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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帝,与反帝之难
——陈映真《六月里的玫瑰花》的美与刺

2010-12-27赵刚

天涯 2010年6期
关键词:陈映真白人

赵刚

反帝,与反帝之难
——陈映真《六月里的玫瑰花》的美与刺

赵刚

因为越战,一个从三代养女身份“上升”到吧女的艾密,与那从黑奴子孙“上升”到合众国士兵的巴尼,萍水相逢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下半台北的某个地窖般的酒吧。这个相逢,虽说是底层人民超乎国界超乎种族的相逢,但对陈映真而言,还是难以说有什么特别值得歌颂之处,毕竟它是以美国帝国主义战争与中华民国劳“军”(即,美帝王师)性产业政策为宏观架构、以市场交易关系为微观基础的色情邂逅。作者描述两人在地下酒吧的如“一朵朵疲倦的月亮”的废颓灯光下的初次接触,对此,作者意味深长地说:“两种不相同的肤色相拥抱着,便有某种色情的气息。”但这个以色情作始的萍水相逢,终了竟成为了一个超越种族、文化、国界与世界区分的爱的故事──虽然是一个黑色的爱情故事。依立着那盛开的、令人为之目眩的玫瑰锦簇背景,陈映真嘲讽了一个时代的满满的残忍荒诞黑暗,特别是帝国主义战争以及种族主义。这是陈映真的另一篇美刺兼达的作品。就其“美”而言,《六月里的玫瑰花》(1967)可说是《将军族》(1964)的跨国版本,因为它们都歌颂了出自尘秽的爱的花朵。就其“刺”而论,《六月里的玫瑰花》似乎是台湾在越南战争期间独一无二的反战、批判第一世界、攻击种族主义的文学与思想作品。陈映真的创作总是反映着他所存在的时代以及试图面对这个时代的重要问题。杜甫的诗是史,陈映真的小说也是史,而都经常可以是比历史写作还真实的史。

野蛮的“文明”:巴尼的两大创痛

六十年代,台湾知识界或中产市民对美国的概括化想象,其实也就是陈映真让排长史坦莱以演说家的辞令所自我标榜的美国:“公正、民主、自由与和平”,当然还得加上那令所有人艳羡的富裕繁荣的现代文明。在亲美反共的大氛围下,一般人对越战的想象,也恰如小说结束时,那封印着“抓着一簇锐利的箭”的“愤怒的枭鹰”图案的越战国殇信,对战争所作的自我肯认一般,是“为无可置疑的民主、和平、自由和独立”的一场义战。1967年,在美国大举投入越南战场,战事鼎沸之际,还不满三十岁的青年陈映真,以巴尼这个小人物的命运起伏,无言地映照出以上各种庄严誓词的致命性欺罔。这些隽刻在国家庙堂的伟大辞令,似乎都在巴尼所流淌出的鲜血中,被溶解成一堆鬼画符,无从辨识。

但年轻的巴尼并不只是受到帝国主义战争的残害。他比万千无辜牺牲的白人士兵还多了一道种族主义残害。这两股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纠缠的邪恶力量,最后剥夺了巴尼大兵的青春生命与幸福期望,也同时伤害了爱他以及为他所爱的女子。在这篇小说里,陈映真对这两大罪恶所造成的永久性伤害进行了深刻的观察,并提出控诉。

小说里,巴尼不可抑制地哭泣过四次。第四次也就是最后一哭,尤有关键的意义,因为它让我们理解了巴尼何以从一个状似快乐佻荡的小子,陡然落入无边梦魇乃至精神失常。这个哭泣突涌于精神科医师“鸭子”锲而不舍的“专业”逼问下,“突破心防”,让巴尼自白其隐匿之秘密时。在一次战役中,巴尼的同袍皆亡,他在低悬的死亡阴影下完全无助地狂奔。歇斯底里下,他把他恰巧奔入的“整个村庄打烂了”。在精神科医师“鸭子”的导引下:

军曹又开始饮泣。“好耶稣。”他说,“你一定知道我不是存心那样。你分不清他们谁是共产党,谁又不是……”。

“喝杯水,军曹。”医生柔和地说:“感情的发泄对你是一件好事——极好的事。”

“噢,好耶稣……”军曹喃喃地说,他的眼泪静静地滑下他黝黑的脸颊,像一粒雨珠挂在古老的、黑色的岩石上。

巴尼犯的是一个类似“美莱村屠杀”的重大战争罪行,他甚至对一个“抱着断了胳臂的布娃娃”的小女孩也扣下了扳机。虽然后来部队开来,巴尼成为了“英雄”,还因此获得擢升。这可说是任何战争,尤其是胶着的陷入恐惧的无望的战争,都有可能生产出的人道罪行,而罪人不一定是种族主义的受害者。在此,陈映真单刀直入谴责战争。巴尼因为屠村的人道罪行而获得帝国的战勋,使他升上了军曹。但无论是军曹这一头衔的“荣誉”或是排长以其东部口音矫揉造作的“雄辩”,都无法掩盖战争的可耻与龌龊。巴尼得以升上军曹说明了一件事实:这整个越战的“荣誉”恰恰是建立在对无辜者的屠杀上头。

而这个谴责却又是透过对战争的底层参与者(即,那些莫名其妙卷入战争而为底层士兵的那些底层民众)的高度同情与理解而为之的。陈映真看到了掩藏在他们看似健全的心灵深处的巨大创伤。这篇小说的黑人大兵巴尼就是一个例子。而类似的例子在陈映真的写作中还不少,例如,《猫牠们的祖母》、《累累》、《乡村的教师》、《文书》与《贺大哥》。在前两篇小说里,战争与离乱永久性地伤害了主人公,剥离了他们的肉身与存在意义之间的联系,从而使他们只能漂浮于一种对于性的几近痴迷的追求。在后三篇小说里,战争中的荒残悖理也永久性地伤害了主人公们,让他们陷入精神异常,甚至最后以自杀结束梦魇。这其中最特别的大概是《贺大哥》里的贺大哥了,他独力与这个失心疯抗拒,并企图从实践中找到救赎,但最终仍然陷入再度的精神崩溃──虽然他的救赎并非全然无意义,因为他至少救赎了一个女大学生小曹。这里不是深入讨论这些小说的地方,我想要指出的只是:陈映真对于战争的谴责是一贯的,而且他是从我们一般所认定的“加害者”身上看到战争的凶残与不祥。

