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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老有所养”只是第一步

2011-01-09张遇哲

人民周刊 2011年9期
关键词:病有所医城镇居民待遇

◎张遇哲

实现“老有所养”只是第一步

◎张遇哲

两千多年前,孔子曾如是描绘理想中的大同世界:“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自此,老有所养,含饴弄孙,儿女承欢膝下,便成为一个典型的中国梦。

如今,温家宝总理再次庄重承诺:“我们要持之以恒,努力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随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启动,我国基本养老制度即将完成拾遗补缺,“最后的盲点”也将不复存在。

“老有所养”今朝梦圆,不仅让国人千年夙愿得以实现,对于当下中国更具现实意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覆盖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体,通过制度建设把更多公共资源向他们倾斜,有助于更好地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缩小收入差距,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不过,实现“老有所养”只是第一步。必须看到,目前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只是完成了低水平的“普惠”:一方面,养老保障水平普遍不高,在物价居高不下的当下,城镇居民每月的基础养老金只能起到救济作用;同时,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是逐步建立起来的,“碎片化”现象很明显,不同类型的人群分批参保,造成各自的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不统一,乃至差距很大。

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正在研究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制度和办法,基础养老金标准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这无疑是一个积极信号。与解决制度的“从无到有”相比,实现待遇“从低到高”同样重要。有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逐步完成养老保障体系的统一整合,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消弭各种养老模式之间保障水平的差距,消除养老待遇“多轨制”,让“老有所养”真正从口惠走向实至。

摘自《华西都市报》20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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