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挂号费的“前世今生”
2010-10-29刘晓慧
本刊记者◎刘晓慧
去医院看病,首先要走的程序就是挂号,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再俗常不过的事,但却很少有人去认真追问挂号的目的是什么,挂号收费是从什么年代开始的,挂号制度是如何变迁的,各个时代挂号费的收费数额具体是多少。本文作者通过查阅资料及采访相关当事人将为您逐一解答上述疑惑。
挂号是约定俗成的
“酒香不怕巷子深”,在旧时,名医通常不坐堂,看病都要预约。医技高明、德高望重的医生,声誉逐渐传播开来,往往就会形成固定的就诊群体,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当然也会不断有更多新的病人慕名而来。预约看病的人多了,就诊次序就开始出现混乱。为了维护秩序,就用竹签儿刻上序号,按先后发给来看病的人,以此为序,依次候诊。
在古代,医生给病人看病是十分讲究的。《黄帝内经·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载,黄帝的老师岐伯认为,给病人看病要“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就是说,给病人看病前要关好门窗,医生和病人都要从容坐定,不能分神。强调关好门窗是更多了解隐衷的需要,所以,安静、封闭的诊治环境是极其重要的。接受诊治的病人进门前,会有专门的人将他的竹签号挂在门上,表示这一号位的病人正在接受诊治,列位排队稍候,请勿打扰。这是挂号最早的雏形。
据中国老教授协会医药专业委员会名誉副理事长杨光教授介绍,最初,挂号只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医诊秩序,并不包含诊费。所以古代医生的诊费往往以药费和劳务费的名义收取。
旧时的医生社会地位低下,按照中国的礼数,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是行善积德的事,是不能收取诊费的,所以所得的酬劳也往往是用于救命的各类食物或粮食,或者主人出于感激赠予的金银玉器饰品。直到出现了流通货币以后,才逐渐用货币支付诊费,并隐讳称之为“车马费”。
挂号收费的缘起
据《北京卫生志》载,最早收取挂号费的医院是清代光绪年间的内城官医院。当时,北京建立了最早的近代公立医院即京城官医院,分为内城官医院和外城官医院两所。其中内城官医院设在钱粮胡同,于1906 年8 月1 日正式开诊,平民百姓与官职人员都可以挂号看病。医院中、西医并诊,中医主要在门诊,西医主要分管病房医务服务。就诊病人先到挂号处挂号。挂号时,分红、绿两种颜色签,男号为红签,女号为绿签。在挂号处取号签后,分别到男、女候诊室按顺序就诊。就诊室也男女区分,分别有医生为病人诊断开具处方,病者凭此药方到发药处取药。但无具体挂号收费数额。据考证,内外城官医院延续到1920 年左右,分别历时12、14 年。由于北洋政府时期军阀混战,政局多变,经费无着落以致先后停办。挂号收费却由此沿袭下来。
挂号费的变迁
据杨光教授介绍,挂号费从有具体数据的记录开始,历代一直很低。自民国元年至建国时期的这段时间,市面上流通的货币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币制。所以,挂号费的数额也因币制的差别而不尽相同。
民国10 年(公元1921 年),北京地区普通挂号为5 个铜板,特殊急诊为25个铜板,但对私立医院的挂号费没有限定。民国18 年(公元1929 年),挂号费为铜板6 枚。二十年代的北京,当时的中央公园(现中山公园)和北海公园的入门券都是铜板20 枚,相当于五分钱。城内一座八至十间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二十元左右;一间二十平米的单身宿舍,月租金四至五元。据《鲁迅日记》记载,鲁迅在一九二三年一度租用的砖塔胡同六十一号,三间正房月租金八元。他的女佣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资为三元。就当时的物价比较,挂号费应该算比较低廉了。民国37 年(也就是1948 年),医院收挂号费略有提高,为1.0 元,相当于当时6 斤小米的价格。当时剖腹产的费用为100 元,相当于当时16 两制的黄金1 两的价格。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6 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暂行收费标准》的统一规定:挂号费初诊为人民币0.4 元,急诊为每人次0.8 元。
1958 年,我国第一次普遍降低了医疗费,挂号费为每人次0.3 元,床位费每床日1 元,剖腹产为10 元。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干部和子女,每月每人医药费的供给标准还要按照粮食的市价折合计算,大约为8 斤小麦。谈起那段历史,刚刚跟随儿子到北京定居的徐大爷至今仍激动不已。他说,那时候人们建设新中国的热情高涨,根本没有时间去医院看病,“人人都争当先进,没空儿生病。”很多医生只能到乡下蹲点儿。老乡患有重病要到县里或省城去看,而且要带着贫下中农介绍信。当时城里的医院也没有这么多的就诊量,每天约2000 左右。不像现在随便一家三甲医院日均门诊量都动辄在5000 以上。医院规模比现在小得多,医务人员的数量也相对少得多。
