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精神初探
2010-12-26赵亚杰
□ 赵亚杰
(吉林省委党校,吉林 长春 130012)
律师执业精神初探
□ 赵亚杰
(吉林省委党校,吉林 长春 130012)
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文化,是律师行业的精神支柱,而律师执业精神是律师文化的核心。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必须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和律师职业特征的律师执业精神,并以此作为整个律师行业的价值追求取向。本文提出了律师应注意培养的十种执业精神,希望对律师文化建设有所裨益。
律师;执业精神;文化建设
律师文化建设要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为核心。律师的执业精神,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职业心理、道德情操、行为风范等与律师实践活动紧密联系的精神元素。律师执业精神既是律师执业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状况和律师业发展水平的体现。笔者认为,从中国律师所承担的职业使命和职业责任以及律师业内执业现状和执业需求出发,在律师文化建设中应努力培养以下十个方面的律师执业精神。
一、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
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探索出来的治理国家的最合理模式,法治是治国的基本方略。法治精神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精神,也是从事法律事业所必须秉承的职业精神。律师是实现法治的重要力量之一,必须秉承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坚持法律至上,就是坚持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至上,因为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法律体现人民的意志,三者本质是一致的。律师秉承法治精神集中体现在法律意识上。一是严格依法办事意识。依法办事是律师进行法律服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律师的一切法律服务活动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二是坚持唯法独尊意识。对法律的尊崇是律师职业的价值要求。唯法独尊就是在执业中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坚持按照法律程序履行职责,坚持依照法律提出意见,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维护法律权威意识。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勇于同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现象做斗争,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形成律师法治精神的内在因素,主要是努力培育律师的法治思想和法律意识,为形成法治精神提供精神动力和价值支撑。形成律师法治精神的外在条件,主要是营造律师执业需要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形成法治精神的过程中,律师也要不断适时摈弃自身存在的与法治精神相背离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不断调整修正形成法治精神的心路,使法治精神的形成成为律师发展的必需。
二、崇尚自由的独立精神
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解放和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目标,自由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理想境界。独立是自由的价值体现,追求和崇尚自由的独立精神一直是律师的天性。在以自由为前提的语境下,律师的独立精神体现在律师应具有的独立意识上。一是独立于公权力的意识。在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公权力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中的作用,而在社会转型时期,公权力具有潜在扩张和滥用的可能。律师要坚持自己的职业特点,发挥其独有的功能作用,努力为平衡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冲突做贡献,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人权、宪政、法治中体现律师的社会价值。二是独立于司法权的意识。律师独立于司法权,在狭义上说,最直接、最具体、最现实的就是应当与法官、检察官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做权钱交易的事,这既是律师执业的基本准则,也是律师业长久发展的需要。三是独立于当事人的意识。要明确律师是当事人的委托人而不是惟命是从的附庸,律师应当有意识地与当事人保持适当的职业距离,特别是有权拒绝当事人提出的与律师职业道德相悖的不正当要求。这种独立于当事人的意识,也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客观需要。当然,律师的职业自由是相对的,是受国家的监督、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社会规范约束的。对此,我们应当有明确的认识。
三、刚正不阿的精神
律师在执业中,无论是在法庭的辩护上还是在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上都要有刚正不阿的精神,要有不受任何因素干扰的依法坚持真理的精神,特别是在刑辩中,这种精神是不可缺少的。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实践证明,对人的自由和生命的剥夺,应该是国家维护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终极手段,并且应该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因而,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是国家赋予律师的重要权利。但律师的诉讼地位不被重视现象的存在有时可能使律师履行法律使命的作用受限,因此,律师在行使诉讼辩护权利中需要有刚正不阿的精神。一是要有依法据理力争的勇气。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要敢于坚持观点,敢于据理力争,敢于向错误的司法行为做斗争。当然这种据理力争的勇气应该建立在对真理的追求、对法律的信仰、对事实的确信和对职业道德遵守的基础上。二是要有善于据理力争的智慧。律师是理性的职业,律师的据理力争应该是理性的行为。要在严谨的法律思考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抉择,正确运用法律程序,追求最佳法律效果,同时要注意据理力争的方式方法,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注意维护律师的职业形象。三是要有善于坚持的精神。律师的据理力争要有善于坚持的精神作为支撑,这种精神不但源自于对真理的追求,也来自于对律师工作的热爱。律师必须秉承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依法履行律师应有的职责。
