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剩余模型及集群剩余的效应分析
——基于 “结构洞”理论的研究
2010-11-02胡登峰,王丽萍,王巍
●产经动态
集群剩余模型及集群剩余的效应分析
——基于 “结构洞”理论的研究
胡登峰,王丽萍,王 巍
(安徽财经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4000)
根据“结构洞理论”和经济外部性效应分析,文章认为集群剩余是集群内的组织,包括企业、政府、中介等集群行为主体的网络化行为所产生影响,且这些组织不可能都因自身的投入而获得一个可预期的固定报酬,总会有个体或群体分享一个不确定的报酬;在集群剩余既定的情况下,影响企业分享不确定报酬的相关因素主要是网络位置、网络结构、网络中不同节点及网络中节点属性。同时本文从五个方面分析了集群剩余的效应,并指出以集群剩余作为研究产业集群的视角,目的在于进一步揭示集群网络关系,并为集群内治理的相关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结构洞;集群剩余;剩余效应
一、引 言
企业集群是一群独立自主又相互依赖的成员企业,根据分工和资源互补,凭借信任和承诺等人文因素而构成的维持长期非特定合约的企业群体。对企业集群的研究 Penrose、Demsertz等人为代表的知识学派和 Nelson、W inter等人为代表的演化经济学派共同倾向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核心优势不是简单的避免交易成本,而是以与市场很不相同的逻辑控制某种特定的经济活动的独特优势[1-2]。陈雪梅于《中小企业集群的理论与实践》 (2003)中首先提出了集群剩余的概念,但她所针对的是集群内部的单个企业而不是集群整体,她所指的“集群剩余”更准确地说是企业加入集群比不加入集群所实现的额外剩余。另外有些研究[3-4]提出集群剩余是一个企业加入集群与不加入集群对集群本身的剩余影响,同时提出集群收益和集群成本作为分析集群的工具。
后者的研究看似比前者更进了一步,但是他们的研究还只是立足于一个企业是否加入集群,以及企业如果加入集群能够得到多少剩余;这其实是古典集群理论思维,并没有从集群及集群治理的角度思考集群剩余。企业集群不同于产业集群,但一般对这两者不做严格的区分,本文以“结构洞”理论为基础研究企业、政府、中介等集群行为主体的网络化行为,故也没有作区分。在文中首先介绍了“结构洞理论”和集群行为主体的搭桥行为,认为行为主体的搭桥行为对集群信息传递具有 “传递作用”,形成关系的传递性;其次根据经济外部性效应和关系的传递性,认为集群剩余是集群内的组织,包括企业、政府、中介等行为主体集群网络的作用所产生外部影响,且这些行为主体不可能都因自身的投入而获得一个可预期的固定报酬,总会有个体或群体分享一个不确定的报酬;假如在集群剩余既定的情况下,影响企业不确定报酬的相关因素主要是网络位置、网络结构、网络中不同节点及网络中节点属性存在差别,这点具有合理性,如在集群中,有些核心企业直接控制了集群的未来发展,则这些核心企业在集群中的位置将相当重要。在文章第四部分从五个方面分析了集群剩余效应来源,并指出以集群剩余作为研究集群的视角,目的在于进一步揭示集群网络关系,并为集群内治理的相关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二、“结构洞理论”与集群企业间“搭桥”
Burt(1992)在他的《结构洞》一书中提出了 “结构洞”理论,他的研究主要从理性人出发,特别强调关系网络的功利性和工具性[5]。在他的研究中把市场竞争空间内的行动者称为 “参与者 (Player)”,意在提出对竞争情景(competitive context)的动态分析,使参与者对于它在网络中的位置而言可以不断变换策略——这种策略就是创造一个能让自己最大可能地把握情景和关系优势,即一个组织或者个体在一定的社会网络结构和形式中,如何成功地利用网络资源,进而在优化的社会网络结构和形式中获取回报。这种分析的逻辑基础就是“结构洞”。
所谓结构洞,即社会网络中的某组织或某些个体和其它组织或者个体发生直接联系,但与其它组织或者个体不发生直接联系或关系间断 (disconnection)的现象,从网络整体上看,好像网络结构中出现了洞穴。如在图 1a中,A和 B、B和 C之间有直接联系,A和 C之间关系间断。
图1 网络结构
产业集群是在特定地域形成的网络关系,是包括企业、中介等组织在一定区域内网络关系的集合。在图 1b中,虚线以内代表了一个产业集群内部网络关系,表现为分包商、服务商、其它生产者间及中介结构及高校等部门,它们之间建立了紧密的横向或者纵向联系。同时,在图 1b中,A和 B相对于 D具有更多的与其它个体之间的横向或者纵向联系。
结构洞是建立联系的纽带或通道,针对第三者而言具有形成关系的“传递性”作用。图 1a中,AC是一个结构洞,AC如果要发生联系,必须通过 B。这样,对于整个网络来说,类似B的节点就具有以下方面优势和地位:
(一)信息优势
在一个集群网络中,类似B节点的组织可以利用这种网络信息优势,建立自己的竞争市场地位。
(二)控制优势
在集群网络关系中,竞争者被结构洞所分离,就意味着别人可能陷入结构洞里失去自主性,自己就具有讨价还价的资本和获取信息资源的渠道[6]。这样为了保持结构洞的存在,参与者不会轻易地让另外两者联系起来;而结构洞两端的个体也可以通过重新连接的中介业务达到新的发展,降低结构上的限制性,这就是所谓的 “搭桥”。Burt将这种填补结构洞的行为称为搭桥,图 1b中,A、B、D与集群外 C搭桥存在较高的差异。
(三)价值创造
