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2010-10-29马国锋
马国锋
提要:我国现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观念落后、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风险管理方法单一。加强银行风险管理具体说就是要改变只注重扩大规模,不注意利润的观念、淡化特色,强化国际标准、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计量方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标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需要而形成的一种金融组织。商业银行是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金融企业,核心业务是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务,并从中获取利润,是典型的融资的金融机构。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不断扩张,已不再局限于信用中介,而是包括多项表外业务在内的多元综合业务。其核心功能不再是简单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务,而是风险管理。因而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方法也在不断创新。
一、中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比较
从世界范围内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历了由单一向综合的发展过程。1988年《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要求对应的是信用风险,虽然也有人意识到其隐含了市场风险,但并没有在银行的风险管理中得到很好的执行。在该协议的指导下,商业银行在资本金管理中强调的是资本金如何满足信用风险,几乎把信用风险作为商业银行的首要的也是唯一的风险。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利率市场化以后,市场险成为了商业银行新的、重要的风险。这一变化也使商业银行对风险有了新的认识,管理有了新的发展。2004年6月获G10央行行长会议通过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指出,商业银行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新协议》是国际银行业最重要的竞争规则之一。其最著名的是三大支柱理论,即信用风险、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新协议》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实践中,曾经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信用风险上,忽略了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使风险管理对象一度十分单一。这种状况一直到2004年《新协议》出台才有所改变。建国后,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经济方面的一切工作几乎全由政府指令,不存在金融市场,当然没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问题。改革开放后,兴起的商业银行业务由于起点、政策等原因,与《新协议》及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相比,风险管理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历史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大致依次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五个阶段。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当我国还处在起步的负债管理、资产管理阶段时,西方多数主要商业银行大概处于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的第四、第五个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巨大差距。我国商业银行开始认识并逐步重视信用风险以外的风险管理起步于1994年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对风险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有了1998年的增加资本金、资产负债比例管理,1999年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缺陷
虽然在上世纪末,我国就认识到了商业银行风险的多样性,但由于种种原因,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十分落后。依据我国银监会2008年3月27日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指标》没有明确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跟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我国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曾经经历过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商业银行总行管辖分行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分行管辖基层分支行的风险内控体系三个层面管理模式。在这个阶段,主要存在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总分行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不健全,对风险防范控制手段不够完整、基层分支行的风险内部控制体制需要健全和强化等问题。尽管十多年前就认识到了商业银行风险的多样性,但我国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1.风险管理观念落后,只注意扩大规模,不注重风险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重扩大规模、轻风险管理的现象,对一家银行的评价,往往仅以规模为标准,似乎哪家银行规模扩张快,哪家银行就发展得快;哪家银行规模大,哪家银行就是好银行。事实上,银行并不是以规模大小论英雄的,关键还得看利润。英国有一家规模不过300多亿英镑、只做单一的按揭业务的中小银行,由于总资产盈利率5年始终保持在1%,达到了花旗银行等欧美大银行的水平,在英国银行界受到非常高的评价。银行是不以大小论英雄的,关键是看盈利能力和市值。
2.风险管理方法单一、滞后。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技术十分丰富,而且分类科学、量化准确、手段先进,这些技术来源于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计量方法和模型化是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目前,不仅针对市场风险开发了以风险价值VaR为代表的计量模型,并且对信用风险、一般认为不易量化的操作风险也开发了计量模型。而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与方法方面还存在许多空白,在风险量化管理方面还非常薄弱,从2008年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关于银行风险的规定看,大多数银行还停留在资产负债、头寸匹配、风险迁
风险抵补等管理的水平上,风险价值VaR、IRB、AMA、RAROC和持续期等概念刚刚开始引入,还不能熟悉地运用。
3.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线都是纵向式的,这种体制,其审贷官序列也都是纵向式的。而我国目前的法人治理模式在结构上还存在很多缺陷,没有建立独立的审贷官序列。国内银行的审贷体制基本上还是横向的,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管理组织制度。大多数商业银行还没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无论是内部稽核部门、信贷管理部门或者是资金管理部门,都没有能力承担起独立的、具有权威性的能够有效管理银行各个方面风险的风险管理职责。
三、建立世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标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商业银行风险也经历了一個由保守向进取、由单一向综合、由内部控制到外部交易、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新变化。传统的严格授信标准、规范贷款条款、要求客户提供抵押、质押等风险缓释措施已经不能应对变化莫测的市场需求,因而把原来商业银行资产所存在的风险进行“解捆”,将各种风险分离开来,然后根据需要重新将一些风险进行捆绑,形成不同特点的新产品来吸引不同的投资者以争取市场份额,是现代商业银行风险发展的一大趋势。《新协议》正在逐步成为国际银行业的监管准则。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和世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标准一样的标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才能走出风险管理的误区,具体说必须考虑一下几点:
1.改变只注重扩大规模,不注意利润的观念。银行利润是银行的生命线,有效的资金管理带来合理的利润收入。盲目扩大资金规模,忽视资金回笼和有效利润,一旦经济环境发生变化,银行脆弱的神经就将面临崩溃。规模的扩张要以有效的利润为前提。
2.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计量方法。计量方法的引入和使用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世界接轨的要求,是对风险进行精确管理的具体实践。我国商业银行应该从观念上充分认识商业银行使用计量方法对风险进行管理的意义。以《新协议》为标准,引进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的计量方法,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3.淡化中国特色,强化国际标准。2004年,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作为实施《新协议》的过渡法规,既体现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思想,又借鉴了《新协议》的整体框架,充满了“中国特色”。从2007年开始,国际银行业的监管准则就已经是《新协议》了,而我国在2006年4月“中西银行业重组经验高层研讨会”上也表示,从2010年到2012年,中国银监会将开始要求“拥有相对较多境外分支机构”的国内中资银行执行新的资本协议。也就是说我国今年是实施Ⅸ新协议》的第一年,我们应该严格执行《新协议》的标准,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银行监管应该要最大限度的淡化中国特色,强化国际标准,使我国商业银行与跨国银行在风险管理的标准上与世界真正接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