四、诚实守信的诚信精神
诚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象征。诚信对于律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个生死攸关的话题。无论是对社会发展负责,还是对行业自身发展负责,都需要律师树立诚信精神。一是要把诚信作为律师执业的价值标准。律师的每一个执业活动都可能成为社会评价整个律师群体价值的参照,诚信的价值作用属于律师群体,诚信应当成为律师群体必须恪守的价值标准,应将律师的诚信精神作为整个律师群体的道德伦理规范予以遵循。二是把诚信作为行业的道德规范。律师行业应当是诚信度最高的行业。如果说律师业内存在道德缺失的话,那么诚信意识的缺失和淡化应是其重要原因。律师行业必须进一步强化律师道德规范意识,使广大律师以恪守诚信的实际行动,维护律师行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三是把诚信作为安身立业的重要根基。律师要把诚信作为实现自己社会价值和安身立业之本,律师安身立业的最大本钱就是对事业的忠诚、热爱、敬业和对职业伦理的信守不渝。只有自身做到了诚信,才有当事人的信任、社会的信任,才能真正安身立业并实现社会价值。四是把诚信作为职业的信誉品牌。是否具有信誉品牌,关系到律师个人和律师事业的生存与发展。信誉品牌的打造,靠的是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要把诚信融入到形成品牌效应的实践中,倍加呵护和珍惜律师职业的信誉品牌,使律师信誉品牌在律师执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让律师真正成为社会上最令人信服的职业。
五、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
敬业是所有社会工作人员的基本职业要求。律师的敬业精神,是建立在对律师的职业所具有的内涵、功能、作用及社会价值深刻理解基础之上的,蕴含在律师对律师职业理性的尊崇、情感的投入和实际的践行中。律师只有敬业,才能把律师职业的价值作为自己生活和事业的追求。恪尽职守是律师敬业精神的直接体现,具有敬业精神的律师必然是恪尽职守的律师。这种恪尽职守的品格,体现在律师对职业价值的坚定信仰和执着追求以及竭尽全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实际行动上。一是把服务社会作为职业追求。律师的敬业精神要充分体现在对当事人负责,对委托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实践中。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能,努力满足社会的法律需求。二是要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好律师的具体工作。律师的职业行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每一件工作都需要实实在在地做。律师就是要以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去筑垒诚信和敬业的大厦,以对事业忠诚、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赢得当事人和客户的尊重和信赖,履行好职业责任。三是要把维护律师业整体利益作为敬业的重要内容。维护好律师业的整体利益,努力营造律师业发展的有利环境,是律师敬业精神的重要体现。因此,各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都要站在律师业全局的角度进行思考和谋划,律师在具体执业活动中也要考虑是否符合律师集体和整个律师群体的利益需求,切实把握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律师个人的发展与整个律师业发展的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实现个体发展与整体发展的统一。
六、公平公正的竞争精神
现代社会本身就是竞争的社会,竞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律师行业是个充满竞争的行业,要在律师业树立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价值的竞争精神,使律师在一定的制度架构下,依据一定的规范进行合理竞争,这样可以促进律师业内的优胜劣汰,推动律师业的有效整合,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律师业的整体素质。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竞争理念。律师业内应对竞争的社会价值和行业发展价值有个正确定位和理性思考,树立公平公正竞争的核心理念,这是实现公平公正竞争的理性基础。只有秉承正确的理念,才能使律师竞争遵循理性的思维,采取理性的方法,追求理性的效果,使律师竞争成为理性的竞争。二是增强靠实力竞争的意识。律师的实力来自于精湛的专业水平、良好的服务质量、优秀的文化素养。律师事务所的实力,来自于浓郁的人文素质、科学的管理方法、专业的法律服务、广泛的社会资源、优质的服务效果。无论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只有具备了较强的综合实力,才能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三是坚决摈弃恶意竞争思想。律师要在思想上破除过度地追求商业利益,甚至把商业利益最大化作为价值追求的理念,以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指导竞争,靠过硬的实力进行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实现良性竞争,在公平公正的竞争中实现律师业务的全面发展,并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的同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七、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随着律师业的发展,律师已告别传统的执业方式,形成了具有时代特点和行业特点、与律师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执业方式。团队执业就是其中最突出的、最有代表性的方式。团队执业要求具有团结一致的团队精神作为支撑。团结协作精神是律师业必须具有的基本精神,对于促进律师业的发展十分重要。首先团结协作是实现律师业务目标的重要方式。随着律师法律服务的市场化,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以团队形式开展业务活动已成为律师业的客观需求。这就要求进行律师之间的组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联合,团结协作是实现这种组合和联合的精神纽带,是实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业务目标的重要工作方式。其次团结协作是实现律师价值目标的内在需求。要实现团结合作的目的,必须对律师的价值目标进行融合,使律师形成共同依赖的思想基础,形成利益共享的奋斗目标,并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团结协作成为一种必然,成为实现律师共同价值目标的内在需求。第三团结协作是实现律师发展目标的保障。在统一思想、共同奋斗的基础上团结协作是实现律师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律师要把个人的发展目标融到集体发展目标之中,形成团队共同的意志、共同的力量、共同的追求,以实现共同的目标。
