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意形成的心理动因分析
2011-01-01肖剑
理论观察 2011年3期
[摘要]网络民意是网民群体通过网络平台制造出来的舆论,这股舆论夹杂着强大的威力,发挥着新闻媒体不孔不入的社会监督作用,极大地增强了 “第四种权力”的功效。如此重要的一股力量的缘起和生成原理直接关系到公共政策的变迁。网络民意形成于特定心理环境下的网络个体的自我心理平衡诉求,通过网络表达可以更便捷的回复心理平衡。
[关键词]网络民意;网民群体;心理动因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1)03 — 0022 — 02
任何一个有效的政治体制,都会包含自上而下的管理过程与自下而上民意反馈过程,特别是现代社会以来的民主体制,更是注重自下而上的民意的汇聚与反馈。自下而上的力量则是近代文明的产物,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异军突起,这股力量达到了空前的水平,足有与自上而下的力量相抗衡之势。网络被称为是继广播、电视、报刊之外的“第四媒体”,与其他大众媒体一道,发挥着广泛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它还是民意的汇集器,提供了一个供民众自发结社的自由平台,随着网民间的互动交流,“网络意见圈群”这种网民群体应运而生,最终他们的声音成为影响整个舆论走向的强势力量。这种强势的声音得以形成,拥有诸多原因可以考究。然而一切行为的出发点,无不是出于背后的心理动机。从社会心理上看,网络民意有其明确的形成逻辑。
一、概念厘定
对于什么是“民意”自,在理论上,自从卢梭提出“公意”与“众意”之分以来,对其争论从未停止,而且随着不同学术声音的增多而变得益发纷杂。美国政治学家凯伊甚至不由得慨叹:“要很精确地来谈民意,与了解圣灵的工作没有两样。”〔1〕与众多的社会科学核心概念一样,“民意”也是一个本质上可争议的概念。而本文采用较为广义的一个概念框架。美国学者Bernard C. Hennessy在他1965所著的《民意》一书中,对民意进行了界定:“民意是具有相当数量的一群人针对重要议题表达其复杂偏好的综合。”〔2〕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民意大致上包含主体、客体和形式三种要素,其中主体主要是指非政府的个人和组织,客体则是社会中具有一定公共性的事件,而形式则更是所能应用的一切媒介和手段。
网络是一种媒体,拥有媒体共同性的特征,但同时,与其他媒体不同,网络又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它是一种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光导纤维为通路,承载多种信息的独特的媒体,具有便捷性、交互性、隐匿性等特质。基于这样一种新型媒介而催生出的民意,突破了传统的空间界限和成本制约,从而更易于形成和发展。虽然网络民意本质上与传统民意无甚区别,但因为信息技术的巨大杠杆效应,促使民众的民意环境和表达渠道焕然一新,从客观上创造了民意形成的空前便利。
二、一石激起千层浪
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认为,生活中有无数不可见的细线把生活串联在了一起。这种观点与心理学研究成果不谋而合。在网络生活中,根据心理学理论,也被认为有一个无形的网络心理场,通过无数的网络心理线,把不同个体的生活进行了有机串联,从而达成观念上的类似和行为上的协同。“传播学先驱勒温传播学先驱勒温认为,人的任何一种行动都是场的产物,可用公式B=f(PE)表示。此处B表示行为(Behavior),P表示个人(Person),E表示心理环境(Environment),f表示函数(function)。”〔3〕也就是说,个人的行为受到个体本身特性和个体所处的心理环境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也就是说,不同个体,在相同的网络心理场下,面对同样地事件就会做出不同的反应;同时,同一个体面临前后不同的网络心理环境,行为反应也会产生差异。
同时,勒温认为,“通常情况下人的心理各区域都处于相对平衡的紧张状态,一旦受到外界刺激,心理就会失衡,并由于紧张而产生张力,为了消除张力回复平衡,人们就会在心理环境中寻求能满足需要的目标及释放能量发动行为去达到目标。”〔4〕勒温所说的这种这样一种失衡也似乎难以避免,就像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廷格所说:“人们常常暗示,有时也明确指出,个体追求自身的内在一致性。对一个人来说,发生了新情况或知道了新信息,他们同已有的知识、观点,或与行为有关的认知产生了至少暂时的失调。即使不出现新的、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信息,日常生活中,失调的存在也是显而易见的。”〔5〕勒氏与费氏均强调人的行为来源一种外界压力下的失衡,这与角色理论中强调的社会环境、社会规范、他人对自己的角色期望以及自身对角色要求之间的冲突造成的失衡也是基本一致的。
