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套拍”既非注水亦非缩水
2010-11-16□禾刀
声屏世界 2010年9期
□ 禾 刀
同一题材拍了电影再拍电视剧,还排练成话剧,有人戏谑,被“蒸”过了,再用“水煮”一下,最后又拿去“红烧”。越是那些著名作品,越会被频繁地改编成话剧,翻拍成电影或电视剧。
从艺术表现形式来看,不同形式的艺术,满足的是不同受众的文化需求。只要现实中存在这种需求,意味着就存在这种艺术形态的创造动力。这就好比有的人喜欢看话剧,而有的人热衷于简短的电影,还有的人则觉得故事要嚼得更细才有味道。
“套拍”终不过是套了个名头。从营销角度看,借助一方先热的舆论优势,至而推出另一种形态的作品,至少可以省去大笔营销费用。这样巧借东风并非不可以,但影视“套拍”,并非对原版的注水或者缩水。
创造是影视“套拍”的生命源泉。在新《三国》播出前,吴宇森的电影版《赤壁》票房收获颇丰,当然也喜忧参半。同样是改编,朱苏进对电视版的《三国》亦注入了太多不同的含义。除了貂蝉这一角色命运的变化,更具争议的是,曹操形象的颠覆。在传统作品里,刘备是当仁不让的第一视角,即便老版亦难出其右。朱苏进在保证刘备这一传统角色前提下,大胆突破对曹操的角色刻画:奸诈之时,却又不乏人之常情。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朱苏进对曹操这一角色的全新诠释,新《三国》会生发出如此热度。
无论是电影、或者电视、抑或话剧,最终能否得到观众的肯定,并不局限于其表现形态,而取决于作品到底能给观众带来什么。观众不喜欢炒冷饭,不喜欢嚼蜡,也不喜欢哗众取宠,只是喜欢那些能够足以令其产生共鸣的感染力量。简而言之,影视“套拍”的唯一标尺在于,触及观众心扉。至于艺术形态,只不过是一件事关个人喜好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