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质量理论:研究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视角
2010-09-01林卡
林 卡
社会质量理论:研究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视角
林 卡
有关和谐社会的研究就是探讨中国社会建设途径、形成社会发展导向的重要工作。在强化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方面,社会质量理论可以为此提供一定的理论帮助。该理论把社会团结、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这些理念有机地联系起来,为研究社会和谐问题奠定了理论分析的基础,并为展开对于社会和谐的研究提供一定的思想养料和理论启迪。
社会政策;社会保障;社会质量;和谐社会
建设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具有把社会引向两极分化的天然趋势。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也扩大了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分化。进入21世纪以后,为了促进社会公平,中国政府确定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在有关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中,我们需要研究有关大众参与、社会民主和社会信任等一系列问题,探索如何增进社会团结、社会包容和社会公正这些理念的途径。在此,作为目前国际社会科学的前沿理论之一的社会质量理论,可以为我们展开相关分析提供一定的理论帮助。
社会质量理论倡导社会和谐的精神,强调社会参与和社会信任这些规范,主张以强化社会团结和增进社会福利的途径来提升社会质量状况。根据这一理论,一个民众积极参与并能够由此表达他们的利益和愿望的社会,就具有较高的社会质量。因此,讨论社会质量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增进社会团结和提高社会包容程度。社会质量理论能够支持我们通过社会建设的途径来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策实践。本文将对于这一理论的发展进程进行述评,并考察这一理论对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可能具有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一、社会质量理论的起源
社会质量理论起始于1999年7月。其时,欧盟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会议,会上有八百多名(加上会后的签署者,达一千多名)从事社会政策、公共行政,以及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研究的专家学者,签署并发表了《欧洲社会质量阿姆斯特丹宣言》(The Amsterdam Declaration On Social Quality of Europe)。该宣言称:“我们不希望在欧洲城市中看到数量不断增加的乞丐、流浪汉和无家可归者。我们希望欧洲社会是一个经济上获得成功的社会,同时也希望通过提升社会公正和社会参与,使欧洲社会成为具有高度社会质量的社会”。[1]基于这一价值导向,学者们对于欧洲各国的“社会质量”展开讨论,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新的社会理论。随后,创刊于1999年的《欧洲社会质量期刊》(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Quality)就成为社会质量研究的主要论坛。
事实上,在阿姆斯特丹会议之前,已经有一些欧洲学者开始批评那种把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政策的倾向。自1996年以来,他们所进行的理论和实践工作逐渐为社会质量理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这些理论工作最初是由欧洲各国各自分立的研究团队进行的,而1997年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基金会的成立,为整合相关的理论研究并使之形成社会质量理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随后,该组织出版了有关社会质量理论的第一部专著,即《欧洲的社会质量》(The Social Quality of Europe),为这一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2001年,有关社会质量的第二本专著《社会质量:欧洲的前景》(Social Quality:A Vision for Europe)的出版,进一步推进了这一理论的发展进程。
1999年到2005年,在欧盟和荷兰政府的支持下,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基金会加强了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的建设。这一体系包括95个指标,涉及18个领域和45个亚领域。根据这些指标,来自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的学者展开了社会质量的国别调查,并将其成果发表在《欧洲社会质量期刊》上。[2]他们的工作推进了社会质量状况的跨国比较。在此基础上,为了检验社会质量理论对于非欧洲社会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指导性,并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普适性的社会理论,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基金会自2006年以来,致力于把该理论向亚洲社会传播。