相比之下,巴尼所受到的战争伤害,似乎更是特殊乃至无可救药之地步。别的战争受害者皆视战争经验为鬼魅,避之唯恐不及。而巴尼可好,他因为战争罪行而精神崩溃,但在他结束治疗后,而且已经找到了他的所爱之人之下,他竟然执意回到战场,而后战死。当然我们可以废书而叹公无渡河,但如果我们不想停留在怜恨其痴愚,那又要如何解释他的这个决定呢?我认为这就牵涉到我们是否有能力进入到黑人士兵巴尼的主体状态,特别是关于他的自我认同与种族社会之间的纠葛。而这就牵涉到巴尼的另外三次的哭泣了。

第一次哭泣发生于小说刚开始,当白人排长醉态可掬亦庄亦谐地在地窖般的酒吧表扬巴尼士兵的英勇战迹,并宣布其荣升军曹之刻。这个痛哭失声所为何来呢?这绝非因为一种爱国者的感动,而是因为他刹时感到:他这样的人竟然也会有今天!哪样的人呢?“我的曾祖父只不过是个奴隶呢!”排长史坦莱·伯齐虽已八分醉但仍十分清楚“军曹”相对于巴尼的特殊意义,因为他“压低声音”狭谑地和巴尼“这头蠢驴子”说:“(今天)也许是你的家族历史中最了不起的日子。”说毕,还“恶戏地眨眨眼”。

第二次哭泣是巴尼在那骄傲的、自以为是的精神科医师“鸭子”诱导下,撕开那长期密封的童年记忆之时。巴尼于是记起,父亲常常为了清出空间,把小巴尼拎出门在市灯下闲荡,而夜深不得不回家时,“有时候,那个白人还没有走,我们就得躲着等他。然后我的母亲在门口送走那个白人——他是一只肮脏的猪!而母亲的身上什么也没有穿。”

第三次哭泣则是巴尼,也是在精神科医师“鸭子”的诱导下,回忆起越战烟硝现场的一幕之时。在敌人的猛烈炮火下,巴尼把一个受重伤的白人同袍从险地拖回。白人同袍在临终前向他说:“巴尼,我真感谢你。”巴尼闻之而泣。大伙儿都还以为巴尼“是个重感情的人”,但巴尼的真正感动点是他“忽然想到这半生从来没有一个白人对我这样说过”。

这三次哭泣都是高度关联于种族主义。巴尼回忆他童年梦魇的第二次哭泣,见证了由于奴隶身份的历史残留,以及阶级地位的低下,美国黑人长期以来在美国社会中的种族、阶级与性的三重弱势。黑人男性若是敢沾染白人女性,他所要面对的报复,不管是来自国家法庭或是群众私刑,都会是非常严重的。但黑人女性却经常可以是白人男性的付费(娼妓)或不付费(强奸)的性对象。母亲必须成为白人玩物来支撑起这个家,而无能的父亲也只能以家暴宣泄其挫折与羞辱感。由种族与阶级体制所带来的童年创伤,使小小的巴尼在夜里梦魇。

那么,第一次与第三次以越战为背景的哭泣又见证了什么呢?见证了来自白人颁发的饾饤“荣誉”或“肯定”对黑人巴尼而言,是多么的稀有,从而多么的珍贵,足以令他“悲欣交集”。这些最后只能以不能自已的哭泣表达的复杂且深度的情绪,无言地泄露了巴尼来自于一个有着深刻种族与阶级不平等的社会。在此,这篇小说深入讨论了一个问题,并挑战了一种关于战争的常见说法。有人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六十年代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或其他黑人主体性运动)有一正面意义:战争机器的工具合理性,非其所预期地,让黑人士兵头一回感受到他们和白人同袍之间的平等。黑人军士以这个平等意识为底,在他们返乡后,对种族社会的不合理展开了质疑,从而间接促进了黑人运动的开展。这个说法似乎有其部分合理,而陈映真似乎也并不完全否定这个说法。例如,当巴尼说到打仗,并说起初战争令他有些骇怕。

“……但你一下子就喜欢它了──你晓得,在我的平生,第一次同白人平等地躲在战壕里,吃干粮,玩牌,出任务,一点差别也没有。他们被敌人击倒了,一点也没有特殊。在打仗的时候,你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合众国的公民。”

但细细品味这个自白,似乎并不允许我们过分夸大战争的所谓种族解放效果,因为还是有些怪怪的,因为巴尼竟然“喜欢”上打仗了。这岂不怪哉、病哉!这其中是否有这么一层幽暗的意思:是否因为巴尼想到那令他沮丧的种族主义,想到战争前他的“世界只有那么一丁点,永远是那么失望,肮脏”,他才“喜欢”上这暂时没有种族歧视的战争机器?这和在中国近代史中,有多少人是因为吃不上饭而“喜欢”上当兵,似乎是没有太大差异的。战争并没有那么神勇、神奇,建立了黑人主体性,而更可能只是让巴尼(以及他的众多黑人弟兄),在种族主义体制暂时松动的战争时刻中,迂回地享受一种暂借的平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巴尼为何因为一个临终的白人小伙子的感谢话语,就不由自主地哭泣起来。他并非是因为“重感情”,好像任何两个平等相待的朋友或战士之间的感情。他的“感情”是来自于自卑,是被一个他所仰望的人所施予的荣宠所决定。果如此,这样的一种战争经验,又如何足够培养黑人大兵的主体意识,从而在之后能承担得起黑人解放运动呢?在战争中,黑人大兵和白人大兵并没有真正的平等过,因为难以说白人小伙子有类似的理由“喜欢”上了打仗,甚至还“希望战争永远没有完”。战争以及军事合理性从来没有让巴尼的种族主义创伤痊愈,反而是他还必须经常要花上很大的气力来安定、舒缓、麻醉这个内在的伤害;这深刻地展现在他想要透过对帝国的效忠来救赎他肤色的“罪”。因此,越战对他的意义和对他的白人同袍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后者并不需要证明什么(也许除了一点“男子气”之外),也更不会期望战争会带给他什么救赎,反而只有死亡的恐惧。因此,种族主义和帝国主义战争更常是纠结在一块儿的;战争不但无法弥平种族主义的创痛,反而一步一步地将巴尼与这个战争奇怪地绑缚在一起,继续伤害他,让巴尼在童年的一段梦魇之后,再度陷入到无边的梦魇,终而进入精神病院,出院,继而请缨再上战场,终于战死。

