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晚年曾接受救济
2010-09-20杨时旸
在公开报道中,晚年宋庆龄都是以端庄的政治家形象示人。而鲜为人知的是,晚年的她还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寂寞老人,她的窘迫和孤独都被历史湮没。
1978年12月30日,86岁的宋庆龄身患重病,最后一次回到上海。
在位于淮海路的家中,宋庆龄翻找出多年来的信件,除小部分外,其余均全部销毁。此外。她还将多年来的旧物一一变卖。
在负责宋庆龄后勤保障工作的李家炽的回忆文章中,他将这次变卖旧物称为“不得已”。宋庆龄的工资是579块5角。但是她搞福利事业,又一直公私分明,所以没什么钱。
此次回到上海的寓所,宋庆龄翻找出可变卖的旧物有一箱皮衣皮袍、一些船舰模型和几件翡翠摆件。皮货有的地方已经发脆,有的地方毛皮脱落。而翡翠经过鉴定,是玻璃上面涂了颜色,全属赝品。物品共计价值2500元。宋庆龄有些失落地说:“我以为这些东西能卖这个价钱的十几倍。”经汇报后,上海政府机关考虑,这些物品是孙中山的遗物,决定由机关出钱垫付,暂放仓库保存。
就在宋庆龄变卖私产后的半个月,上级部门得知情况后,为其补助1万元,通过宋庆龄贴身保姆李燕娥转交,并附信一封。随后,宋庆龄回函,“一万元我收了,因我的确需用钱。卖掉的机器、皮货等不过收到我希望的百万分之一!因此我只好收了,因等用款子。”
对于接纳公款补助,宋庆龄在信中透露着无奈。宋庆龄一直坚持自己负担保姆工资。“文革”期间,她工资中300元外事费曾自动申请免去,虽然组织上一直坚持发放,但一直未曾动用。此次接下1万元补贴,确属不得已。
与此同时,宋庆龄因为经济拮据而变卖旧货的举动也被中央知道。1979年2月,叶剑英致信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彭冲,决定从国家财政中拨款5万元给宋庆龄。李家炽后来口述这段情形:“在上海市财政局办好手续后,我立即向宋庆龄汇报。宋庆龄说‘谢谢’,并表示她自己不管这笔钱,交由我来管理。她还特意交代:‘如果以后需要用钱,我会写信给你,你凭信将钱交给来人就行了。’”
宋庆龄要求李家炽用她自己的化名林泰刻一私章,用钱时,以此为据。直至宋庆龄去世,这5万元钱被花掉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