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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有关可转债发行动机研究综述

2011-01-01徐耿彬

经济师 2011年1期

  摘 要:据《证券法》定义可知,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文章对2006年-2009年国内相关学者有关可转债发行动机和研究思路进行详细的归纳和总结,希望能够为国内可转债市场的发展提供一点启示。
  关键词:可转债 动机 综述
  中图分类号:F8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1-116-02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一种新的融资工具,可转债这一融资工具能否真正有效扩大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缓解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压力,从而实现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能否抑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利用所融资金进行盲目投资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否利用可转债的杠杆效应实现杠杆收益,增加股东的收益以及股利分红?这一系列问号成为目前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针对可转债发行动机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为了进一步理清我国国内可转换债券发行的可能动机,笔者对2006年-2009年国内相关学者对其所进行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希望对今后我国可转换债券发行动机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国外可转债发行动机理论概述
  国外学者对可转债发行动机的研究比较早,目前在国外文献上,可转换债券发行动机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资产替代假说、风险评估假说、后门权益融资假说与阶段性融资假说四种理论。它们主要的观点如下:(1)资产替代假说。Jensen & Meckling通过分析公司债务融资的代理成本,提出了资产替代假说,该假说指出公司价值的波动性的增加会影响到可转债中具有股票特性的那部分价值的增长,此时的可转债持有人有可能分享股东的冒险投资所获得的部分收益,股东从事高风险投资的动机会因其考虑到这项因素而有所降低,由此能够有效降低代理成本;如果管理者增发普通股,代理成本则因外部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利益冲突而相应产生。(2)后门权益融资理论。后门权益融资理论是由stein在1992年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可转换债券融资是一种间接的股权融资方式。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投资者预测管理层将会选择高价发行证券,这与投资者本身希望以较低价格购买证券的意愿相违背,此时将产生管理层与投资者意愿相冲突的现象,这样将会导致直接股权融资成本变得高昂,因此公司为了降低股权融资成本,通过发行可转债这样一种延迟股权融资方式来获得融资。(3)风险评估假说。该假说是由Brennan &Schwartz于1988年提出的,该假说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潜在投资者对发行企业的风险评估情况及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问题,企业的风险与可转债债券部分的价值成反比,而与该债券部分的认股权价值成正比,也就是说可转债对企业风险具有非敏感性,因此可转债价值受错误评估企业风险的影响较小。(4)阶段性融资假说。Mayers通过比较发行可转债和直接债券提出了该假说,该假说认为,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为投资项目融资可以解决公司存在的后续融资问题。从投资者角度来看,当他们对初始投资回报满意时,投资者会将债权转换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