由此,在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基金会和亚洲社会质量研究执委会的共同努力下,从2006年到2008年,日本千叶大学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研究中心、中国台湾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和南京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等单位,分别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举行了第一、第二、第三届亚洲社会质量研究国际会议。千叶会议讨论了与社会质量理论相关的概念框架问题,并对这一理论运用到亚洲社会的适用性进行了讨论。台北会议则尝试从社会质量理论的分析框架来考察亚洲社会(包括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以及中国、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会议汇集了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社会质量状况的报告,并讨论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展开社会质量调查的可能性。
作为这一发展的延续,南京会议则进一步探讨了社会质量理论发展的各种可能途径。会议将其目标确定为发展社会质量比较研究的相关理论和方法问题的探讨上。这些探讨——例如对于这些社会的规范体系和政策制定导向的探讨——沿着不同的维度和层面(国家的、地区的和全球的)展开。例如,把社会质量研究与市民社会相联系,考察各种非政府组织和福利组织的活动对于提升社会质量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以及如何展开对于欧亚社会质量的比较研究,等等。这些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社会质量理论在亚洲的传播。
二、社会质量研究的基本问题
在社会质量理论中,“社会性”(the social)是一个基础概念。社会质量理论以“社会”为导向,强调人们在团体中、社区中和社会中的相互依存关系。在此,“社会质量”这一概念可以被定义为“公民在那些能够提升人们的福利状况和个人潜能的环境条件中参与其社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3]。基于这一定义,社会质量理论倡导建立一种以公民权、民主、平等和社会团结为核心价值的社会,并把每个个人都看成是处在其自我实现和集体性认同这两方面的辩证关系中。[4]该理论致力于反映社会整体状况,希望通过社会指标的研究和社会调查的方法来呈现各社会的社会质量状况。据此,社会质量理论构建了一套对于“社会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考察的概念框架,并把它运用到对于各国社会质量状况的分析和比较中。
基于这一概念框架,社会质量理论建构了个人和集体的四维表格。在图1中,个人成长和社会进程构成了一条轴线的两极,而社会组织作为行动主体(包括社区家庭和集体)与作为主体活动的环境和条件因素(社会系统、制度和组织系统)则构成了另一条轴线的两极。这两条轴线构成了一个坐标系。在坐标的四个象限中,如果着眼于社会体系、制度和组织体制等社会环境因素,一个社会的社会质量可以通过该社会为人们生活所提供的社会经济保障的水平和程度反映出来。但如果着眼于个体,该社会的社会质量也可以通过其为个人提供的进入社会体系的机会、开放度,以及个人融入主流社会的可能性来反映。
资料来源: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主页,http://www.socialquality.nl,2009。
如果从社会主体和社会组织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社会质量看成是通过人们的自主活动而建构的。因此,要从社会的视角来考察社会质量,我们就要研究该社会中各种社会组织所具有的价值导向、规范、行动动机和其所遵从的准则,并通过“社会团结”状况来反映其社会所具有的特征。就个体而言,我们也要考察人们对于社会行动的参与程度及其参与能力,因而涉及“赋权”、“增能”和“参与”这些议题。由此,这些因素相互之间所发生的“横向的”和“纵向的”联系,就形成了上述的考察社会质量的四个维度。
从性质上说,在以上被人们称之为“社会质量分析构架的原模”中,社会质量涉及三类因素,即建构性因素、条件性因素和规范性因素(见表2)。社会体系是由人们的行动建构的,而社会质量则是这些行动的结果。因此,在对社会质量进行分析时,我们就要对个人能力、社会认知、社会反响这些建构性因素展开分析。同时,由于人的社会建构活动势必以一定的社会规范为导向,而个人的活动也是以对于其集体身份的认同为基础的,因而规范性因素(包括社会团结和社会信任等因素)就成为需要考察的第二类因素。这些规范性因素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意义,因而无论在个体层面还是在社会层面(作为意识形态),我们都不能忽视规范性因素对于社会质量的影响。
第三类因素是条件性因素。人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发生的。由此,社会环境因素就成为个人或群体活动的“条件性因素”。这些因素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来考察,即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团结、社会融合和社会赋权。
表2 社会质量因素
在“社会经济保障”这一维度上,它包括那些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社会经济保障条件及其相关制度,包括收入保障、工作机会、居住条件和住房、教育、卫生、社会网络及可支配时间等。对于这些因素的考察,人们以往常采用 GDP、人均收入和联合国人文发展指数来揭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社会质量研究则结合各种社会保障项目的相关指标来进行考察,揭示人们在社会保障/社会安全方面的情况。