同理,在日常生活中或网络世界中,由于人类普遍的同情共感,人们会经常碰到一些令自己颇为兴奋的事件,与此同时,便会承受着这个信息带来的个人心理场压力,出于自我压力释放的需求,人们便依据自身实际能力的大小和同情度的高低,而采用各式各样的方式来表达对事件的不同关注度。此时,网络意见领袖就会挺身而出,积极策划宣传,把社会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和网民的普遍心理进行有效包装和艺术化处理,投放到网络中去,网络中的个体在面对经过精心加工处理过的网络议题时,情绪很快被激发起来,随着网络论坛的广泛讨论和博客的反复转载,由一个地方事件最终升级为全国乃至全球性的事件。
三、点滴涓流汇成河
当现实社会中一个特殊事件在网络上转化为一个被广泛关注与讨论的话题时,一个影响整个网络界的心理环境就构建起来了。“经过艺术化处理之后,它们毫无疑问有着神奇的力量,能够在群体心中掀起最可怕的风暴”,〔6〕网络意见领袖们通过他们高超的语言手法和对网民心理的高度洞悉,强烈地吸引着网民群体的关注,从而把该事件推向整个网络舆论的焦点。
因为网民群体是一个异质化程度很高的群体,根据勒温的场论可知,面对同一个心理环境,不同个体做出的行为就会有所不同,因而在网络内部,随着网民彼此之间资源的相互交换,特定情感和观点会进一步强化,群体之间便不可避地产生分化,持相似立场或感情偏向的个体相互抱团,成为主张各异的“网络意见圈群”,彼此之间不断展开辩驳和争论。沉默螺旋理论指出,如果一个人在将发表言论时,一旦察觉到他所持有的观点是占少数的话,那么他就不会轻易表达出来,因为害怕被多数意见的一方报复或孤立。故而,在不同派别的反复交锋中,群体人数少、声势弱的派别因为自身的孤立感而选择退出,气势占优的派别则顺势向前推动,像滚雪球一般而成为舆论中的“巨无霸”,即网络中的主流民意。网民自发形成的网络意见圈群不是人的简单的聚集,“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个集体心理”,〔7〕集体心理占优的网络意见圈群凭借着其群体心理更为广泛和持久的影响力,吸收一个个在该心理环境中采取相似行为选择的网民个体,汇聚他们的意见和情感,最终融合成一种具有强大舆论压力的民意之河。
四、人间正道是沧桑
现代政治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人民主权这一前提之上,即是,合法性的基础是人民的“同意”。而网络上形成的强大的民意就必然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关涉到政治合法性与社会稳定的一股力量。这也是,网络被称为第四媒体的根本所在。而,网络民意之河一旦形成,必然要去冲破重重阻隔,以期在现实之中公共政治议程之中实现其影响。应当注意的是,网络民意首先形成于民间,属于草根阶级意志的结盟,在其走向现实公共政治议程的路上,必然会受到其他社会力量的影响,其中以政府管制与市场资本为代表。网络民意形成或许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的多。但一旦形成,它便有了强大的力量。网络民意不是一个人的声音,它是一个广大群体的共同意志,“当观念通过不同的方式,终于深入到群体的头脑之中并且产生了一系列效果时,和它对抗是徒劳的。”〔8〕
根据勒氏和费氏理论,网络民意表达可以理解为出于一种对平衡的诉求,那么,网民在通过BBS、论坛、博客、微博等即时通讯工具发表言论,产生舆论效果之后,便深刻体验了其中自我压力的释放和自我意志的实现,对该行为的期望由此增强。对此,帕姆格林和雷伯恩提出了一个“期望价值”模型,如图1
![](https://img.fx361.cc/images/2025/0113/TwyTVoUVCbBareCgaviSFU.webp)
模型中各变量关系如下:
GSi=biei
其中GSi从某一媒介对象X(媒介、节目、内容类型)中寻求的第i个满足
bi=信念(主观可能性):相信X具有某种特质,或者与X有关的行为将会带来特定的结果;
ei=对某一特质和结果的感性评价〔9〕
以上“期望价值”模式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不断通过网络发言实现自我的平衡之后,那么每次的满足必然会使“信念”强化,寻求通过网络途径满足自身诉求的动力就会更强。如果自己的言论有幸最终成为了主流民意,造成了强大舆论声势并最终发挥了实质的社会矫正功能,让道义留在了人间,强烈的成就感带来良好的评价,从而引领更多的网民寻求此图来实现心理失衡的恢复。
网络民意表达的正向效应对网民更广泛的借助于网络平台实现心理平衡有促进作用。通过对历年来重大网络舆论事件统计显示,我国网络舆论在推进事件的发展中,起正向作用的高达66%;其中网络媒体主导事件发展的比例占到50%。在我国网络环境尚不宽松的情形下,民意形成并进而成功影响政治过程并非易事,而这个数据毫无疑问是鼓舞人心的。
综上所述,网络民意形成于公共事件引发的情感传递和观点碰撞,在强势网络意见圈群所产生的群体心理的覆盖下,使得广大网民自发的去表达意志,让自己的心理失衡得到了恢复,对网络工具的心理预期得到了强化,最终道义留存在主流民意之中。
〔参考文献〕
〔1〕彭怀恩.政治传播与沟通〔M〕.台湾:风云论坛出版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