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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与住房规划历程综述

2010-08-15

山西建筑 2010年25期
关键词:保障性厦门市厦门

苏 宁

1 背景

20世纪20年代,厦门开始了近现代化城市建设,百业待兴,许多华侨也纷纷回乡投资。厦门(包括鼓浪屿)出现市政建设高潮,填海筑堤,开辟马路,新建住宅和店屋。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厦门经济特区的建设,首先开发2.5 km2的湖里加工区(后改名工业区),继而开发东渡新区,新区和东区,大量征用房屋、宅基地和农田地,以及连片开发相毗接的自然地、山坡地、荒杂地和填筑沟渠池塘,同时港南北两岸、东渡新港和湖里工业区东北向滨海线,分别向海填筑延伸地。

据统计,1978年厦门市区住房困难户共20 869户,其中无房户1 629户(大多是上山下乡回厦的),拥挤户13 000户(居住面积在2 m2以下的有2 600户),市区危房3.3万m2,棚户6 000 m2。1979年,市区人均居住面积4.1 m2,住房紧缺是市民生活中的一大难题。

2 解困统建房阶段(1990年~1998年)

1991年厦门成立住房统一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解困房和统建房(又称安居工程)建设,每年向中低收入的家庭提供相对低价的住房。1993年8月,原厦门市统建办改制为市住宅建设办公室。归属市建委,统一协调全市解困统建房、安居工程的建设,1993年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决定》,提出在1994年~1996年3年内,基本解决人均居住面积4 m2以上的居住困难户目标,并逐年加大投资力度[6]。在保障制度上,1992年,厦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年提高公房租金,以租养房(从1992年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7元逐步增加到1998年的2.31元),并于1997开始实施公房出售。

该阶段主要是适应当时逐步取消单位自建房的需要,实行政府统一集中建设。统建解困房相当部分用于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教师的住房问题,一部分面向人均居住面积低于4 m2的住房困难户。

3 经济适用房阶段(1998年~2006年)

2000年,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对家庭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人均居住面积在6 m2以下的“双困户”提供廉租住房。2003年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厦门市又出台了《厦门市城市廉租房租金补助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廉租租金补助的保障方式,并将住房控制标准从人均6 m2提高到8 m2。2000年建设的岭兜小区就是集危改、周转、廉租、置换、人才引进为一体的保障性住房。

该阶段主要建设金尚小区、前埔南、北区、金山小区等8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提供1 400多套经济适用房。总量上比较上个阶段少了近三分之一。经济适用住房分布本岛由西向东发展,并在岛外海沧区出现了第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绿苑小区。布局规划基本与城市发展轨迹吻合,由建成区边缘向新区发展(金尚路沿线及会展片区)。经济适用房小区注重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环境质量好,建设标准高。康乐新村、金鸡亭小区和吕岭花园被建设部评为优秀住宅小区。截止到2005年,厦门市组织开发建设了18个解困统建和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建筑面积344万m2,3.5万多套住宅,解决了3万多户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6]。

4 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阶段(2006年至今)

在进入21世纪后,厦门市政府在考察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更为理性,不单纯依赖于某项政策,在规划与建设中注意合理性、发展性与前瞻性,渐走出一条适用于现实需求调整城市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区域的特色之路,其相关的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已经体现了一些先进的理念,如“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社会保障型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和引导房地产市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向发展”等布局原则。

5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层级

1)2006年,由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同济大学联合完成厦门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主要根据厦门市总体规划及相关发展规划,在翔实的调查资料、现场勘探、调研与研讨后,提出“和谐社会”的住房发展战略。规划强调应形成多元的供给体系、构筑“高效的”居住空间结构、培育“和谐的”居住社区环境。2)《厦门市住房建设近期规划(2006—2010)》是在《厦门市住房建设规划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六条近期建设的具体要求编制的。规划坚持“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地”和“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调整厦门城市住房的供给结构,形成有序、健康的供需关系。规划确定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同时积极消化存量住宅建设项目。规划对近期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社会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统计和预测,空间上予以具体落地,时间上安排了详细的开发计划。3)《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根据厦门市2006年常住人口的构成情况以及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厦门市的社会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提供给不同对象:廉租房主要提供给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普通租赁房主要提供给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经济水平略高的家庭;租赁公寓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居住需要;本岛阳光公寓和岛外“金包银”工程中的外口公寓主要提供给常住城镇的外来人口。

目前全市规划建设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共20个,总用地面积约155万 m2,总建筑面积约425万 m2,住宅约4.5万套,建设投资约133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各区全面动工。2010年3月7日,CCTV-2财经频道《对话》栏目播出《破译城市幸福生活密码》专题节目上,厦门市副市长裴金佳在全国观众面前“破译厦门的幸福生活密码”。主持人陈伟鸿给厦门市的裴金佳副市长列出的一组密码为“23 000户,598万m2,4.5X”(23 000户是厦门目前申请的住房困难家庭数;598万m2是规划和改造用地面积;4.5X是裴副市长给出的代表厦门搬入保障性住房新居的市民幸福生活的数字)。厦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走出了自己的道路,行业内也将之称为“厦门蓝本”加以学习、考察及借鉴。

6 结语

厦门市保障性建设的宏远规划只是展现局面成果,其理念与行动必定会不断发展与调整。海西建设发展思路下的厦门城市发展和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将出现新局面。在当前,厦门市作为国家低碳经济的示范城市,在城市规划与住房设计上,也应当会结合这点进行调整。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经验值得研究与学习,当然,厦门政治意义的特殊与经济意义的实力为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样的一些现实,亦是在学习与借鉴中应该注意的。

[1] 厦门市住房建设近期规划(2006—2010)[Z].2006.

[2] 厦门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2007—2010)[Z].2007.

[3] 栾 峰,彭敏学.理想空间(26)住房政策与住房建设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4.

[4] 王 娜.厦门试水梯级保障[J].中国新闻周刊,2007(9):25-28.

[5] 春 华.厦门住房保障之路渐行渐明——至2010年约可提供4.5万套保障性住房[Z].2008.

[6] http://www.xm.gov.cn/zt/xmsshbzxzf/厦门保障性住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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