第二个维度涉及一个社会的“社会团结”状况。社会团结和社会凝聚程度反映了一个社会的规范基础。按照伯曼和费里普斯的说法,“社会团结”可以定义为具有共享的规范与价值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状况。这一状况可以通过与社会信任和与社会整合相关的其他规范和价值,以及通过社会网络和身份认同这些要素来反映。[5]由此,在这一维度中,社会信任就成为考察的核心概念。这就促使人们在社会质量的国别调查中去考察各社会中人们所具有的社会信任类型、程度以及人际信任与制度性信任之间的联系。例如,在社会质量指标体系中,就包含有反映人们对警察、公安、司法和政府官员,以及对企业、专家、产品生产者信任程度方面的指标。它反映了各社会中人们行为规范的价值基础,而这一基础对于建构社会生活模式和反映社会质量状况都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融合”状况是社会质量理论涉及的第三个维度。这一维度的考察从社会结构和社会整合方面来反映社会质量。社会融合有多个层面,包括人际关系、社区和邻里关系,以及社会组织和国家等。提高社会融合度能够强化已有的社会结构,促进个体的社会化进程并促进社会增能。[6]“社会融合”能把人们整合到社会体系中,使他们有机会参与到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去。这也使我们有可能通过考察各社会中社会融合(或整合)状况,来反映这些社会的社会排斥状况。[7]
社会质量理论还把“社会赋权”确立为考察社会质量的第四个维度。“赋权”是一个如何使人们在社会关系中增强和发展个人能力的问题。[8]而“社会赋权”则指通过社会关系的增进来推动人们社会行动能力的提高。[9]为此,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包含了考察民众获得政治资讯的容易程度、对于信息准入性以及他们所具有的参政议政的权利等方面的指标,同时也通过考察人们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意愿和积极性,来反映该社会的社会质量高低。另外,由于社会参与能够提升人们的社会权利和认知权利,社会质量理论也强调建设公民社会的重要性和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必要性,并把它看做是社会赋权和社会增能的基本途径。
三、社会质量理论的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社会质量理论从出现到现在仅有十年时间,还处在成长阶段中。从目前的一些迹象看,该理论正朝着以下几个方向扩展。一是把社会质量理论与人类安全理论相结合,如戈斯坡就探讨了这两个理论之间的联系[10];二是把关注于社会体系分析的社会质量理论向城市、空间和社区分析扩展;三是把社会质量理论与文化研究相结合,并据此来阐发各个社会(特别是亚洲社会)所具有的文化价值对其社会质量状况的影响[11];四是通过对亚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的研究,发展和完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12];五是把社会质量理论与全球社会政策联系起来,如奥格瓦就结合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探讨了社会质量理论在亚太地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潜在意义。[13]
沿着这些方向发展,社会质量研究也面临着一系列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的问题。首先,在理论框架的设置方面,目前该理论在一些核心概念的定义、基本要素的界定,以及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方面,还需要做更为细致的工作。其次,如何运用现有理论框架和指标体系去分析不同社会的社会质量,也需要展开进一步研究。再者,如何把研究社会质量的自上而下的途径(关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发展问题)与自下而上的途径(关注于第三部门、家庭、社区和市民组织之间的关系)结合起来,也是有待深入探讨的议题。例如,对于亚洲各国的社会质量状况,我们只有通过考察这些社会的经济增长与政策制度的关系(自上而下的视野),以及在这些社会中社会参与家庭责任的关系(自下而上的视野)等问题,才能勾画出亚洲社会质量的基本特征。
在社会质量指标方面,在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基础上形成的指标体系为我们展开各国社会质量状况的调查奠定了基础。然而,这一体系是否适用于亚洲社会还是一个有待检验的问题。一些亚洲学者指出,现有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过于宽泛,因而我们有必要对这一体系进行改进和缩减。也有人认为描述各国社会质量四个维度的相应指标缺乏明确的边界界定。例如“社会包容”指标与“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团结”、“社会赋权”方面的某些指标重叠。再者,对于社会质量指标体系与人文发展指数、社区指标体系和生活质量指标间的联系、差别和特点,还有待于深入的研究,因而,我们要在这些方面推进其方法论的研究。