八、不断进取的学习精神
人类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已经成为每一个社会组织和成员取得成功的必然选择。律师是一种知识含量极高的专门性法律服务职业,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是现代社会对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律师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接受新思想,增加新知识,迎接新挑战,实现新发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一是树立终生学习意识。律师是个终生学习的职业。不但要学习现代法律知识,还要广泛涉猎诸如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人类学等现代科学知识,不断形成深厚扎实的知识功底,为成为现代化素质较高的律师做好知识储备。二是确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律师学习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整体素质,律师素质决定着律师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律师应努力形成有利于律师事业发展的理论修养、人文精神、现代意识,以适应律师事业发展需要,达到律师学习的根本目的。三是建立学习型组织。建立学习型组织,是一种文化自觉的体现。律师学习组织的建立,应成为律师行业的常态,成为律师发展的必由之路。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律师学习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提高整个律师业的文化素质。
九、严于律己的自律精神
自律是现代社会的一种职业道德行为,是一种现代文明的标志。律师的职业是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的职业,律师业务涉及的社会领域比较宽泛,律师的执业行为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受社会道德和行业规范的约束。因此,进一步强化律师的自律意识,努力培塑严于律己的自律精神,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树立深刻而理性的自律意识。律师自律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行为,是否具有强烈的自律意识是能否做到严格自律的重要思想基础。应时刻用国家法律、职业规范、执业纪律约束自己,时刻绷紧自律这根弦,让自律意识伴随执业一生。二是要自觉地强化内在的道德自律。律师道德是约束律师行为的最大精神力量,因为律师道德一旦被律师所认同和信奉,就会产生巨大的内驱力。律师道德滑坡和不能严于律己是律师业内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强化职业道德意识,使其成为律师自律的内在精神支撑。三是要建立严格而有效的自律机制。在积极引导律师自律的基础上,有效发挥职业纪律和职业规范的约束作用,加大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约束力度,建立有效的机制,使律师自律成为一种常态。建立律师自律机制,有利于强化律师自律,改善律师执业状况,解决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律师职业的社会公信力。
十、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
人的社会性决定着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同时也决定了人要进行满足社会与他人需求的社会服务活动。律师职业具有典型的社会服务性特征,应该提倡律师在服务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因为这种精神可以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律师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律师奉献精神的本质是先进的服务理念。在律师业内应该大力地宣传和提倡律师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因为这是律师事业所需要的,也是社会所需要的,更是这种精神的社会价值所在。律师奉献精神的内核是高尚的品格。律师应当具有高尚的品格,在律师业内应大力培育高尚的人格。在律师这个具有一定商业化属性的职业群体里,如果放弃对服务社会奉献精神的追求和信仰,就可能造成对律师社会属性的背离。要在培养律师高尚品格中,注重律师道德素质的培养,使律师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具有坚实的道德修养根基。律师奉献精神的价值是职业的升华。律师职业的社会性,需要社会了解和认知律师职业存在的社会价值。律师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其本质作用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业内弘扬无私奉献的服务精神,使其成为律师主流意识之一,是律师行业发展所必需。
(责任编辑:张雅光)
On the Spirits of Lawyers
Zhao Yajie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lawyers culture is the spiritual pillar of the legal profession,while the lawyer is a lawyer practicing spiritual and cultural core.Strengthening cultural construction lawyers must form a consistent idea of socialist rule of law requirements and the legal profession features the spirit of lawyers and the legal profession as a whole the value of the pursuit of orientation.In this paper,dozens of lawyers to practice should be to cultivate the spirit of hope that the benefit of the lawyer culture.
lawyers;spirits;culture
D926.5
A
1007-8207(2010)04-0073-03
2009-11-20
赵亚杰 (1957—),女,吉林公主岭人,吉林省委党校 (吉林省行政学院)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