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的做法与成效
2010-08-15高福军
高福军
(临朐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局,山东 临朐 262600)
近年来,临朐县把中央专项资金全国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建设同打造齐鲁生态第一县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中突出“四个重点”,搞好“五个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1 突出“四个重点”,打造生态修复精品工程
1.1 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临朐县为准确掌握生态修复区现状,动态反映生态修复建设情况,及时调整建设方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生态修复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并结合生态修复监测内容,对项目相关数据作跟踪调查,为生态修复监测分析提供基础数据。一是社会经济情况调查。重点掌握人口现状、经济状况、收入结构、土地利用现状、用材和燃料结构现状及预测等;二是林草结构现状调查。按照林种、林分结构、郁闭度划分为调查小区,并逐一编号,登记造册。根据调查情况,统计育林补植面积,以及所需各类树种的数量,编制出育林补植的分年实施计划;三是生态修复区林草管护现状及管护方式调查。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最佳管护方案。根据外业调查资料和项目建设要求,制定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各项规划,包括三年规划方案、年度实施方案等,以及根据季节要求规划的季度工作重点,保证了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扎实有序开展。
1.2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提升生态修复水平
按照“大封禁,小治理”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理念,结合打造齐鲁生态第一县,实施了“道路绿化、荒山绿化、镇村绿化美化、林场建设、经济林建设、镇区绿化”六大工程,对荒山、荒滩、沟渠、道路两侧等宜林区域,每年开展集中植树造林月活动,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提升生态修复水平。按照“政府组织、群众投劳、项目补助、分段承包、统一标准、专人负责、强化管护、加强督查、严格奖惩”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到山头、到地块。镇村干部落实责任制,将生态造林列入镇村干部千分制考核。根据2008年底统计,项目区新造林1326.7hm2,补植疏林1780.2hm2。林地面积达到17370.2hm2,森林覆盖率由46.05%提高达到67.8%。
1.3 强化监督执法,巩固自然修复成果
1.3.1 强化预防监管,狠抓管护队伍建设
该县有专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10名,持有省政府统一颁发的 《行政执法证》和县政府颁发的《中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行政。项目镇由一名分管领导挂帅,以水利站、林果站技术员为主,设立了5名兼职监督管理员。村里落实了49名专职管护员,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建立水保案件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查。
1.3.2 狠抓制度建设
该县政府颁布了 《临朐县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和《临朐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区管理办法》,发布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通告,对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进行了划定并公告。县政府还发布了禁止开垦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通告。镇政府制订了《关于水土保持全国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责任制》和禁牧、封山、管护等规章制度。项目村制定了村规民约。明确了封禁封育管护的责任目标,完善了奖惩制度。
1.3.3 搞好宣传,树立生态修复观念
在管护区内设立醒目的封禁、封育标志牌。并将封禁、封育管护合同的内容和管护制度对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禁管质量。项目区设立大型宣传牌4块,封禁、封育标志牌360个,书写固定标语口号 300余条,悬挂过街横幅标语16幅,出动宣传车450多辆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35000余份。
1.4 搞好水保监测,提高试点科技含量
为提高生态修复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临朐县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聘请教授实地规划布点,安装监测设施,培训监测方法与流程。监测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①项目区植被变化状况,包括林草覆盖率,植被类型、面积及其分布等;②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及其分布变化等;③土壤侵蚀变化状况,包括土壤侵蚀面积,土壤侵蚀模数,土壤侵蚀强度分级及其分布状况等。监测站点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情况、环境、林种等设立,从而得出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修复措施对生态修复的影响与作用。重点监测项目区的土壤侵蚀模数、植被自然演替变化状况、植被覆盖率、林木生长量等指标。
2 做好“五个结合”文章,建设齐鲁生态第一县
2.1 生态修复与打造“齐鲁生态第一县”相结合,打造生态旅游强县
紧紧围绕打造齐鲁生态第一县的总体要求,把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的生态旅游、农家乐等旅游产业作为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切入点,采取镇、村投资、招商引资等形式,加快黑松林旅游度假区、神牛谷生态旅游区、八棵树沟风景区等生态旅游景区建设,提升了生态修复区档次与水平,成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2008年,九山镇年生态旅游达到10多万人次,旅游收入400万元。该镇被授予省级文明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2.2 生态修复与建设林果强县相结合,精心培育特色林果业
