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按贡献率分配模式
2010-10-17刘小凤
刘小凤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蚌埠 233041)
私营企业按贡献率分配模式
刘小凤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蚌埠 233041)
私营企业;普通劳动者;分配方式;贡献率
文章系统分析了目前我国私营企业分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私营企业中普通员工收入过低、分配不公的现象,提出了按劳动力要素贡献率分配企业收益,并进行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私营企业实行按要素贡献率分配,对员工、私营企业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立都是有益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腾飞,这其中私营经济的贡献不可忽略。然而私营企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其分配制度的不合理方面正在显示出来,如现行的分配制度缺乏对普通员工的激励机制,企业效率不高;资本收益过高,劳动收益太低从而引起劳资冲突;收入分配依据不科学等。如果不及时、合理地解决,将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找到适合私营企业的一套分配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 私营企业分配制度中的缺陷分析
我国私营企业由于企业化程度、规模大小及企业主的个人素质各不同,不同企业的分配制度存在差异性,但基本上劳动要素的收入都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1]。劳动要素分配方式过于单一,劳动时间过长,且由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都被私营企业主侵占,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1缺少健全的收入分配制度。我国私营企业的收入分配问题主要发生在中小企业。在这类企业里,没有一套健全的收入分配制度,劳动者的收入基本由其劳动时间决定,且劳动时间不确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由于收入是由劳动时间确定的,劳动者不管干多干少,收入是一样的,所以经常出现出工不出力的情况,对劳动者缺乏有效的激励。
2资本收入过度侵占劳动收入。私营企业的收入分配,从表面上看,各生产要素按照自己的贡献率进行分配。但在当前资本强、劳动弱的态势下,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是不合理、不公正的,资本收益比例过高,而普通劳动者收益的主要来源—工资却增长缓慢。我国的私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私有经济,其分配关系具有资本主义分配关系性质,占支配和主导地位的是私营企业主,而普通劳动者作为企业职工则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企业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私营企业主的利润最大化,而不是为了职工的利益;同时,劳动要素只是按其对于创造财富的贡献率与其他生产要素平等的获得一部分收入,而没有对其创造的剩余劳动的分配权。根据生产要素所有权及其权重理论,每种要素所有者将其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投入生产时必然要求索取回报,非劳动生产要素如资本要求利息及土地要求地租的回报等,回报的大小取决于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权重及贡献程度。作为能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超额价值的生产要素之一的一般劳动力更是参与企业价值创造的一种重要资本,那么,一般劳动力贡献价值就应该像企业的其他投资资本一样构成企业产权的一部分,并享有收益获得权[2]。但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中,企业主凭借其投入的资本要素所取得的收入,实质上含有对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占有,资本收入无偿侵占了劳动收入[3]。
二 构建私营企业新的分配模式——按贡献率分配
基于私营企业原有分配模式的缺陷,急需探寻一种新的分配模式来替代旧的、不合理的模式,而按贡献率分配模式是指企业内部的的各个阶层按其对企业的贡献份额而参与企业经营成果的分享的一种模式,这种分配模式可以适用于私营企业。
1构建新的分配模式的必要性。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企业普通劳动者收入分配,在本质上,应该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本—劳动分配方式。但现实是,我国私营企业对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分配仍沿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企业中工人工资实质上是劳动力价值的说法,私营企业基本上采用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方法。而我国私营企业的普通劳动者基本来自农村,由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很大,农村消费水平普遍低于城市消费水平,加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且大部分没有特殊技能,只能就业于私营企业,普通劳动力的供给大于需求,这就导致了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必然被压低到与农村人均生活资料消费量相当的劳动力价值,普通劳动者的分配权益得不到保证;按劳动要素贡献率分配则是按照员工对企业所做的贡献来确定其贡献额,进而分享企业利润的一种分配模式,分配的唯一依据是贡献率。劳动者的收入分配与其劳动要素所作出的贡献正相关,随着企业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要素的收入分配份额会随着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
2按贡献率分配在民企的可行性分析。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具有主导性作用,私营经济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包括劳动生产要素和非劳动生产要素,可以在不同性质的经营主体间转移,因此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要素按贡献率分配的份额可以被私营经济作为有效参考;另一方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私营企业中的普通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一样,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平等建设者。劳动要素按贡献率参与分配,是这一平等地位对分配关系的要求;并且现阶段我国法律法规的建设越来越完善,国家有能力、责任和义务通过规定工资标准,实施各种保险措施等,保证劳动者权益,使私营企业普通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贡献相当的收入。
三 按贡献率分配利润的受益群体分析
私营企业实行按贡献率分配的模式,不仅使普通劳动者的收益得到保证,而且对私营企业本身和社会都是有益的。
1 私营企业普通劳动者层面
