能够大致区分开来的;基础科学的存在是现实的,当然也是有理由的——这是我们另文将要讨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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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波兰尼.个人知识——迈向后批判哲学[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274.

[33]E F Caldin.The Power and Limit of Science[M].London:Chapman & Hall LTD.,1949:Chapter X.

(责任编辑:李孝弟)

The Redefinition and Mutual Relation of Basic Science and Applied Science

LI Xing-ming
(Graduate School,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049,China)

In view of the overall,macroscopic situation,basic science and applied science are existent in reality.The boundary of the both is not confused,or even disappears.This essay,based on the definition of basic science and applied science,and by way of such three aspects as the intention and motivation of scientific activity,the outcome and result of scientific researches,and the level and degree of scientific theories,gives an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ce in the following seven aspects:value connection,spirit quality,judge acknowledgement,intelligent property right,self-determine degree,organizational management and financial source.It is true that basic science and applied science also have many connections or similarities.Therefore,in a sense,and as far as the individual case is concerned,the difference of the both possesses relativity and stipulation.

science;basic science;applied science;definition and difference

C301

A

1007-6522(2011)02-0045-18

10.3969/j.issn 1007-6522.2011.02.005

2009-09-26

李醒民(1945-),男,陕西西安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社主编,研究方向为科学哲学、科学思想史、科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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