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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内容实效性的思考

2010-12-31陈连军

经济师 2010年12期

  摘 要:面对课程整合、法律教学课时减少的新情况,通过对新课程背景下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和分析,提出了从教学内容要围绕教学目标、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完善对学生的法律素质考核方法、优化教师队伍等建议,以期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内容教学实效性有所裨益。
  关键词:法制 法律意识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120-02
  
  为贯彻中共中央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关精神,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要求,2006年9月,全国各高校将原有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二为一,全国统编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同时启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法制教育的篇幅只有1/3,而课堂教学中教师直接用于法制教育内容的时间甚至不足20学时。经过几轮教学实践,我们认为有必要重新思考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问题。
  在新课程体系下,结合自己教学的实际情况对我校不同年级部分学生的法律素质与法律意识状况进行一次抽样问卷调查与探讨。
  一、新课程背景下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
  1.学生对该门课程应否开设及学习效果方面的评价。当学生们拿到教材还没有开始上课之前,60.8%的学生认为该课程没有用,就是简单的思想理论课,中学阶段都学过;20.7%的学生认为有用,能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18.5%的学生认为无所谓。当学生学习完新课程后,问到“你觉得大学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对你有用吗?”时,觉得“很有用处”的占85.3%,觉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