从图 1b中可以看出,假如没有 A、B点存在,则整个集群必然是封闭的,影响了知识流动和价值创造,故 “搭桥”,不仅仅表现为节点之间连接,还包括集群内外节点之间的连接,这种填补集群内外节点的活动,可以减低不同集群之间结构的限制性,达到价值创造和提升集群知识创造。既然集群内外的搭桥是一种为建立关系而从事的行为,则相对的命题是,搭桥行为必然带来一定的成本,即建立关系的重复浪费,这包括数量过多的浪费和结构对等的浪费。伯特认为结构洞的最优规模取决于网络规模与分化的平衡,故在设计上有两个基本标准:第一,效率标准。个体信息源尽量不具有重复性,将非多余联系最大化;第二,绩效标准,个体不需要把所有关系都建立起来,而只要建立某些主信息源以获得各个异质信息,这就要求个体把一级信息源和二级信息源区分开来,把资源集中到一级信息源接触的维护上。
三、外部性、集群剩余及模型
在经济学中,我们通常把外部性 (externality)称之为外部经济 (externality economy)。外部经济是指给某行为个体带来好处 (或者坏处),而这些个体却又不是做出直接或间接导致此事件的决策的人[7]。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因外部性存在,个人或者组织因自身的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为私人收益 (private benefit),如集群内企业改变自己的竞争策略,获得的创新租金,这种创新租金是其行为的全部收益,即社会收益 (social benefit)的一部分;而个人或者组织因自身的行为所承担的私人成本 (private cost)仅仅是社会成本的一部分,如创新失败所面临的成本。
在集群网络中,对网络关系的投资,或者说围绕发现结构洞、建立结构洞,我们认为是企业创新行为的过程,这种创新行为可以给企业带来租金,从而给集群其它个体或组织将带来外部经济或不经济;但是如果网络关系投资失败或者建立的结构洞失败,那么企业的私人投资得不到补偿,企业将面临承担其行为的全部成本或部分成本,例如一个企业加入集群网络,可能因为自己的加入失败给自己带来损失,而对集群其它个人或者组织来说,却因为其投资失败而面临重构个人或者集群内组织的成本。
个人或者组织生存于不确定的集群网络中,集群网络中的合约又是不完备的,故在集群网络中的个人或组织收入本身不是一个常量,而是一个不确定的量,是受到集群内个人或者组织的影响。因此,集群内的组织,包括企业、政府、中介等投资集群网络的行为必然产生外部影响,不可能都因自身的投入而获得一个可预期的固定报酬,总会有个人或者群体分享一个不确定的报酬,这就是集群剩余。
既然在集群网络中个体或者组织不可能因为自己的投资行为为自己获得一个可预期的固定报酬,而且这种投资行为本身又会对外部产生影响,故从网络关系角度看,集群剩余反映个人或组织行为本身的全部价值,是个人或者组织对自己和集群内其它个人和组织新创造的价值总和,即个人或者组织本身获得价值增值和给其它个人或者组织带来的价值增值。这一剩余观体现了现有集群网络中个人或组织之间合作互补、共担集群发展风险、共享集群带来好处的本质。
假如在集群网络中,企业 i投资网络行为给企业自身带来的收益 Ri,给集群网络中个体 (包括自由工作者)带来的收入为w,给当地政府带来税收为 r,给其它企业,例如企业 j带来收入 Rj,故最终整个集群剩余量 R为:
在公式 1中,集群剩余量 R也可能为负的,那就意味着以其整个集群中,需要有主体为其承担责任;暂且假定企业投资网络的行为没有对集群产生外部影响,即 R=Ri,企业的投资行为仅以企业为对象产生剩余,即集群剩余就是企业剩余。
假如企业 i投资网络行为给政府和个体经营者不带来任何影响,即外部经济性仅仅对企业产生作用,例如企业间技术发生转移,则公式 1为:
在如图 1a中,集群网络企业 i投资行为必然给网络中其它企业带来不确定影响,即对集群内其它企业产生正的或者负的影响,则可表示为:
在集群中,假如集群所面对的区域市场固定,整个集群未来需求Q为常量,价格 p既定,则整个集群内收入 R固定;任何组织不可能因为自身的投入而获得一个固定的报酬,就只能分享一个不固定的报酬,假如分享的比例为β1,β2,…,βn,且β1+…+βn=1,其中的企业 i分享集群剩余量则为
当集群内企业 i处于较好的网络位置时候,例如在图 1b中,A、B、D在集群网络结构中的位置不一样,则βi值存在差别,意味着在集群中分享集群剩余也必然存在差别。
四、产生集群剩余的效应分析
上文从结构洞理论阐述了集群剩余的概念及其模型,下面我们进一步分析集群剩余效应。从区位及产业聚集来看,企业参与集群首先是交易费用的节约,而交易费用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与市场相比,集群内的企业具有的长期网络联系有助于市场交易成本的节约[8-9];二是集群内特定的网络结构及其机制,能够帮助稳定集群内外信息、知识流动环境,形成集群内的企业对市场稳定预期和价值回报关系,同时提升了整个集群的有序性,形成集群内部的技术、知识等有效扩散所带来的创新价值实现,特别是集群内企业之间有效沟通、集群内信息有效传递及集群推荐等,由此会产生一系列的交易收益的价值增值效应。具体表现如下:
(一)资源互补与网络结构效应
互补效应是以集群内组织成员的资源整合为基础的,通过资源的优势互补而产生的效应,它是集群在长期发展中,外部环境的变迁和组织模式变革促使了集群结构优化,构成了良好的网络治理关系。一方面能够促使企业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改善自己在集群网络中的地位;另一方面集群内核心企业或者次核心企业可以通过适当的安排,例如开放通道或者构造“结构洞”,加快价值链重构,提升集群内产业效率。同时在集群价值链全球化拓展中,集群内的企业为了获取竞争优势,有意识地扩大网络成员数量、提高网络密度、构筑新的“结构洞”等方式,拓展网络节点,提高了网络弹性(network resilience)[10],并通过企业有意识地追踪消费行为的个性化、产品差异化等途径降低集群内生产同类产品的竞争压力,同时提升整个集群的市场效应。
