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参与BOT项目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010-09-14周忠于
周忠于
(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湖南长沙 410075)
民营企业参与BOT项目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周忠于
(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湖南长沙 410075)
民营企业参与BOT项目面临很大挑战:一是竞争力不强、BOT项目经验缺乏等来自自身的挑战;二是来自法律法规不健全、BOT项目风险因素多等来自外界的挑战。民营企业成功运营BOT项目,必须清楚自身劣势和不足,争取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加强自身发展提升竞争力,并根据自身资金和管理实力,选择适当的项目。
BOT模式;民营企业
近年,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西部大开发”等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使得我国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有大幅度增长。由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巨大,政府为减轻财政负担和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效率,对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机制进行改革,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随着近年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很多民营企业积累了大量资本,具备了一定的实力。然而由于我国的民营企业自产生以来,即面临着政策、市场、产权、融资等方面的约束,使民营企业参与BOT项目时困难重重,存在着项目经验不足等自身问题和政策不健全等外部问题亟待解决。
一、BOT简述及相关政策
(一)BOT简述
BOT是英文“BU 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意为:建造——运营——移交,在我国也被称为“特许权投融资方式”,它是指:拥有项目所有权的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基础设施项目、自然资源开发项目或者公用事业项目授权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等,并且这个项目主办人要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在约定的特许期内有偿运营,由此获得收益,并进行维护,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移交给授权政府[1]。
从图中可以看出:BOT融资模式通过授权给项目公司,让项目公司去融资筹建,不仅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缓解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资金不足的矛盾,而且能成功的进行风险转移和成本控制。政府借壳生蛋,使自身从筹建项目中脱身出来,更好的履行其基本职能。BOT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确定最优的项目公司来实施项目,达到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要收回投入的成本并获得收益,这个目标要求提高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完善市场机制。BOT融资模式的实施也极大的发展了国内资本市场和建设市场。
(二)相关政策
早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个体、私营企业为代表的民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其存在对我国的和平发展至关重要。
2004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鼓励社会投资,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1]。
2004年,国家出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经营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规范特许经营活动[1]。
2005年,国家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这些政策的出台和执行,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1]。
二、民营企业的现状
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9版民营经济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6(2008—2009)》[2]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
该报告表明,民营企业九成以上是家族企业,发展主要靠自有资金,集中在制造业和商业。从三个产业划分的角度看,上规模的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79%)和第三产业(20%)。在第二产业中,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74%)和建筑业(3%);在第三产业中,主要集中在商业、餐饮业、综合类和房地产业。由此可见:民营行业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强,企业平均寿命短。不过蓝皮书预测,在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不断改善的前提下,未来5~10年,民营经济将会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
三、民营企业参与BOT项目面临的问题
我国的民营企业自产生以来即面临着政策、市场、产权、融资等方面的约束,使民营企业参与BOT项目时面临着重重困难,体现为自身问题和外部问题。
(一)自身问题
(1)民营企业竞争力不强:大部分民营企业先天不足,存在规模小、结构散、经营行为不规范、发展观念和战略意识薄弱的问题,整体竞争力不强——体现为民营企业对政策的敏感度不够,不能很好的把握投资方向和经营模式等;
(2)BOT项目经验缺乏:虽然现在政策也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但是以往BOT项目中标者多为国有企业,加上民营企业对公用事业建设的认识有局限性,相当欠缺BOT项目的经验,对BOT项目不能灵活掌控——体现为对BOT项目的市场预测不准,谈判过程不规范,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不到位,缺乏后期运营经验等;
(3)风险承担能力有限:民营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整体竞争力相对较弱,所以承受风险的能力有限。另外,缺乏政策的庇护也是民营企业风险承担能力有限的原因之一;
(4)协调谈判能力有限:在BOT项目中,利益相关者众多,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因此组织结构的协调能力略显不足。尤其是在与政府的协调上面显得力不从心。由于投资空间狭小和地位的不对等,也导致民营企业在与政府关于定价等关键问题谈判时能力不足,导致谈判时间长,谈判成本高;