1966 年开始至文革末期,第三次调整了医疗收费标准,挂号费仅收一毛钱。“过去看病很简单,也便宜,每次只交一毛钱的挂号费,诊断、打针几乎不用掏钱。”今年77 岁的李钦堂讲起那时候看病的情况,仍然忍不住咂舌怀念。他的抽屉里至今仍保留着当年的一张挂号的收据。
1982 年4月,经北京市政府统一批准实行两种收费制度,并且开始按照医院的级别收费。当时挂号费自费为0.1 元,公费为0.3 元。市级医院挂号费为0.3 元,区级以下为0.2 元。1988 年,挂号费再一次降为0.1 元。就当时的调查显示,市级医院挂号费不含工资成本每人次平均1.43 元,由此可知,医院即使挂号收费,也是赔本的“买卖”。
1991 年11 月1 日,北京市提高医疗收费标准,普通挂号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次自费0.1 元、公费0.3 元调整为0.5 元;急诊每人次1 元,不分公费自费。
2009 年,北京市医院门诊挂号费和门诊治疗费收费标准为:普通门诊挂号费0.5 元/人次 ;急诊挂号费1 元/人次。三级医院的门诊诊疗费4 元/人次;二级医院的门诊诊疗费3 元/人次;一级医院的门诊诊疗费2.5 元/人次。
挂号制度的改进与比例分配
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医院门诊挂号、候诊、缴费时间长,诊病时间短,即“三长一短”的问题很严重。卫生部门曾多次召开会议着力解决这一问题,但成效颇微。1977 年,北京市卫生局提出合理安排就诊,改进了挂号制度,区分挂号方式,采取分科挂号和分就诊对象挂号(如公费、劳保特约、基层转诊、自费)。还根据病员来门诊挂号多少的规律增设挂号窗口,早上提早挂号,多开设挂号窗口,在挂号手续上力求简化,采取多种形式便利转诊病人,如实行电话预约挂号、地段内特约挂号、复诊病人预约挂号、专科门诊预约挂号等等,初步形成了现在的挂号模式和制度。
从严格意义上讲,挂号费不等同于诊疗费。杨光教授说,挂号费理论上只应代表处方和病历的工本费,医生的诊费是不应该算在里面的。事实上也是如此,并不是所有的挂号费都包括诊费,在不同的年代,不同地区依然有所区分,但是一直比较混乱。自2004 年上海市挂号费与诊费并收之后,全国各城市也都先后实行两费并收。
某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在众多门类的挂号费中,普通门诊挂号费0.5 元和急诊挂号费1 元是作为处方和病历的工本费,归医院支配的;所有出诊医生的挂号费中,每挂出一个号,都要有4 元上交卫生局,名曰“诊治费”。剩余部分统一归医院支配,医院分配给医生的比例由各医院自行决定。例如,主任医师的14 元挂号费中,有4 元作为诊治费上缴;剩余的10 元中,医院与医生个人的比例分配由各医院决定。
北京、上海两地挂号费比较
北京与上海的城市规模相近,其经济水平和发展速度也不相上下,但北京的物价较上海要低廉很多。就挂号费来看,即使在年代变更的不同时期,北京的总体水平也一直低于上海。在民国时期,北京与上海实行不同的币制,折算下来,上海市的挂号费要比北京高出很多。民国18 年(公元1929 年),上海市门诊诊金每次0.2~1.2 元,出诊(普通)每次1~5 元(含车费),特诊每次6~10 元;当时,北京市挂号费为铜板6 枚,折合新币约1.5 分钱。
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统一使用新币制。1956 年,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挂号费施行新的征收标准:初诊0.2 元,复诊0.1 元,急诊0.4 元;当时北京市普通挂号费为每人次0.5 元,急诊为每人次0.8元。北京的挂号费首次高过上海。
1966 年,上海市的国家医疗机构对收费标准重新做了调整,市区初诊挂号费0.2 元,复诊0.1 元;郊县初诊0.15 元,复诊0.1 元;公社卫生院初复诊一律收费0.1 元。同时取消急诊挂号费,一律按照初诊和复诊标准收费;而在这一时期,北京也第三次调整医疗收费标准,挂号费为0.1 元,剖腹产为10 元。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上海市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病人收挂号费的标准由复诊每次从0.1 元调整为0.2~0.4 元,初诊每次按复诊标准再加0.1 元;北京市政府也开始实行两种收费制度,挂号费自费为0.1 元,公费为0.3 元,市级医院挂号费为0.3 元,区级以下为0.2 元。
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上海市提高挂号费,自费复诊病人每次从0.1 元调整为0.3 元,劳保、公费病人从每次0.2元调整为0.4 元;初诊自费病人从每次0.2 元调整为0.4 元,劳保、公费病人从每次0.3 元调到0.5 元;而北京市普通挂号费也由原来的每人每次自费0.1 元,公费0.3 元调整为0.5 元,急诊每人次1元,不分公费自费。
2004 年11 月1 日起,上海将挂号费和门急诊诊疗费合并。和原来的收费相比,普通门诊中,区县级医疗机构从8.5元调整为10 元,市级医疗机构从10.5元调整为14 元;急诊诊疗费中,区县级医疗机构从9 元调整为10 元,市级医疗机构从11 元增加到14 元;专家门诊诊疗费中,区县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从10 元增加到14 元,正主任医师从12 元增加到17 元;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从11 元增加到17 元,正主任医师从13元增加到20 元。