(二)产业认知和知识学习效应
我们通常认为,网络组织是大于单个行为者决窍总和的集体决窍的储存器,而且这种组织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广阔的范围内展开集体学习,如超越了企业边界的技术开发的学习过程。这有个假定前提是组织中的成员能够展开有效学习,在网络中显性知识容易在组织间流动,但隐性知识的交流需要有共同的接触经历,在组织间的交流是很慢的。学习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对隐性知识的学习,需要一个很好的制度性因素来保证。在一体化的科层组织,可以通过在组织内建立学习机制,实现隐性知识学习,但是官僚层次多,知识与信息传递链条长,加上管理体制的低效率和企业自身文化刚性,知识与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通,并且随着生产与技术复杂性的增加,不仅仅隐性知识学习与信息交流存在着阻碍,即使是显性知识的交流受到制度、文化刚性的作用也存在阻碍。在集群组织中,可以避免单一的组织文化的约束,同时集群外的快速的知识革新压力,特别是集群内核心企业推动,例如图 1a中具有 “信息优势”B节点的企业有意识的推动,容易形成共同的产业认知。共同的产业认知不仅仅能够促使价值链上不同企业之间的合作,也促使了企业之间进一步加快知识交流和知识固化,例如制定相关标准和规则。另外,基于产业链的知识交流,可以使得企业的人员能够及时消化、吸收来自于其他企业人员的针对性知识,加快知识产品的创新,快速应对市场的瞬间变化。集群内组织成员能否快速响应外部变化,形成一致性产业预期,决定了集群内企业是否能够提供有竞争力的资源,也直接决定了整个集群剩余的大小。
(三)创新能动性和创新的外部效应
众所周知,集群不同于单一企业在于利润权利分散化所带来了激励优势,对利润的追逐激励了各个独立的企业的创新行为。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是由知识的存量和质量决定的,网络中的创新过程就是寻找、捕捉隐藏在不同活动中的知识和资源,并将其转变成为可以使用的知识,并通过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表现为市场化的过程。在集群网络中,企业成功地进行了网络化投资,例如改变了自己在网络中位置,重建了“结构洞”或者消除了其它企业 “结构洞”影响,与集群外企业建立信息渠道等投资,一方面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创新价值,另一方面外部效应可以给集群网络产生影响,形成了网络结构的优化,进而提高了集群的效率。因此,对创新价值的追求,促使企业能够积极地去创新;另一面在集群中网络中,由于地理位置临近性和价值链的一致性,企业的创新行为也给其它企业带来一定的外部性,正如公式 (1和 3)所示,表现为这种创新行为给企业和其它企业产生了影响。
(四)规模效应和经济时效性
参加集群的企业,是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基础上,专一化经营使得每一个成员能够保持合理的规模,管理费用相对来说是很小的,并且通过共享公共网络,降低了获得知识的成本。随着网络产出的增加,可以提高整个网络的边际收益;同时,嵌入性体现着交易的逻辑,它能提升经济的时效性、改进整合协议、能够进行复杂的调试,在资源配置上实现帕累托改进。而且整个集群网络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了行业壁垒,获得了垄断利润[11],而时效性的保持,将直接固化了整个集群垄断地位。
(五)市场控制势力放大效应
市场控制势力放大效应是与组织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时效性结合在一起的。集群网络控制势力放大效应表现在集群对市场权力控制与影响超过了单个企业对市场权力控制与影响的总和。这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集群内的企业关系是一个动态的调整和竞争过程,对外体现为整个集群网络的动态能力,表现为资源在整个集群网络动态流动和对集群对网络外资源吸收和利用能力提高,形成了有序的价值链重构,同时价值链快速重构和对市场的响应能力,改进了供求关系,促进了网络成员企业的长期品牌效应,形成了较好的市场影响力量。二是在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时,集群内不同产品链动态变化和参与价值链相关企业资源的动态组合,克服了单个企业难以获得资源优势,特别是克服了单个企业很难在有效的时间内创造出理想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了集群内企业满足变化的市场能力。三是集群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地域品牌有利于提升产品美誉度,降低了产品进入市场难度,同时也提高了现有产品市场规模。不论是对市场动态的响应能力提高、还是市场控制能力得到强化还是地域品牌价值提升,这些都是集群外部性所带来好处。
