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2010-12-31郝俊生
经济师 2010年12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赋予了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土地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流转时程序还不规范,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流转纠纷难调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有相当部分村干部及农户仍对《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没有签订书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更没有采取到村集体备案,经发包方同意等法律程序,出现土地纠纷后难以调解。
二是流转机制不完善。由于没有形成流转和租赁市场,加之中介组织匮乏,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由亲朋好友代耕,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难以找到愿意流转出土地的对象。
三是流转程序不规范。有相当部分的土地流转只是口头约定,即使签有书面合同,条款也多不规范,内容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包地上附着物处置、有关赔偿措施等缺乏明确的规定。
四是流转价格难确定。由于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没有可操作的价格标准。一方面存在竞相压低租金、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少数农户漫天要价,阻碍土地合理流转。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偏关县支行 山西偏关 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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