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农村文明集市促“三农”发展
2010-12-29喻红管明清
中国市场 2010年17期
商品交易市场是我国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市贸易又是商品交易市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农村集市意义重大
农村集市是农民生活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交易的主要集散地,是农村日常经济、文化活动和社会交往的重要场所,对农村集市的重要意义不能低估。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五部委的通知抓住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质问题,及时且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在农村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原因
为什么中央几个部门要在现在这个时间在农村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当前我国农村的各类市场主体较弱,小规模分散的经营方式比较盛行,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通,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农民收入较低,以及农村集市普遍存在脏乱差等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三农”工作的有序推进。第二,与工业品商品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相比较,我国农村集市总体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境以及经营档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我国农村集市的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据笔者对20个省区市的100家农村集市所做的调查,在70%左右的农村集市中,存在着无证经营、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等行为。第四,农村集市中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比较突出,矛盾逐渐显现,影响了“三农”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当前农村集市中的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还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家电下乡”以及“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中,一些不法商贩打着“服务‘三农…的幌子。向农村销售残次商品或者问题商品,坑农损农害农,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等五部委联合组织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对于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增加农民就业、发展农村经济,对于提升“三农”工作水平,对于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对于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对于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加强平安建设,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几点建议
在农村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是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广大农村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效抓手,是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的重要措施,务必要抓紧抓好。当前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第一,着力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大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要将农村集市打造成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自觉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目标,以农村接合部的涉农市场为重点,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集市环境,努力形成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和绿色环保意识,推进低碳减排,为保护环境作贡献。广泛宣传与经营户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经商致富相关的科学知识、实用技术、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知识、环保等知识,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除旧布新,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第二,健全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深入推进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督促农村市场主体提升信用水平。广泛开展创建“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放心消费户”、“文明摊位”等活动,引导和激励经营者诚信经营、重诺守信。积极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细化完善具体制度,实施定向有效监管,加快农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进程,努力提高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和效能。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更好地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服务。通过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辐射效应,进一步创新农村商品市场监管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建立农村商品市场征信、评价、披露、服务、奖惩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对农村商品市场中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警示和惩戒作用,使农村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
第三,严格监管,切实保证农村商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农村集市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保障商品的质量安全。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市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清理和规范农村集市经营主体资格,加强农村集市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切实保障农村集市消费安全。加大对农村集市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规范农村商品经营秩序。
第四,依法维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严厉打击“以旧翻新”、“以旧充新”等制假售假行为。通过创建文明集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体系,畅通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渠道,有条件的农村集市可以引导其实施“先行赔偿制度”,努力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发挥引领消费、质量示范的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第五,切实改善农村集市外部环境和市场软硬件,引领生活时尚。要把农村集市的环境设施建设作为创建文明集市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从完善设施、整脏治乱入手,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切实改善室内集市、大棚集市和露天集市的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卫生状况。要合理规划集市布局,划出专用场地,建立必要的基础设施,保证供水、供电、排污和垃圾收集处理等设备运行良好。要科学划分市场内不同商品的交易区,做到上市商品划行归市、市口清楚、堆放整齐,活禽、水产、熟食等交易区要配备相关设施。要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杜绝乱摆摊点、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画等现象,保持集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美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卫生保洁、质量检测等制度,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开展检查。要设置醒目明确的公示栏和各种提示牌,尽可能方便农民群众,努力为农民群众过上幸福舒适的生活服务。
第六,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在创建农村文明集市中,要维护好市场交易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农村集市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以及城市市容管理机构、食品药品管理机构和质检机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第七,建立农村集市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并落实农村集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测体系,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监控预测,做到心中有数,对出现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布预警报告,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市场应急预案,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果断处置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