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清晋商经营理念看现代企业伦理建设
2010-12-31赵锴
经济师 2010年12期
摘 要:文章简明介绍了明清晋商的经营理念及其相关措施,并对它的现实意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明清晋商经营理念 商业伦理 管理伦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266-02
提起晋商经营之道,大多数人都会想到“诚信重义”这四个字,这是明清晋商最为宝贵的“商誉”,同时也是其整个商业伦理观念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奠定其经营方略、管理体系、发展路径的基石。晋商的商业伦理不单只有“诚信”“守义”两条,还有很多其他的经营理念诸如“和气生财”“勤俭持家”“勇于创新”等,它们对于树立正确的现代企业伦理观都有很大借鉴价值。
一、“诚信守义”与现代市场行为准则的确立
商人经商总是要赚钱的,但在怎样赚钱上,不同的伦理观念又表现为不同的行为方式,所以自古便有“诚商”“良商”和“奸商”“贪商”之分,其根本区别在于诚商以信义为本,奸商则不择手段。山西商人并不隐晦自己的经商意图,但原则是“诚以待人,利以义制”,通俗点讲就是绝不赚昧心钱。这种把道义制约和伦理规范引入商业活动的创举可视为明清晋商经营理念的核心。从很多山西票号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们对于“信义”的重视,诸如志诚信、大德通、世义信这样的名称很直观地反映出晋商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仁义礼智信”的极端推崇。事实上,晋商在商业活动中也始终恪守“信义”原则,他们反对采用任何卑劣手段骗取钱财,不惜赔本也要保住商业信誉。这里有一个典型案例:山西祁县乔家从内蒙古运送胡麻油往山西销售,经手伙友为贪图厚利,竟在油中掺假。此事被掌柜发现后,立即决定另行换装,以纯净好油运出。虽说商号暂时受损,但诚实不欺的经营作风则赢得了所有人的肯定赞誉。
不仅是在经商实践中讲求“诚信守义”,晋商在精神信仰、商道传承等方面也十分重视道德伦理的作用。明清晋商十分尊奉关公,把他作为“言必忠信,信义昭著”的典范。他们不仅在店铺和家中悬挂关公像,而且在全国各通都大邑兴建的山西商人会馆中供奉关公。他们赞扬关公的忠义,以义来团结同乡,摒弃见利忘义的行为;以关公的“信义”来取信于社会,反对在商业贸易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明清晋商之所以能历经五百年不衰,与他们的商道传承不无关系。他们教育自己的子女恪守“诚信守义”的伦理规范,贯彻“以义制利”的经商准则,其中尤以明代晋商王文显的诫子语录最为著名:“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径,是故名必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如此则子孙必昌,自安而家肥富。”从此番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晋商在商道传承中坚持“道”与“术”的有机统一。以“道”为修身之本,经商之魂;以“术”为行为方法,处世策略;这其中“道”为核心,它决定着各种“术”的目的与成效。这样的观念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修齐治平”思想的影响,是符合中国社会存在的伦理观念,因而能够不断传承发展下去。
以上这些优秀的传统商业伦理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仍然具有勃勃生机,但遗憾的是,它已然被很多市场主体所摒弃。在经济改革浪潮的席卷下,我国大多数企业仅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出发点,忽略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忽略了整体宏观经济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正确处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坚持个体服从整体,局部服从全局。而现在有些企业只考虑自身短期利益,全然不顾经济全局的长远发展,肆意破6824f0f3a98327b1fb548cb713f7734f坏市场规则,欺诈行为屡见不鲜。这样的做法可能在短期内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从根本上违背了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应当被禁止的。诚然,政府可以通过法律等途径限制一些极端做法,但对于一些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不合理行为却无能为力。这就需要市场本身建立一种公认的行为准则,它应当被所有市场主体所接纳并遵守。而这种行为规范的确立则需要各个企业自身加强伦理建设,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整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明清晋商的信义观念对于现代市场行为规范的确立就有很大的应用价值。因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必须是建立在以信用为基础的相互信任之上。马克思·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反复强调“信用就是金钱”,因为良好的信用可以令经济主体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与便利条件,从而无限放大市场及其资源配置范围。晋商伦理倡导以质取信,公平交易,强调恪守职业道德,这是晋商长期经营的经验积累,对于这一点即便是从工具论的意义上我们也应该毫不犹豫地加以借鉴。在自由竞争的社会环境中,经济主体之间的连接基础就是信用,诚信道德和交易信用被认为是最基本的品质,人人必须以讲信用为基本准则,实而不欺地在市场经济的整体运作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商家与消费者的长期稳定关系,也有利于实现商家之间的友好合作,从而实现经济主体的价值追求。须知:信义本身不讲功利,甚至超越功利,但它和功利似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这就是信义的双重性,即信义的本质是利他的;反过来,在利他的同时也利己,即“有德则有财”。也就是说当大多数企业都将信义融入自己的伦理观念中时,整个市场就形成了以信义为核心的行为准则。一旦有个别企业不遵守规则,必将因“群体效应”而被淘汰;而多数遵守规范的企业则将彼此获利,市场的价值规律也将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整体宏观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富而不奢”的财富观与现代企业家精神