与此同时,由于社会质量理论是在欧洲文化背景中产生的,其对于公民权和社会权利的理解势必会影响到对于各国社会质量状况的比较研究。[14]正如科勒尼所指出的,在不同文化和个体生活中,人们对于“社会质量”概念会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即使我们采用相同的概念,亚洲学者和欧洲学者对于其概念的阐释也会存在差异。[15]因此,在进行社会质量的研究时,如何分析由历史和文化因素所造成的差异就成为分析的难点。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只能在“元理论”的意义上来评估社会质量理论的价值和有效性。在运用该理论展开对于具体问题的分析时,我们要比较亚洲和欧洲社会各自倡导社会质量理论的意向和动机方面的差异,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阐释。[16]例如,社会质量理论把社会团结和社会信任作为其理论的核心价值,但社会信任和社会团结这些观念是历史形成的,带有很强的文化烙印。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对各国的社会质量进行分类考察,寻找其共同的逻辑起点。为此,要考虑不同社会的社会质量体系、类型、体制特点,确立进行分类和比较的标准。二是从不同的维度和层面入手进行多方面的考察。社会指标体系可以在国家的、地区的和全球的范围来反映社会质量。三是我们既要对经济发展的指标进行比较,也要从文化角度进行阐发;既要考察客观指标,也要分析主观指标,从而揭示人们的观念和生活状况对于社会质量的影响。这是因为,仅仅通过罗列一系列的社会质量指标,是难以真正反映各国社会质量的高低状况的。正如米盛和沃克所说,仅仅把各国的相关信息堆积起来并不能真正阐发欧洲和亚洲各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地在社会质量方面所具有的不同特征。[17]
此外,我们也要深入了解作为“元理论”的社会质量理论和作为社会政策导向的社会质量理论二者间的差别、效用和相互关系。在作为“元理论”的研究中,我们要研究社会团结、社会保障、社会包容和社会质量这些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得出相应的政策结论。例如,王卓祺就研究了社会质量与社会和谐这两个概念的互补性。[18]沃克则认为对这些因素相关性的研究,可以展示各类社会质量指标所具有的内在统一性。[19]同时,我们也要研究社会质量理论与人类安全理论的关系,展开有关社会质量理论政策意义的探索。人类安全理论常常与发展研究、环境与生态以及全球社会政策议题相关,这一视野经常为各种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组织所采用.而人类安全状况与社会质量密切相关。探索这两种理论的相关性,有助于社会质量理论产生积极的政策效应。
四、社会质量理论对和谐社会研究的意义
社会质量理论是在国际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新产生的一种新陈代谢理论。它倡导社会和谐,反对美国式的私有化导向,追求“欧洲社会模式”的价值目标。由此,泰勒—古比评论说,社会质量理论以“可持续的福利社会”这一目标作为发展前景,为人们探索如何满足人们的福利需求开辟了新路子。[20]这一理论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具有“以人为本”的导向。正如《欧洲社会质量阿姆斯特丹宣言》提到的,欧洲社会质量的状况取决于欧洲全体公民所享有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公民权利的程度。[21]它考察各社会的社会融合和社会参与情况,要求把所有的公民尽可能地纳入社会体系中,降低社会排斥,力图创造出一个具有高度社会团结精神的社会。这就使社会质量理论不仅仅对于欧盟和欧洲各国的社会政策的讨论和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对于讨论全球社会政策问题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社会质量理论对于我们研究和谐社会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政策意义。在理论上,社会质量理论所倡导的社会和谐的视角,为我们研究如何界定和建设和谐社会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和理论分析工具。社会质量理论倡导社会团结和社会和谐,并为此设立了特定的分析框架。这对于我们阐发“和谐社会”的相关概念以及所面临的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这一理论以“社会团结”为核心概念,延续了以孔德和迪尔凯姆为首的以“社会”为导向的社会学思想传统,强调人们在团体中、社区中和社会中的相互依存关系。因此,作为理论特色,这一理论以“社会性”为立论的逻辑起点,以社会协和(包括社会体系、社会利益、阶级阶层的“协和”)为原则,强调以大众参与的方式来增进社会整体的福利状况。
基于这一价值基础,社会质量研究有助于我国展开有关“和谐社会”的研究,揭示在我们社会体系的运作中有哪些因素和谐或不和谐,以及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社会质量理论通过社会质量指标体系来考察各社会的总体状况,为我们讨论中国社会的社会质量提供了具体的研究方法。它所设立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使我们可以从多重角度入手来分析社会体系和社会状况。该指标体系所考察的内容与生活质量指标的考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体现在两者具有一些重合并可以相互借鉴的指标,而其不同点在于生活质量指标研究人们物质生活条件(衣食住行)的状况,而社会质量的研究则关注于社会结构协调、制度协同和社会融合问题。由于社会质量指标把我们的关注点由个人的“生活质量”导向社会的质量,它为我们思考如何度量社会和谐的程度提供了借鉴。
同时,社会质量研究与传统的社会指标研究也有所不同。后者大多关注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硬件指标,特别是 GDP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这些数据;而前者注重对于社会结构的把握,具有很强的整合性。在此意义上说,社会质量指标研究不仅仅关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量化指标,而且更强调社会发展的“软件”指标或“软环境”,如社会团结和社会融合状况。它既采取客观性指标(如社会经济安全方面的指标),也采纳了许多主观指标来反映社会状况(包括对于幸福感的测量)。这种特点也为该理论沿着规范角度的扩展提供了可能性(如在测量社会信任类型和程度方面所设立的指标),以期综合地反映社会质量的总体状况。
