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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中歧视性干预风险及其规避

2010-09-16刘晓岚

武陵学刊 2010年4期
关键词:歧视性石油国家

刘晓岚

(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北京 100080)

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中歧视性干预风险及其规避

刘晓岚

(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北京 100080)

无论是从国家利益还是企业发展的层面看,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都是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选择。由于资源行业属于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对于境外投资者始终带有一定的警惕性,因此,政治风险中的歧视性干预风险是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最不可预期的风险。中国企业应采取谋略巧妙地规避海外资源并购中歧视性干预风险,以使中国企业的海外资源并购之路走得更加稳健和踏实。

海外资源并购;歧视性干预风险;规避①< class="footnote_content" id="jz_1_30">收稿日期:2010-04-15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及对资源依赖程度的提高,近年来,中国企业不断在海外攻城略地,屡有斩获,成为后经济危机中的一道亮丽风景而令国际资本市场为之侧目。海外资源并购会遭遇到各种类别的风险,但由于资源行业属于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对于境外投资者始终带有一定的警惕性,因此,政治风险中的歧视性干预风险是我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最不可预期的风险。

一 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遭遇歧视性干预风险

歧视性干预风险即因东道国非正常地使用本国政策、法律而给外国投资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于资源分布在地域上的差异,各国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到国外寻找资源,这在国际上是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了。但中国的海外资源并购行为却往往被其他国家“妖魔化”、“歪曲化”。中国的这种对储量和资源的追求,被误解为掠夺和控制全世界的资源。特别是近年来在某些国家所谓“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下,中国在资源领域的并购行为越来越强烈地拨动资源国政府或第三国政府敏感的政治神经,惹来他们对收购意图惴惴不安的揣测,中国的不少正常的商业举动,都被国际上某些政治势力过度解读。中国收储铜,就说中国控制铜价并推高国际铜价;中铝结盟力拓,就说是为了政治利益或者是为了控制铁矿石价格。在他们看来,在境外展开收购的每一家中国企业背后都站着中国政府,他们服务于一个难于测度的目的。而低成本资金则是这种担忧和指责的主要证据。在一些外国人士眼里,“中国公司”是一个由多家国有企业组成、组织严密、运作顺畅、密切合作的统一团体,背后则是拥有详细规划的政府,执行着全球扩张战略[1]。他们将中国积极开拓海外资源来源的商业努力视为中国“敌意性”的战略扩张,担心中国会因此操控世界资源的价格,危害其国家和资源安全。荣中战略咨询的荣大聂就曾说过:“世界可以应对中国的庞大规模,但无法应对围绕其动机和系统实际运行方式始终存在的不确定性。”[2]“妖魔化”中国收购行为而引发的歧视性干预风险使得资源型企业的海外并购存在诸多非商业性的困难,一些国家对中国国企境外资源并购活动普遍实行了极为严格的审查制度,以非市场因素为理由的并购否决屡见不鲜,具体情况见表 1。

“妖魔化”中国收购行为而引发的歧视性干预风险无疑是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绕不过的一道关卡。由于意识形态和国家战略的差异,一些国家对来自中国的投资,特别是资源类企业的投资一向存有较强的戒心,对把自由市场国家的资产出售给共产党国家心存芥蒂,因此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由政治参与经济决策,即便是标榜“自由”的国家,也经常是经济利益让位于政治考量。这就大大增加了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的变数,中国海外资源拓展的步伐举步维艰。基于歧视性干预风险的不可控性,笔者认为,从自身作出调整,是规避风险的基本思路。

表 1 由于歧视性干预风险导致并购失败的部分案例

二 中国企业海外资源并购中歧视性干预风险的规避

从根源上看,对企业身份和收购目的的怀疑与争议是歧视性干预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在海外资源并购中需要懂谋略,懂“兵法”,淡化国有公司的印记,尽量打消外国政府的顾虑。笔者认为,中国企业应该学会从以下几方面来规避风险。