种族主义给巴尼最直接的主体伤害是让他自卑、让他梦魇,这似乎毋庸多言。而若我们更细一层读这篇小说,将会发现种族主义对主体状态的伤害并不止这些明显之处,有些伤害甚至阴损到巴尼的人格肌理。好比,我们观察到,巴尼总是在一种隐藏、掩饰或是谎言之下存在着,特别是在关涉到自我认同的问题时,他尤其是不能在第一时间真实地展现自我,而必须伪饰、说谎,在一层薄脆易碎的自我安慰中活着。陈映真很细腻地展现了这样的“主体”状态。例如,当艾密疑惑地问到巴尼为何不愿意再和她一道台湾乡间一日游,并猜度地问这是否和打仗有关时,巴尼立刻否认,并且答非所问地说:“我的曾祖父也是个军人。他参加李将军,打北佬。”但之后没多久,在巴尼与艾密共同编织的“上校梦”的兴奋中,他又不禁慨叹:“想想看,当年我的曾祖父参加李将军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个马夫呢。”军人与马夫,相去岂可以道里计!因为这之中有一个种族主义的鸿沟。我想起来,在陈映真的《忠孝公园》(2001)里,台湾人林标当初在“皇军”的太平洋战争中,就只是相当于马夫的后勤军工。

巴尼的无能于直接表白他的家世、认同与心声,从而必须遮掩并经常说谎的另一面,是他对帝国与“白(人)”的深层认同。这篇小说所要讲的一个核心道理就是:黑人巴尼想要透过认同帝国来治疗他的种族创伤,但却可悲地失败了,最终牺牲了他自己的生命与初绽的幸福可能。这于是就牵涉到种族主义对巴尼的主体状态的更深一层的伤害,那即是让他认同加害者。

尽管他对于个别的白人(或体面人、专业者)有一个几乎是天生的敌意,例如,他对艾密表达了他初见排长的反应:“他是个可恶又神气的家伙!”而当他到了杜鹃窝,见到了医生,他也马上想到对方是“一只神气兮兮的鸭子,而不是医生”──我们的巴尼“事实上一向厌恶又骇怕那种自信、骄傲和高尚的人们”。但种族主义对黑人主体所造成的最严重的伤害,还不是这个对个别优势者的自卑,而他最终认同的对象竟是歧视他的白人及其体面社会。他讨厌具体的白人,但他也许喜欢白人的抽象要素:白皮肤。小说一开始,巴尼走进酒吧,哼着一条有这样歌词的小调:

──莫妮达,美丽的莫妮达呵;

才十四岁,

养下又白又胖的娃娃,

……

这个小调所泄露的是:巴尼受到美国白人主流社会的歧视,他明着厌恶那个神气兮兮的压迫者与歧视者,但私底下无意识地却又是对“白人”的深刻认同。那最能激励大兵巴尼的人生未来的就是“美国梦”,而在这篇小说的特定脉络下,或可谓之“上校梦”。巴尼小子于是在六十年代台湾的某个观光饭店的大床上,抽着烟遐思着他的未来,而艾密则像个小麻雀或是土拨鼠一般地在他的臂弯中,仰首听着他这么做白日梦:

“现在我是个军曹了。”他充满自信地说,“军曹上去是少尉、中尉、上尉,再上去是少校中校,然后就是上校。”

“你一定办得到,”伊快乐地说,“你一定办得到。”

“那时候,人们便叫我巴尔奈上校——一直到我老了,小伙子们还会恭敬地叫我巴尔奈上校,巴尔奈上校。”

“……”

“那个时候,人们将邀请我做善邻委员会的委员,同白人一起参加宴会,甚至给白人的小伙子一些有用的、聪明的忠告。”他微笑地说,“而且我将有一幢干净、安适的大房子,被高大的南方的榕树包庇着。榕树的影子使草坪永远荫绿……”

这是“第一世界中的第三世界”对第一世界本尊的认同与向往。这让我想起了《万商帝君》(1982)里的主人公林德旺。虽然那身处“第三世界中的第一世界”(例如,“华盛顿大楼”)的小人物林德旺和巴尼异时异地异国异族,不平等与歧视的脉络也不同,但巴尼的合众国“上校梦”不是和林德旺的跨国公司“经理梦”骨子里高度相似吗?这两人异国同悲,都在他们年少时,受到类似的社会底层者所常受到的伤害,林德旺是一个流氓的养子,巴尼是一个破碎黑人家庭的小孩,对他们而言“世界只有那么一丁点,永远是那么失望、肮脏”。及长,他们想要从那口“一丁点”的井底往上爬,却又受到体制和它的“自信、骄傲和高尚的人们”的落石掼压。林德旺以发疯于后街作为那不可能的经理梦的“出路”;巴尼以死于跨国战争,“客观地”自那不可能的上校梦中永远解脱。

但体制真的如此不仁吗?不是还有那能医治巴尼精神创伤的精神医疗体系吗?在这篇小说里,陈映真的批判延伸到对精神医疗体系的高度批判。这个批判多年之后也再次展现于《贺大哥》(1978)。陈映真观察到,这个现代精神医疗体制有一个隐藏的“功能”:为帝国主义与现代化体制提供医疗科技层次的支撑。我们不妨说,精神医疗是哈贝马斯所谓的“以语言化解神圣”的拙劣模仿,企图为所有人道的禁忌与不可思议的罪恶,提供一个抒发性的话语空间,让这些几乎是难以启口的罪恶变成医疗专业的治疗对象,让那些不能说无法说的罪恶成为可说的、凡俗的、“科学”的,完全可以“解释”之事。因此,精神医疗的核心步骤就是让“病者”说话,而这也就是“鸭子”医师所一再劝诱巴尼的:“感情的发泄对于你是很好的。”而在用语言把这些罪恶感常规化、迟钝化之后,仅仅因为病人对这个罪恶不再有感,于是他又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对精神医疗体制而言,这些含有高度罪感的语言,都只是一个个的“故事”而已。体制的工作人员像搜集核废料一般,搜集这些废弃的故事,回收,然后掩埋,好像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些罪恶一般。用《贺大哥》里一位精神科医师的话,很多越战中精神受了残害的大兵就是这般“把心中的那块黑色的大石头留在我们这儿,轻松地回去了”。

在这个脉络下,我们才得以理解,被巴尼所引述的“鸭子”医生的一句话,就不再如其表面那般良善、那般敦厚、那般开阔了。巴尼说:

“不要怕疯子。”军曹温柔地(对艾密)说,“他们只是心理受了伤,好像我们的皮肤受了伤,是一样的──鸭子这样说的。”

现代帝国体制及其精神医疗辅翼,有一共同预设的“社会理论”:社会是个人的加总。那么,健康的各个人的加总不就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的完成吗?因此,精神医疗体制甚至把对精神疾病的治疗当作社会的改造,他们只要“治病”,从来不曾认真思考过一个问题:如何避免或消除造成这些病的“事”?甚而,这些病要被治愈是好让“健康的身体”重新投入这些令人发病的“事”。这个文明本身出了问题,但没有人要面对这个问题,而是要治疗那些“文明”问题的受害者,让他有能力继续受害。因此,我们毫不惊讶于巴尼出了精神病院,奔到他所爱的女人的住处,表达了他的真实的爱情之后,即执意要回到战场再度杀敌了。他不再因屠村而自伤自愧了──而这正是我们现代精神医疗体制的一种贡献。

因此,当我们凝视于这个精神医疗体制和精神病患巴尼的关系时,我们似乎产生了一种恍惚感,我们开始质疑了我们一向所相信的正常与不正常的二分了。到底谁有病?巴尼难以说没病,但这个文明本身出了重大的问题、得了大病,却没有人看到,却还要以各种科技专业来掩埋。我们不追究这个体制的大病根源,却执迷于矫正或治疗这个发了病的大体制的个体征候。这不是扬汤止沸吗?我认为这是《六月里的玫瑰花》的一个重要思想旨趣所在。

前面所讨论的都是陈映真在这篇小说中所展现的“刺”。但这篇小说还有一个“美”的旨意,歌颂了小人物跨越种族、国界与文化鸿沟的相爱。

从情色邂逅到爱的救赎

刚遇见巴尼,艾密对他有好感,因为他温柔也懂得调情,使她开心于碰到一个好客人。之后,艾密在安慰因荣升军曹而痛哭失声的巴尼时,也有一种情绪的感染,从而“眼圈红了起来”。这些虽都为后来两人的情感的进展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但它们最多只是这种职场中常见的疑似恋爱状态,但还没有转化到一种非关直接交易的、有双方共同未来的投射的,甚至具有某种占有欲,且与嫉妒做起伙伴了的“爱情”状态。

后来,巴尼在“上校梦”做得有滋有味、飘然忘我之际,因为自己的(想象的)飞黄腾达,竟然萌生了一种势利之心,对艾密产生了微微的糟糠嫌弃之感。“请不要发笑罢”(借用陈映真在《猎人之死》里的一句话),毕竟巴尼实在难以想象这个黄种人前养女现吧女艾密,要如何嵌进那个像《飘》一样的南方豪宅景致中,其实,就连他自己也难以想象如何得以入镜其中了。敏锐的艾密立即感受到了这个微妙的心理变化;几分钟前还同是沦落人,转眼间他就将为“上等人”了。这种见弃的落寞与寂寥,使她“不能专心做爱”了。可怜的艾密已经从一种夹杂着情欲以及职业所配备的些许入戏感的特殊交易状态,进入到一种更复杂的、更纠结于她的自我的精神状态了。或者,我们不妨说,她“爱上”巴尼了。这之前忠诚扮演着在非洲君王巴尼身旁叽喳不停的“王的麻雀”突然说:

“巴尔奈上校,”伊低声说,“你没提到上校夫人呢?”

军官欢喜地吃了一惊。他的小麻雀正忧愁地玩弄着一只银色的发夹。他伸手去拥抱伊,他说,“你是我的宝贝,我的小麻雀……”伊没作声,却驯良一如鸽子,任他亲昵。但伊始终不能专心。

之后,不管巴尼如何安慰她,甚至作超过他那时所能真诚承担之虚伪应诺,好比“谁也不娶,我只娶你”,艾密却也只有更加柔顺且惹人怜爱,一如一只静静的、敏感的、易受伤的土拨鼠。但她却怎么也无法再忘我地沉溺于肌肤之乐了──她痛苦地想起她自己来了。她因为巴尼的上校梦或美国梦而自惭形秽,从而“一直不能专心做爱”。巴尼要变成“高尚的人”了,把她孤单地留在这个与阳光与大地隔绝,只有一堆自己疲倦也让人疲倦的假月亮的酒吧地窖中,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如土拨鼠一样,从地底下冒出头来,看到真正的和风旭日朗月清晖?巴尼也许曾是一个她依稀盼望但也不敢真正想象的未来希望,但一旦这个希望陡然飘去时,她又难免产生了一种离弃感,以及与这个离弃感共生的自卑且自尊的复杂情感。于是,她对巴尼说,“我只不过是吧女,我不能做上校夫人”,并且向巴尼诉说了她的三代养女的身世。但或许恰恰因为艾密将她自我认同中的私密伤疤摊展开来和巴尼裸裎相见,巴尼才得以从“上校梦”降回到平地,折回到了他同样(或许更卑微)的身世,并与艾密共勉未来:

“耶稣!”军曹叹息着说,“一百年前,我们曾经像牲口般被拍卖!可是你瞧,现在我是个军曹哩……”

这个相逢何必曾相识的身世背景,让巴尼放弃了准上校作态,以一个平等相爱者应有的姿态牵起了艾密的手,并且鼓励艾密与他一起向前。这安慰了艾密,使艾密再度快乐起来,重燃对一个共同的未来的盼望:

“是的,我为你高兴。”小麻雀快乐地说,“我从小就在那些阴暗的房子里长大。你看到乡下的那种房子的。但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比他们谁人都活得舒服,就好比你现在是个军曹,明天你可能是个神气的上校。”

可不是吗?巴尼的曾祖父还是个南军的马夫而他现在已经是军曹了,而艾密也从三代养女熬出来,“比他们谁人都活得舒服”。那未来不也一样是值得盼望与做梦的吗?于是他们俩在一种“美梦”(携手打拼、胜过他人、脱离苦海?)终将实现的共同期待中,以及艾密在一种因感动与爱而无畏甚至是愿意怀孕的冲动中,“开始兴奋起来,然后在疲倦中熟睡”。但悲剧的种子(以及,希望的胚胎)已经在无识的欢乐耕耘中着床了。之前,艾密关于她自己成长经验中的乡下“阴暗的房子”的无心叙述,竟然顶起了巴尼努力企图关闭的记忆黑暗闸门。就在这个夜晚,他发了病,“在睡梦中啸喊起来”。不管他们多么地要营织他们的灿烂的阳光未来,但那“阴暗的房子”其实像是两座坟一般盘踞在各自的心头之上。