各国(地区)挂号费的横向对比
我国的挂号费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悬殊。以美国为例,公立医院的普通挂号费要50 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0元;内科医生的挂号费大约是70美元,约合人民币490 元;外科、妇科、眼科等专科的挂号费大约是150 美元,约合人民币1050 元。挂号费平均是我国的100 倍以上。但美国实行的医疗健康保险体系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将昂贵的挂号费分成两部分,一小部分由病人掏钱,而剩余的绝大部分都是由医疗保险公司承担。购买的保险不同,患者自付挂号医疗费用的比例也不尽相同。最普通的健康保险,通常看内科要自付25美元,看外科、妇科要自付40 美元。如果购买更高级别的医疗保险,自付的挂号费会极其低廉,而医生挂号费的另一部分都是由美国的医疗保险公司代为缴纳。如果没有医疗保险,因为急症或严重伤害危及生命,医院会申请一种“急诊保险”,以保证急需救治的病人能够获得接受治疗的资格。这种急诊保险全部是由政府医疗经费支付。
香港地区在2000 年以前,政府医院的门诊费及药费几乎是全免的。从2000年开始,才开始收取门诊费,每人次为100 港元。市民在政府普通科门诊诊疗所接受治疗,包括诊金、药物、X 光检验和化验等费用在内,每次收费45 港元。患者如需专科医生诊断,就会按照专科诊疗标准收费,专科初诊费用为100 港元,其后每次复诊收费都为60 元。
2005 年9 月1 日,香港开始实施修订的医疗收费项目,按照符合资格人士服务收费、非符合资格人士服务收费以及私家服务诊症费来加以区分。符合资格人士服务收费要相对低廉,以港元计算,急症室服务(相当于急诊挂号)每次诊症100 港元;专科门诊首次诊症100港元,复诊60 港元;普通科门诊45 港元。而非符合资格人士服务收费就要高出几倍,急症室服务每次诊症570 港元;专科门诊每次诊症700 港元;普通科门诊215 港元。私家服务诊症费是最高的,且没有固定标准。通常,门诊服务首次诊症550~1750 港元;复诊每次450~1150 港元。领取香港地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人士可以豁免公营医疗服务的收费。同时,政府加强现行的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保障综援覆盖以外的贫病患者能够得到救治。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包括部分社会主义体制的国家,实施全民免费医疗已经成为国民享受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印度第一部宪法里明确规定,所有国民都享有免费医疗。为切实推行全民免费医疗,印度政府下了不少功夫,构建了一个遍布全国的政府医疗体系,基本满足了大多数人的医疗需求。目前,印度共有1.2 万所医院、2.2 万个初级医疗中心和2.7 万个诊疗所,分为国家级、邦(省)级、地区级、县级和乡级,形成了一个覆盖面比较广的医疗网络。在印度,所有政府医院都会对病人敞开大门,从挂号、手术到药品各项服务基本免费。
朝鲜对本国公民也实行免费医疗制度。1946 年12 月19 日,朝鲜颁布了《国家社会保险法令》,决定从1947 年1 月27 日起,对工人、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庭实行免费医疗制度。依据全面的免费医疗制度,朝鲜所有公民都享有免费医疗的权利,凡到国家预防、医疗机关就诊的患者,其诊疗费、医疗费、住宿费、伙食费、疗养所需的来往旅费等,全部由国家或合作社负担。
挂号费是直接与执业医生的工资相联系的,是一种物质的评价标志,是对职业医生劳动成果的有价衡量。从某种意义上讲,挂号费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医生这一职业的社会地位。2003 年美国劳工部劳动统计署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美国薪酬排名前20 位的职业中,各科医生包揽了前8 位,其中外科医生排在第一位,平均每小时收入为近66 美元,平均年薪超过13 万美元。而挪威医生的月收入达2830 欧元,瑞典医生的月收入高达4000 欧元以上。对于仅用挂号费来计算收入的中国医生来说,要达到这种水平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下,新一轮的医疗改革正在试水阶段,前不久,“高诊费低药费”的声音提示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已经开始得到重视。期待在不久的将来,配合医改大方向,一种能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科学合理的挂号收费制度能够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