五、结论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在本文中通过“结构洞”理论对集群剩余概念到模型的分析,阐述了不同的企业由于在集群网络结构节点不一样,决定了其在集群中对网络中的其他企业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同时解释了企业在网络中的“搭桥”行为与集群剩余之间的内在关系。
企业所获得的剩余和集群剩余之间存在不一致性,这一方面受到集群剩余本身大小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制于企业在集群网络中节点位置,故集群内的企业必然积极性地采取措施影响集群剩余或者说采取方法获得更多集群剩余控制权。如果沿着这个思路继续思考集群网络中控制和被控制问题,以及集群剩余如何分配等问题,这将有利于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展开对集群治理问题 (信任、声誉、关系契约、关系网络和集群文化)[12]研究,即围绕集群剩余控制或者请求权为线展开对集群治理、治理方式的选择以及集群治理优化等问题的深入研究。
在本文中,没有就集群剩余在不同组织之间如何分享做进一步研究,当然研究集群剩余的大小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研究如何通过集群网络中不同组织之间的有效分工和合作、何种治理方式及治理机制有利于提高集群剩余量,并提出解决集群产业升级等相关问题,这才是最终目的,也是我们未来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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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 靖]
Cluster Residual and the Source of Cluster Effect——Based on Structural Holes Theory
HU Deng-feng,WANGLi-ping,WANGWei
(Schoo of Managem ent,Anhui Finance and Econom ic University,Bengbu234000,China)
According to the“structure holes theoretical”and the effects of external economic analysis,this article points out that the cluster residual comes from the impact behavior of the organization network,including enterprises,government,inter mediary agents and these organizations can not have a fixed remuneration,for their input is expected to receive,there will always be individuals or groups to share a reward of uncertainty;if the clusters is fixed,the share of the rewards of uncertainty factors are the location of the network,network structure,different network nodes and the attribute differences of network nodes.This article refers the cluster residual from five effect of the cluster.The cluster residual isone of a research perspectives to the cluster,And the aim of further revea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luster network,and support the theory of network governance.
structural holes;cluster residual;residual effect
F062.9
A
1007—5097(2010)11—0070—04
10.3969/j.issn.1007-5097.2010.11.016
2010—01—1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集群剩余与网络治理研究”(06JC3000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创业企业孵育体系建设研究——基于集群租金的视角”(08CJY028)
胡登峰 (1971—),男,安徽庐江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集群与企业竞争力研究;
王丽萍 (1964—),女,安徽砀山人,副教授,研究方向:产业政策研究;
王 巍 (1990—),男,安徽宣城人,研究生,研究方向: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