(一)从独舞到合作

并购虽然是投资行为,但是更主要的是合作行为。合作有两种方式:一是与东道国资源公司合作进行并购。这样可以淡化意识形态色彩,更加凸显商业目的,而且易于为东道国接受,认为中国企业是来“分享”而不是“掠夺”他们的资源,弱化了东道国对中国企业收购行为的误解和戒备,大大提高了并购成功的可能性。如,2006年 8月,中国石化选择俄罗斯石油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竞购俄罗斯秋明—英国公司乌德穆尔特油公司 96.86%股份,从而顺利进入俄罗斯石油市场[3]。2009年 12月,中石油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公司联合收购哈萨克斯坦曼格什套油气公司的全部股份。二是与第三国资源公司合作进行并购。由于多种伙伴关系包含了许多不同的国家,东道国不太可能为了干预某一公司而得罪多国政府,捆绑式的“集体行动”避免了被收购企业对收购人的敌对情绪,因此降低了政治风险。如,2007年 3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联手成功竞购了价值高达 10亿美元的叙利亚油气资产。2009年 6月,中石油、英国石油公司联手竞得伊拉克鲁迈拉油田 20年服务合同;2009年 12月,中海油联手泰国国家石油公司 PTTEP获得了阿尔及利亚 HassiBirRekaiz区块的勘探许可权。通过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间的联合,增强了商业气息,淡化了政治色彩,弱化了国家意识,有效地削减了政治风险。因此,在海外扩张的进程中,中国企业应当注重合作与联盟,将其作为分享海外资源的长期战略,从而更好地应对海外资源的激烈竞争,并确保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

(二)从央企主导到官民并举

中国从事跨国资源型并购的主要是国有能源资源企业,中石油、中石化、武钢、五矿等中央企业占据了绝对的多数,规模和数量都领先于民营企业和主权财富基金,成为资源并购潮的重要推动者。为了央企的“做大做强”,国家更是不遗余力地为央企海外资源并购提供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便利。这使得央企在收购其他国家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公司时,人们会质疑这是国家行为,还是商业行为。即便中铝在并购力拓前举行了多次新闻发布会,想说明中铝只是一个商业公司,但从澳大利亚媒体的评论和反应看,人们的疑问并没有任何减少。央企到海外去做大金额的并购交易,必然会在当地引起巨大反响,特别是会给当地的政客提供再好不过的靶子。除非中国改变由大国企当头的做法,否则,国外的偏见不大可能改变。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曾表示,来自私人产权的任何投资,只要它是合法的和光明正大的实体,澳大利亚都欢迎,但来自国家控制或受国家影响的实体,我们就持保留的态度①。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只要能把矿产和能源找回来为我所用,就能够达到殊途同归的效果。可以设想,由能源民营企业根据自身的经验、战略,资本运作能力,抗风险能力自主地从事投资活动,就可以减少一些外国政府,或者一些机构对他们的防备,或者是反对。可喜的是,在近几年的资源并购大潮中,我们也看到了诸如新疆广汇、汉龙矿业这样成功完成并购的民营企业的身影,使得跨国资源并购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为了避免更多失败,实现中国未来的资源需要,民营企业理应在资源能源收购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资源并购的扶持力度。

(三)从直接到迂回

目前我国开展的海外资源并购都是非常直截了当的,其并购主体、并购资金、并购方式让人一目了然,缺乏隐蔽性。如在并购资金问题上,我国都是由国有商业银行来提供资金支持,当初中铝并购力拓,国家开发银行当时借给中铝 60亿美元现金,还给了它 70亿美元的授信额度。这种国有银行在资金上的无限量支持反而引发其他国家对中国的并购持批评态度和抵制情绪。因此,我们在并购中要学会采用“以迂为直”的曲线方式,这样既达成了目的,又规避了风险。我们可以借鉴日本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做法。日本主要是通过日本政府成立的“国家石油投资基金”来对海外石油投资项目提供支持。2007年 9月,中国投资公司成立,其旗下的主权财富基金应当逐渐替代国有商业银行成为中国海外并购中的绝对主力。

在并购主体上,资源型国企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隐藏其真实身份,资源类企业可以先把资金投到境外的私募股权基金上,并拥有对这些基金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再通过这些私募基金收购其他国家的资源型企业股权,借此间接控制海外资源型企业,这比由中国资源型国企直接收购外国资源型企业的方式更为隐蔽和高明。

在并购方式上,我们应当多采用代理并购的方式,由国内或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来代理完成并购业务。代理并购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东道国及被并购企业往往很难把握其并购的真实动因,不让他们产生在投资银行背后可能就是某些觊觎他们市场的中国资源巨头的怀疑。

(四)从高调到低调

“中国是后来者,是利益洗牌者,这注定不可能得到既得利益者欢迎,也注定太张扬是做不成事情的。”[4]这是一位业内人士的说法。而在中国,往往是在资源收购交易尚未尘埃落定,中国的网络、报纸、期刊便铺天盖地、连篇累牍地对其进行宣传、评说,而且言辞间满溢着民族自豪感和对此项交易的志在必得,把一场稀松平常的商业交易弄得甚嚣尘上。在中海油竞购优尼科交易案中,优尼科美国油气资产的产量只占全美石油和天然气消耗量的不到1%,但就是由于中国公众的过分关注,使得优尼科资产及其并购意义被严重夸大,引发了之后的轩然大波。中铝并购力拓也是,媒体高调和过分的渲染将中国正常的资源需求上升到国家资源战略的高度从而引发了澳大利亚这个对外资很宽容的国家的反感与戒备。日本企业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虽然全世界的很多优质矿产和能源企业都有日本人的利益,有些甚至被日本人控制,但并没有引起过分关注。日本企业之所以从没有被推到风口浪尖,是因为他们选择了低调扩张的策略,做到了“扩张于无形之中”。