自古以来,货殖家们尽管积财万千,但是仍然注意节俭。勤俭既是他们的治生之道,又是修身、立业之本。山西地方志不论县州府志,多有“晋俗之俭,自古而然”“民性朴质,好尚节俭,力田绩纺,尤尚商贾”“商贾隆冬走山谷,布袄之外,袭老羊皮马褂”等记载。明人沈思孝说:“晋中俗俭朴古。有唐虞夏之风金之家,夏无布帽,千金之家。冬无长衣,万金之家,食无兼昧……故其居奇能饶。”晋商尚俭之风是对中国优良传统文化的承传和发扬。孔子说:“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也宁固。”墨子说:“节俭则昌,淫佚则亡。”晋商谨奉“富而不奢”的原则,坚持勤为开源,俭为节流,珍惜来之不易的财产。诚然,受所处时代的局限性,他们并没有将早期经商获得的金钱用于产业资本的扩大投资,但也没有像封建贵族那样将金钱全部用于奢侈性消费。明清晋商中的翘楚们受地方文化影响,过着清贫如水的生活,节约每一个铜板,将财富不断传承下去,以致家业长久不衰。马克斯·韦伯在总结西欧资本主义兴起的推动力时,特别推崇了新教伦理中忘我工作以聚收财富和清教徒式的禁欲主义生活,认为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山西商人在一定意义上已经具有了某些这方面的素质。
反观现代企业,不少企业在成立之初尚能拥有“筚路蓝缕,以起山林”的创业精神,但随着规模的扩大,很多企业的活力急剧下降,不少腐败问题集中显现,这与企业的核心管理者思路有很大关系。现代企业家中有不少人在获得小小进步后就沾沾自喜,以为大功告成,便安于现状,追求物质生活的奢华而丧失掉了进取精神。这样做的直接后果便是整个企业经营业绩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内部管理混乱,丑闻不断爆出。很多学者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企业精神文化缺失造成的,实际上这也是企业伦理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只有伦理体系的健全才能保证企业文化的纯净,才能营造一种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而在企业内部树立一种高尚的伦理观念恰恰离不开领导者的促进作用,也就是说企业家自身要提高修养,坚持道义,端正行为,以此来带动整个企业精神面貌的提升。
晋商经营伦理中的“富而不奢”的理念很值得现代企业家学习。从宏观角度说,我国尚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水平不高,无力承受民众的奢侈性消费。而私人企业家因受到不均衡发展政策眷顾而致富,他们手里握有大量的国民财富,造成收入的不平均,如若他们再将手中金钱用于自己的奢侈性消费,势必加重普通民众的仇富心理,不利于社会稳定。同时,从道义上讲,企业的财富是由全体员工共同创造出来的,企业家没有道理将其纳入自己的私人腰包,如果真这么做了,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社会总财富的增加将有百弊而无一利。从个体角度看,一个人若要成大事须有高境界,只是贪图享乐而不知奋斗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明清晋商之所以获得成功与他们高尚的自身修养以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是分不开的;现代企业家应该具备这种精神,它是最基本的商业伦理。企业家只有懂得财富的来之不易才能有效地利用它成就大事,只有做出“富而不奢”的表率,才能调动企业员工的奋斗意识,才能构建完善的伦理体系,进而形成优良的企业文化。
三、“和气生财”与现代企业管理伦理
“和气生财”,这是明清时期很多晋商都十分信奉的商业原则,在他们看来,“人和”是赚钱的先决条件。因而在商号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东家很少直接参与一线的生产销售工作,而是把大量精力投入到处理内部人事关系与营造良好外部氛围的工作中去。也就是说,这里提到的“和气”既包含组织内部成员关系的融洽,也包含各个商号之间彼此的合作共赢。
在商号内部管理方面,晋商将企业内的管理层职工和业务骨干按其职责、能力和贡献大小确定“身股”多寡,作为人力资本股,与财东的贷币资本股一起参与利润分配,谓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出钱者为东家,出力者为伙计,东伙共商之”。这就是著名的“身股制度”,它有效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缓解了股东与伙计间的矛盾,增强了商号内部凝聚力,真正实现了组织内部“一团和气,争相奋进”的大好局面。此外,晋商商号的治理结构实行两权分离制度,即股东委托可靠的有经营能力的人为大掌柜,授以经营管理企业的全权,股东仅仅关注商号的经营业绩,并对商号的所有资本享有分配权。这种完全信任的东掌关系,看似出资人风险较大,但实际上将大掌柜的经营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大掌柜若经营不善或不够尽心,一方面会面临信誉的损失,另一方面在当时的经理人市场上被人看低。这样的结果对东家、大掌柜及大掌柜的保人都不利,所以大掌柜都是尽心尽力地带领同仁崎岖前进;假若自己没有把握,则主动向东家交待,绝不侥幸冒险,谓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而在处理商号之间的关系时,晋商则奉行群体合作原则。晋商凭借宗法社会的乡里之谊彼此团结在一起,用会馆的维系和精神上崇奉关圣的方式,增强相互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