(5)融资困难,成本高,存在巨大的财务风险:目前,因为自有资金少,信用度不够,资金需求量不大,加上外部政策和环境的不利影响,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少且不通畅,造成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成本高的现状——体现为民营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其他渠道的融资如债券、股票、租赁等都不通畅。
(二)外界问题
(1)政策不明确,法律不健全:基于BOT项目的复杂性,利益各方在项目各个环节都可能发生纠纷,此时他们各方要寻求法律的保护。因此,健全的法律法规能使投资者和放贷者有安全保障,保证BOT项目各环节顺畅运行。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有关BOT的法律保障体系,对我国BOT项目运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我国目前调整BOT方式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尚未形成有利于BOT项目实施的较为完善的法律环境,各地在实际运作中仍会遇到许多法律障碍,不利于BOT项目的实施和发展。比如有些法律内容相互冲突,现行的规定使谈判难度大,审批程序过于繁琐等;
(2)审批体系和政府担保问题:我国对该项目的审批,要求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即得到确认。这意味着在项目获批之前,项目开发商和潜在的资金提供者就必须投入可观的资金,妨碍了这种方式的推广和应用。目前在项目担保方面,我国政府不为任何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3)运行机制不规范:目前,我国项目的做法是一个项目一种方案,还未形成规范的运行模式,没有充分引入竞争机制、价格机制、风险机制等市场机制,项目运作上还留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致使许多项目运营效率低下,项目成功率低;
(4)BOT专业人才匾乏:BOT项目从起初的谈判到后期的运营管理,涉及的专业面非常广泛。BOT项目人才要求通晓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此外,BOT模式在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合同谈判、项目实施、经营管理、合同纠纷的解决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方面,都有一套独特的运行规则和办法,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人员来组织实施。目前,我国BOT专业人才奇缺,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5)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导致合同管理的复杂性:BOT项目涉及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转让等一系列活动,且利益相关者众多,相互关系复杂多样,他们之间靠一个个合同契约连结起来,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无一不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因此BOT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复杂的合同安排。法律关系的复杂导致合同的多样,便造成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6)BOT项目风险因素多,风险大:BOT项目的主要风险有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带来的法律法规风险、项目特许经营权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与否和政府的守信与否带来的政府信用风险、由市场变化引起的市场和收益风险、项目的如期融资和完工与否带来的融资和建造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BOT项目的法律法规
这既包括对民营企业的约束,又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承诺。比如进行BOT专项立法,并对国外、国有、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统一规定;通过立法规范BOT的运行机制;完善BOT项目中有关政府保证的规定,明确有关政府担保的问题。在此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二)政府应给予强有力支持
首先,政府应该对民营企业取消基础设施市场化中的各种行政壁垒,广泛引入竞争机制;其次,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在批准方面要及时,减少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报批环节、审批环节,提高工作的效率;再次,政府应建立服务体系,提供必要的服务,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评估、法律、会计等方而的投资咨询。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后,由于权力有限,许多工作需要政府出面帮助解决的,政府也应提供必要的援助。
(三)民营企业应加强自身发展,提高自己运作BOT项目的能力
对理性对市场进行预测,不依赖政府的承诺;优化BOT项目的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项目各风险应按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合理分配,切勿签订不平等协议;项目合作伙伴的选择以优势互补为前提;选择有效的运营策略或者运营分包;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总之,民营企业要想成功运营BOT项目,就要不断提高自身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等能力,加强发展观念和战略意识,努力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企业层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聘请BOT专家到企业进行专业培训;二是在BOT实践中培养人才。政府层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国家可以选派人员到成功的BOT项目上去考察学习;二是加大对BOT项目的科研投入。
五、结语
BOT项目建设期长,风险因素多,借贷融资成本较高,协调成本高,虽然政府给民营企业参与权且允许其获得诸多的利益,但是民营企业必须认清自己在参与此类项目的劣势和不足,根据自身资金和管理实力,选择适当的项目,而且要关注投资环境的变化,借鉴上面的措施,发挥自身优势,成功运营BOT项目。
[1]王守清,柯永建.特许经营项目融资[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2]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6(2008-2009)[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3]张洁.民营企业应通过BOT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J].非公有制经济,2003.
[4]邹武平.民营企业通过BOT参与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探讨[J].企业改革与发展,2004,(7):152-153.
2010-04-25
周忠于(1971-),男,湖南望城人,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