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小也沐浴公平的阳光
2010-12-31颜廷旺赵桂平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2010年11期
在农村,小学称为“村小”,因为,按照“分级办学”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小学是由村委投资兴建的。20世级80年代后期,这种办学体制对推动农村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农村小学纷纷告别了“黑屋子、土台子”,学生住上了宽敞明亮的大教室。在当时,农村最好的房子是教室。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社会进步了,经济发展了,农村的住房条件改善了,农民的房子从草房到楼板房,又到现在的小康楼,房子已更新换代了若干次,可我们的“村小”却涛声依旧,愈来愈破,渐渐沦为农村最孬的房子,且很多已成为危房,与周围农户的小康楼极不谐和。笔者所在乡现有小学十余处,除3处是近年来由希望工程投资改建的小学外,其他小学都已残破不堪。其中一处小学的围墙是石头围墙,墙高高低低,里出外拐,大有随风欲倒之势;还有一处小学校教室屋顶破损严重,无法继续使用,学生不得借房上课……
“村小”不但校舍陈旧,其他教学设施也极度缺匮乏。大部分村小,没有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室、更没有微机室,甚而至于有的村小学生没有活动的操场。在这种情况下,村小只能保证最基本课程的教学,至于,音乐、美术、体育及现代的信息技术对农村的孩子来说更只能是镜里看花了。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村里多年来很少再投资或者根本不再投资,而上级拨付给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又非常有限(按山东省2009年最新的标准每生每年350元,现在的“村小”大都不满百人,每年也就3.5万元左右),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亦非常艰难,还要硬挤出部分经费用于校舍“应急”之用,因此,要想配齐实验器材、购置贵重“奢侈”的电脑则是难上加难,更不要说校舍翻新,就是遇到大型的维修也只能望屋兴叹……
“村小”虽仍是“村小”,但村里为啥不再投资了呢?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国家对农村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提留”。笔者所在地区农村经济不发达,村里没有工厂、企业,村委会“可支配资金”非常有限,无法继续给学校投资;其二,随着农村生源的减少,小学的布局进行了调整。现在是几个村一个小学,也称“联小”,小学不再专属于一个村,而是几个村,而每个村的学生多少是不一样的,学生人数多的村攀比其他的村,而学生人数少的村觉得一样投资划不来,且学生人数每年都是变动的,协调起来非常困难,大家谁都不愿来投钱。在这种情况下,“联小”就成了没人管的“怜小”,越来越破,越来越差,原来的教师想着走。新分的教师不愿来,教学质量下降,导致生源不断流失,如此下去,“村小”的未来着实令人担忧。
农村不能没有小学,农村不能没有教育!让农村的孩子和城里孩子一样接受最好的教育,是农村孩子的期盼,是农民的期盼,更是教育公平应有的要义,也是全面实现向小康的目标、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也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因此,让农村小学走出目前困境、提高农村小学的办学水平,理应改革农村办学体制,由县、乡两级统筹投资,让农村小学摘掉“村小”的帽子,让“村小”变成“国小”,是救“村小”于水火的根本途径。
改革农村办学体制,切实推进教育公平,刻不容缓!各级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下大气力,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让农村的小学“亮”起来,让农村的孩子接受“全面”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