底层民众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都不容易,因此,他们的爱情关系也不容易;在爱的平静海上随时都会因疮疤的掀开而波涛骤至。这当然不如中产阶级男女的欢爱怨嗔妒喜,来得那么拘谨细腻曲致周折。也更是远远不如政商高层联姻来得那么高山仰止,把爱情婚姻拿来私事公办,一切皆为权钱交换与经营布局。“爱情”向来不存在于真空状态中,而是反映了两个爱人的真实生命状态与社会存在。底层人民如艾密巴尼者,他们的成长与生活经历如果是坑坑洼洼、斑痕点点,那么他们的爱情也一定程度反映了这个主体状态。如果不是,那才奇怪。

巴尼是一个拎着相机、轻哼着歌、看来愉快的度假大兵男孩,但却带着无人能体会的严重内伤。但就在这个本来与真爱无缘、似乎也没有任何救赎与希望可能的交易空间中,巴尼遇到了艾密──一个受着虽不同但一样严重的伤害的台湾底层人家女子。是这个女子,在她自己必须担负着受损的自我的同时,却把她的爱给予了这个大男孩。在他住在精神病院的六十年代下半的某个六月里,艾密每天都将一朵玫瑰花送到医院,让花朵代她讲着爱的语言,让他在他的人生中首度经验到被爱,同时也萌发了一种爱人的感觉。七月,巴尼离开医院再度与小麻雀相逢时,他说:

“在医院的时候,我对我自己说:平生第一次,有个人使我觉得我自己有多重要。那个人就是你,我的小麻雀。我又对我自己说:平生第一次,我的生命里有了一个目的,为她奋斗。”“我爱你。”小麻雀叹息着说,“我爱你。”

终于,巴尼得到了爱的救赎,他终于被爱也从而能爱己、爱人了。这个救赎是几乎有着宗教性意义的,而陈映真是重视这个爱的救赎的,这也是这篇小说为什么以“六月里的玫瑰花”为名的原因吧。这个救赎虽然短暂,夏吻冬泣,但毕竟它一度照亮了巴尼长期以来的不曾真正黎明过的黑暗长夜;巴尼见过了光亮见过了爱。我认为,爱所带来的救赎的“福音”,虽然短暂而有限,但却是陈映真这篇小说的最核心讯息。艾密的爱让巴尼找到了人生奋斗目标。但可悲的是,巴尼所能找到的手段竟然是“回到战场”。以前,他意欲上战场是要在战争中遗忘他受创的自我,现在,他上战场是为了他所爱的人。他说:

“我要杀光那些躲在森林里的黑色的山蚂蚁,那些狗娘养的。我要成为一个勇敢的军人,一个上校。我要成为你的骄傲。”

这个“上校梦”虽然是一样的荒诞可悲,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做这个梦的人的主体的改变。以前,他做上校梦是为了舔舐他自己的认同伤口;现在,同一个梦是为了爱其所爱。上校梦让他选择再度回到战场。但这不单是巴尼的“愚”所可以解释的,关键在于那个种族与帝国的罪恶体制仍然“客观”存在,仍然支配着小人物的命运。为了爱,巴尼要为艾密奋斗,而这意味了巴尼想要脱离他打仗前的那个只有“一丁点”而且是“那么失望,肮脏”的世界。他能把他所爱的艾密也拖进那个世界吗?不成!他要努力翻身,而唯一的途径就是回到战场,拼个上校回来娶艾密。

巴尼最终战死了。帝国取消了两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的关系,取消了他们的未来,但帝国并无法取消巴尼因爱而受到救赎这一经历。在这个巨大的罪恶网罟之中,巴尼爱过,也被爱过。他们甚至也定下了超越世俗男女的爱的盟誓。那“红色的头巾”,像是一顶红色的盖头一般,见证了一个极简而真诚的“婚礼”,于其中,有着“愉快地翕动着的”塌鼻子的小麻雀不住地说:“我永远是你的新娘。”

因此,小说最后一节的题称(“灿烂的阳光”)就有了两层意义。本来,这个标题只有一种黑色幽默的意义。巴尼登舰赴战场的时候,“灿烂的阳光照耀在那只巨大无比的战舰上,也照着他的崭新的卡其军装”,谁人知道这阳光的灿烂是欺罔的,它后头的乌云将把他带到生命的黑暗终点。但现在似乎还有第二层意义:黑人大兵巴尼长期以来的压抑、苦恼、阴郁的受伤心灵状态,在艾密的爱的救赎下,重新回复到一种和煦与光明的状态,像是照耀在“灿烂的阳光”下一般。虽然外头的阳光是欺罔的,但又有什么关系呢?谁又能剥夺巴尼已经得到爱的救赎的这一事实呢?又,毕竟艾密还怀着一个希望的胚胎:她怀着巴尼的小孩了。

在这篇小说因其鲜明的批判与讽刺的语言所造成的黑暗冷酷的大面积覆盖下,我们看到了一个由红色的、黄色的玫瑰花所构成的一个小小的温暖明亮之点。这让《六月里的玫瑰花》好像一幅太极图一样,蕴含着一个对现状的否定,一个希望,一个可能剥极而复的因子。

“人民的美学”:挣扎于苏丝黄与艾密黄之间

在这一节,我将把注意力摆在作者的书写状态上。之前,我们看到,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与种族主义等议题,当作者是在政治的或规范的平面上与它们相遇时,作者的批判立场是明确的甚至是决然的;他认为美帝、越战与种族歧视充斥着谎言、欺骗与压迫,他确信它们既不真且不善。但当我们转过去看作者在美感层次上与它们相遇的状态时,我们发现那个原先的明确决然似乎消失了。我认为,陈映真在知识与理性的层次上,应该是认为凡不真不善之物也必将不美,但他在实际的书写历程中,却碰触了原先在知识、理性或理论层次上不成问题的问题,从而展开了某种暧昧、矛盾与挣扎的书写。

