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国有企业党员负责人的示范表率作用”的思考
2010-12-26张超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7期
文/张超
“发挥国有企业党员负责人的示范表率作用”的思考
文/张超
2009年8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发挥党员负责人的示范表率作用”。企业中的党员负责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岗位工作,只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才能使广大党员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党员负责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应注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带好头:
一是要在引领企业发展上带好头。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骨干和中坚,不仅是一个经济组织,而且承担着重要的国家义务和社会责任。因此,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党员负责人必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企业管理当中,在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制定发展思路、落实发展措施上带好头,实现企业践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统一。
二是要在弘扬企业文化上带好头。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形式,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凝聚作用。党员负责人要带头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企业文化,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内涵,创新企业文化建设载体,通过身体力行地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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