马光远博士表示:“国际市场上的跨国并购,一定要低调,最怕事先张扬。”[2]在资源并购这样具有高度政治敏感的行业尤其应该如此。在中国,能高调宣传又把事情做成的海外并购案例实在太少。中国企业应吸取以往华丽登场而最后惨淡收场的经验教训,步伐要快,但应低调行事,不应财大气粗、高调入市。

(五)从高歌猛进到循序渐进

中国企业进军海外实施扩张大多是大手笔,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亿的投资额,雄心勃勃的要么想着收购国外的大宗或核心资产,要么想着谋求控股权。这样既不利于分散风险,还可能引起目标国很大的经济震动和社会震动。因此,中国企业应当采取温和渐进的方式来进行收购。

第一种渐进的方式是先从小股东做起,参股经营而不谋求控股权。多宗海外资源并购折戟沉沙的事实证明,贪大求多的策略并不可取,选择积少成多的策略可能更为有效。有业内人士评述:“每个交易都不大,这样既可以不显山露水,又能积少成多。这比一上来就要收购一个超级大公司更聪明。”[5]2009年 11月,中海油以大约 1亿美元收购了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在美国墨西哥湾四个勘探区块的部分权益。墨西哥湾是美国重要的能源基地,之所以没有引起美国政界过度反应,最重要的原因是这是一次小规模的交易,大大降低了引发高度关注的可能性。因此,中国不应把“控制”的概念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并购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第二种渐进的方式是在并购前谋求与东道国的目标公司的合作。有过合作,对这个公司就有了基本的了解,关系融洽,可降低并购风险。中国石油收购 PK公司,就是建立在双方充分合作的基础上的。在收购之前,中国石油和 PK有着长达 8年的友好合作。中国石化和Addax也并非素昧平生。在中国石化收购Addax前的 2008年,Addax石油公司在尼日利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合作开发区的合资项目中有一个面积为 24 500英亩的石油区块,是与中国石化合作钻探的②。

第三种渐进的方式是借助资本的纽带温和出手。如“贷款换石油”的能源合作方式。通过对资源国提供金融上的支持来换取获得资源的最大可能性,2009年 4月,中国和哈萨克斯坦达成 5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的协议,12月,中石油就收购了哈萨克斯坦曼格什套油气公司 50%的股份。

“得资源者得天下”,无论是从国家利益还是企业发展的层面看,中国企业的海外资源并购都是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选择。中国企业应采取谋略巧妙地规避海外资源并购中歧视性干预风险,使中国企业的海外资源并购之路走得更加稳健和踏实。

注 释:

①参见铝世界网,中国海外资源大收购因何屡屡受挫?2009年 6月13日。

②参见中国环境网,反思中铝力拓并购案,2009年 11月 4日。

[1]陈竹,杨悦.中俄“贷款换石油”未了[J].财经,2008(24).

[2]胡贲.“走出去”:央企海外集体舞[N].南方周末,2009-08-20.

[3]孙艳莉.海外并购制胜之道[J].中国石油石化杂志,2009(7):15.

[4]陈竹.低调是大宗海外并购的制胜法宝[EB/OL].[2010-01-14].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9-08-03/110219713. html.

[5]詹铃.中海油曲线入美[N].21世纪经济报,2009-10-23.

(责任编辑:张群喜)

The Risk of D iscrim inatory Intervention and How to Avoid it in Overseas ResourcesM&A by Chinese Enterprises

L IU X iao-lan
(College of Earth Science and Resources,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Beijing 100080,China)

Overseas resources M&A by Chinese enterprises is a strategic choice with long-term significance,either from the national interest or from the enterprise’s interest.Since resources are related to national economy and the people’s livelihood,both government and common people have a certain degree of vigilance for foreign investors.Therefore,the risk of discriminatory intervention in political risk is the biggest and the most unexpected risk during the process of the overseas resources M&A by the Chinese enterprises.Chinese enterprises should adopt strategies to avoid skillfully the risk of discriminatory intervention in the overseas resourcesM&A so that they can carry out s moothly overseas resourcesM&A.

overseas resourcesM&A;risk of discriminatory intervention;avoidance

F272.3;F120.4

A

1674-9014(2010)04-0041-04

刘晓岚(1975-),女,湖南常德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文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资源产业经济。

20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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