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征候,值得深入讨论。因为我相信陈映真所诚实展现出来的书写状态,是他给我们的礼物。他所提出的问题是高度尖锐的:帝国主义是要反抗的,但反帝是困难的,这个困难并不完全存在于道德的或是政治的层面,或在这两个层面的思考上所推出的实践。困难还在于反帝者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关于什么是“美”的态度,特别是在政治与道德和美感经验与判断的交接之处。这是一个高度敏感、高度暧昧且难以处理的议题,看似非关政治但其实高度政治斗争,看似非关道德但其实高度道德紧张。在关于帝国主义、第三世界或种族主义的理论或政治的书写中,这个问题或许可以技术地轻松绕过,但好的文学本身所必然预设的对书写对象以及对书写者自我的双重诚实性格,则使它无法绕过这个实际的美感问题。在一篇有着巴尼、艾密与伯齐排长等角色的小说,故事只要一开始说,人物只要一出场,就无法绕过这个难以回避的书写问题。直白地说,问题可以这样表述:在政治上、在道德上,作者是站在艾密黄与巴尼这一边的,这是没问题的。那么,在审美上呢?作者是否也是一以贯之地站在他们这一边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要把艾密黄与巴尼的对立面(“苏丝黄”与白人军官)找出来,并严格审视作者在美感层面上是如何描述他们的。而这篇小说的确有一个“苏丝黄”女子──在那个昏暗酒吧中,和英俊白人军官史坦莱·伯齐跳冲浪舞的那个“漂亮得令人嫉妒的女人”,应就是“苏丝黄”吧。在舞池的一角,艾密黄抱着新结识的巴尼,聚精会神地看着的就是这个女子:

那个白白的女人留着一头长长的苏丝黄式的长发。伊的舞姿像满月下的潮汐,冰凝而激烈的。(……)伊从而说:

“巴尼,我要你看一个漂亮的×货。”伊用力按住他贴着伊的头:“不过你不许爱上她。”

这位“苏丝黄”的确是集现代感(也就是西方感)里的美丽与性感于一身的女子,连作者似乎也都为之神迷目眩──“冰凝而激烈”。而相对于这个“白白的”苏丝黄女子,艾密黄一点也不白。陈映真再三强调艾密的不白:“并不白皙的手”、“并不白皙的背”、“伊断不是一个色白的女子”。这是什么意思呢?当然可以说,这样写是企图透过肤色展露女主人公所从来的社会身份。肤色和其他的身体特征(好比,“伊是个健壮的女人。这只要看见伊的特别宽阔的肩背就能明白了”;“伊的肩背宽大而光滑,好像一个等待开垦的山坡”),一起勾画出艾密的社会身份:她是从台湾农村的贫苦家庭出来的苦命女子;她是一个三代养女,母亲和外祖母都是养女。她的肤色与她的体格在在显示出她的人生与命运是和这整个苦难的、坚实的、滋润的大地牢牢地绑在一块儿的。相对于苏丝黄,艾密既谈不上漂亮也说不上性感,连她的乳房也都褪除了情色的意涵,而被这般描述:“伊的乳房垂在床单上,好像一对果实,在丰收的时节静静地悬垂着。”因此,陈映真对艾密的情色过滤后的身体描述,的确反衬出某种社会与道德的正面意涵,象征大地、劳动、生育与生命。这是比较能确定的。但比较难确定的是:作者是否陷于一种道德意识与美感意识之间的内在不协调呢?例如,他是否在肯定艾密的“不白”所代表的一种劳动的道德的生活,但他却又“知黑守白”,骨子里难以抗拒将“白”与“美丽性感”联系起来的直观呢?这似乎是作者所意识到的某种应该要逃避但却始终无法真正逃避的“致命吸引力”。我想起陈映真更早的作品《故乡》中的那个颓废了的大哥所包养的“小女人”,在陈映真的笔下,就是“披着长而散的发,苍白但在某一方面却显饱实的”、“桌子底下的伊的肉白的踝和腿”。而正是这个“小女人”,就是一心要逃离故乡而流浪的“弟弟”所追逐的女人形象。“白”暗示了后头的一大堆黑暗势力,而主体常常在道德上政治上反对那些黑暗势力,但却不由自主地被它们的美学门面所吸引。

因为明显的原因,巴尼在白与不白的讨论上有豁免权。但作者对巴尼的形貌体态似乎更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描述兴致,常以各种牲畜、野生动物,甚或大自然的形状来描写巴尼。这和艾密也常以“土拨鼠”或是“小麻雀”被描述相似,但尤有过之。在陈映真的描述下,巴尼“他的雪白的马牙齿被厚厚的嘴唇盖着”、“他有一对大大的突出的眼睛……令伊想起故乡的一只操劳过度的老黄牛”、“他开心地笑起来,眯着他的快乐的牛眼睛”、“他站起来,像一只长脚的海蜘蛛”、“他的指甲像一颗颗乳褐色的小石头,在沙滩上被溪水冲涮得好干净”、“他的黑色的身体像一株野生的热带树”、她“抱着他像抱着一株高过围墙的树”、他的胸膛像“一片黑泥土的大地”、“他的厚厚的嘴唇像吸盘一样有力地吸吮着伊的手臂”、“他的眼泪静静地滑下他黝黑的脸颊,像一粒雨珠挂在古老的、黑色的岩石上”。如同艾密,巴尼的身体也让我们直观地联系上一个旷久的、坚实的、苦难的大地。但,这只是感觉之一。

在读这篇小说时,对这类的叙述,我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感觉,怕忘掉,我把它记在小说集子的空白处:

陈映真虽显然站在巴尼/艾密的角度说故事,同情他们,并讽刺他们的对立面,那些“自信、骄傲和高尚的人们”──特别是那自以为是的精神科医生(“骄傲的鸭子”)。但是,在小说中,那个洋人军官史坦莱·伯齐,却是有些奇怪地过于闪亮英挺。相对于陈对于黑人巴尼的那些突梯滑稽的描写,这是不是泄露了作者的某种幽微的对第一世界的无意识欲望呢?果如此,那么这篇写作似乎也可以说是一种自我治疗与抵抗,抗拒他无意识中挥之不去的对由军官与绅士所代表的那体面与性感的英语世界的某种私密艳羡。这个感觉恐怕曾让作者惊恐无地罢。

“突梯滑稽的描写”,除了上述马牙齿、牛眼睛、吸盘般的厚嘴唇、海蜘蛛的脚之外,更包括了简直是神来之笔的对巴尼大兵头发的描写:

他的头发像刚刚拆下来的毛线,密密麻麻地卷着,看起来仿佛只是用浆糊贴在他的突着后脑的头上。

不是曲护陈映真,说实在的,这些“自然性描述”还都够不上歧视,因为陈映真并无歧视的“存心”。这些语言,可以是一个特定文化与一方水土的观察者,在对一个相对陌生的对象进行认知与描述时,常常会从他所熟悉的经验中寻找比附的做法。例如,杜甫要描写老鹰的眼神,就用盛唐以来长安唐人都比较常见的、印象深刻的胡人的眼睛来比喻,所谓“侧目似愁胡”。而这说得上是歧视老鹰或是歧视胡人吗?因此,我的“不舒服”应是来自于关系中的对照。作者是如此描写“那个英俊的白人军官”在看到巴尼大兵时的仪态:

军官朗朗地笑了起来。露出一排健康的牙齿。他的胸膛宽阔,薄薄的嘴上留着很精神的短髭。金黄色的头发整齐地贴着他方形的头颅……他是个典型的东部世家子弟。军官的脸不知道是日晒或醉酒而发红,显得精神抖擞。他神气地凝望着一下子拘谨起来的黑人小兵。

这个上国仪态的描写当然也不可以说就一定反映了作者对这样的一种美的认同。我们可以理解这是要展现一种对照,一个“真正的第一世界”与一个“第一世界里的第三世界”的遭遇,而且,唯有当巴尼长得不帅,而同时排长是个美男子或至少仪表堂堂之时,才能在文学感觉上展现霸权的全面优势位置。但这还是免不了一个质疑:伯齐帅在哪里?(以及因此之故,苏丝黄美在哪里?)。纯就逻辑而言,作者的回答应与如下两个可能性有关:其一,巴尼这个“个人”正好不帅,而伯齐这个“个人”正好帅──这无关种族,而是美丑有一个普世的标准。但这又不期然地被迫提出了一个问题:在当代,具体而言,这个普世标准是以哪些标准作为衡量尺度的?而这些标准是否又恰好印证于某个文明或种族?

其二,巴尼这个人帅或不帅在黑人里面难说,但与白人相比,他则难以称帅,为何?因为他黑,而这将让他赛前扣五十分;伯齐则同理而反之。因此,这两种可能性其实都陷入了一种美感判断的普世主义,而白人因为“种”(即,命定的)的原因,占据了这个举世唯一的美感金字塔顶端。这是一个盛行的但同时缺少历史视野从而难以防卫的看法。我难免狐疑地想,陈映真是否也曾如此狐疑地想过,如果是汉唐盛世君子,持其羽扇纶巾,见到“典型的东部世家的子弟”的合众国陆军排长史坦莱·伯齐时,会如何描述他的形体神态气质?会不会说该员毛色如猿、锐头小面、眸子如闪鬼火、身形野犷、颠倒喜怒殊欠中和,况且,短髭薄唇无乃势利小人之相……?换句话说,置诸历史中的世界文明(埃及、阿拉伯、犹太─希腊─罗马、印度、中国与印加……),在所谓文明或野蛮、美或丑的判断上,应该存在着一个不算小的相对空间。

以上的讨论还是为了回答一个关于作者书写状态的关键问题:为何,陈映真要以“文明性”来描述排长伯齐,以“自然性”来描述士兵巴尼?这个问题重要,因为这事关作者如何在美学上表现不同的世界(以及种族、民族)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作者可以有两种可能的思路:其一,陈映真是当代人,自然受限于我们这个当代的美学霸权,在一种无意识的层次上,以黑人的形象为“怪”或是“滑稽”或是“有趣”,而白人则是简白的美,一种没有问题的美。只是,这种美挟其背后的政经文化霸权,也太让人感觉“霸道”了,而他也在这里不安于他的这种审美无意识。另一条思路则是,这篇小说的美学政治是陈映真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他以“自然性”词汇描述巴尼(与艾密),是为了彰显那个压迫他们的各种罪恶,包括阶级社会、种族主义、帝国主义以及现代战争,而这些野蛮的罪恶却又以“文明”之名傲慢地展现自己,“教化”其征服压迫对象。从而,这个被奸淫掳掠宰制的大地与自然,反倒以征服者的意象来想象它自己,并企图遗忘它原来的自己,都争先恐后地往那个白晃晃的隧道终点奔去。因为那个已经在那儿的终点,被说成是唯一的文明,那么奔赴者自然是身处野蛮之中,而有着“野蛮”或“落后”的自卑意识。因此,陈映真以“自然”与“大地”的词汇描述巴尼与艾密,所欲建立的恰恰就是一种以受苦的“自然”与“大地”为意象的美学敏感,以抵抗那闪耀君临的“文明”。当然,这是很辛苦的,因为整个世界(甚至包括“人民”,甚至还包括他自己的无意识)的美感论断是朝向他所“意愿”的反方向。

第一世界中有一个第三世界的黑点,但那个黑点想要变成白。而第三世界中的那个“白点”则在一直扩大。那个“能说一口很好的英文”的“自信、骄傲和高尚”的精神科医生是一个白点;“白白的”、“漂亮得让人嫉妒的”苏丝黄们也想当白点,方法是用黄丝缠住飞进她们的世界的白点。

第一世界的“白”以及第三世界的“白点”的自我意识,其实又是建立在一种更广泛的阶级关系上。他们的体面、品味、优雅与上流自觉,是以农民(工人或其他底层民众)为对照衬托而来的。他们的美学是以对和大自然互动的劳动的否定为社会基础的。陈映真想必对这个时刻在召唤着他、意欲对他进行殖民的美学,有着痛苦的自觉与深刻的反思。因此他指出巴尼是农民。而这是关键的,因为这不仅仅表现了对农民的某种“社会主义”的感情,更且表现了一种农民与某种文明价值之间的深刻内在关联;对农民的感情认同,也是一种对于大地、自然、动物、植物与泥土的感情。是在这个脉络下,“市镇小知识分子”陈映真对巴尼的描述,就不应是一种对黑人的歧视的美学,而是一种正面的美学。他们(巴尼和艾密)“并不漂亮”但是都让人联想到一种属于大地的质朴的、诚实的、粗粝的、收成的、滋润的,有本源的美。

因此,他要以黑人巴尼(以及黄种人艾密)代表并体现一种现代人所陌生了的与疏离了的大地与自然,以及它们的坚实、活力与滋生。陈映真在这篇小说中建立了一种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的一种颜色形上学对比:“文明的”第一世界是白色的,“自然的”第三世界是黑色与黄色的。而陈映真明显是站在第三世界的立场,讲述一种白色的美学与政治对第三世界的剥夺、压迫与扭曲。他要回复那长期以来被视为发展与科学落后,从而道德野蛮,从而被丑化的大地的、人民的、生命的美的形象要素。换句话说,他要颠覆那长期以来被视为西方文明与东方落后的二元性,指出那所谓文明中的野蛮,以及那所谓美丽中的丑陋。帝国主义的“文明”是一张画皮,而画皮的嘴讲着绚烂的话语。这让我回想到那个只是抱着断臂布偶的越南小女孩的“不哭不喊”、巴尼的“那声音仿佛尚未使用语言的时代里的人类”的梦魇啸喊,以及伯齐的滔滔雄辩,这三者的对照。而小女孩的不言不语以及巴尼的前语言啸喊,对照起伯齐的关于美国立国精神的大言炎炎,能不让人对文明的“语言”或“论述”中的魔道,产生一种惕怵之感吗?