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与建设林果强县相结合,把林果建设作为生态修复的重要建设内容,提高了农民收入。九山镇确定了“治山治水抓林果,优化结构扩规模,科学管理上水平,开拓市场增效益”的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围绕农民增收,建设特色果品基地,创优“九山牌”果品,着力打造林果专业镇。先后完成苹果、板栗、桃等10余个果品基地建设。其中,桃、优质苹果基地面积800hm2,年收入 1.45亿元;板栗基地 667hm2,年实现收入2600万元,葡萄基地667hm2,年收入9000万元。2008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7.1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28元,其中人均果品收入2785元,占60%。
2.3 生态修复与整合资金相结合,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为了弥补生态自然修复项目资金投入的不足,在生态自然修复项目区,进行农业财政资金整合,把支农建设项目资金捆起来集中使用,提高了封禁效果。几年来,利用小流域综合治理、沂蒙山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水利配套工程、生态林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的投资,减少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的生活环境。2006年以来,新修梯田1000hm2,造防护林827.7hm2,发展经济林499hm2,新修复修道路58km,新修复修加固水利工程165处,铺设输水管道20km,衬砌渠道1.1km。
2.4 生态修复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实施生态移民,减轻人为破坏
在生态修复边远山村,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普遍存在饮水难、用电难、行路难、入学难、就医难等问题,为了给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创造更好的社会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小城镇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生态移民,将一些生存环境比较困难的村分期分批搬迁到山下条件较好的地方集中安置,统筹解决好搬迁户的土地、住房等问题,以利于恢复生态。通过搬迁改造,发展特色区域经济、开展生态特色旅游、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修建镇村路等措施,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项目区草沟村整村搬迁,搬迁24户,移民83人,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有了质的飞跃。
2.5 生态修复与农民增收相结合,促进协调发展
生态修复的成败取决于能否正确处理好生态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即首先要解决好修复区群众的生活问题、收入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才能确保封得住,有效果,不反复。该县通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配套小型水利水保设施等措施改善生产条件;发展绿色生态旅游、特色林果等广开增收渠道,把增收贯穿于生态建设的始终。一是扶持农民舍饲养畜。协调信用养殖贷款,扶持农民购买奶牛和建立圈舍,发展奶牛养殖业;二是组织劳务输出。组建劳务公司,组织、引导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三是种植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农民科学种田,调整种植结构,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提高。
3 创新长效机制,确保生态修复工程成效
3.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临朐县把生态修复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一起部署落实。县编委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对生态建设工作机构予以倾斜和加强,在10处镇(街道)成立了生态建设办公室,由镇(街道)党委书记任生态办主任,配备两名专职副主任,专抓生态建设。县里成立了生态修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班子,从机构上保证了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了项目建设的成效。
3.2 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巩固生态修复成果
该县通过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等方式,促成大户承包、股分合作、公司+农户、拍卖等山林管护流转机制的形成,形成了联权、联责、联利、联心的利益联动机制,实现了有人建、有人管、有效益、有发展的良性循环。修复区的所有山林全部做到了标志明显、公约规范、责任明确、档案健全、绩效联酬、动态管理。
3.3 建立奖励激励机制,调动各级积极性
3.3.1 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县里以栽植常绿树种为主的荒山造林,每亩奖励100元;栽植用材林、经济林或其他树种的,每亩奖励50元。去年全县用于生态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达640多万元。九山镇对每年连片育苗50亩以上,验收合格的由镇政府年底奖励2000元。
3.3.2 实行重奖鼓励政策
设立生态建设一等奖、二等奖和造林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年度考核前三名为一等奖,分别奖励党政主要负责人8万元、6万元和 4万元,4~6名为二等奖奖励2万元。年度考核前10名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授予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3.3.1 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年度考核前三名的镇(街)有关干部提拔重用