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CE“独立性”遭质疑
2011-01-14胥苗苗
中国船检 2011年2期
欧盟认可组织质量机构(QACE)是根据入级法令第11条规定于2010年11月设立的。目前,业界组织对QACE的构成和独立性提出质疑,认为QACE没有邀请任何业界机构加入,其5名董事均由RO自己提名的11名候选人中选出,其中,至少有3名董事与造船界和船级社存在密切联系。QACE执行秘书Hans Frivold确认未邀请个人或组织自荐加入QACE董事会,但也强调董事会在政府和业界间进行了平衡,并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来保证其独立性。欧洲船用设备委员会(EMEC)主席指出,其他组织有权参与QACE,船级法令应对“航运业有关专业协会”的参与程序和准则予以规定。他声称,第11条未对如何参与QACE做出明确规定,一旦能够确认EMEC等协会属于该条法令的规定范围,他们即可参与其中。他还称,该条法令并未给予RO任意将EMEC排除在外的权力。船舶经理人组织Intermanager秘书长也对QACE的结构表示关切。 (胥苗苗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