因此,我们势必要重新体会那白人军官的滔滔言词与磊磊行止。我们的一种“道德的─美感的”直观经常不自觉地与白人军官(或以此之故,那专门挖掘“真实”的精神科医生)接近,因为我们不喜欢不坦率、不喜欢掩藏、不喜欢说谎,更别说我们惧怕听到巴尼的原始啸喊。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考黑人大兵的“说谎”与白人军官的“磊落”,那么我们是否能看到,巴尼的谎言与伪装,是受害者的疮疤,不好看,但却又真实——因为它真实地诉说了这个体制所加诸于他的残害,道道伤疤都是张张“凄惨的无言的嘴”(陈映真1964年同名小说)。对照起来,白人军官的“磊落”,却可说是加害者的明火执仗及鼓噪扬声,在施展暴力的同时还取得绝对的话语权。因此,伯齐的动人辞藻与雄辩,好听,但虚假,因为它企图掩盖这个体制所加诸于众多相关者(侵略对象以及自己的士兵)的暴力。因此,我们看到了伯齐排长以那么雄辩的身姿荣耀巴尼,也是为了同时遮掩那个如“美莱村事屠杀”一般的秽闻丑行;荣耀是为了遮盖。顺道说一下,“伯齐”是一个很怪的名字,以作者“每次要为故事中的人物取名的时候,总是感到盎然的兴味”的特质而言,肯定和“伯夷叔齐”那两位古之贤圣无关。或许(仅仅是或许),伯齐的英文原名是Birch罢,因为这样才比较有可能让陈映真感到“盎然的兴味”。他想到的或许是那个美国中心主义的、拥护大美利坚全球秩序的、坚决反共的美国极右组织“伯齐社”(John Birch Society)罢。

帝国不仁。而这就是陈映真何以使用那么多的自然的形象来描写男女主人公的原因吧。但,以陈映真的“市镇小知识分子”背景,以及西方美感经验毕竟长期内化于他的身体感觉之中的这个事实,他在这个“人民的”、“第三世界的”美感经验中,应该也不是那么完全自在的吧。我想要指出的是,陈映真并非真的在美感与道德的体会上有什么圣贤的天纵之处,而是他很努力地剖析他自己的美感与道德无意识,并与之对抗。他惊鸿一瞥地看到那个正在跳着冲浪舞的“漂亮得令人嫉妒的女人”苏丝黄,但旋即非礼勿视地请她离开小说,因为他要勉励自己在那以西方审美观点来看“不算漂亮”的巴尼与艾密身上体察他们的美(与德)。如果帝国主义是一张画皮,那么画皮也一定在引诱着干扰着呼唤著作者。这应该是可能的吧。作者应该还不太是如泉之自流的“好”巴尼与艾密之“美”,而是“恶”伯齐与苏丝黄的“不美”,而不美乃因其行事与用心之不仁。因此,陈映真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应该是有一个转折的。起先,他是被“西方的”、“现代的”美与性感与漂亮所吸引。之后,他因为深刻地看到帝国主义在政治与道德上的破产,从而让他开始狐疑那个和道德与政治有机地结合在一块儿的“美”,也应该是大有问题的,从而应该要“非礼勿视”,从而应该要“礼失而求诸野”——这里有一层智性上的“克己”。孟子曾说:“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陈映真的“人民的”美感经验应该还不是“如泉之自流”,而还只算是努力地“行仁义”吧——但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现在我们可以说,之前针对陈映真为何分别以“文明性”与“自然性”来描写白人军官与黑人士兵的那个问题,所提出的两条思路,其实是都成立的:在作者那儿,这两者一直是困顿地缠绕在一块儿的。

结语:反帝之难

藉由一段黑色的爱情,陈映真说了一个关于文明和野蛮的辩证的故事。这个由《六月里的玫瑰花》所开启的思想,在战后台湾的知识与思想界来说当然是先锋。四十余年后,陈映真仍然是先锋,因为整个知识界与思想界对于第一世界的知识与道德依附仍然结构未改,虽然也许陈映真多了一些在不同时间点上跟上来的同行者。陈映真对帝国主义的批判,对于文明与野蛮的辩证的思考,在二十一世纪仍然一如既往地展现于他对某女士站在帝国肩膀上所高言阔论的“文明论”的批判。而这个批判的思想原型,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毕现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篇小说。

但,对我而言,这篇小说更重要的同时却是隐藏起来的价值,可能还不在于对帝国主义的政治与道德批判(“刺”),而更是在“美”的层次上。陈映真的礼物是,透过小说,他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帝国主义是要反对的,但反抗是艰难的。而这个艰难却又不仅仅在知识与道德,甚至是狭义的“实践”层次上。要扬弃政治与道德上的附庸,我们还比较容易透过知识(特别是历史)与批判的理论的功夫,可以取得某种自主位置。而也许真正困难的,往往在于深入我们日常无意识的美感经验与判断的反思。

可贵的是,陈映真透过文学所说的这个道理,是把他自己的状态给诚实地反映出来的道理。这让我们读者在他铺展他的欲望、脆弱与努力的同时,反观我们自己的美感经验与判断状态。陈映真并不曾伪装他已经克服了这个问题的状态来写这篇小说,从而取得了一个高高在上的训诫位置。这是小说家陈映真不同于他的论敌的真正所在。向在文学上孜孜矻矻地实践其诚实与民主的陈映真致敬吧。

(本文有删节)

赵刚,学者,现居台北。主要著作有《四海困穷》、《知识之锚》、《头目哈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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