普通劳动者在精神或物质形式上均可以得到激励效应: 1.精神形式。按劳动要素的贡献率分配,将员工的努力程度与所得报酬挂钩,让员工有种自己收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觉,这样不仅让员工觉得受尊重,更忠诚于企业,而且也有利于员工公平感的形成,而企业员工的公平感与效率之间具有正相关[4]。在以往的按劳动时间分配模式中,分配过于平均主义,劳动者的努力程度往往得不到企业的注意,“努力的不可观测性”使劳动效率低下,出工不出力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对劳动者本身是一种劳动资源的浪费,而这种资源本可以创造出的价值却由于员工的故意怠工或偷懒而没有被创造出来,员工的自我价值很难得到实现。在按要素贡献分配的模式下,员工的贡献会被准确的计量,其付出的努力不会被忽视,其收入会与其所做的贡献相匹配,这样,有利于员工的劳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普通劳动者的收益最大化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都有了保证。2.物质形式。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的生活还不够富裕,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普通劳动者,他们的生存状况更加严峻,因此对收入的增加非常渴望。如果私营企业实行按贡献率分配,则员工会增加其有效工作时间来获取更多的报酬。下面通过一个简单的模型来分析按贡献率分配对普通劳动者的激励作用[5]。
假设 (1)员工的个人效用取决于收入 I和闲暇L,这里的闲暇L是指企业规定的劳动时间 T中因偷懒而挤出的时间。T减去 L就是工作时间 T中的有效劳动时间; (2)员工追求个人效用U的最大化。当企业在名义劳动时间 T内给员工的报酬不变时,员工就会挤出更多的闲暇以使自身效用最大化;若企业实行按贡献率分配时,员工的收入与劳动成果正相关,闲暇的机会成本增加,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就被调动起来了。由于个人偏好的影响,劳动者对于收入和闲暇的偏好是有差异的。我国私营企业的员工收入普遍较低,对报酬的增加非常渴望,属于收入偏好型,其收入与闲暇的无差异曲线如下:
图1
从图 1可看出,从L2到L1闲暇较少的减少,引起了 I2到 I1收入较多的增加。因此,如果私营企业按贡献率分配,那么员工会自动增加有效工作时间来获得收入的增加,从而保证了私营企业内部按贡献率分配的高激励效果。
2私营企业层面。私营企业通过让员工分享一部分由劳动者创造,本应由劳动和资本共享却被资本独占的收入,会对员工形成自身激励效应,使其效率提高,自动减少偷懒时间,其结果是企业的产出的增加;我国私营企业由于劳动者收入偏低而引起的劳资冲突不断升级,很多劳动者因为对企业的失望而离开,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企业生产不能缺少劳动力,而民工荒又使劳动力供给减少,企业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价钱来吸引劳动力,结果得不偿失。而企业实行按贡献率分配,减少了对员工的剥削,让员工的收入透明化,直接与产量挂钩,这样就缓和了劳资冲突,企业能专心生产,不用花精力去应付劳资纠纷等;企业实行按贡献率分配的模式,是尊重劳动力的表现,有利于企业声誉。企业声誉是一种珍贵的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吸引、留住优秀的人才。
3社会层面。私营企业普通劳动者数量庞大,有很大的消费潜力,但受制于低收入而抑制了有效需求。按贡献分配使劳动者收入得到改善,有效需求增加,提高了宏观经济效率;按贡献率分配使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了,缩小了收入差距,这事关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私营企业普通劳动者是人民的一部分,按贡献率分配能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被全体人民共享,使我国朝着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
四 保障私营企业劳动要素按贡献分配的一些建议
尽管理论界对劳动要素按贡献率分配的研究很多,也得出了这一分配模式有益员工和企业发展的结论,但现实是,相当一些私营企业中普通劳动者的劳动要素在收入分配中难以得到相当其所作出的贡献的份额,劳动者的权益难以保证,必须加以规范和引导,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劳动者的劳动要素在分配过程中获得应有的份额。首先,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较好地贯彻按贡献率分配的企业予以鼓励和肯定,对不尊重劳动的企业给予惩罚。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监督企业的执行情况,确保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落实到实处。其次,企业应建立并允许建立保护工人权益的组织机构,如工会组织,让劳动者选拔出的工人代表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就劳动要素的贡献份额与企业主进行谈判,监督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维护自身的权益。再次,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设立专门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能够按照员工的岗位与贡献情况核定员工的贡献率并及时给员工晋升工资,按时发放职工工资。最后,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合理的确定用于内部分配的价值总量。由于一些私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不健全,监管企业财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主想方设法减少用于内部分配的价值总量以减少用于职工分配的收入总量,使更多利润装入企业主腰包。建立健全的财会制度,保证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收入不被侵占。
[1] 王国益 .民营企业收入分配新论 [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
[2] 李世聪,陈光明,彭秋琼.按生产要素分离人力物力贡献价值及模型设计与实证分析 [J].长沙交通学院学报,2006, (12).
[3] 王云中 .我国私营企业中劳动要素收入的本质与实现[J].经济改革,2005,(3):29-31
[4] 白静,扶涛 .民营企业分配模式探究 [J].华东经济管理, 2008,(8):159-161
[5] 李汉通 .报酬激励作用的经济学分析 [J].科学与管理, 2002,(3).
Key words:private enterprise;general labors;distribution;contribution rate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zes on the issue of private distribution system,aiming at the phenomenon of general labour’s low income and unfair distribution in private enterprises,it proposed to distribute corporate’s income according to contribution rate and the labor factor,and carrying on t analysis on necessity&Feasibility of this system.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system is beneficial to staff,private enterprise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har monious society.
A Research on D istribution System According to Contribution Rate of Private Enterprises
L IU Xiao-feng
(Economics School,An Hui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ngbu Anhui 233041,China)
F 275.6
A
1673-2804(2010)05-0053-03
200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