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职业化探析
2010-12-31黄芳
经济师 2010年12期
摘 要:对于人大代表的职业化问题,理论界有诸多不同的意见。总的来说,兼职的人大代表受其所属区域、行业、单位及其自身素质的影响,缺乏全局性的思考,缺乏足够的时间、财力和物力的保障,存在很多弊端。文章通过分析人大代表的兼职议政现状,对人大代表职业化现状进行研究,同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人大代表 职业化 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D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048-0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是实行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所谓人大代表职业化,就是让人大代表成为一种职业,专门从事参政议政的工作。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湖南省代表团首份议案提出设立专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职业化的提出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宪政建设的巨大进步,也是我们党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具体体现。虽然目前只有20名这样的“特别成员”,但是这些真正职业化的代表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法律、经济专业知识,将专门从事人大的立法、监督以及法律解释等工作,而不再只是参加一下每年一度的人大会议或每年几度的常委会。这不仅是对人大代表非职业化现状的一种改革,也是人大立法日益专业化的迫切要求。
一、人大代表兼职议政现状
按照现行的人大代表制度,不少人大代表是由地方行政领导、公检法干部,各行业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当选。就是同行代表同行,劳动模范代表工人,优秀演员代表演艺界。他们的当选,产生了一些体制上的弊端,使人们甚至人大代表自己产生了对“代表”意义理解上的偏差,认为当人大代表就是典型,就是荣誉。兼职的人大代表受时间、精力、财力、个人能力以及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的约束,更多的是在开会时履行职责,在闭会期间,则不可能保持会议期间的工作状态。因而不能真正将人大代表理解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不能充分意识到人大代表的独特职责,很难把责任与职务紧密地联系起来,减弱了人们对人大代表本质的认识,进而在多方面影响代表履行职责。
1.时间上难以保证。我国的代表包括由选区选举和由单位选举两种,由于对代表没有兼职限制,绝大多数人大代表乃至其常委会的普通成员都在从事别的社会职业,代表在会议结束后一般都投入到自己原来的工作中,为生计奔波,不可能长时间地去投入代表工作。这样便限制了代表充分地履行职务。这种状况使得全国人大代表缺乏时间去从事监督工作,除了每年一次10天左右的全国会议有监督功能,在绝大部分的时间,全国人大代表从事的基本上是他的本职工作。
2.组织上权限未分。在乡镇以外的各级人代会中,身份属于“干部”的人大代表超过了1/3。行政领导、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当选为人大代表,并不是没有一点益处,但是每次人大开会的时候,都存在跟行政部门边界不清晰的问题。特别是在分组讨论时,行政区划中的党政领导就成为当然的“大代表”,行政权威直接延伸到立法权之中,反映了我们的行政部门过度膨胀的一种态势,导致人大对行政权的监督无从开展。行政部门的人在人大里面发言的声音越大,他们的行为越不能得到应有的界定。这样的人大实际上是行政部门主导的,行政部门履行职责的过程当中扩张性地作了很多本该人大做的事情。
3.经费上杯水车薪。人大代表履职需要付出必要的成本,比如说开会、组织视察、调查研究等等。我国首位直选出的县级人大代表曾建余是国有企业的一名普通职工,家境并不富裕,当地的地方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只有50元,他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就花去自己的积蓄5000多元。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王填代表自己拿出资金,请商业经济学家、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副会长万典武牵头,组织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名专家成立课题组,历时一年,三易其稿,终于拿出了大店法(草案)。金桥集团董事长任玉奇用一个多月的时间,辗转于省内10多个市州之间,就“三农”问题和义务教育法的修改收集第一手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