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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民教育理想类型的“新民”

2010-12-29

中国教师 2010年23期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自主性和权利主张、自我价值实现已成为公民普遍的价值追求。这一方面表明了中国社会的真正进步,另一方面也展示了人类文明的普世性价值与中国文化的本土性价值之间的张力。中国公民教育的发展正是在这种张力之中展开的。实践表明,中国公民教育的发展,既要吸收人类文明的普世性价值,又不能照搬西方的公民教育模式,而是应结合中国的国情实际与本土特征来进行有针对性的思考与探索。在这个维度上,只有那些立足于中国本土的现实语境生发出来的基本主题才能真正成为有意义的言说。这就很有必要对中国已有的优质公民教育资源进行本源性的重读与研究。
  梁启超的《新民说》就是这样一种优质的公民教育资源。《新民说》以专题形式分别论述了个体与群体、国民与国家、公德与私德、权利与义务的各种品质的内涵和相互联系,这些研究内容恰恰是近代公民教育的核心。作为一种公民教育理想类型“新民”,无疑给中国公民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理想类型意义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