在政策导向上,“和谐社会”的研究不仅停留在理论分析上,而且提出促进社会建设和增进社会和谐的相关政策建议。这一理论把提升社会凝聚力看做是社会发展的最基本方面,要求我们在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经济发展与公民权保护、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等方面建立起平衡关系。[22]它强调社会政策不应处在经济政策的附属地位,反对以环境、劳工利益或社会权益为代价来追求片面的经济增长。由此,这一讨论对于我们展开对“和谐社会”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迪价值。在中国,我们已经看到高速的经济发展也伴随着许多社会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来解决。社会质量理论要求我们重新考虑那种以社会团结为代价,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战略,而这一倡议对于我们思考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借鉴作用。
由此,这一理论不仅具有意识形态的意义,也为政策制定者和普通民众提供了政策分析以及理解社会变化的理论分析工具。借鉴这一理论,我们可以评估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各种条件性因素和建构性因素的状况和变化所导致的结果,思考这些变化是强化了还是减弱了社会公正、社会团结以及社会平等和人的尊严等价值问题。这类研究对于我们说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这些因素间的相互关系,能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工具。通过社会质量的研究,我们可以针对社会排斥和社会参与等问题,从新的视角进行观察,并进而产生一系列的政策分析结论。由此,对这一理论的引入和讨论有益于我们展开对和谐社会的讨论。
最后,研究社会质量理论也有助于我们展开社会政策发展的比较研究,并进而探索“中国模式”的特点。社会质量理论是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在人们思考“欧洲一体化是为谁和为了什么”,欧洲社会要向什么方向发展,要形成怎样的“社会模式”这些问题中产生的。[23]它要求欧洲各国的政策制定者和所有欧洲公民关注欧洲社会发展的独特性,即强调社会公正、社会平等和社会团结这些价值观念[24],从而与注重市场经济发展的“美国模式”相区别[25]。这一国际比较的背景促使我们反思“中国模式”的特点和性质。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谈论“中国模式”,但对其内容和特点仍缺乏充分的界定。由于这一界定不能仅仅是人为的界定或主观的看法,而是要通过比较研究才能达成,因而从社会质量理论的视角来展开各国的比较,对于我们研究“中国模式”的特征和具体内容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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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Quality Theory:A New Perspective for the Studies of Harmonious Society
LIN Ka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 310027)
The progress made in the society-building activities is essential for achieving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today's China.For facilitating this progress,to study the issue of harmonious society would be necessary in order to establish the theoretical ground and the ideological guide for this development,as well as for formulating a strategy of sustainable growth of the Chinese economy.However,there are certain barriers existed,including the lack of reference to current social theories.This paper will adopt the theory of social quality as the theoretical instrument in support of the studies about the ideal of a harmonious society.The nature and the origin of the social quality theory are discussed in relation to the ideal,which paves the way to expose the implications of this theory for our current efforts in study of the societal reconstruction.
social policy;social security;social quality;harmonious society
林卡: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杭州310027)
(责任编辑 武京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收入分配与社会公正:国际比较与中国经验”(08BSH001);浙江省社科重点基地劳动保障和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