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评价两种方法比较
2010-09-07孙玉伟李金伟
孙玉伟 李金伟 隋 雪 林 兵
(1、大庆输油气分公司,黑龙江 大庆 163000 2、大庆市让胡路区经济开发小区,黑龙江 大庆 163000 3、大庆市邮政局,黑龙江 大庆 163000)
现代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危害。系统安全理论认为,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系统之所以发生事故,是由于系统中危险源的存在。在建立和实施HSE 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企业应辨识自身活动的所有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以策划出对职业健康、安全以及环境风险的控制措施。这个环节是整个HSE 管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1 风险评价研究的基本概念
1.1 风险
通用的风险定义:风险是指特定事件发生的概率与可能危害后果的函数,即:R=P×D。
式中,R 为风险值;P 为事件发生概率 (或机率);D 为事件发生后可能危害后果。
1.2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指确定危害事件发生概率 (机率)和模拟事件的危害程度,计算其风险值的大小,对其可接受性作出评价,提出风险预防和消减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等,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
1.2.1 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是指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的过程。
1.2.2 安全风险评价
安全风险评价是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机器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的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
2 风险评价的两种不同方法
2.1 风险评价的定义
根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对风险评价的定义为:评价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也就是对某项活动和过程中识别出的所有危险源,从其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两方面综合考虑,评价其危险程度大小,并与预定目标和准则对比,确定其是否在可容许的范围的过程。
2.2 风险评价的两种不同方法
2.2.1 第一种风险评价方法
第一种风险评价方法的实质,就是评价风险的危害程度等级。主要依据是国家或企业有关安全评价或管理标准,如:《安全现状评价导则》、《重大危险源辨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组织常采用安全检查表、事件树法和预先危险性分析等方法,将危险源分为若干等级(图1)。
如果重大危险源具有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种事故形态,按后果最严重的危险物质或最严重的事故形态考虑。在估算事故后果时,假设事故的伤害效用是各向同性的,且无障碍物,伤害区域为以单位的中心为圆心,伤害半径为半径的圆心区域。
按照这种评价方法,只要是属于国家要求申报的储油库区、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九大类生产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就属于重大危险源。这种评价方法也为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提供了基础资料。
危险源分级的目的是确定组织安全管理的重点。针对高等级危险源,组织应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计划,风险控制计划中规定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应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消除危险源;通过工程措施或组织措施,从源头来控制风险,降低危险源等级;制定安全作业制度,包括制定管理性的控制措施来消除或削弱风险;上述方法不能奏效时,及时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并采取措施,确保其得到正确使用和维护。
2.2.2 第二种风险评价方法
第二种风险评价方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价方法)的重点在于确定风险"是否在可容许范围",而确定风险是否在可容许范围内,是确定风险的存在状态是否可允许的过程,它为策划风险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要求组织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这种体系要体现组织对风险评价和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的理念。因此,组织在进行风险评价时,要对存在的所有危险源进行辨识,从危险源的发生频率和发生的危险程度评价其危险性,然后再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并考虑对现有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是否在组织可承受或可容许的范围内。若风险可容许,就维持现有管理;若不可容许,就需要制定并实施改进计划,通过持续改进达到预防事故的发生、控制及减少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危害的目的,这也体现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本质。
3 两种评价方法的区别
第一种风险评价只是单纯地从危险源的自然属性来评价危险源的危害程度,根据危险源的自然性质,依据有关标准或法规,把危险源的风险直接划分为重大危险源、一般危险源两级或若干等级。一般情况下,把重大危险源作为重点控制对象,而对级别较低的危险源则往往忽略。第二种风险评价既考虑到危险源的自然性质,更重要的是还要考虑到组织针对危险源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把风险划分为可容许风险和不可容许的风险,然后对可容许风险维持管理,对不可容许风险制定并实施改进计划。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给出了可容许风险的定义:根据企业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已经降至组织可接受的风险。由定义可以看出,判定某一个风险是否可容许的依据有两个:一个是法律义务,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个是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评价风险的承受状态,是针对所有危险源,而不是仅针对高等级危险源。同时,根据风险评价定义,风险是否可容许,与危险源的等级无直接关系。重大危险源并不一定是不可容许风险。如果一个组织存在重大危险源,但组织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组织措施),那么这个危险源的风险就会降低,甚至从根本上消除此危险源,组织也可安全生产。
例如:高空作业由于可能发生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就被列为重大危险源。如果有两个工作平台,一个高3米,另一个高30米,员工在这两个平台上工作,由于高度不同,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也不同。按照第一种风险评价方法,30米高台可能就要被确定为高等级重大危险源,而3米平台就会被确定为次级危险源。但是,如果两个平台都按要求安装了符合标准的防护栏及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那么,这两种高空作业都属于可容许的风险。如果3米平台没有安装防护栏或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虽然3米平台属于次级危险源,这个风险却是不可容许的。
按照第一种评价方法进行评价,是组织从生产流程设计之初直到正式投产前必须进行的工作,以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组织内部例行安全检查和国家、行业安全监察提供基本依据。但这种评价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组织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状况。当组织正常运行以后,就应该按第二种方法辨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制定并实施改进计划,以持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按第一种评价方法将危险源进行分级,如果不采取相关的技术措施,如生产流程或工艺的改进、设备的更新或改造、材料的替代等,危险源的等级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变化,因为危险源的等级是由危险源的自然性质决定的。对于第二种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是否可容许,不仅要考虑组织管理措施的有效性,更要考虑其动态性。
4 结束语
风险评价的这两种方法没有对错之分,但是适用条件不同。第二种评价方法更适合于组织用来持续提升自身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GB/T28001-2001 标准强调,组织在对已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充分考虑组织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组织应针对不可容许风险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改进计划,通过改进计划的实施,使不可容许风险变为可容许风险,这样才能保证达到消除、降低风险的目的。
[1]姜晓强.石化企业安全风险评价方法的研究与应用[J].炼油与化工,2009-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